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抵押權總說
第二節 抵押權的功能
一、抵押權的社會作用
債權的滿足有賴債務人清償的意願和能力,而清償能力又繫於責任財產之有 無。債權成立時,或有充分的責任財產,惟此財產仍居於債務人支配之下,待債 權屆期時,責任財產可能已消費殆盡,即便有所剩餘,尚須與其他債權人依比例 受償35,由此可知,債權之完全受償充滿不確定性。債權之擔保制度乃因運而生,
以確保債權之滿足。此制度可分為人的擔保與物的擔保,前者是以第三人之信用 或資力增加清償債務的責任財產,以保證契約為代表;後者則是以債務人或第三 人的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於債務不能清償時,得就擔保標的物變價以償還債 務,抵押權即屬之。
(一)抵押權的消極作用:實現債權,發展信貸
綜上,抵押權之社會作用在於確保債務之受償,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債務
35 此乃債權平等原則運作之結果。
時,得實施擔保物權以優先清償債務。惟抵押權之實行耗費勞力、時間和費用,
此債權人所提供之融資無法迅速回收,資金之運轉限於遲滯;且抵押物之交換價 值難免因社會經濟狀況之變遷而有所增減,若抵押物因此價值低落,則滿足債權 的希望落空。因此,確保債務之受償不如說是抵押權的消極社會功能36。又,由 於抵押權降低債權落空的風險,金融機構較勇於發展信貸業務,使銀行不致不斷 累積不良債權和呆帳。
(二)抵押權的積極作用:蓬勃經濟,活絡市場
而抵押權的積極社會功能應係作為社會融資的手段,即誘使企業經營者用其 財產設定抵押,以籌措資金,間接促成經濟之繁榮。此乃由於企業以抵押獲取融 資後,可將融資轉為投資,購買機器生財,兢兢業業於企業之經營以賺取利潤,
即可用來清償債務,或可用來再增添設備。增添之設備創造利潤後又可用於融 資,再次形成從事經濟活動所需之資本,於是不斷循環,資本日增,企業也日益 茁壯。此外,金融機關為使其授予之融資易於收回,將就企業之信用、經營方式 和組織結構作調查,企業越健全則越有償債能力,自然較易獲得融資,無形之中 促使企業良好發展。就這樣,金融機關和企業相輔相成,融資在社會中流通順暢,
共同帶動經濟之繁榮。又,抵押制度使借款人更容易得到信貸支持,其生產力、
購買力隨之增強,從而加速了商品的生產加工和上市流通,刺激工業生產及商業 消費節奏加快,有利於培養貨流暢通的良好市場37。
二、抵押權在中國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
抵押權在中國直至 1995 年擔保法的制定始真正「成文化」,與其他國家相較 之下,中國抵押權的發展在時間上是相當晚的,究其原因乃中國特殊的政治型態 和歷史背景所致。在共產主義與計畫經濟之下,沒有私有財產設定抵押之可能,
國家掌管一切資金的流動、所有產業的經營,抵押的存在並無意義。如今,中國 已逐漸染上資本主義的色彩,抵押權制度也因擔保法和物權法先後地制定而得以
36 參見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中),作者自版,頁 345(2007.6)。
37 同前註。
建立,則抵押權在中國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值得探究。「關於中華人民共 和國擔保法(草案)的說明38」指出:「近年來,由於許多銀行貸款有借無還的 問題長期沒有很好解決,銀行等金融部門為了減少信貸風險,越來越多地採用抵 押貸款的方式,許多企業為了商品交易安全,也採取了多種擔保方式。隨著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擔保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為了進一步完善擔保制度,促 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維護銀行貸款和商品交易的安全,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 益,維護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制定擔保法是十分必要 的。」因此,本文以為,抵押權對於中國的意義在擔保法第 1 條中已表露無遺-
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實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依所有權歸屬進行制度調整,再加上穩定經濟的措施,已足使發展中國家(例 如中國)的經濟管理變得更加合理有序,但由於種種原因,貨幣和實物在各個經 濟主體間的分布總是處於不平衡狀態,擁有貨幣者不見得擁有實物,反之亦然。
而擁有實體財產的主體當然可以透過買賣、租賃等途徑換取貨幣資金,惟或是因 為不願意喪失其財產,抑或是因為該財產為生活、生產所必須,均將導致無法藉 系爭財產獲得資金的結果,偏偏資金是使其實體財產發揮最大效用的利器。以借 貸方式來籌措資金將是解決此一困境的方法之一,故此時國家需要完善的貨幣和 投資工具以周全其財產權系統39。因在實際經濟生活中,並非所有債務人在債權 期滿時都有充足的償債能力,從而抵押作為一擔保債權的手段即在交易往來中占 有一席重要的地位。在抵押制度的輔助下,債權實現可能性大增,交易安全得到 有力保障,債權人將放心大膽地貸放手中資金,進而加快貨幣循環過程,促進資 金融通。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經濟改革的目標,惟市場經濟自由競爭、
複雜多變,風險和投機無所不在,因而不論是放貸之銀行、預先付款的買受人,
或是已交付商品的出賣人,均非常關注債務人的履約能力,以及債權得否屆時穩 當地實現。抵押作用的發揮,不僅提供債權最終救濟途徑、維護交易安全、加速 資金和商品的流通,最重要的是,它促進市場各要素的充分結合。對中國發展市 場經濟而言,抵押無疑係一塊不可或缺的基石。
38 顧昂然,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草案)的說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報,1995 年第 5 期。
39 See HERNANDO DE SOTO, THE MYSTERY OF CAPITAL 21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