第五章 綜合討論
第一節 成年後期單身女性選擇自願穩定單身的歷程
一、心理歷程
(一)三十而立,決定獨立、自主、單身的關鍵十年
B 和 C 皆是在邁入三十歲後的十年裡,明確認定自己未來將過單身的生活,除了 反映出成人發展階段中的「三十而立」,也反映出在民國60~70 年代的社會主流普遍 認為女性的應在二十~三十歲踏入婚姻,故三十歲左右的未婚女性特別容易感受到來 自社會、家庭給予的結婚壓力(林淑貞譯,1987/1994;梁淑娟,1994),因三十歲已是 適婚年齡的天花板。即使是現在,三十歲仍是觀察指標,女性初婚率在三十歲過後會 大幅下滑,三十五歲是分水嶺(賴珮瑄,2012)。
(二)想要做自己,不想進入婚姻擔任母職與照顧者角色
B 和 C 並非一開始就站在否定婚姻的立場,從故事文本中可發現,兩人有一最大 的共同點就是「不願成為傳統的媳婦角色」,B 是因為自小不愛收拾、洗衣、打掃等 家務細活,加上自己的身體較弱,對傳統環境要求媳婦承擔的諸多雜事責任感到卻 步。C 不願失去個人的獨立空間,她們決定單身是因為更渴求個人獨立的自我認同。
結婚後,婚姻帶來許多不同的角色與需要應對面向,會逐一限制她們對自我的發展,
自我感會縮減。她們想要做自己,在衡量考量下,婚姻不是她們人生規劃的首選。這 些渴望追尋與實現自己的單身女性,也反映出現代社會女性對自主意義的重視。
二、女性完整的自我 (一)女性自主
B 和 C 自小受主流傳統教育,對尋找伴侶、是否結婚也是經過多年的反覆思考,
在主流認定的「適婚年齡」時亦不排斥認識對象,有過幾次交往經驗,但隨著年齡漸 增,她們越來越認識自己,知道自己要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知道自己追求的價值是什 麼,她們開始尋找有別婚姻之外的新出路。吳少萍(2009)的研究指出,自願穩定單身 女性對婚姻有較多程度的自主權,突破社會傳統所給予的結婚暗示,因此比其他類型 的單身者所感知的幸福感較高,追求個人目標、看重自我成長、強調獨立自足的精神。
成年中期時,C 希望能找到跟她有共同理念的伴侶,建立親密關係;B 則是重視 對流浪狗的關懷。在這段探索的過程中,她們已經開始思考終身單身的選項,也更確 認年輕時的自我認同理念,並逐漸將生活的重心放在能傳承自身經驗的事業上,親密 關係的需求則在人際、家人、寵物中獲得滿足。
B 和 C 的感情觀亦有共同之處,她們都認為婚姻非兒戲,最好是事先避免可能會 有的狀況,如果不能避免,就不要踏入婚姻。反映出當時的社會環境,當結婚後發生 不樂見的狀況,只能「自行吸收」、「自認倒楣」,少有人往「離婚」這條路走。上述 分析與劉錦玫(2009)的研究結果相同,婚姻制度中對女性的種種限制,亦成為不婚的 理由之一。雖然身為單身不婚女性,但思維上卻一致傾向傳統的倫理規範,無論是兩 性關係或對自己的要求都具有保守的文化觀念,顯示她們並非不認同婚姻制度,而是 不想陷自己於婚姻制度中而自願選擇單身。
(二)獨處是種享受
從本研究中的兩位受訪者生命故事可發現,「獨處」對自願穩定的單身女性是重 要的一環(賴珮瑄,2012)。B 喜歡一個人的生活,C 追求心靈上的自由。在她們的大 家庭背景中,個人空間必然是被壓縮的,再加上傳統教育「女性是依附、歸順」的文 化,女性不需要發展獨立自主的能力,反倒是婚前如何順服原生家庭、婚後如何融入 夫家的種種能力才被看重。但是,這種只強調「歸屬關係」的重要,不強調「獨立自
主」的重要,對個體化歷程是傷害的,個人會在失衡的狀態中,失去自我。自願穩定 的單身女性不是不願意擁有歸屬關係,而是在她們所認識的環境裡,能夠擁有歸屬關 係與獨立自主兩者的情形太少,她們決定先肯定自我的重要,並寄望在未來的人生中 能尋覓歸屬感,不一定是以婚姻為基礎的親密關係。
享受個人空間是個體化的第一步,如何看待自己的選擇,以及培養獨處的能力才 是重頭戲。Giligan(1993)形容女性的自我是在關係中建立的(王雅各譯,2002),華人社 會特別注重女性在「關係」中的角色:媳婦與母親。自願穩定單身女性能夠走出「預 設值」,不再以「社會價值重視的關係」為主,重新為自我定調,實屬難能可貴;而 教育普及、工作機會增加,提供了女性更多的舞台與資源,反映出台灣社會在女性主 義思潮衝擊下的影響與結果。
三、社會支持與人際關係 (一)單身女性與原生家庭的關係
社會觀念咸認為,女性出嫁後,只要能夠生育子嗣,就可在夫家鞏固其權力與地 位(莊英章,1994;蔡文輝,1997;引自謝志龍,2009),而未出嫁的女性,她們在原 生家庭中的位置,並未如出嫁者有明確的依循模式。本研究中的B 和 C 與原生家庭都 有極深遠的關聯,但訪談中呈現出的家庭互動與界線因人而異。
