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apulju 撒布優新興村八個部落來源
(一)
vukide 富給特部落系統分布、起源及遷移早期的 vukide 富給特部落是屬於 djumulj 鳩摩樂(舊賓茂)系統,位於金崙溪 流域的中下游的地方。前文說到東部排灣族金崙溪流域各社系統也就是說各部 落的源流,從 djumulj 鳩摩樂(舊賓茂)社的傳述,古時候,padain 社有一對姊弟,
名字叫做 aruai(姊)和 udrangus(弟),帶領部落族人翻山越嶺到大武山的南端到 paumeri 社(包盛社)附近的 karapayan 定居,因被外族侵襲害怕之餘則離開與姊姊 建立的部落獨自前往 djumulj 鳩摩樂(舊賓茂)社創立 cuvidjurum 家。從 orangus 創立 djumulj 鳩摩樂(舊賓茂)社以來持續至幾代並未有很大的變化,僅分出 tjukuvulj - viri 和 vukide 富給特兩個部落。有此可知 vukide 富給特部落最早的祖 先為屏東的 padain 社的人,文中並無詳細說明 vukide 富給特部落從 djumulj 鳩 摩樂(舊賓茂)社分出的原因與創設人的名字。
vukide 富給特部落 kusaza 古沙查家的可分為三個部分來敘述,第一部分部 落的源流說「根據文獻記載,於十七世紀荷蘭人來台之前,先族由發源地「巴 代因」跨越大武山到金崙溪右岸的「丘木樂」(即 djumulj 鳩摩樂)定居。於十八 世紀末遷至「給尼拉洋」。十九世紀末,原部落遇難崩散,始祖「達毛頓」率部 分子民,自「給尼拉洋」原生家庭分出,遷至 vukide 富給特建社。並以 vuk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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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給特的地名為部落名稱。」第三部分為遷村事跡的記載「第一次遷村昭和八 年(民國 22 年)十二月,日人為了便於理番,強迫部落族人下遷至督木樂社之佐 鹿嘉龍。是時本家為該地區統領最多戶數的頭目。第二次遷村為國民政府來台 後,以改善山胞生活,便於教育及管制之由,再次辦理遷村,配合政府政策先 帶領大部分族人覓得文里溪畔之撒布優地(現今新興村)定居民國 43 年才遷至現 址。
(二)近黃部落系統分布、起源及遷移
在日治時期的近黃部落的分布可以分為二個地區,一個區塊稱為 vavikar 貌 美葛(地名),由 tjudjaas 都達卡斯部落占住,另外一塊叫做 kaliavan 卡拉凡(地名) 由 djelunavunavuk 德 路 那 弗 那 弗 克 家 族 部 落 tjaviljaul 叉 飛 勞 巫 勒 部 落 、 kinilukuljan 給你路古洋部落三個部落同住此處。日治時代起學校、駐在所及衛 生所等行政機關都設置於 vavikar 貌美葛這地方。
可以從金峰鄉志瞭解 tjudjaas 都達卡斯部落的歷史脈絡,該部落可分為在深 山(vavikar 的後方)時期的舊 tjudjaas,而近黃時期的為新的 tjudjaas。清朝時期稱 tjudjaas 為諸也葛社,該社位於 Ttrili 大里力山的東面的淺山區,虷仔崙溪(金崙 溪流域)上游之支流 navenave 那保那保溪流之土地,其祖先由屏東潮州郡糞箕社 遷移而來。雍正 9 年(1731)東移越過大武山脈,移居現在的太麻里鄉北里村創社,
但是遭到卑南族的攻擊,離開北里村前往 vavikal,又再被卑南社的人襲擊,而 退回深山舊的 tjudjaas,這就是 tjudjaas 的起始。
早期的部落為了尋找新的耕地,有勢力的人率領族人往外地發展,住在老 部落 tjudjaas 社 paraulan 家的 unana 帶領 6 戶約 20 人往近黃之地創社,該家號 sadiljapan 開啟近黃的時代,為近黃部落的創社人。
日治時期(1897)部落因人口增加,tjudjaas 部落土地不夠使用。昭和 16 年 (1941)在日本政府推行集團移住政策強迫在深山的 tjaviljaul 叉飛勞巫勒部落及 djelunavunavuk 德路那弗那弗克兩部落遷往近黃 kaliavan(地名)居住,再次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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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udjaas 部落在近黃相聚。
