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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提早入學之理論基礎與實施方式

壹、 提早入學的理論基礎 一、 提早入學的定義

資優教育的服務方式,一般而言分為充實制與加速制兩大類。充實 制係指在普通課程上加深與加廣;加速制度旨在提供某些能力特別優 秀、學習快速的孩子縮短學習時間的機會,使他們能夠接觸較有挑戰性 的課程與教材,充分發揮學習潛能(郭靜姿,1998)。一般而言,加速 制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有提早入學、跳級、同時註冊、進階課程、導師制、

考試認證、全職資優教育計畫、異質性班級中的群組以及課程上的加速 等;其中,提早入學是指學生比一般學童早一至二年進入學校就讀的一 種加速服務模式(Roger, 2002; Rogers & Kimpston, 1992; Southern, Jones,

& Fiscus, 1989; Stanley, 1991)。

就提早入學一詞而言,Schiever 和 Maker (1997) 在 Handbook of Gifted Education 一書中指出,提早入幼稚園與小學一年級乃專為準備好 面對結構化學習及艱困學業挑戰的孩子們所設計的入學管道;何華國

(2004)也說,對於心智與社會成熟水準皆令人滿意的資賦優異兒童,

可讓其提早進入幼稚園或小學一年級;提早入學甚至允許學生提早完成 學校教育並利用更多時間進行職業與專業能力上的發展。因此,在美國,

提早入學的實施方式包括有提早入幼稚園、提早入小學、提早入中學及

提早入大專院校等不同教育階段的提早入學。

然而在我國,根據教育部 2004 年修正發佈的「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 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第三條內文指出,這種服務方式是針 對資賦優異之未足齡兒童提早入學國民小學而言,與第四條第二項第七 款所指的「提早選修高一級以上教育階段之課程」是有所區隔的。換句 話說,我國的提早入學制度從民國四十三年起准許年滿五歲半者在招收 不足情況下提早入學,到民國七十年成為資賦優異學生的教育安置方式 之一,雖然行之有年,卻仍受限提早入小學此一階段,並未開放其他教 育階段的提早入學。

總而言之,提早入學是針對在社會、情緒、體能及智力都已經準備 好入學的兒童,所提供的一項教育方式。李文伶(2002)也指出,學前 資優兒童提早進入小學就讀,是協助孩子符合能力的理想環境的方法之 一。

二、 提早入學的對象

承上所述,提早入學的對象是針對資賦優異學生而言。所謂的提早 入學資優生,是指未滿六足歲,不受入學年齡限制而提早入學國民小學 之資賦優異兒童。

根據我國教育部 2004 年修正發佈的「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 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第三條規定:資賦優異之未足齡兒童提早入學 國民小學,應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提出申請,並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符合下列規定者為限:

(一) 智能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 七以上。

(二) 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故提早入學資優生具備智力優異,以及適應行為與適齡兒童相當兩 項要素。

綜合我國九十九學年度的 25 縣市中,有辦理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 國民小學鑑定的 22 縣市,其中有 3 縣市(臺北市、金門縣及連江縣)未 辦理提早入學鑑定。辦理縣市公布的「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國民小學」

及「「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申請簡章中,針對申請對象的資 格規定,則大致包括下列三項:

1. 需設籍於該縣市。

2. 年滿五足歲以上或未滿六足歲。

3. 資賦優異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其中年齡限制的部分,年滿五足歲且未滿六足歲者,有 14 個縣市,

佔 64%;未滿六足歲,不受最低年齡限制者,則有 8 個縣市,包含:台 中縣、台中市、南投縣、嘉義市、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和台東縣,

佔 36%,詳如表 2-1-1 所示。

表 2-1-1

99 學年度各縣市申請提早入學年齡限制

年齡限制 縣市數 百分比

年滿五足歲且未滿六足歲者 14 64

未滿六足歲,不受最低年齡限制者 8 36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相較美國而言,Braga(1971)提出全美最低入小學的年齡為五歲三個 月到六歲八個月不等,只有 6.6%沒有訂定最低入學年齡,20%指出他們 對資優兒童有彈性的入學年齡調整(引自張芝萱、張馨仁、鄒小蘭,

2005)。到了 2010 年,美國各州允許提早進入一年級的規定則以不低於 五歲八個月者(12/31 以前滿六歲)為最多,佔 14%;其次為不得低於五 歲十一個月及五歲十個月規定者,佔 12%;未規定最低年齡限制者也都 限制需完成幼兒教育才能申請提早入小學一年級;另有 4 個州則不允許 提早進入一年級,詳如表 2-1-2 所示。

表 2-1-2

2010-2011 年美國各州提早入小學一年級年齡限制

美國州名 學區 提早入學年齡

Alabama 9/1 前完成幼兒教育者

Alaska 未提及

Arizona Gilbert Public Schools 9/1~12/31 滿 6 歲

Arkansas 9/1~10/01 滿 6 歲

California 9/1~12/02 滿 6 歲

Colorado Littleton Public Schools 1/1~8/1 年滿 5 歲

Connecticut 未提及

Illinois Lake Zurich Community Unit School District 95

9/2~12/31 滿 6 歲

Maryland Howard county public school system Charles County Public Schools

9/2~10/15 滿 6 歲 10/31 以前滿 6 歲

Massachusetts 未提及

Michigan Farmington Public School 9/1~10/31 滿 6 歲 Minnesota Fridley Public School 9/2~12/1 滿 6 歲