B 獨立出來居住的地方,離哥哥家不遠,平時也常與兄弟姊妹有所來往,她的新 事業也是藉由弟弟推薦保健產品開始。C 雖然與雙親及女性手足有較好的關係,但 C 與男性手足之間的衝突與疏離,正負兩種情感皆十分強烈,使得她對於「家庭」懷有 複雜的矛盾情感。
單身女性最終的根在哪裡?過去文獻中提到單身者的原生家庭時,多著重於單身 者與雙親的關係,像是父母婚姻品質對個性、決定單身的影響。本研究裡,亦可看到 原生家庭對單身女性的重要性,但不僅限於父母。其中值得探討的現象有三,其一是 照顧父母的責任,其二是與兄弟姊妹的關係,其三是單身女性在家族中的位置:
1.照顧父母的責任在女性身上,通常是兒媳或未出嫁的女兒:
華人社會是父系體制,父母通常是與長子長媳同住,或是由不同的兒子與兒媳負 責照顧之職。已結婚的女兒是別人家的「媳婦」,不涵蓋在傳統認知的「自家人」內。
名義上是兒子為主要照顧者,但實際上多由兒媳接手包辦大小家務。在現今社會,大 多女性成家之後,會希望婚後不與公婆同住,當遇到家中有長輩需要幫忙照護時,若 尚有未婚在家的大姑小姑,她們不啻是第一人選。相較於兒媳,父母親顯然更樂意靠 近自己女兒。在一推一拉的引力之間,單身女性成了父母的主要照顧者,責無旁貸。
即使因以上考量,單身女性被視為最佳人選,然照顧父母是所有子女的責任,在其他 面向,例如:關懷、探訪、財務上的分攤等,不該由單身女性獨自承擔。在本研究的 第二位受訪者身上,我們看到家庭動力的流轉,某種程度反映出社會文化對單身者的 期待:期待單身者「成家」,若沒有,則期待單身者撐好「原生的家」。原生家庭是每 個人最初的根,也是單身者最深厚的根,但當父母不在時,單身者的根在哪裡呢?關 於家的意義,每個人的尋求不同,答案也不同。原本我在研究參與者C 身上看到的是
「失根的蘭花」,但走筆至此,我忽然領悟到C 在訪談中描述的那個「花生夢」:她不 是蘭花,而是自力自強的花生,她就是自己的根。
2.手足關係影響深遠,特別是與兄弟家庭的關係:
本研究的兩位研究參與者在受訪時,她們的父母皆已辭世,當她們談論原生家庭 時,有不少篇幅是放在手足關係上,研究指出單身女性與兄弟姊妹的關係是常常被忽 略但很重要的議題(劉錦玫,2009)。
兄弟姊妹之間的情誼並不是等距的,謝志龍(2009)的研究顯示,手足之間的權力 與資源受到性別、出生序、年紀影響、家庭文化影響。儘管法律本質上人人等距,但 成年之後,單身女性與已婚兄弟的關聯勢必重於與已婚姊妹的關聯,從父系體制的角 度來看,「姑姑」與「阿姨」親屬相等,但實質意義卻不同,「姑姑」是同姓氏者的自 家人,「阿姨」則不是。因此,一般會認為單身女性是屬於「姑姑」那邊的兄弟家族 為多。當父母過世後,單身女性失去了「女兒」的角色,而「姑姑」的角色再次突顯,
若她與男性手足之前的關係良好,則對原生家庭的歸屬感往往會轉移到兄弟家族的系
統裡。當她與男性手足之前的互動出現狀況,則「失根」的感受是強烈且衝擊的。本 研究的兩位受訪者與女性手足的關係都不錯,平日都有往來,但在她們身上,分別看 到兩種不同的與男性手足的關係。在C 身上,她與弟弟的關係是挫敗的經驗,付出得 不到回報,姊弟之間屢有衝突,她在家裡是受傷的、得不到弟弟的認同。儘管她仍可 從其他家人得到歸屬,將姊弟之間的衝突解讀為沒有緣份,劃清界線保護自己,但當 雙親皆過世後,她勢必要面對回歸父系家族與否的掙扎,也就是以男性手足為主的家 庭。弟弟對原生家庭的淡漠,使她已然對此絕望,內心的決裂與痛苦絕非我們能想像。
當單身女性不被兄弟家族認同,也無法依附已婚姊妹的家族獲得地位,必須重新為自 己開創一個家,這是矛盾卻存在的單身女性樣貌之一。
3.在家族中的位置是彈性而變動的:
單身女性在家族中處於彈性的位置,不僅是因為她們的角色因與父母、手足關係 而變動,而也因為她們所扮演的角色、發揮何種功能而定位。女性在家庭中多被視為 照顧者(朱翠燕、李素卿、王祖琪、謝瑞雲、李秋玉、林秀麗,2010),不論是已婚或 未婚。然而,未婚者往往被認為比已婚者擁有更多的心力與空間,在家族中屬於支援 角色,當家庭有需要時,能立即提供幫忙與照顧功能。如前文提到的照顧父母之外,
當手足的家庭需要幫忙時,單身女性的遞補性很強,特別是華人社會中,親職化的暫
當手足的家庭需要幫忙時,單身女性的遞補性很強,特別是華人社會中,親職化的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