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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時期的婚禮同化與簡約運動

第五章 社會教化運動與戰時體制下的漢人婚禮(1931-1945)

第二節 戰爭時期的婚禮同化與簡約運動

1937(昭和 12)年中日戰爭爆發,隨著日本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的推行,

臺灣總督府亦推動臺灣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作為應對,以確保漢人戰爭中所扮演 的角色,與穩固戰爭所需的資源和人力。在該年 8 月 15 日,臺灣軍司令部發佈 命令,乃正式宣告臺灣進入戰時體制,臺灣總督府也於翌日發出諭告,要求 500 萬島民必須一致協助軍隊防衛。72接著,臺灣總督府於 9 月 10 日決定「臺灣總 督府國民精神總動員實施要綱」,並在總督府設置國民精神總動員本部。73其組 織的中央本部長是總務長官,參與為帝大總長、總督府局長、臺灣軍參謀長、總 督府付海軍武官,以及任命部分民間人士。而在地方州廳、市郡、街庄設立支部 或支會;支部的支部長由州知事擔任,副支部長為內務部長和警務部長,民間的 部分則以舊民風作興委員會之成員充當。74

臺灣的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欲達成之目標有二:一是皇民化;二為經濟對 策之協力。75前者為使漢人同化為日人,將「同化」之極致――「皇民化」政策 發展為「皇民化運動」,開始在各方面積極的展開,使漢人在中日戰爭成為協力 日本的角色。故總督府實施廢除學校的漢文科和報紙中的漢文版,並推行「國語」

常用運動、撤廢偶像、寺廟、強制參拜神社、改姓名運動等,各種破壞臺灣傳統 文化,以加強日常生活徹底日本化之強烈地「同化」政策。76除加強對漢人意識 的改造之外,在此時總督府為確保戰時之經濟,亦施行統制經濟的政策,以及致 力於產業擴充計劃,如金製品的獻納、購買國債及儲蓄債券的獎勵、特殊資源的 消費節約、廢品的回收、蓖麻的栽培,及軍需用品的製造等。77

附帶一提,在中日戰爭爆發之後,社會事業協會於第 10 回全島社會事業大 會,即以「戰時體制下的臺灣社會事業,於緊張中議論銃後的援護」(按:銃後 乃戰場後方之意)為副標題附於記錄報告中,並從隔年的大會始與軍事援護大會 共同召開。顯示,社會事業於此時,除本來的社會救助、教化之事務外,尚須負

72 鄭麗玲,〈戰時體制下的台灣社會(1937-1945)──治安、社會教化、軍事動員〉(新竹:

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94),頁 19。

73 島田昌勢,〈國民精神總動員と臺灣〉,《臺灣時報》1937 年 11 月號(1937.11),頁 10。

74 近藤正己,《総力戦と台湾:日本植民地崩壊の研究》,頁 161-162。

75 蔡慧玉,〈一九三○臺灣基層行政的空間結構分析——以「農事實行組合」為例〉,頁 88。

76 許雪姬,〈皇民奉公會的研究──以林獻堂的參與為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叢刊》,

第 31 期,(1999.6),頁 178。

77 江智皓,〈日治末期(1937-1945)台灣的戰時動員組織—從國民精神總動員組織到皇民奉公 會〉(桃園: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頁 44。

第五章 社會教化運動與戰時體制下的漢人婚禮(193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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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戰爭後援的工作。迨至 1941(昭和 16)年時,全島社會事業大會、軍事援護 大會,以及臺灣方面委員會共同召開「全島厚生事業大會」。至此,臺灣社會事 業協會已不再以社會事業為主,轉變為戰時體制下的厚生事業。78

在中日戰事陷入泥沼與戰線擴大之際,1940(昭和 15)年 6 月,近衛文麿 發表「新體制運動」聲明,主張解散政黨及各種團體,該運動於大政翼贊會成立 後具體落實。其總裁由總理大臣出任;各府道縣知事擔任支部長,下級組織則為 部落會、町內會、鄰組等。此外為管轄所有團體,大日本產業報國會、大日本婦 人會、大日本青少年團等,亦於此時納入大政翼贊會管轄之下。79此運動不僅推 展於日本全國,尚擴及各殖民地,如臺灣、朝鮮、樺太、南洋廳、關東州等地,

皆設有相對應之組織。80不過,各殖民地的狀況略有差異,其應對方式及組織名 稱也不大相同。而臺灣呼應日本的大政翼贊運動的方式,是於翌年 4 月 19 日決 定「皇民奉公運動規約」及「皇民奉公會實踐要綱」,並設立擔任皇民奉公運動 發足的組織——「皇民奉公會」。81

而皇民奉公會之組織可分為三部分:一是中央本部,由臺灣總督擔任總裁,

其下有中央本部長和事務總長,中央組織底下尚包含總務、宣傳、訓練、文化、

生活、經濟等六部;二為地方組織,在州、廳設支部,市郡為支會,街庄則置有 分會,由各級行政首長,則分別擔任支部長、支會長、分會長。街庄之下尚設有 部落會(由保甲組織,保區域內的全戶組成),再下層則是奉公會的最末端組織

「奉公班」(約為甲的範圍,由 10 戶組成);三則是傘下組織,有以年齡層分如 奉公青年團、少年團、壯年團。以職業別的演劇挺身隊、學徒奉公隊、商業奉公 團、臺灣醫師奉公團等。82

