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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商品的正當性:自製證書、申請出口查場

第三章 臺產陸龜的非正式經濟

第三節 提升商品的正當性:自製證書、申請出口查場

繁殖業者都知道在臺上市的臺產陸龜處於灰色的法律地帶,但他們仍挪用相 關法令,並設法符合市場的控制思維,讓消費者接受臺產陸龜。在制度方面,業

者彈性將法令理解為「沒違法就是合法」,但業者在投入繁殖的過程,還是受到

「沒違法就是合法」是部分業者對臺產陸龜模糊法律定位的詮釋。即使認為繁殖 陸龜並不違法,但面對臺產陸龜處於灰色的法律地帶,繁殖業者仍認為應該有相 對應的法律作為繁殖的保障。

繁殖業者曾嘗試要求政府訂定法律以保障其繁殖的正當性,阿海曾積極參與 政府政策制定過程。2014 年林務局曾委託臺灣野生物保育及管理協會執行「野 生物產業管理規範建置計畫」,該計畫於2016年結案。其中,阿海是計畫研究人 員之一,阿海受訪時提到此研究計畫:「那這個計畫裡面有一部分是查場的流程,

然後還有一部分是整個就是野生動物管理,你野生動物要繁殖、飼養,管理上面 有哪些需要建議加強、補強的東西、規範那些。」此計畫環繞著野生動物繁殖、

飼養、管理進行細緻的討論。計畫更於 2015、2016 年辦理共兩屆的「野生動物 飼養繁殖買賣管理訓練班」,這個訓練班吸引許多陸龜繁殖業者前往參加培訓。

當時參與的繁殖業者多認為若能順利通過培訓,所繁殖的臺產陸龜就能成功取得 合法地位。但實際上,計畫結束後中央仍未制定後續與繁殖相關的管理辦法,繁 殖業者參與訓練班與繁殖現場的合法性並不直接相關。

至今,政府都未制定與繁殖陸龜相關的法令,雖然令並沒有明確賦予繁殖的 正當性法,但是業者彈性使用法令創造合法空間。繁殖業者不約而同的利用相關 制度,且這些非正式的制度鑲嵌在組織中形成慣例,其他行動者也相繼採用

(Fligstein 著,鄭力軒譯,2007)。業者彈性使用相關制度,包括自製證書、申請出 口配額查場,成為一套市場上認為可以間接證明臺產陸龜合法的方式。

1. 自製證書

在一次網路直播的拍賣現場,賣家表示:「這是玩家自己繁殖的,所以不會 有證書……請大家自己斟酌,進口的才會有證書。」此話一出,引起買方激烈的 討論,認為:「沒有證書不能賣」、「二級的沒有證書很麻煩」、「這樣已經違

法了吧」。直播業者面對消費者認為要有證書才能買賣,僅以「不是每個人都有 申請證書」、「臺產證書不被政府承認」回應。因為陸龜市場內,因為與進口陸 龜相關規範而存在「養龜要有證」的控制思維。然而,臺產陸龜在臺上市因為不 具有明確法令與主管機關,確實沒有相對應的證書要求。但是,消費者普遍認為 賣家賣龜要附證。繁殖業者為了要回應市場「養龜要有證」的控制思維,讓消費 者安心購買,通常會自製臺產證書,證明其販售的陸龜是人工繁殖個體。

雖然業者會印製臺產證書以回應市場控制思維,但業者本身對臺產證書的效 用也是有所保留。臺產陸龜的證書屬於業者自主管理的範疇,證書並沒有標準格 式,也不需要向政府登記。臺產陸龜的證書都是由業者自行設計、印製,龍哥就 說:「一般我們證書,我們那一間的,他也是做一個,也算是個依據啦。等於小 小隻他會做出一個(拿出證書)。這已經算是簡易式的,他只放小龜。比較精緻 的他會放種公母啊、孵蛋的,比如說黑靴那種比較貴的。那這個就腿類比較便宜,

他就成本、他做這個,賣價才兩千多塊,他這樣去做這個太精緻。」由於是業者 自製的證書,業者通常會考量所販售物種的市場價格,決定印製的精緻程度。

畢竟是業者自製的證書,並未經過公部門認證,業者本身對證書效用也有所 質疑。「其實我不發證都沒關係啦,因為牠本來就不是 55 條裡面的物種。正常來 講我根本就不用發證,那只是配合他們官方的宣導,他就是希望你繁殖場就是一 龜一證的概念,基本上就是給你自主管理。」(阿誠)臺產陸龜由繁殖業者所核 發的證書,並不是法令強制規定印製的,所核發的證書也不需要相認為政府機關 登記。業者以自制證書回應市場「養龜要有證」的控制思維,同是也作為提供消 費者溯源的依據。但為了增加臺產證書的效用,業者亦透過向國貿局申請出口配 額的查場機制,以間接證明自身繁殖的合法性。

2. 申請出口配額查場

國貿局的《貿易法》是規範進口來臺的陸龜,基本上國貿局的《貿易法》並 不管理國內市場。但是,當國內繁殖業者要為臺產陸龜爭取合法地位時,國貿局 卻成為業者間接證明其繁殖正當性的主要單位。因為國內沒有相對應管理爬蟲動 物繁殖的法令,在這種無法可管的情況下,繁殖業者利用申請出口配額的方式,

