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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高齡化下我國長照制度之建構與評估

第二節 我國引進外籍勞工現況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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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國家,佔了 3/4,而其中以女性為此市場中的主要勞力供給者,男性社福移 工佔少數。

圖 4-4 我國歷年外籍移工數

資料來源:勞動部統計資料及【資訊圖表】

註:資料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的統計數據。

https://stoi087163.wordpress.com/2019/03/27/taiwan-migrant-worker-data/

我國早期開放移工時,主要以引進泰國、菲律賓勞工居多,其中泰國移工曾 高達七成,但隨著產業變化、越南移工的引進、長照工作需求增加,泰國移工比 例逐年下滑,取而代之的是越南的產業移工。而各國移工亦受政策變化影響,如 越南移工曾是臺灣長照工作的主要勞力供給者,但在 10 年凍結越南家戶工的政 策下,印尼移工取代越南移工成為家戶勞力主要來源,11在我國高齡化的社會發 展下,印尼社福移工的人數穩定成長,更成為我國仰賴的勞力來源國。

雖然臺灣社福移工人數少於產業移工,但社福移工相較於產業移工人數穩定 成長,更擔負我國大部分的長照服務工作。然而,臺灣並沒有把這些家戶移工納 入《勞基法》與長照體系當中,移工他們沒有勞工保險的保障,時常超時工作,

且許多人沒有休假的權利,甚至遭到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的對待,這些現象亦 衍生許多國內社會安全的疑慮,請影響我國於國際社會中的形象。

11 從數據中看在台外籍移工現況,【資訊圖表】,2019 年 3 月 27 日,

https://stoi087163.wordpress.com/2019/03/27/taiwan-migrant-worker-data/,查閱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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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5 臺灣社服移工國籍與性別比例

資料來源:勞動部統計資料及【資訊圖表】

圖表製作:彭政添 https://stoi087163.wordpress.com/2019/03/27/taiwan-migrant-worker-data/

由於目前家事勞工不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使家庭看護移工,處於相對不利 的地位。勞動部雖有意制定家事勞動保護法,但礙於現實的反對意見,認為家事 勞動多為非營利的工作,且僱用家事移工的雇主本身是弱勢家庭。但是實際上依 據 2016 年勞動部的調查統計顯示,利用家庭看護移工的家庭中,低收入戶僅占 0.56%,中低收入戶占 1.9%;一般收入戶占 97.54%。另外,依據日本學者對於與 2016 年相近的 2015 年的此一統計數字分析指出,普遍來說,僱用外國人看護的 成本會比僱用本國人的支出相對來的低。日本的學者更進一步分析指出,臺灣是 為促進經濟高度發展而引進家庭看護移工,亦即為了促進女性進入職場以補充勞 動力的不足,將家庭看護移工定位為原本由女性當擔之家庭子女養育、老人照護 及家事的一切工作交由看護移工來替代之一種人力資源的政策。但是另一方面,

對於家庭成員之權利保護及福利的提供、照護技能的提升和開發(如基礎知識和 技術的學習等),以及對於進入或利用設施的援助、居家照護的服務之整個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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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中,看護移工應該扮演什麼樣的功能之檢討的觀點,尚付之闕如。12

2017 年開始實施的長期照顧服務法,將家庭看護定義為以個人身分受僱於 失能者家庭之「個人看護者」,包括照顧服務人在內,須經訓練、認證,領有證 明的各類長照服務員加以區別。就目前從事個人看護而言,皆應接受我國中央主 管機關公告指定的培訓,但是服務於家庭之看護移工的補充訓練,雇主可任意選 擇是否申請,因此,可能導致看護移工的專業度及訓能不足等問題。依據 2017 年 6 月底的統計,照顧服務員有 14,923 人,其中受僱於機構之看護移工占 5,680 人(占 38%)。此外,雖然長照法規定非長照機構之長照服務人員不得提供長照 服務,但是例外允許個人看護者受家庭直接僱用,兩者之勞動條件、就業服務、

職業安全衛生等事項,與非為醫事或社工專業證照之長照人員,及個人看護者之 訓練、技能檢定等相關事項由勞動部職掌。因此,原來的家庭看護仍被納入長照 體系中,被定位為個人看護者,由家庭自行支付薪資及費用,排除公費的照護服 務。但是勞動部指出,為保障家庭看護移工的服務工時及休假權益,在考量使用 者付費原則及雇主負擔能力之前提,勞動部將持續會同衛生福利部一同研議外籍 家庭看護工休假期間的替代照顧人力方案,在外籍家庭看護工於其休假期間,可 到宅提供替代照顧服務等相關措施。

依據 2016 年勞動部調查統計結果提要分析表示,若外籍家庭看護工未來於 例假日休假(每 7 日休息 1 日),只有 4.3%雇主表示要「申請政府喘息或居家 服務」。但是若政府推行外籍家庭看護工補助替代照顧方案,有 30.9%雇主願意 申請替代照顧方案。

由上述可知,未來看護移工將隨者長照服務制度的實施及保險給付制度的實 施,將來受機構僱用、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的看護移工將會持續增加;另一方面,

家庭看護移工被定位為個人看護者,納入長照體系,仍會保持一定的規模,是否 可能依照《家事勞動公約》及《保護所有移工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之規 定受到保障仍是未知數。

如今臺灣已經進入長照計畫 2.0 的階段,長照服務人力不足的情形的確是一 大課題,照顧家庭每月所需支付的長期花費,更成為每個家庭的經濟負擔(表

4-3);而臺灣聘請的外籍看護移工約有 26 萬人,若以每月平均給付薪資 2.4 萬元

12 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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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6 臺灣聘僱外籍看護、幫傭應支付費用

資料來源:鳳凰人力仲介外勞申請流程與費用

圖表製作:鳳凰人力仲介官網 http://www.phoenixtrade.com.tw/2017/09/p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