如前所述,皇民奉公會不但是因應大政翼贊會而生,亦是臺灣版的新體制運 動,然兩者在本質上卻不大相同,因臺灣總督府之所以推行該運動實有其原因和 目的存在。首先,就運動性質來看,1937(昭和 12)年臺灣總督府所推行的國 民精神總運動員運動,不是為了準備戰爭所進行的政策,而是以教化為主的皇民 化政策。再加上,該運動所屬組織與行政合為一體,造成上部組織過於肥大,下 部組織卻過小的狀況,使得運動無法長期持續,故總督府亦於 1940(昭和 15)

78 大友昌子,《帝國日本の社会事業政策研究――台湾‧朝鮮——》頁 207-208。

79 林蘭芳,〈日據末期臺灣「皇民奉公」運動(1941-1945)〉,收於國史館編 ,《第三屆中華 民國史專題論文集——抗戰建國既臺灣光復》(臺北:國史館,1996),頁 1197-1198。

80 近藤正己,《総力戦と台湾:日本植民地崩壊の研究》,頁 361。

81 蔡錦堂著,〈日本帝国主義下台湾の宗教政策〉,頁 108。

82 蔡錦堂著,〈日本帝国主義下台湾の宗教政策〉,頁 109;許雪姬,〈皇民奉公會的研究——

以林獻堂的參與為例〉,頁 180。

第五章 社會教化運動與戰時體制下的漢人婚禮(193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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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召開國民精神總動員參與會企圖改革。83因此,在奉公運動時期,便改革皇民 化時期所設立的國民精神總動員組織,強化下部組織,並藉由社會動員,以達成 皇民練成,及對戰場、銃後的協助。

接著,為減緩小林躋造擔任總督時,所提出的偶像、寺廟的撤廢,以及對臺 灣傳統文化壓抑之強烈的皇民化政策,以降低漢人對於政府的不滿,故以另外的 組織作為替代。因此,次任總督長谷川清上任後,改以「不反對統治旨趣之限度」

為原則的政策,希冀藉由退讓來減緩反對聲浪;但同時也更嚴格地要求神社參 拜。84顯示,打擊傳統文化的政策雖然稍微減弱,但同化的政策還在持續進行且 增強。最後的目的,則是為因應日本擴大戰線所需之兵源,開始在臺灣實施志願 軍制度,然後循序漸進至徵兵制度。85

於是,皇民奉公運動便接續國民精神總動員之事務,持續進行社會教化,以 及在臺灣推行戰時生活體制。該運動的活動項目,便以訓練、增產、確立後方生 活體制,以及宣導志願兵和徵兵制度為主要。其中,在奉公會中有所謂的區會、

部落會、奉公班等,為皇民奉公會金字塔底盤的基層組織,是最直接和基層民眾 接觸的單位。這些基層組織透過「常會」之召開,在活動中宣揚理念、精神講話,

使人民認識時局,並指導活動事項。而常會之指示事項,大多與後方生活之實踐 要目有關,如國語普及、國民儲蓄、生活簡易化、金屬回收、皇民體操、大掃除 等。此外,為達成國民儲蓄的目標,乃要求消費節約、勤儉,使生活合理化。故 婚喪喜慶之鋪張浪費及迷信均應革除,並減少送往迎來,以減少汽油及人力之浪 費。86

綜合而論,1937(昭和 12)年之降,臺灣隨著日本進入戰時體制,並推行 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總督府於此時期,所欲達成之目標,乃是藉由皇民化運動,

以維繫漢人對於日本軍事行動支持,以及利用經濟統制政策,鞏固銃後生活和戰 時資源的取得。然而,此運動只是 1936(昭和 11)年民風作興運動的延續。儘 管名稱相異,但實際上皇民化運動乃是承襲民風作興運動的內容,再將其擴大發 展,而民風作興一詞則由皇民化吸收並取代。871941(昭和 16)年由於國民精神 總動員運動的下部組織不甚完備;過於激烈並造成漢人反彈的改姓名、寺廟撤廢 運動;戰場戰線的擴大,需要更多的人力與資源等緣故,促使總督府不得不思考 更進一步的政策以為改善。於是在日本本國推行大政翼贊運動之同時,臺灣總督

83 近藤正己,《総力戦と台湾:日本植民地崩壊の研究》,頁 162。

84 黃昭堂,《臺灣總督府》(東京:教育社,1988),頁 177。

85 許雪姬,〈皇民奉公會的研究——以林獻堂的參與為例〉,頁 178。

86 林蘭芳,〈日據末期臺灣「皇民奉公」運動(1941-1945)〉,頁 1213、1215-1217。

87 蔡錦堂,〈皇民化運動前臺灣社會教化運動的展開──1931~1937──〉,頁 383。

第五章 社會教化運動與戰時體制下的漢人婚禮(193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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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便以此為契機,把皇民奉公會視為臺灣進入戰時體制,確立後方生活的重要運 動,並成為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的延續,直到 1944(昭和 19)年 6 月被義勇報 國隊取代為止。88職是之故,1937(昭和 12)年至 1945(昭和 20)年,可說是 圍繞著同化(皇民化)與生活經濟統制等兩大統制方針的年代。而受大環境之影 響,其婚禮之舉行,勢必以資源限制、同化等兩主題為主軸,出現更為加簡化的 婚禮,以及更強烈推行神前結婚式的狀況等,甚至出現配合時局之簡約的神前結 婚式。

二、戰時體制下的漢人婚禮

(一)戰時體制下的婚禮改善方針

國民精神總動員本部成立後,於 1937(昭和 12)年 9 月 24 日召開第一回 本部參與會,決定「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的具體事項」。該具體事項共包含五大

國民精神總動員本部成立後,於 1937(昭和 12)年 9 月 24 日召開第一回 本部參與會,決定「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的具體事項」。該具體事項共包含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