讓國貿局協同相關專家單位至繁殖現場視察,藉此在官方留下繁殖紀錄,業者並 將查場後政府所核發的出口配額,作為臺產陸龜在國內市場買賣的合法依據。受 訪者阿介坦言:

因為國內他不管,但是出口他一定要做,因為是國貿局叫你來做,所以我們 只能利用這個機制,就是你看過了嘛,今天警察抓那你都來看過,你都知道 我這個就是生的,那我們自己做證書,至少就不會那麼讓人家,就是最少你 今天真的有事情的時候,他們(政府)還是有來看過的,所以我們目前國內 所有做的都只能用這個方式。他不去看不去管這件事情,但是我們會遇到很 多執法上就是警察他不懂他就是抓的問題,所以我們就是只能夠利用這個出 口的東西讓你來看,看了以後就自己做證書……

阿介提到的國貿局的查場制度,會邀請林務局、專家學者、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

至繁殖現場進行評估,並由專家學者開出該年度的出口配額給繁殖業者。原則上,

查場後的出口配額是給予業者進出口貿易使用。但繁殖業者坦言「國際價格沒有 臺灣價格好」,因此近期出口的臺產陸龜仍是少數。多數業者將所繁殖的臺產陸 龜,搭配自製證書於國內市場販售。而對繁殖業者而言,利用國貿局出口查場的 機制,除了能留下繁殖紀錄,增加自製證書的正當性之外,也是未來面對物種保 育等級變動時,作為與政府談判的預留籌碼。

如果你自己有合法的種源,你生了,照理講他(政府)也不能怎麼樣,但是 你要能舉證你有生,所以為什麼你看,有時候我生什麼我都會拍照、拍個蛋 照、破殼 PO 上去,就是你要證明牠原本就是 OK 的,然後這還有另外一個目 的,我現在的物種都是二級以下,哪一天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升一級,我如 果什麼證據都沒有,我如果升一級再來跟你吵說,這個我每年都有繁殖耶,

我拿不出證據麻,但是我不定期都有在 PO 的時候,你看我這 2008 年我就有 在繁殖了,你現在變一級那我要怎麼辦?至少有證據嘛,你看我每年都有喔。

那為什麼申請查場?就算沒出口我也申請,有些物種沒有出口我也申請啊,

你開的額度就是一個證據,每年我都有申請這些數量,你現在變一級不讓我 弄,那也太說不過去了吧。(阿誠)

對繁殖業者而言,繁殖臺產陸龜除了繁殖本身缺乏法源可以追溯外,業者所投入 繁殖的物種,也可能因國際保育公約變動,而對其市場性造成影響。國內用來評 估非臺灣地區原生種之野生動物分類,是依據《華盛頓公約》所頒布的附錄物種。

陸龜物種分類等級隨國際公約變動而改變,當《華盛頓公約》將附錄二物種移到 附錄一時,國內《野生動物保育法》便會將該物種那入第 55 條。而納入第 55 條 則無論人工繁殖或野外個體,皆不得買賣、飼養跟繁殖。因此,阿海戲稱:「《野 生動物保育法》,又有個外號叫野生動物節育法,就是你進去了就節育了。」繁 殖業者認為經由向國貿局申請出口配額,在政府留下紀錄後,將來陸龜保育等級 變動時可以作為人工繁殖的證明,為自身繁殖事業爭取一線生機。

繁殖業者利用國貿局的查場制度為陸龜繁殖留下紀錄,部份業者認為申請配 額是間接證明的方式,但也有業者認為這種方式無法根本性解決問題。對於國內 繁殖無法取得認證,方大哥對此生氣表示:「現在繁殖是二級才能出口,一級不 能出口。你二級你要出口是拿出口配額,他現在是拿出口來內銷耶,這對嗎?那 問題就在這裡,我是要出口的配額耶,那你拿來內銷賣,那你內銷的認證在哪裡?

你人工繁殖場的認證在哪裡?」雖然目前繁殖業者利用申請出口配額迂迴的證明 自身繁殖的合法性,以此回應制度上缺乏與臺產陸龜相關的法令規範。但事實上,

多數受訪的繁殖業都認為應該要制訂相對應的管理機制,才能讓產業健康發展。

阿海強調:「我希望我們有另外一個就是屬於林務局或畜牧處的查場機制,那就 是我們說要一個繁殖場的機制,那你今天這個查場的我們一樣可以給配額,那這 個配額是你國內銷售的配額17,那國貿局那邊如果今天你要申請出口配額的時候,

你就可以直接拿國內的配額去用了,不需要再查一次。」

總而言之,臺產陸龜「沒違法即合法」的模糊法律位置,以及市場內「養龜 要有證書」的控制思維,正式的制度與市場的文化相互影響之下,繁殖業者於是

總而言之,臺產陸龜「沒違法即合法」的模糊法律位置,以及市場內「養龜 要有證書」的控制思維,正式的制度與市場的文化相互影響之下,繁殖業者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