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以追蹤及探討新竹縣與新竹市提早入學資優生進入國民小學 後的智力、學習與資優行為特質表現情形。為使研究結果與推論有更客 觀的考量,於本節說明研究的範圍與限制如下:

壹、 研究範圍

一、 研究地區方面

本研究以新竹縣與新竹市為追蹤研究範圍,不包含其他縣市。

二、 研究對象方面

因新竹縣市在九十四學年度以前之提早入學尚未制度化,個案資料 缺乏專人專責管理,難以蒐集,故研究範圍以九十四學年度至九十九學 年度通過提早入學鑑定之資優生為主,同時涵蓋該生之導師與家長。

三、 研究變項方面

本研究樣本之背景變項為「性別」、「年段」、「提早入學月數」以及

「WPPSI-R 之全量表智商」;而依變項則包括「WISC-IV 的分數表現」、

「學業表現」及「資優特質」。

四、 研究法方面

本研究採用追蹤研究法,第一階段蒐集量化的資料,針對提早入學 資優生的智力表現採縱貫設計,針對學業與資優特質表現則採橫斷設 計;第二階段則針對智力增長組與智力降低組之家長進行半結構式訪談。

貳、 研究限制

一、 研究地區的限制

本研究因受限於人力、時間與經費等因素,僅以新竹縣市地區之為 研究範圍,故研究結果不宜推論到其他地區。

二、 研究對象的限制

本研究僅追蹤新竹縣市九十四學年度至九十九學年度的提早入學資 優生,研究結果雖可提供教育行政單位作為施行與改進資優教育政策之 參考,亦可作為現場教育人員擬定教學與輔導之方向;然本研究對象可 能不具全國代表性,不宜做普遍性推論。

此外,本研究對象人數因受到每年報考提早入學鑑定的人數與提早 入學鑑定標準的不同而有所限制;又蒐集個別化智力測驗以及學科成就 測驗需耗費大量時間,加上受試者也會因不斷被施測感到厭煩而打退堂 鼓,造成個案量損失,以致於蒐集測驗數據資料有其限制。

三、 研究變項的限制

本研究在探討提早入學資優生之智力、學業表現及資優特質等變項 間之現況、差異與相關。在樣本的背景變項方面,蒐集提早入學鑑定之 原始資料時,94-98 學年度僅能取得魏氏幼兒智力量表修訂版(中文版)

的全量表智商分數,99 學年度僅能取得魏氏幼兒智力量表修訂版(中文 版)的全量表智商、語文智商和作業智商分數,無法進一步取得分量表 得分,故探究不同智力特質之表現有其限制。

四、 研究方法的限制

由於本研究未選取足齡入學普通生或者足齡入學之資優生做為對照 組,故本研究只能說是瞭解與分析提早入學資優生的表現情形,無法進 一步推論與比較提早入學與足齡入學的差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