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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表徵與幼兒口語敘事表現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攝影表徵與幼兒口語敘事表現

研究中拍攝者為幼兒本人,他們所拍攝出來的照片,透過敘說後能表現出動 機、意圖和心情,同時照片本身更具真實性。因此,在本章節中,首先我們必須 先討論攝影影像的意涵與特性,以及說明影像輔助教學,最後探討攝影表徵與幼 兒口語敘事表現。

一、攝影影像的意涵

攝影是由很多物理學家、化學家以及藝術家的智慧,經歷兩個多世紀漫長的 歲月逐漸成長的。宋汝濬(1983)攝影的意義,就字義而言,攝影一詞英文為 Photograph 是由希臘文 Phos 與 Grapho 兩個字結合演變而成;Phos 就是光,

Grapho 就是描繪,合起來就是用光描繪,照片就是用光描繪的圖畫。Photograph 翻譯為中文「攝影」一詞,足以代表它是「攝」取由景物反射的光線經透鏡折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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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感光片上構成「影」像。就行為而言,攝影是用照相機來描繪景物表面明暗形 態的一種活動。徐國興(1990)在《攝影大詞典》中,認為影像是一種攝影術 語,由透鏡或鏡子所構成的物體的形象,這是光學的匯聚或反射作用。廣義的影 像可以泛指一切的圖像,透過人類視覺而存於腦海中的印象,畫家經由視覺或加 入想像與技巧,將現實空間簡化為平面空間的圖像,這些圖像可以特別突顯外在 世界的意義。在攝影發明之後,影像一詞經常被用來指稱攝影的術語,也就是透 過鏡頭所形成的光學圖像(蔣旻勳,2003)。攝影觀察事物的方法和人類的眼睛 相似,但並不完全相同。人的眼睛只對整個景物粗略的瀏覽,攝影不像眼睛那樣 把專注力集中於視野中央,而是把視野內的一切景物以大致相等的清晰程度,如 實的紀錄下來(章光和,2005)。

在沒有攝影術的時代,一切人物或活動的紀實都需要倚賴繪畫。但繪畫很難 百分之百的真實,例如歷代元首的畫像,如以繪畫記錄能真實到什麼程度。宋汝 濬(1983)自從結合光學與化學產生了攝影術,照相機代替了畫筆,攝影就成 為另一種紀錄人物及活動的一種方式。攝影家使用的攝影機和畫家手裡的畫筆,

不同的是,畫筆除了可以寫「實」,還可以寫「意」,但是攝影機卻必須在真實世 界裡才能尋找素材。莊靈(1976)攝影除了能記錄客觀物像的真實形態,更能 捕捉速度。Berger. J 在《另一種影像敘事》曾提到:「繪畫在創作過程中得到了 自身獨具的時間,獨立於畫作內場景,存在於實際世界的時間;相反的,影像幾 乎是即時,它以人眼無法察覺匹敵的快門速度來接收影像,影片展現出孤立的瞬 間(張世倫譯,2007)。」以上說明了,攝影影像必須在瞬變的剎那間按下快門,

而繪畫可由畫家從容構思,隨心所欲表現創作。

雖然繪畫可以提供我們認識幼兒的內心世界,也可以從繪畫中來探討人事 物,但要完成一件畫作的創作過程是緩慢而冗長的,就算畫作的內容是幼兒生活 的實際寫照,但是經過他們的構思、一再修改或加入幼兒的想像力後,可能就和 真實實景有很多的不同。韓子善(1997)攝影不僅被人們用來記錄世界、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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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而且還被人們來抒發感情,攝影最突出的是它具有維妙維肖的紀實本領,

它能最忠實的再現當年情景。攝影影像是一門新興的科學藝術品,能精確的紀錄 視覺影像,它和繪畫或文字不同之處在於,影像所留下的痕跡給人直接的真實感 受以及畫面的寫實與逼真性。攝影影像中的「真實」有可能是影像製造者所認定 的真實,這些真實會依據攝影者的文化背景、認知判斷而有所改變。照片上呈現 的影像,有其代表的意義,因此事後的解讀影像是重要的(蔣旻勳,2003)。照 片本身的表達能力並沒有我們想像的強,如果沒有拍照者用語言來解釋,照片本 身是不會說故事的。所以拍攝影像的幼兒是唯一瞭解影像內容和其背後意義的,

讓孩子為照片創造故事,也是本研究的目的之一。研究中將透過幼兒以數位相機 拍攝之影像作為一種表徵符號,在研究中稱之為「攝影表徵」,目的是透過攝影 表徵的輔助,探討幼兒口語敘事能力的表現。

二、攝影影像的特性

照片具有比語言與文字更直接的形象力量,由於它是圖像,它的感召力和說 服力可以超越民族界線、國家地域,攝影把複雜的事件集中概括為照片(韓子善,

1997)。本研究所指的攝影影像為數位相機所拍攝的照片,研究內容著重在幼兒 分享照片本身的內涵與意義後,以其語料來分析幼兒的口語敘事表現。以下先就 攝影影像的特性做說明:

(一)傳播性

Robert. B 表示攝影是一種語言,一種交通的媒介,一種紀錄事物及傳送消 息的方法,表達一個人對於真實事物的觀點、主張及意念的方法(王茂才譯,

1992)。我們可以說攝影影像能有效的再現某一事物的真實面貌,並可永久留 存,例如:社會上發生了重大事件,以照片刊載於報紙雜誌,作為文字敘述的輔 助,以提高真實性,稱為「新聞攝影」;某地方發生搶案或兇殺,警察人員可以 將出事的現場照片作為偵查使用;科學家研究細胞或病菌,可將顯微鏡觀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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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照片,幫助研究;出版家利用攝影來印刷圖籍或翻印古書古畫,傳播文化。

在目前大眾傳播的時代中,在在都需要利用攝影,舉凡日常生活,郊遊旅行、婚 嫁喜慶、年節團圓,都可以用攝影影像留作紀念(宋汝濬,1983)。所以我們知 道,影像擔任著傳播的責任且具有實用的價值,同時它也是一種藝術,不但能增 進生活情趣,提升生活素質,更可以陶冶身心,美化人生。

(二)記錄性

照片本身不會說故事,但它有個十分特殊的功能,就是它給我們回想的機 會。我們都知道記憶是脆弱的,很多印象深刻的畫面,如果時間久了,沒有照片 的幫助也會漸漸淡忘。但當人的記憶褪色,只有照片幫助我們回想起美好的回憶。

Cappello(2005)指出,當我們照相時,不管當時創造該影像的理由為何,我 們都賦予了這個影像值得記錄的價值。當拍照者按下快門的那一刻,想呈現的影 像也許是隱藏不易見的,但它確實存在。攝影能保存一件事,攝影的概念就是要 抓住歷史性的一刻。照片具有幫助回憶的特性,那是因為照片能保留人們當時表 現時的獨特姿態、行為舉止的特徵並可以捕捉與描繪情境的樣貌,這是僅用書面 觀察記錄或抄錄口語互動所無法做到的優勢(Moss, 2001)。當時代變遷,所攝 影的影像可以成為回憶和歷史的見證。影像在很多情況下,對於真實性的表達能 力要教於文字優秀。

照片同時具有瞬間性,它能捕捉現在,捕捉變化的表情。幼兒透過相機的本 能,直接記錄現實,並記錄下事件當時的片刻,分享他們所拍攝的理念和想法。

Robert. B 在《攝影術》提到:「每一張照片是時間上的一個微小斷面(王茂才譯,

1992)。」照片能彌補肉眼的不足,記錄下微小的變化,透過照片可以補足幼兒 在繪畫中,畫得不像或遺漏的畫面,讓孩子以輕鬆的方式達成目標與建立自信。

(三)敘事性

Berger. J 在《另一種影像敘事》曾說:『假如有人想從無數現存的照片中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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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若干張排序,它們能訴說一個人,或一群人的生命經驗,若能達到此目標,

便存在著一套攝影所獨有的敘事方式。一張照片,像一個「相遇之所」,身在其 中的攝影者、被攝者、觀看者,以及照片的使用者,對於照片有著彼此矛盾的關 注點(張世倫譯,2007)。』影像是一種圖像符號,它和文字符號一樣是任意的、

武斷的。影像可以當成符號來做資訊意見的交換,表達創作者的立場,影像要依 附在某種立場的前後脈絡裡,照片才有意義(章光和,2005)。也就是說,我們 可以從一個影像或數個影像中敘述一個故事。雖然拍攝的影像是現實中存在的,

但攝影的畫面往往只呈現了局部,因此攝影者的說明能更完整呈現照片的畫面。

隨著資訊科技的發達,數位相機的普遍,使得珍貴的畫面更容易被留存,事 後憑藉著電腦或行動裝置,就能輕而易舉地讀出相機裡的畫面。照片能使觀察與 記錄更周全,當幼兒觀看照片時,它也不限制觀看的時間與次數 Gombrich 在《藝 術的故事》中指出:『猶如手持迷你相機經驗到的興奮,正是獵人手扣板機屏息 守候瞄「射擊」那一剎那的感覺(雨云譯,1997)。』幼兒在按下快門的那一剎 那,除了可以從攝影過程中品嚐獵人獵取對象的感覺,更可進一步彼此分享攝影 情境,從攝影照片內容述說拍攝的理由。一張照片的呈現可能就是攝影者自己主 觀感覺的表達,在本研究中,幼兒就是攝影者,孩子透過鏡頭去觀看、擷取,為 他所想要捕捉的事物進行取景。Susan Sontag 在《論攝影》中提到:『攝影一面 教導我們一種新的視覺符碼,一面改變並擴大我們對於「什麼是值得我們仔細看 的」或是「什麼是我們有權利去觀察的」(黃翰荻譯,1997)。』

三、影像輔助教學

攝影的誕生起源於影像的出現,因為人類希望將影像保存下來,所以拍照。

蔣旻勳(2003)攝影的寫實與再現的機能,加上科學性質與可複製性,成為它 與生俱來的基本性格,也是攝影影像有別於其他視覺藝術媒材美學觀的基礎所 在。林東生(2006)認為,攝影也是一門視覺藝術,跟繪畫一樣,可以做為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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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美學教育的內容,讓兒童學習攝影,能豐富孩子的美學教育,也更加符合現代

童美學教育的內容,讓兒童學習攝影,能豐富孩子的美學教育,也更加符合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