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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第一個部分主要在探討與分析 sapulju 撒布優部落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 族因為政府遷移政策,成為第一個遷入 sapulju 撒布優開拓先鋒,但因與 vukide 富 給特 kusaza 古沙查家族對遷移作法各有不同的意見,而造成兩家分立與誤解。

第二個部分在說明各部落遷至 sapulju 撒布優新聚落空間與土地分配的經過。第三 個部分呈現 sapulju 撒布優新聚落的生活方式的改變。

一、探討 sapulju 撒布優部落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與 vukide 富給特 kusaza 古沙查家族分立原因

前文動機二中有提到,本文研究著力的重點在探知目前已居住在新興村之第 四代血親屬關係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與 kusaza 本家頭目家族之親族在遷移政 策下的影響範圍及緣由。

日本統治時代在舊賓茂 vukide 富給特部落,這兩家的祖先長嗣的 kusaza 古沙 查 tjanubak 家努霸克以及分家出去的 kalesekes(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卡勒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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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絲,為第五個孩子,兩者是兄妹關係,因所住在深山陡峭之地,pavavaljung 巴 法法瀧家族祖先認為後代子孫應更靠近平地接受教育來改善生活,更重要的原因 原本所居的舊部落交通不便的因素,曾向 kusaza 古沙查家族提議遷移,但在商議 遷移行動上,kusaza 古沙查家族抱持不同意立場,但當時政府移住政策正如火如 荼展開,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與其他親族深思熟慮及規劃之下,展開第二次 的遷移,而前遷入今日的金峰鄉新興村。

民國 39 年,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為第一個開拓新興村現址的家族,隨後 之第三年,kusaza 家族才遷移至此,為新興村最後一個移入的家族。雖說時至今 日,族人認為是 kusaza 身為本家頭目應帶領族人前往新居住地,為何要拖到 3 年 後再遷入,因此而產生不滿及抱怨。

報導人朱明良(vukide 富給特部落長老)

「vukide 富給特部落 pavavaljung 家族的 pulengan 曾金生準備遷移勘查土地前 向他的表妹 tjuku 章玉財說:『妹妹妳先留守舊賓茂做後盾及照顧老弱的親屬,我們 先帶領青壯年去整理新家園,若是這次移住不成功的時候,會回到舊賓茂。』

「民國 40 年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決定從 djumulj 舊賓茂部落遷移至 sapulju 新興村時,當時的頭目 tjuku 章玉財(朱明良的表姊)反對其(朱明良)跟隨表 哥曾金生;因為遷移時我才 16 歲還不熟什麼都不懂。但是大家都要遷到 sapulju 新興村只好聽從大家的意見。」

報導人章正輝(vukide 富給特部落 kusaza 家族頭目)

「我們家族知道日本人的用意,家族有人比較聰明的像是李峰雄及曾金生 vuvu 們了解一定要受教育。確實接觸後,李家到現在一直那麼興旺。當時我們有 幾個 vuvu 有眼見尌先從舊部落先下山,那個時候 vuvu 他們(kusaza 古沙查家族) 還在山上,如果一起下來的時候,我們的傳統領域怎麼辦,要怎麼處理,兩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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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頭目也不知道如何處理。」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質疑頭目不帶領部落族人遷移新興延後 3 年後才搬 來,但是 kusaza 古沙查家族的想法認為要留在部落做後盾以及做支應,兩家產生 彼此的誤解就在此產生。

現今 kusaza 本家頭目對於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當時遷移至新興村並同意其 為新頭目家族之認同分析

遷移至今已 60 幾年,國民政府的移住計畫,前人遷移觀點不同所致家族分離 的現象,是否受到民主教育思潮與全球化多元文化之影響,或者是血脈相連等因 素,是本文存在的一個探討的關鍵要素。

