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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六節 統計分析方法

第一節 研究設計與架構

一、研究設計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為探討2015 年起「醫院品質績效量測指標系統與落實品 質改善第二階段計畫」之實施對於缺血性腦中風患者照護過程(病人層級中風指 標過程面5 項目)與照護結果(非計畫性再住院率)之影響。採用回溯性研究法,

以2015 年 10 月~2016 年 9 月首次於臺大醫院(總院)出院之缺血性腦中風病人為 研究母體,追蹤病人出院後於30 天/ 90 內是否有再重返臺大醫院(總院)住院的 事件發生(有計畫性再住院:event = 1,沒有計畫性再住院:event = 0),追蹤期 間為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12 月 (圖 3-1),若病人於研究觀察期的前一年間 (2014 年 10 月~2015 年 9 月)曾因缺血性腦中風而住院者則予以排除(washout period,廓清期),以減少干擾。

圖 3-1 研究時序示意圖

單位:日期 (西元年月) 2015.10 2016.09 2016.12

追蹤期間 研究母體

研究期間

2014.10

廓清期

二、研究架構

依據相關文獻探討及臺大醫療體系醫療整合資料庫所能提供之變項,提出 本研究之架構(如圖 3-2)。本研究將控制病患特性(性別、年齡、BMI、住院天 數、危險因子、病患前次出院時的生活功能分數),探討缺血性腦中風患者照護 過程(病人層級中風的 5 項過程面指標)與照護結果(非計畫性再住院率)之影響。

自變項

病人於首次住院時,病人層級 照護重點指標(過程面)組合分數

依變項

是否3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 是否9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

控制變項 病患特性

 性別

 年齡

 NIHSS

 危險因子

(高血壓、糖尿病、曾有過 腦中風、血脂異常、心臟 相關疾病、抽菸)

圖 3-2 研究架構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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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假說

缺血性腦中風患者的非計畫性再住院,會受前次住院時病人層級照護重點 指標(過程面)組合分數之影響。根據本研究之目的以及研究架構,提出研究假 說如下:

假說1:在控制病患特性後,病人層級過程面測量指標與 3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 院有關

假說1-1:在控制病患特性後,以原始分數加總計算之照護過程組合分數越高,

則3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越低。

假說1-2:在控制病患特性後,以 70 %標準法計算之照護過程組合分數不符合 相較符合者,則3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較高。

假說2:在控制病患特性後,病人層級過程面測量指標與 9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 院有關

假說2-1:在控制病患特性後,以原始分數加總計算之照護過程組合分數越高,

則9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越低。

假說2-2:在控制病患特性後,以 70 %標準法計算之照護過程組合分數不符合 相較符合者,則9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較高。

第三節 資料來源與研究對象

本研究資料來源取自於臺大醫療體系醫療整合資料庫、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 標登錄表,以及臺大醫院腦中風個案管理檔。研究期間為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10 月,以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篩選研究對象並追蹤一個月,進行本研 究的資料分析。

研究所使用之「臺大醫療體系醫療整合資料庫」可細分為以下資料檔:病患 基本資料檔、病患就診資訊檔、理學檢查結果檔、病歷紀錄檔。本研究利用上述 檔案再加上「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標登錄表」以及「臺大醫院腦中風個案管理檔」, 進行串聯分析。

表3- 1 檔案名稱與使用欄位

檔案名稱 使用之欄位

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標登錄表

流水號(病歷號)、性別、出生日期、

住院日期、危險因子、Heart disease、

病人到院接受靜脈血栓溶解劑(IV-tPA)、病人使用抗血栓藥物、心房顫 動病人使用抗凝血藥物、病人於出院 時開立降血脂藥物處方、病人接受復 健評估或治療、住院病人出院日期、

