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我國人事機構的執掌與願景

我國人事機構是源自 1967 年依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成立人事行政局,至 1993 年立法院通過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成為統籌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人事行政的最高主 管機關,有關考銓業務,則受考試院監督;因此,我國政府人事體制同時存在於考試院 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稱人事行政局),此體制係混合了獨立制及幕僚制的精神。

一、人事機構的執掌

考試院的主要業務,是有關全國性考選業務、人事政策的釐訂、人事法制的研議制 定、人事法令的解釋,以及對各機關執行有關考銓業務有監督的權利(考試院組織法)。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規定:考試院掌理的事項有考試、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

撫卹、退休、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的法制事項。

人事行政局的主要業務,是有關人事行政,在既定的人事法制規範內,負責行政院 所屬各機關人事行政業務的整體規劃、推動和執行,包含貫徹考試用人、合理管制員額、

加強訓練進修、嚴密考核獎懲、改善待遇福利及創新性人事管理工具之開發與運用等。

主要職掌業務係依據「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第 3 條至第 6 條規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 編制及預算員額案件的擬議事項,行政院所屬各級行政機關簡任以上人員及公營事業機 構首長、董監事派免、遷調的審核事項,行政院所屬公務人員任免、級俸、陞遷、考績、

考成、考核、獎懲的研究建議及執行規劃事項,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考試用人計畫及考試 及格人員的分發等事項。

依據「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第 5 條規定,人事機構職掌內

容,指組織編制、人事人員管理、綜合性人事規章、考試分發、任免遷調、考核、獎懲、

考績、服務、訓練、進修、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人事資料、策略性人力資 源管理、員工協助及其他有關事項。人事行政局為因應社會環境潮流需要,明定具體措 施以加強人事人員的服務,依據該要點第 33 條規定,各級人事機構得依下列方式,加 強人事人員專業知能:辦理人事人員在職訓練、舉辦人事主管研討會、舉辦人事法規測 驗、培育人事管理專業人才、宣導人事服務理念、舉辦讀書心得寫作、其他加強人事人 員專業知能等事項。又第 34 條規定,加強機關人事服務工作:協助機關招募所需人力、

輔導新進同仁適應職務、主動通知當事人辦理權益事項並協助解決有關問題、適時辦理 獎勵或慰問、輔導機關同仁生涯規劃、迅速辦理各機關同仁申請案件、協助待退同仁分 析擇領退休金的利弊並主動照護退休人員、人事主管與機關首長及單位主管應加強溝 通,主動發掘並解決問題、宣導人事法令、編印員工服務手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2012)

二、人事機構的願景

近年來人事行政局為因應內外在環境的劇烈變遷,推動以營造廉能公正的行政團 隊,提供全民第一流的公共服務為願景,積極朝向建構具備活力、熱忱與行動力之現代 行政團隊邁進,提出策略績效目標願景,分述如下(人事行政局,2012):

(一)建構合理化的人事措施:人事法制是政府有效施政的基礎,為因應未來政府 施政需求,人事行政局將加強推動「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行政法人法」草 案等重要人事法案之立法,並組成人事法規檢討修正工作小組,針對現行各種公務人事 法令及其相關運作,進行全面檢視,以修正、廢止不合時宜之人事法規。另亦將賡續推 動性別平等的政治參與,並將藉由人事溝通平台的建置,主動協助各機關解決人事行政 問題。

(二)培育公務人才與領導力:為提升公務人力素質,人事行政局除將加強實施各 項訓練課程外,針對中高階公務人力,將依「行政院所屬中高階公務人員卓越領導研習 計畫」及「地方主管領導力卓越計畫」,加強培育發展,而為有效運用訓練資源,將師 法外國成功培育高級文官之經驗,研究建立國家最高訓練機構之可行性,以長期培育國 家發展所需人才。另為提升公務人員國際競爭力,並將加強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及國際 觀,選送公務人員出國進修,並與友好國家進行交換訪問等相關措施。同時也將導入企 業與先進國家人力資源管理與發展措施,加強公務人員人權法治教育、人文素養及政策

評估能力,以全面提升公務人力素質。

(三)型塑廉能公正的公共服務倫理:為建立廉能公正的行政團隊,樹立公務員的 正確觀念作為與角色認知,恢復人民對政府的信賴,並樹立廉能政治的新典範,人事行 政局將研訂公務倫理守則,使公務員自我惕勵,以人民利益、國家福祉為政策規劃及執 行之依歸。未來並將透過教育宣導,使公務員均能身體力行。又為建立公務人員共同遵 守之行政中立法制,考試院業已研擬「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草案,明確規範公務人員 從事政治活動或行為的範疇,人事行政局將賡續配合考試院研議相關事宜,儘速完成立 法。

