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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契約型式對 BIM 流程的影響

第二章 應用我國 BIM 協同作業指南之案例文件種類與內容

第三節 採購契約型式對 BIM 流程的影響

國內推動 BIM 在公共工程的應用已超過 7 年,應用的案例愈來愈多,正面 效益的報導也不斷增加,大部份瞭解 BIM 的人都已認知得以提昇專案的效益,

且有「必然趨勢」的看法;但營建業固有的制度、文化、加上市場的不確定性,

使得採用新工具而付出成本的一方,不一定是直接由專案效益獲得回報的一方;

因此,強調整體的專案效益,「共享資訊、分擔風險」,甚至顛覆現行的利益分配,

是發揮 BIM 效益的關鍵;這種改變既有定見(Mindset)的工作,雖然很難一蹴可 幾,但逐步養成「專案團隊整合」的習慣,則是刻不容緩的工作。營建專案都強 調要整合,更不缺整合不良招致損失的教訓,但本研究強調的「專案團隊整合 (Project Team Integration,PTI)」,要比營建業一般認知的「整合」明確且務實可行,

因為有了 BIM 做為整合的工具平台。

PTI 是指從業主的角度鼓勵專案的所有團隊(包括設計顧問、施工的承包商、

及其分包商)儘早參與專案並且加強實質的整合,以便能充份應用所有參與成員,

尤其是專業分包商的技術和見解,也同時減少資源浪費,並將專案設計、生產製 造、施工安裝、到交付及設施管理等工作,因整合而進行全生命週期成果最佳化。

PTI 是執行專案過程應把握的原則,營建專案既有的採購策略,例如最普遍應用 的「設計/發包/施工(Design/Bid/Build,DBB)」,或是較有利於整合的「設計連帶施 工(Design and Build,DB)」(或稱「統包」),在實質上影響團隊整合的意願,大部 份研究報告認為採用 BIM 工具後的最佳採購策略是「綜合專案交付(Integr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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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ject Delivery, IPD)」;IPD 是一種新的採購策略,以契約來規定專案各團隊成 員在財務上的實質成本利益,用專案最有利為主軸,促成「共享獲利、同擔風險」; 然在現階段,IPD 彷彿是偏離實務的理想般難以實現,由於 PTI 是邁向 IPD 的過 程,是故,無論是採用 DBB 還是 DB,把握 PTI 是在 BIM 顛覆營建產業前的最 重要原則。

所有團隊成員儘早參與專案的效益,可以用 MacLeamy 曲線來說明,如圖 2.11 所示,該圖縱軸代表效果、成本、或是需要投入力量的多寡,橫座標則是專 案的期程,由左至右分別為基本設計、細部設計、施工圖說、施工、及營運維護 階段。

圖 2.11 說明團隊成員儘早參與專案的效益的 McLeamy 曲線 (資料來源:[10])

McLeamy 曲線中的紅線(2 號線)代表變更設計所需的成本,該線隨期程進展 逐漸成長至施工及營運維護期快速增加,也就是說,在基設階段,若因較多原本 後期才會加入的成員提早參與而貢獻各自的技能與見解,提早針對施工或營運的 需求進行設計變更,則所需投入的變更成本很低;但若是沒有提前參與,到了施 工或營運階段,才依施工或營運專業需求進行設計變更,則會要投入相當高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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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McLeamy 曲線中的藍線(1 號線)代表控制成本績效的能力,在專案設計的初 期,大部份設計未定案,設計變更的成本較低,具有相當高的設計變更能力,也 因此使得設計有彈性的多方嚐試而找到最佳方案,也就是控制成本績效的能力較 高;隨著設計決策逐一完成到後期,若想推翻前面的決策則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

也就是控制成本績效的能力大幅下滑。

黑線(3 號線)代表一般未採用 BIM 工具的傳統專案在不同階段投入資源的狀 況,曲線下方包覆的面積代表專案投入的資源量,從該曲線大部份的面積函蓋在 細部設計及施工圖說來看,尤其是施工圖說花費了大量的資源,且耗用資源的高 峰是在細部設計之後的晚期,在這些時間段,若是施工人員進場後發現有設計變 更的需求,變更設計所需的花費是相對較高的。

愈早整合及整合程度愈高則愈能獲得整合的效益,採用 BIM 技術得以事先 在電腦平台上充份模擬整合團隊成員的設計及施工資訊,若把握 PTI 的原則,則 專案整體投入的設計資源曲線可以如綠線(4 號線)所示,該線下包覆面積的大部 份出現在細部設計階段,在這個階段進行充份的整合,投入的設計努力有較高的 成本控制績效,到了施工圖說及施工階段,因為已經整合模擬完成,投入的設計 資源相對少了許多。