住院病人出院情形

臺大醫院腦中風個案管理檔

病歷號、生日、診斷、地點、到院方 式、住院狀況、住院時間、到院符合 治療條件、NIHSS、身高、體重、到 院48 小時內使用抗血栓藥物、出院 使用抗血栓藥物、心室顫動病人使用 抗凝血藥物、LDL>100mg/dl 使用降 血脂藥物、復健照會

臺大醫療體系醫療整合資料庫

病患就診資訊 病歷號、科別、門住急別、帳號、住

院日期、出院日期、出院狀況

理學檢查結果檔 身份證號、帳號、住院日期、出院日

期、是否計畫性再入院、門住急別

病歷紀錄檔 病歷號、住院日期、出院日期

研究對象為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間出院之缺血性腦中風個案,並排 除未滿20 歲者,觀察其出院後是否有 30 天 / 90 天內再住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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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 5.病人接受復健評估或治療 ) 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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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CVA)

以「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標登錄表」中

「危險因子(Previous CVA)」判定。

0=無

1=有 類別

危險因子 (Uremia)

以「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標登錄表」中

「危險因子(Uremia)」判定。

0=無

1=有 類別

危險因子 (Dyslipidemia)

以「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標登錄表」中

「危險因子(Dyslipidemia)」判定。

0=無

1=有 類別 危險因子

(Family History of

stroke)

以「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標登錄表」中

「危險因子(Family History of stroke)」

判定。

0=無

1=有 類別

Heart disease(有)

以「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標登錄表」中

「Heart disease(有)」判定。

0=無

1=有 類別

第五節 資料處理流程

本研究擬採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之 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標登錄檔、

臺大醫院腦中風個案管理檔及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之臺大醫療體系醫 療整合資料庫進行分析,個案篩選與資料處理流程如下:

檔案串聯

1. 以個案病歷號與出院日期,將個案資料串連至臺大醫院腦中風個案管理 檔,取得個案入院時的中風嚴重度(NIHSS)。

2. 以個案病歷號與出院日期,將個案資料串連至理學檢查結果檔,得知是 否有再住院紀錄及是否為30 天內非計畫性再住院。

3. 以個案病歷號與出院日期,將90 天內再住院的個案資料請醫師幫忙判 定是否90 天內的非計畫性再住院。

資料分析 選取缺血性腦中風之個案 (共 563 人)

利用「P4P 病人層級中風指標登錄檔」之主診斷代碼,選取ICD-9-CM 為 433-434、436、437,ICD-10-CM 為 I63、I65、I66、I67 之個案

排除條件

1. 前一年有因中風住院的紀錄。(共 9 人)

2. 排除年齡小於20 歲之個案 (共 0 人)、排除死亡/病危個案(共 35 人)。

研究樣本

2015 年 10 月~ 2016 年 9 月間因缺血性腦中風出院之個案 (共 519 人)。

圖 3- 3 資料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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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統計分析方法

本研究利用SAS 9.4(中文繁體)統計套裝軟體進行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統 計分析法包括描述性統計與推論性統計,其中推論性統計再分成雙變項統計及 多變項統計。

一、描述性統計

以平均值、標準差、次數分配及百分比等描述各變項分布情形,連續變項 以平均值、標準差呈現;類別變項以次數及百分比表示。

二、推論性統計

(一)、雙變項分析

當研究對象為類別變項時,以卡方檢定探討各階段變項間的相關性;當研 究對象為連續變項時,以兩獨立樣本t 檢定(Two independent sample t test)探討各 階段變項間的相關性。

(二)、多變項分析

以敏感度分析進行病人層級指標計算的模式檢測,將模式當中的參數以特 定之範圍來檢驗模式的穩定性與模擬結果受到各參數的影響程度。

利用複羅吉斯迴歸模型(Multiple Logistic Regression)探討缺血性腦中風病人 在出院後30 天/ 90 天內是否有非計畫性再住院情形(二元類別變項)及可能影響 之相關因素,並以勝算比(odds ratio , OR)來表示對於照護結果之 30 天/ 90 天內 再住院的風險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