Mississippi 未提及

Missouri 8/1 以前滿 6 歲

Montana 未提及

Nebraska 未提及

Nevada 不允許

New Hampshire Nashua School District 9/30 以前滿 6 歲

New Jersey 未提及

New Mexico Albuquerque Public School 9/2~10/31 滿 6 歲

(續下頁)

美國州名 學區 提早入學年齡

New York 未提及

North Carolina 未提及

North Dakota 9/1~1/1 滿 6 歲

Ohio New Albany-Plain Local School District Franklin Local School District

8/1~12/31 滿 6 歲

Oklahoma 未提及

Oregon Ashland School District 9/1~11/15 滿 6 歲 Pennsylvania Central Dauphin School 9/1-10/1

9/1 滿 5 歲 7 個月

Rhode Island 不允許

South Carolina 不允許

South Dakota 未提及

Tennessee Knox County School 9/30~12/31 滿 6 歲

Texas 6 歲前已完成幼兒教育

Utah 未提及

Vermont 未提及

Virginia 未提及

Washington The Richland School District Edmonds School District

9/1~12/1 滿 6 歲 9/1~10/31 滿 6 歲

West Virginia 未提及

Wisconsin Albuquerque Public Schools

Madison Metropolitan School District

9/2~12/31 滿 6 歲

於提早升學必須符合同等學力之資格,而「提早選修高一級以上教育階 段課程」則放寬了入學資格。

此外,黃文煌在 2005 年對「大學預修制度」的研究中指出大學預修 制度為高中職學生經由適當的程序徵選,提早修讀大學層級課程,取得 學分,作為成績證明或抵免學分的教育制度,但根據不同的法令,是否 限定為資優生的規定也不同。

綜合上述,我國各階段提早入學的實施方式包括:提早入學國民小 學、提早選修高一級以上教育階段課程以及大學預修制度。

美國的提早入學的實施方式則包括提早入幼稚園、提早入小學一年 級、提早入國中、高以及提早入大專院校等各階段。

一、 提早進入幼稚園

提早入學幼稚園係指兒童年齡未達學區或州政府規定之最小入學年 齡,即提早進入幼稚園就讀(郭奕龍、張靖卿,2008)。以馬里蘭州的州 法為例,入學當年度 9 月 1 日或之前年滿 5 歲的兒童應進入幼稚園就讀,

而該年度出生日期在 9 月 2 日至 10 月 15 日之間將滿 5 歲的兒童可以提 出提早入學鑑定申請;華盛頓州則規定出生日期在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之間滿 5 歲的兒童可申請提早入學;伊利諾州的時間最長,為當年度生 日為 9 月 1 日至 12 月 1 日滿五歲的兒童可申請提早入學。大致而言,各 州訂定可提早入學幼稚園的時間,以入學時差距 30 至 60 天滿五歲者為 最多。

而申請模式大同小異,對象評估需符合潛能優異及適應行為與同齡 相當者,才能提早入幼稚園。

二、 提早進入小學一年級

提早進入小學一年級指的是未滿法定年齡六歲者,提早進入小學一 年級就讀而言。入學的規定與提早進入幼稚園就讀的規定相同,美國多 數州政府會把兩階段的申請規定及說明放在同一份文件或網站以提供家

長參閱。大部分研究指出經過鑑定的提早入小學一年級的資優生在學術 與社交皆傾向表現良好,且社會適應及自尊方面並不會產生不良影響

(Robinson & Weimer, 1991;Rogers, 2007)。

三、 提早進入國、高中

事實上,美國的提早進入國、高中的方案較少獨立執行,多數採跳 級或含括在提早進入大學方案中實施,乃因提早入大學方案的實施對象 最早可從八年級(相當於國內的國三學生)開始申請(詳見表 2-1-3),

也有部分方案採高中及大學雙註冊方式進行,管道非常多元。

針對提早入中學研究方面,已有大量數據顯示提早進入初中和高中 就讀的學生不僅擅長學業,同時也參加許多課外活動,展現出強大且積 極的自我概念(Robinson & Weimer, 1991)。

四、 提早進入大專院校

美國在過去的二十五年裡,提早入學方案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推陳出 新。根據美國華盛頓大學史賓遜研究中心(Robinson Center)的研究指 出,美國目前的提早入大學方案有十七種,包括有雙註冊制度、轉銜學 校、提早入學方案等,也有分住宿型與通勤類的,多元且各有特色(Noble et al., 2007)。茲將美國提早入大學的十七種方案比較列於表 2-1-3。

根據華盛頓大學針對提早入學方案大學畢業生的第二次追蹤研究中 指出,95%以上的受試者認為選擇提早入學的原因是自己樂於學習,且 大部分人繼續致力於學術發展。此研究更驗證了提早入學對個人及職業 生活有長期的影響(Noble et al., 2007)。

綜合上述可知,多元且縝密規劃的提早入學方案,對於大多數的資 優學生,在學術、人際發展上都有正向且長遠的影響。

表 2-1-3 資料來源:取自 http://earlyentrance.org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