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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係對目前執行中的體育政策做現況瞭解,故以下針對此一體育政策做一簡 述,而後才能具體提出策略。

一、打造運動島計畫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運動機會」視為「基本權利」的觀念被提出,人們透過運動 的參與維持身體與心理的健康,全民運動的理念被提出,並廣為各國視為推動運動事務 的主軸之一。1964年,國際體育運動理事會發表「體育運動宣言」,明確提出:每個人 都有從事體育運動的權利。1966年,歐洲理事會下屬的教育與文化發展委員會,首先提 出「全民運動」的口號,呼籲所有民眾不分性別、年齡、人種、職業、貧富、階層、居 住環境、身心狀況,都可以終生積極參加體育運動。從此,以鼓勵健身為宗旨的全民運 動便在西方工業化國家興起 (許樹淵,2012)。

我國教育部體育司於1979年制定「積極推展全民體育運動計畫」、1980年推動的「積 極推展全民體育運動重要措施計畫」、1987年研訂的「國家體育建設中程計畫」等,皆 積極推展全民運動,增強國人參與運動意識 (陳敦禮,2014)。1998年,立法院三讀通過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組織條例」,體委會正式依法成立,成為統籌國家體育事務之全國 體育行政主管機關,訂定有效的計畫推展全民運動,首先推動「陽光健身計畫」,以走

出戶外、迎向陽光、展現青春、親子同樂、帶來歡笑的基本理念,辦理多元、多樣、多 功能的休閒運動,帶給民眾最好的身心健康活動,1998年辦理將近2萬場的活動,吸引 超過320萬人次參與;1999年活動場次增加至3萬場次,參與人數高達600萬人次,此成 果足以顯示民眾對自我健康及休閒生活的重視 (體委會,1999b)。接著繼辦「運動人口 倍增計畫」(2002年至2007年),2008年與各縣府合作「愛動計畫」,2009年推動「運動 樂活」,2009年與各縣市體育會推展「紮根計畫」,顯示政策方案與執行之連貫性,足 見政府推動全民運動之決心 (黃偉揚,2009)。

2008年馬英九總統競選總統時,提出了「運動島」一詞以及四大體育政策,一是 培育學生運動員的興趣及習慣,讓持續性的運動從小養成;二是政府提供良好的運動社 區,包括補助學校設備、開放學校設備給民眾使用等;三是成立成年人的國民運動中心,

讓他們以平價的消費,使用五星級設備;四是國家體育人才培訓法制化,好好培育人才,

希望達到臺灣成為運動島的目標 (卞金峰,2008)。其後,為落實打造臺灣成為「運動島」

之施政理想,體委會於2010年開始推動「打造運動島計畫」,促進潛在性運動人口成為 自發性運動人口;鼓勵個別型運動人口成為團體型運動人口,俾擴增規律運動人口及提 升國民體質,並宣導樂在運動、活得健康理念,以增強國民參與運動意識,落實強化基 層體育組織,達到人人愛運動、處處能運動、時時可運動之「運動島」遠景 (體委會,

2010a)。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體委會於2013年改制為教育部體育署,仍持續推動該計 畫,將全民運動的理念散播至國民的日常生活中,透過運動健身共享快樂人生 (教育部 體育署 [體育署],2013)。

打造運動島計畫以「運動健身激勵專案」、「運動樂趣快易通專案」、「運動社團建置 輔導專案」及「運動樂活島推廣專案」四大專案為推動主軸 (表2-1),其中「運動健身 激勵專案」是透過獎勵制度實施體能檢測,培養全民規律運動習慣,整合國民體能推展 資源,建構國民體能常模;「運動樂趣快易通專案」為建置並擴增運動資訊平臺功能,

藉由整體教育推廣計畫結合實體及數位推廣平臺,讓民眾方便上網搜尋各類運動資訊,

鼓勵國人主動參與休閒運動;「運動社團建置輔導專案」係以社區、鄰里、鄉鎮及機關

二、打造運動島運動社團建置輔導專案

瞭解打造運動島計畫後,以下針對運動社團建置輔導專案、區體育會及兩者之間的 關係進行探究。

(一) 打造運動島運動社團建置輔導專案的執行

朱文生 (2012) 指出運動社團即是社區民眾結合相同運動嗜好的夥伴 ,以追求身體 適能及身體健康為目的,自發性組成的團體。從運動的角度來看,年紀較長的銀髮族透 過參與運動社團的活動,得到精神支援、身心愉快,發現生命之樂趣與意義,使晚年生 活更快樂充實;年輕的族群也隨著經濟型態的改念、休閒時間的增多,以及身體適能觀 念的提升,陸續加入運動社團 (柯琬婷,2008)。蔣憶德與陳淑滿 (2012) 也認為運動要 有伴,有了志趣相投的夥伴一起運動,會增加對運動的承諾感,進而對運動產生依賴,

健康也會跟著來。

黃偉揚 (2009) 進一步指出以自動、自發及融入生活化的方式建立運動社團,全民 運動精神才會真正落實,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從美國、韓國、德國、日本、韓國等國家 發展全民運動的趨勢中,可以發現運動社團是各國發展全民運動的主要模式,由政府訂 定政策與規範,並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分級輔導全國性、地方性協會與運動社團,藉著運 動社團由下而上的發展力量,讓各國全民運動呈現蓬勃的景象 (體委會,2011a)。