民國 40 年國民政府以便於管理原住民部落及交通便利之理由,要求住在深 山的近黃各部落遷村集中在新興村合住。
部落人口逐漸繁衍,天災來臨,破壞生存的環境,便離開出生的地方尋找 更適合生活的環境,長久居住後,當居住的土地人口繼續的成長,土地無法滿 足人的生活需求,部落開始發展遷徙的模式。 外來的強勢的不同民族的侵入,
迫使原住民逃離或撤退到深山山上,最後是外來政府的遷移政策,村落的型態 取代了部落組織。
二、sapulju 撒布優部落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源流與遷移
(一) sapulju 撒布優部落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與 vukide 富給特 kusaza 古沙 查之親屬關係
vukide 富給特部落第二代頭目「督古」長子為「加努巴克」,第五個孩子為 卡勒斯格絲(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第一代),為 mare kaka 第一代親屬範圍兄 妹相稱。
親屬關係的計算方式是以自己為中心以兄弟姊妹彼此的關係來思考,而發 展出親屬關係遠近的親屬稱謂,第一代親屬範圍為長嗣的家庭及結婚分家的兄 弟姊妹的家庭,包含他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彼此間在開墾新地、興建房屋、耕 作的勞力換工,婚喪喜慶等禮儀也會主動幫忙,關係密切互動頻繁。
(二)政府遷移政策 (1)日治時期國家力量
最主要的目的是將其勢力範圍深入山地以便於開發山地農林經濟的價值。
日本人於以派出所警察來實行其國家政策實際控制原住民部落,日警同時監 管部落秩序,嚴禁部落的戰爭及出草行為,除此之外還要管理稅收、農作物 的改良、水利、衛生、學校等工作。日本人的同化政策,也是由警察來負責 執行,攜帶眷屬住在派出所,推行日本式的生活、文化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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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南番事件」,對於原住民的管理政策改變方式,採取強制「集團移 住」措施,將住在高山上的原住民部落遷移至山下地帶界接近平地。主要的 原因不僅僅是因住在高山的原住民部落距離行政區域難以控制、不易管理,
因此將住在深山的原住民部落遷移至淺山地區,重新編組共同集團農耕部落 計畫與「蕃地」的土地調查,而進行「集團移住」政策。
因金崙溪流域的山區為緩和地帶,日本人在通往各部落的道路開鑿之後,
管理較易,無須進行大規模的的「集團移住」。 (2)國民政府時期
民國 34 年 10 月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政權時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對於原住民,政府僅承襲了臺灣總督府將漢人、番人分開治理的精神,所以 在接收時、仍由警察機關接收番地內原住民事務,而漢人及日本時代已經居 住在普通行政區的原住民,則由各州廳委員會接收並建立鄉、鎮、縣等行政 機關。政府將番地依照地理環境改制為 31 個山地鄉 162 村,並且在各地成立 鄉公所與衛生所。戰後初期將大武地區編為太麻里、大武、金山與達仁四鄉。
金峰鄉為後期才改稱之,政府在民國 35 年(1946)4 月創立金崙鄉後,同年 11 月將金崙、多良兩村劃入太麻里鄉,將太麻里鄉轄管之嘉蘭、介達、比魯 三村劃分至金崙鄉,加上原有的近黃(之後稱新興)、賓茂及歷坵等三個村,共 6 村,改稱為金山鄉。因鄉名與臺北縣金山鄉相同,為避免混淆不清,奉令改 為金峰鄉。
國民政府於民國 40 年 提出「山地三大運動」即是「台灣山地人民生活 改進運動辦法」、「台灣省獎勵山地實施定耕農業辦法」與「台灣省獎勵山地 育苗及造林實施辦法」,以上之三項政策的生活改進為延續與擴大日本政府的 改善原住民環境衛生及春季與秋季的環境大掃除的措施,日本人推動皇民化 教育,而國民政府欲達到原住民漢化為目的。