依循部 落耆 老的 從本 家分出 之傳 統慣 習, 兩家族 的後 代在 民 國 102 年 (2003)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李肇峰登為 sapulju 部落頭目取得當家 kusaza 頭目 家族的的認同與祝福後,在雙方家族的善意,兩家之誤會得以化解,卸下背負 60 幾年沉重包袱,達成家族間和好關係。

報導人章正輝 (vukide 富給特部落 kusaza 家族頭目)

「部落會遷移有幾個原因,一個部落當擴張到生計上、環境衛生在其他的事 物無法整合的時候,尌會很自然的分家,曾聽過老人家說過,我們部落尌像是蜜 蜂,因為一個蜂巢他要更新,他會產生很多,自然要分家,整個領域尌是這麼大,

並定要分出去成立一個部落,這是一個自然分家的方式,尌像我們去Vukid 部落 得時候,一個部落老了,或是其他的原因,這個部落要崩壞的,新生命的力量尌 會去找新的領域。」報導人(章正輝): 「所以說 pavavaljung 家族頭目的產生尌是如 此來的。我們與 pavavaljung 家是親屬關係不應該為了遷移的過程吵來吵去,這是 我的態度。但是我的母親(章進枝)尌很在意的是李家當頭目並未依照原住民的傳統 習俗的程序要取得同意。

分家在排灣族來說是很自然的,也是我們文化的一環,但是還是尊重本家,

還是要完成程序,也不會有很多的爭議。確實李家 pavavaljung 是最早到新興,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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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生活非常辛苦,還要回舊部落拿食物,所以說遷移的事情不是說遷尌遷,還是 要有人做後盾,不然誰要幫忙做接應,Vuvu 章玉財心裡很不舒服的地方。這尌是 Vuvu 曾金生要留給她的表妹(章玉財)現在我們住的地方(即兩家為表兄弟姊妹之親 屬關係)。其實沒有什麼,只是補一個程序(即取得本家頭目同意分家的作法),之 後大家還是一家人。」

自然分家事是我們的文化,在以前頭目要祝福以及找一塊地與和河川給分家 的族人。一個部落的土地會要到老,當人口用來用增長,土地被使用過度後失去 營養,影響農作物生長,食物一定出問題,且分工上會出面困擾,排灣族是以族 系,宗主系統若經過幾個世代後,族人越來越多關係越遠,很不好管理,勢必要 分出族人到其他地方尋覓新土地,讓部落的生命繼續延續。另外是生活衛生環境,

一個部落越大受到傳染疾病的機會越大,再說遺傳疾病可以分家的方式與其不同 血緣他部落通婚而減少發生。

二、各部落遷至 sapulju 撒布優新聚落空間分布及土地分配

日治的遷移政策為區域範圍內的遷移,將深山的部落遷移到靠近警察駐在所 行政區域,以便於就近管理。國民政府實行是跨越區域的遠距離遷移政策,遠離 部落的傳統生活,失去原有的生存的土地與河域,此一地區的原住民面臨生活上 的適應與重大的改變。臺灣光復,政府在金峰鄉村里規劃和日治時期的警察官吏 派出所的管轄範為相同。

sapuliu 新興村位於北太麻立溪流中、下游南岸,其身前身進黃村(tjudjaas),民 國 40 年代(195 年代)居民遷村後,被收歸國有,編為大武事業區第 19 林班地,在 歷坵村境內。近黃附近的部落群包括有 kusaza、tjudjaas、tjaviljaul、nabunbu、

kinilukuljan、tjukuvulj、sapulju、gadu 等八個部落。在這八個部落中,前 7 個為近 黃地區排灣人,而 gadu 是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向東遷移而來。 民國 40 年左右進 黃區域部落群漸次向村落現址遷移。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開拓者家族碑文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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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村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開拓者家族三十六周年紀念碑 民國 75 年(1986) 李繁章立

歷代先祖世居覺摩洛屬排灣族山地山胞,當時因深居山間,生活、教育、交 通等落後,均感不便,曾有族人思及移住之動機,幸蒙政府輔山胞生活改變之德 政下,於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底,協助本村由大武山南麓40覺摩洛遷移現址-金峰鄉 新興村迄今三十六年,撫今思昔,我族人在政府大力輔導下,一切均有長足進步。