其實 BIM 的三維建模功能及專案團隊整合部份並不算是新的觀念,但對營 建產業的設計與施工實務來說,在這樣的溝通環境下使用及整合數據的方式則是 新的,也就是新的溝通方式及流程,這種新的整合溝通方式需要有利於團隊整合 的採購契約型態來搭配。

緃使是在傳統的採購契約型態下,在專案中要求應用 BIM,還是可以產生 不少的效益;資產業主應仔細考量目前可有的及未來會產生的 BIM 效益;在設 計階段,儘早將業主及未來的使用方的意見,以用 BIM 強化的視覺化有效溝通 方式,納入設計流程中來,將可提昇設計效率,並且大量減少後續的設計變更。

若要能使專案團隊確實整合,則有必要擴增採購人員及業主扮演的角色,以促成 採用專案團隊整合最佳化的採購契約型態,以便得以使規劃、設計、施工、到設 施營運管理,各方皆能充份分享資訊,擴大 BIM 的有效應用。

專案業主應能區分不同採購契型態中的主要特性,將對採用 PTI/BIM 與傳 統營建實務產生不同型能的差異,這些主要的特性是指:

一、較早將主要施工方甚至主要分包商在設計早期就納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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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潛在效益極大化的專案專隊整合;

三、BIM 可產出幾何正確的 3D 模型及其中的資訊供整個生命週期所用。

是否應採用新式的或是客製化的採購契約型態,則視在專案交付時要如何應 用 BIM,及 BIM 被賦予的角色和責任而定;另外就是採購契約型態應該要能在 規劃設計階段就將設施管理的專業方納進來。並沒有一定要採用哪種契約型態才 能有效應用 BIM,而各種不同的型態實際上都可以應用 BIM 而產生效益,這種 複雜的狀況可以用圖 2.12 來說明;圖 2.12 左側代表建置及應用的專業方,只有 設計方亦或包括所有可能參與方,圖 2.12 右側則是代表採購契約型態的影響,

傳統契約亦或是強調各方關係的新型契約;由圖 2.12 可知採用傳統的採購契約 型態時,設計、施工、及設施管理是個別獨立的採購契約,這時候應用 BIM 的 方式是單方應用(孤獨 BIM),對業主而言有多重的風險;若是新型態的契約朝增 加整合機會發展,則會出現多方貢獻充份整合團隊的 BIM,業主承擔的風險也 逐漸由契約各方分攤。

圖 2.12 不同採購契約型式對 BIM 作業的影響 (資料來源:[10])

國內營建工程界尚未發展新型態的採購契約,實務應用上就只有傳統的 DBB,及國內慣稱為統包的 DB 兩種;依照 BIM 協同作業指南,營建專案若採 統包採購方式,則可以建置單一的 BIM 模型平台來產出施工所需的圖說文件,

流程如下[TW-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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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開始建模前,統包商應先制定 BIM 執行計畫(BEP);

二、在規劃設計階段,統包團隊的設計成員與分包商即開始協同建置 BIM 模型,

以符合既定的專案需求;

三、將 BIM 模型整合並進行衝突檢核;

四、在整合會議上共同解決分專業模型間的衝突;

五、一旦將所有干涉問題解決後,即可應用 BIM 模型輸出施工圖說;

六、召開施工計畫擬定會議,用整合模型做施工程序審核;

七、主要的組件得以用精確的數值進行他處生產製造,包括鋼構件、預製組件及 帷幕牆單元等 BIM 應用。

若是採用傳統的設計/發包/施工專案,則會將 BIM 流程切割,而設計團隊(建 築師及設計顧問)及施工廠商必須分別制定二個 BIM 執行計畫來進行—即設計階 段 BEP 和施工階段 BEP。設計團隊依 BEP 建置設計模型及發包文件,承包商則 依據 BEP 負責建置施工所需的施工模型:[TW-02,4.7]

一、設計階段

(一)在開始建模前,由設計團隊制定 BIM 執行計畫(BEP);

(二)由設計團隊建置建築模型、結構及機電模型;

(三)將設計 BIM 模型進行協同整合及衝突檢核;

(四)在整合會議上共同解決跨專業模型間的衝突問題;

(五)一旦將所有干涉問題解決後,即可由 BIM 模型輸出發包圖說文件;

二、施工階段

(一)制定 BIM 執行計畫(BEP);

(二)由設計模型產出的模型及/或圖面釋出給總承包商做參考;

(三)總承包商進一步建置施工所需的模型,以便能產出提交給分包商生產製 造所需之施工圖面,或納入分包商提供的製造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