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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描述性統計

本研究利用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標登錄檔、臺大醫療體系醫療整合資料庫 及臺大醫院腦中風個案管理檔,依主診斷碼ICD-9-CM 為 433-434、436、437,

以及ICD-10-CM 為 I63、I65、I66、I67 篩選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之間 從臺大醫院出院之病患,本研究樣本共計519 人 (表 4-1 )。

一、病患特性

研究樣本519 位缺血性腦中風患者中,在性別分布上,以男性為多,有 306 人佔 58.96%,女性為 213 人佔 41.04 %;整體研究樣本平均年齡為 68.78 ± 14.76 歲、前次出院時的美國國衛院腦中風評估表(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Stroke Scale , NIHSS)的數值為 8.85 ± 8.62。

二、危險因子

研究樣本中患有高血壓之人數有376 人佔 72.45 %;患有糖尿病之人數有 193 人佔 37.19 %;曾有過 CVA 之人數有 117 人佔 22.54 %;患有尿毒症之人數 有2 人佔 0.39 %;患有血脂異常之人數有 320 人佔 61.66 %;有中風家族史之 人數有29 人佔 5.59 %;患有心臟相關疾病之人數有 208 人佔 40.08 %;有抽菸 之人數有166 人佔 31.98 %。

三、照護過程

照護過程方面,研究樣本於住院期間有54 人接受靜脈血栓溶解劑治療,使 用率為11.64 %,佔整體比率 10.40 %;有 441 人於≦48 h (小時)內使用抗血栓 藥物,使用率為96.29 %,佔整體比率 84.97 %;患有心房顫動之病人有 105 人

52

使用抗凝血藥物,使用率為77.78 %,佔整體比率 20.30 %;血脂異常病人有 194 人出院時有開立降血脂藥物處方,開立率為 74.62 %,佔整體比率 37.38

%;有 458 人接受復健評估或治療,使用率為 88.59 %,佔整體比率 88.25 % (表 4-2 )。

四、照護過程之組合分數

照護過程之組合分數方面,分成兩種計算方式,其一為原始分數加總,平 均數值為0.68 ± 0.20;其二為 70%標準法,有 238 人為符合佔整體的 45.86

%。

五、照護結果

在照護結果方面,研究樣本有30 人於出院後 3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整 體的3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率為 5.78 %;有 50 人於出院後 90 天內非計畫性再 住院,整體的9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率為 9.63 %。

表 4 - 1 病患之基本特性、危險因子及照護結果之描述性統計

人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合計 519 100

病患特性

性別 男 306 58.96

女 213 41.04

年齡 68.78 14.76

NIHSS 8.85 8.62

危險因子

高血壓 有 376 72.45

無 143 27.55

糖尿病 有 193 37.19

無 326 62.81 曾有過腦中風 是 117 22.54 否 402 77.46

尿毒症 有 2 0.39

無 517 99.61

血脂異常 有 320 61.66

無 199 38.34

中風家族史 有 29 5.59

無 490 94.41 心臟相關疾病 有 208 40.08 無 311 59.92

抽菸 有 166 31.98

無 353 68.02 組合分數

原始分數加總 0.68 0.20

70%標準法 符合 238 45.86 不符合 281

54.14

54

人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照護結果

3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 是 30 5.78 否 489 94.22 9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 是 50 9.63

否 469 90.37

表 4- 2 病患照護過程之描述性統計

人數 使用率

照護過程

1. 靜脈血栓溶解劑治療 54 11.64%

符合指標分母人數

464

2. 48 小時內使用抗血栓藥物 441 96.29%

符合指標分母人數

458

3. Af 病人使用抗凝血藥物 105 77.78%

符合指標分母人數

135

4. 出院開立降血脂藥物處方 194 74.62%

符合指標分母人數

260

5. 病人接受復健評估或治療 458 88.59%

符合指標分母人數 517

表 4 - 1 病患之基本特性、危險因子、照護過程及照護結果之描述性統計(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