為感戴政府之德意暨移住三十六週年紀念時,立此碑以流芳百世。

有關 Pudun 部落羅法尼耀家族配合國民政府遷移之碑文內容:

本部落於民國 40 年前係屬於阿遮蘭山之讀古語部落,當時金山鄉鄉長李世雄先生、

縣議員李峰雄先生、鄉民代表曾金生先生等地方紳士,積極提倡全體住民遷居。

本部落為響應是項號召,必承蒙政府極力協助以及徵得原部落魯把卡之同意,與 舊賓茂、尌近黃等部分住民合併先後陸續遷居現址。

筆者整理近黃系統之一的 djelunavunavuk 德路那弗那弗克部落紀念碑文敘述 落的起源與劉金剛頭目口述近代遷移,如下所述:

自 tjudjaas( 都 達 卡 斯 ) 核 心 家 庭 分 封 獨 立 成 一 方 , 由 sakuliu( 撒 古 流 ) 、 gemesile(戈麼西樂)老祖先帶領另闢新天地至劃分地界開墾地、溪流、狩獵區紮根。

djelunavunavuke(德路那弗那弗克)約 50 年,tjakauan(佳卡阿烏灣)約 3 年,是 因行政機關遷移關係 kaljavan(卡里阿帆)約 20 年,與 tjaviljaul(叉飛勞巫勒勒 )、

kinilukuljan(給你路古洋)、tjudjaas(都達卡斯)族群同一行政區,即 i kingku(aka ljia van )(近黃村) sapulju(撒布優部落)-即現址新興村,自 43 年遷入至今。

sapulju 新興村的部落的形成,可從各部落移住紀念碑可找尋遷移的脈絡,除 此之外,可經由訪談部落頭目與耆老的口傳故事的途徑覓得遷移的蹤跡。

報導人利來財頭目(tjaviljaul 飛勞巫勒部落頭目)

40 麓覺摩洛即國民政府初期之舊賓茂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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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第三代頭目 zebu 頭目(女性)為配合政府遷村,指派部落的壯男左福堂,

在 djelunavunavuk 部落則派其壯丁徐金波先尋找新生地。原先有先到知本開發隊,

但是該處無獵區不適合排灣族的生活方式。需要經過卑南鄉達魯瑪克之魯凱族族 人之住所才能進入獵區,距離太遠之外也容易為爭奪獵區引發兩族的衝突,放棄 遷移至知本開發隊的計畫。因聽聞 djumulj 鳩摩樂(舊賓茂)的 pavavaljung 家族已遷 移至太麻里鄉北里村的上方 sapulju(地名)的地方,而折返前往 sapulju 勘查。左福 堂與徐金波 2 人便向 pavavaljung 家族的人說明來此探勘的目的。

近黃地區的三個部落的 tjaviljaul 與 djelunavunavuk 及 kinilukuljan 等 3 個部落 之族人達成遷村共識,正在尋找部落新故鄉,懇請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同意 他們的族人遷來共居。tjaviljaul 部落的族人在民國 41 到 43 年前後共 3 年遷至 sapulju。

民國 41 年左右近黃系統的各部落派遣年輕力壯有膽識的 2 位青年徐金波先生 與左福堂先生。首先前往知本開發隊探勘新生地,因為該處為平地周圍無山林,

距離溪流很遠、水源缺乏且引水不易,獵區位於魯達魯瑪克的傳統冷領域,容易 引起爭鬥,開發隊的地理環境與周遭資源等條件相較於排灣族建立部落的地理位

距離溪流很遠、水源缺乏且引水不易,獵區位於魯達魯瑪克的傳統冷領域,容易 引起爭鬥,開發隊的地理環境與周遭資源等條件相較於排灣族建立部落的地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