為推展政府的政策擬定相關實施計畫,藉由成立相關組織的運作辦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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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就業、康樂及進修等多項活動以輔導青年,並輔導與鼓勵鄉民參加政府 所辦理的各項生活環境競賽。
日治時期與國民政府對於原住民部落均有實施山地部落遷移的政策,為 兩者的差異與影響程度不同。日治時期的遷移的範圍不大,日本人將住在深 山的部落遷下山至駐在所附近的區域居住,以便於就近管理,各部落仍有傳 統的生活領域及河域可使用,其影響不大。
國民政府的部落遷移為大範圍的移動,甚至於跨越其他鄉鎮,離開部落 的傳統生活領域,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重新開墾與適應新的生活,對部落 而言影響深遠。
(三)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遷移過程
居住於 vukide 富給特部落時先祖有感於住在深山的生活不便與後代子孫 受教育的期望,遷移至日治時期的駐在所特別行政區。過了幾年 kusaza 古沙 查也遷入 tjaljujaljung 佳永佳永,至此之後,兩家族各自管理自己的部落。
camak 查馬克與 kalesekes 卡勒絲克絲的孩子長大成人之後,曾金生當任 過金峰鄉代表會第一屆主席,李峰雄為金峰鄉第一位農林學校畢業,當選第 一屆、第二屆臺東縣議員以及第四屆、五屆金峰鄉鄉長,為當時的重要人物,
對部落具有影響力。配合政府遷村計畫工作,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遷下山到 平地靠近太麻里,因為太麻里的地方有學校、衛生所、有商家,生活方便。
於是 pavavaljung 家族(李家)便帶領 10 幾戶同為 vukide 富給特部落的親屬 離開 djumulj 鳩摩樂(舊賓茂)並與 gadu 卡多的 6 個家族與同樣在 djumulj 鳩摩 樂(舊賓茂)的 pudun 布頓部落民國 40 年遷來 sapulju 新興村,為最早遷到新興 村的立基祖。
協助 pavavaljung 遷移者為李世雄鄉長,與北里村高耀光先生(時任派出所 所長),透過地方重要人士與擁有 sapulju 這片土地的地主 dulamac 尌是北里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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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的父親,協調後讓地給 pavavaljung 家族住。
三、國民政府遷移政策對 sapulju 撒布優新興村八個部落的影響
(一) 探討 sapulju 撒布優部落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與 vukide 富給特 kusaza 古沙查家族分立原因
日本統治時代在舊部落 vukide 富給特部落,這兩家的祖先為兄妹,因所 居深山地處偏遠,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祖先認為後代子孫應更靠近平地 接受教育來改善生活,曾向 kusaza 古沙查家族提議遷移, kusaza 古沙查家族 認為持不同意,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帶領親族展開的遷移至今日的新興 村。隨後之第三年,kusaza 古沙查家族遷移至此,為新興村最後一個移入的 家族。雖說時至今日,族人認為是 kusaza 身為本家頭目應帶領族人前往新居 住地,但未見其有所作為。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質疑頭目不帶領部落族人遷移新興延後 3 年後 才搬來,但是 Kusaza 家族頭目的想法認為要留在部落做後盾以及做支應,兩
pavavaljung 巴法法瀧家族質疑頭目不帶領部落族人遷移新興延後 3 年後 才搬來,但是 Kusaza 家族頭目的想法認為要留在部落做後盾以及做支應,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