(四)增進行政績效與服務品質:為維持各機關最適人力規模,提升行政效能,人 事行政局將以當增則增、應減則減原則,合理規劃機關員額配置,並將持續推動機關業 務委託民間辦理。另為順應人力資源管理潮流與民眾期待,將賡續推動各機關落實績效 管理,並提供優質之 e 化人事服務。

(五)激發公務人員士氣與潛能:人事行政局將持續改善薪資福利體系,並研議導 入彈性及績效待遇作法,同時將透過建立透明、公正的人事進用及陞遷管道、改善公務 人員工作生活品質,並深化員工協助方案,創造健康公務環境,以吸引、留用及激勵公 務人員工作士氣。

人事行政局為期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事主管,於推動人事業務時,均能落實營造廉 能公正的行政團隊,提供全民第一流的公共服務的共同願景,2008 年 12 月 4 日特別頒 訂「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事主管服務守則」,在加強人事主管與機關首長良性互 動,與平行單位建立互信合作,以有效維護同仁權益,達到提昇人事服務效能為目標,

分述如下(附錄四):

(一)與機關首長的互動:1、首長交辦案件的處理原則:(1)迅速有效回應:迅速釐清問題 本質及影響層面,以專業、公正、客觀的立場思考,提供即時、具體並能回應首長 需求之行動方案。(2)提供建設性方案:應竭智盡力達成首長交付任務。如於實際執 行上確有困難或因法令限制無法達成,應委婉說明將再另求解決方案或函請主管機 關檢討修正相關法規,並適時反映具建設性之不同意見。(3)促進團隊合作:應以完 成組織目標為導向。如與人事業務無涉,仍宜主動配合相關單位積極完成,以符合 首長期待,並營造團隊共同合作氛圍。2、爭取首長信任:應了解並熟悉首長的行 事風格與溝通方式,配合調整本身之溝通策略,並爭取其信任,以利任務之達成。

3、尋求首長支持:利用適當場合,作必要工作報告,使首長瞭解人事業務,或邀

請首長親臨主持人事單位主辦之活動,以爭取首長對人事業務之支持。4、遂行首 長施政理念與組織目標:規劃辦理相關人事措施時,應以首長之施政理念為主軸,

融入機關屬性,並參採各單位主管及相關同仁之意見,以完成組織目標。

(二)與其他單位及同仁的互動:1、提昇服務品質:主動了解同仁之需求,並適時採行有 效策略,以提昇整體服務品質並維護同仁之權益,建立人事人員應有的品牌形象。

2、凝聚同仁向心力:鼓勵同仁參與機關內部各項活動,透過團隊合作,以凝聚同 仁對機關之向心力,營造優質之組織文化。3、與其他單位互信合作:抛開本位主 義,真誠的與其他單位互信合作,以共同達成首長交辦之任務,並利於人事業務之 推展。4、注重同仁身心健康:重視員工身心健康及員工福利措施,以落實人性關 懷及營造良好之工作環境。

(三)與所屬同仁的互動:1、權責分明:對於上級交辦之事項,不推卸責任,並應尊重及 了解同仁執行業務之想法,協同所屬同仁透過團隊合作戮力完成目標。2、誠摯關 懷:關懷同仁之工作與生活,主動協助解決其所遭遇之難題,並建立工作以外其他 日常生活的良好互動關係。3、樂在工作:主動聆聽同仁心聲,謹言慎行並營造和 樂之工作氣氛,共創優質之人事團隊,使同仁以身為人事人員為榮。

(四)與媒體的互動:1、建立友善關係:與媒體建立良好正向關係,於辦理重要人事業務 活動或遭遇危機事件時,主動研擬並請公關單位發布新聞稿,以宣導人事業務之功 能與績效。2、暢活連絡網絡:充分尊重媒體工作者之新聞專業知識,並建立與媒 體之連絡網絡。

(五)與民意機關的互動:1、加強溝通:利用會議或其他適當場合加強與民意代表之溝通,

以利人事業務之宣導與遂行。2、即時處理:重視民意機關反映意見,並即時處理,

以建立良好之關係。

(六)精進人事業務及知能:1、樹立專業形象:嫻熟人事法令及相關專業知識,充實本職 學識及經驗智慧,並主動建議修訂不合時宜之法令規定。2、創造服務價值:瞭解 機關組織文化與業務目標,並主動發現機關所遭遇之人事問題及業務需求,提出正

(六)精進人事業務及知能:1、樹立專業形象:嫻熟人事法令及相關專業知識,充實本職 學識及經驗智慧,並主動建議修訂不合時宜之法令規定。2、創造服務價值:瞭解 機關組織文化與業務目標,並主動發現機關所遭遇之人事問題及業務需求,提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