打造運動島計畫即以「運動社團建置輔導專案」為策略發展運動社團,以社區、鄰 里、鄉鎮及機關團體民眾為對象,成立運動社團、運動小聯盟及運動大聯盟,鼓勵民眾 根據自身的興趣、利用現有的社區環境及資源,發展適合自己的運動,體驗運動樂趣及 益處,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促進潛在性運動人口成為自發性運動人口,鼓勵個別型運動 人口成為團體型運動人口。另一方面建立運動社團輔導機制及訪視評鑑工作,結合中央 及地方之力量,強化基層體育組織,深植全民運動發展基礎。同時積極推動體育志願服 務工作,推廣體育志工服務理念、建構推動體育志工機制及培訓體育志工人力資源,提

供更多運動指導與服務工作,邁向活力臺灣的的發展願景 (體委會,2011a)。

歷年打造運動島計畫專案申辦作業原則,編列了各項運動社團、運動大小聯盟辦理 活動經費補助標準,依照參與人數多寡核予經費,透過多元活動的辦理,提供體驗運動 的機會,讓國人重視運動健康的觀念,進而養成規律運動習慣,提升國人參與運動人口 (體委會,2010a,2011a,2012a,2013;體育署,2014a,2015)。又打造運動島計畫推 動之初,適逢國內縣市合併五都升格之際,體委會特訂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 基金辦理強化基層體育組織作業要點」,補助每個鄉鎮市區體育會採購辦公設備 15 萬 元、購置簡易運動設施經費 15,000 元及每月補助體育志工 1,000 元交通誤餐費 (體委 會,2010b);並於 2011 年納入運動社團輔導專案申辦作業規定,持續強化鄉鎮市區體 育會組織,活絡地方運動健康發展。歷經 4 年推動,基層鄉鎮市區體育組織逐步復甦,

並有固定辦公地址與設備,2014 年起不再編列辦公設備及運動設施經費;至於體育運動 志工推動規劃,亦改由縣市政府擔任主辦窗口,協助輔導各體育運動志工運用單位,推 展運動志工業務 (體委會,2011a,2012a,2013;體育署,2014a,2015)。

輔導機制部分,中央部分由體育署聘請專家學者成立打造運動島訪視委員會,輔導 各縣市政府落實本專案之工作重點,協助解決問題,並對執行策略提供諮詢建議;而縣 市政府計畫執行期間應主動通知訪視委員,俾利執行訪視活動、考核、評估工作,並於 年終總檢討會考評各縣市政府推展全民運動執行成效,作為年度獎勵依據。縣市政府則 是必須邀集相關單位及打造運動島訪視委員組成打造運動島推動小組,落實組織發揮行 政之效益,並於年度結束前,針對所轄輔導之縣市體育會及鄉鎮市區體育會進行實地查 核輔導作業,包括活動辦理情形、業務辦理情形、財產保管狀況及專案執行進度等,查 核報告須送體育署備查,作為下年度經費審查之參據 (體育署,2015)。

綜合以上,研究者參考各年度打造運動島「運動社團建置輔導專案」實施方案或申 辦作業原則 (體委會,2010a,2011a,2012a,2013;體育署,2014a,2015),將重要執 行方式與相關規定彙整如表 2-2。

表 2-2 打造運動島運動社團建置輔導專案之執行方式與相關規定

項目 內容

專案目標 藉由成立運動社團,促進「潛在性運動人口」成為「自發性運動人口」,鼓勵

「個別型運動人口」成為「團體型運動人口」,擴增規律運動人口,強化運動 設施,創造運動就業人口,豐富國人運動生活內涵。

成立方式 1. 1 個運動社團至少 20 個會員以上;20 個以上之運動社團成為運動小聯 盟;20 個以上之運動小聯盟成為運動大聯盟。

2. 由運動小聯盟 (鄉鎮市區體育會) 之體育志工積極鼓勵成立運動社團,並 彙整組織名冊送大聯盟 (縣市體育會) 提報縣市政府登錄。

預期效益 輔導縣市皆有運動大聯盟、鄉鎮市區皆有運動小聯盟、鄰里皆有運動社團,

強化全國各運動大聯盟輔導機制、健全運動小聯盟及運動社團組織,落實基 礎體育扎根。

輔導機制 中央以體委會 (體育署) 為主軸,結合教育部、內政部、經濟部、衛生署等 部會,成立打造運動島輔導委員會,體委會成立打造運動島執行中心,縣市 政府成立打造運動島推動小組,推動運動社團輔導及訪視評鑑事宜。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二) 鄉鎮市區體育會與運動社團建置輔導專案之關係

打造運動島計畫暨相關專案實施方案開宗明義提到運動社團成立方式為「1 個運動 社團至少 20 個會員以上;20 個以上之運動社團成為 1 個運動小聯盟;20 個以上之運動 小聯盟成為 1 個運動大聯盟」(體委會,2010a)。然而實際情形係由各縣市體育會申請成 立運動大聯盟,小聯盟則由 368 個鄉鎮市區體育會申請成立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2011)。

朱文生 (2012) 認為縣市體育會及鄉鎮市區體育會原本係屬於非營利體育組織,以 推展全民運動及競技運動為主,以往鄉鎮市體育會的運作情形,因經費取得不易以及預

朱文生 (2012) 認為縣市體育會及鄉鎮市區體育會原本係屬於非營利體育組織,以 推展全民運動及競技運動為主,以往鄉鎮市體育會的運作情形,因經費取得不易以及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