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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貓空纜車興建之政策網絡分析

第三節 政策規劃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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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識

在市政府決定放下專業性建議,改以政治性判斷後,包括市政府、市議員以 及貓空地區居民三方對於興建貓空纜車,可說是具有一定程度的共識了。值得一 提的是,縱使市政府宣布興建纜車的規劃,由於內容仍然沿用年初的報告,有許 多細節性與技術性的問題,在此際仍然是一片空白。不過作為選舉期間的過渡階 段,要是敗選一切大餅也都白劃了(雖然以當時的政治氛圍而言,馬市府敗選的 機率頗低),因此這裡所謂的共識只著眼在「贊成興建纜車」此一大前提之上。

肆、小結

在政策問題形成階段,歷經四年多的醞釀之後,市政府以鼎漢公司的《貓空 地區運輸系統研究》結果,作為暫緩興建貓空纜車的理由。平心而論,這是尊重 專業的考量,也是謹慎評估的良好示範。然而到了市長大選前,貓空纜車政策產 生大轉彎,興建纜車的決定非但沒有任何專業報告的支持,昨是今非的選舉支票 只會讓人直接聯想到政治考量。事實上,以馬前市長當時的高人氣,沒有必要在 進一步的評估研究出來以前,就倉促發放利多。而從最後的結果看來,貓空纜車 的規劃方向已經開始有了質變,以三個不等式來總結,即是「觀光取向大於交通 需求、經濟考量大於環保意識、政治決定大於專業評估」。

第三節 政策規劃階段

就在馬前市長 2002 年以政策白皮書格局,納入貓空纜車的市政建設承諾 後,同年12 月 7 日爭取連任成功,也讓貓空纜車進入實質規劃的下一階段。2003 年3 月即有媒體報導,纜車路線已大致抵定,以三玄宮至動物園線為優先選擇,

並考慮再延伸至福德坑的生態自然公園。此外,交通局仍傾向以BOT案興建,亦 將提出新的財務計畫以吸引廠商參與。69半年後,在市議會第二次定期大會施政 報告中,馬前市長明確表示:「文山區貓空的纜車計畫正在緊鑼密鼓的規劃當中,

我們也希望能夠在三年內完成。」70緊接著是一連串的對外說明會及內部審查會 議:11 月 7 日市政府舉辦地方座談會,12 月 3 日召開期中審查會議。2004 年,

對外分別於3 月 24 日及 4 月 15 日舉辦三場重要的地方說明會,4 月 30 日舉辦 潛在投資廠商座談會;對內則有3 月 30 日的專家學者座談會,以及 5 月 7 日的 期末審查會議。同年6 月 28 日在專案簡報會議上,馬前市長作出重大裁示:自 市有財產開發基金撥款興建纜車,之後再委託民間經營(亦即OT模式)。至此,

69 參考王一中(2003 年 3 月 11 日)。「貓空纜車 將延伸到福德坑」。聯合報第 21 版大臺北。

70 出自臺北市議會公報,第 68 卷第 16 期,頁 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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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空纜車規劃案大致底定,預備進入政策合法化的階段。

本階段的切分點是以《貓空纜車系統技術服務工作定案報告書》(以下簡稱

《貓空纜車定案報告書》)為依據。報告書除完整呈現纜車規劃案細節,並提供 許多網絡互動的原始文字記錄,可說是政策規劃階段中最重要的文獻,有助於本 研究還原時空背景並瞭解政策背後的原因。此外,本階段亦是多方參與者角力的 主要戰場,各種策略及互動在幾次座談會與說明會中顯露無遺;而從後續結果來 看,網絡中的反對聲音仍十分微小,因此被淹沒在以市政府為首的支持團體之中。

壹、參與者性質 一、參與者類別

本階段由於進入實質規劃,因此包括纜車路線與場站的利害關係人、潛在投 資廠商、專家學者、評估公司、中央主管機關、地方團體,以及原有之當地暨附 近里民、里長、市議員與各級民意代表,無不主動或被動參與了規劃過程。本研 究經過滾雪球抽樣法及立意抽樣法運作之後,最後選定以下幾類具有指標性的重 要參與者。

(一)臺北市政府

主推貓空纜車系統的市政府,內部其實動員了相關局處的合作與協調,儼然 形成貓空纜車次級政策網絡:最早是負責規劃案的交通局,再來是涉及都市計畫 變更的都市發展局、辦理用地徵收的地政處、負責督工的新工處、以及後續營運 的臺北捷運公司等等。71

當然其中還有一些包括類似金錢的財源籌措是財政局。然後,因為貓空纜車 是全臺灣第一個案例嘛,剛開始推動都完全沒有法令的依據,這部分還是有 那個法規會來做一個協調,然後整個案子,也都需要那個研考會來負責管 考,所以負責單位大概那麼多。(A1-13)

上述最主要的三個單位分別為交通局、新工處與都市發展局。此外因應跨局 處的分工合作與協調,另外成立了專案小組,以下茲簡單介紹之。

71 「因為整個貓空纜車它是屬於一個臺北市的一個非常重大的公共建設,它是屬於一個府級的 一個層級嘛,所以這部分需要很多跨局處的一個合作跟協調,那我們從剛開始的規劃,這部 分是我們當時交通局主要在負責,後面的那個都市計畫變更,可能都需要那個都市發展局,

然後跟後面的第三個…第三階段就是用地徵收,可能要涉及到我們的地政處。阿用地取得完 之後,後續的是興建,這部分貓纜是委託給那個我們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方面去代辦,那第五 個就是後續的營運這部分,我們就是交由捷運公司來營運,所以基本上可以分為這五個部分。」

(A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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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局

交通局是辦理貓空纜車系統的主要單位,由綜合規劃科(原運輸規劃室)提 出規劃構想,綜理工程面以外的所有規劃作業,並委託鼎漢公司負責整體作業的 評估。「我們扮演的角色大概從整個的定性規劃、定線規劃,包括後來的都市計 畫圖說,然後再到整個的編制預算。」72由於貓空纜車原始構想是作為交通運具,

在規劃BOT方式徵詢投資廠商時遇到瓶頸,後來才改為OT的方式辦理,因此「交 通局它本身並沒有興建設施的任何經驗,所以才會把興建的這個部分呢,就決議 由新工處來執行興建的這件事情。」(E1-15)

2. 新工處

「交通局它辦到規劃以後,它規劃一個報告出來以後,接下來就要設計嘛!

技術設計、招標,還有工程招標的接下來的事情。它就把規劃設計以後的動作就 移給新工處來辦理。」(A2-2)新工處在本案的定位是工程興建的督工單位,而 在運作上,受訪者作了如下的說明:

其實新工處跟廠商之間,還有兩個角色在,一個是PCM,一個是監造單位。

那這兩個都是中華顧問,以前的中華顧問現在在臺灣世曦在辦理。那專案管 理當然是統籌整個案子的設計,然後整個期程的事情。然後監造單位當然就 是現場監造的部分,那我們大概是透過這種機制去跟春原做運作。(A2-3)

3. 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都發局」)

貓空地區觀光產業發展,長期以來受到保護區的限制而無法適度開發。在貓 空纜車系統導入的同時,也加快了此區都市計畫變更的契機:「就是貓空纜車那 個案子,前面我剛才講,因為它是屬於一個交通改善的計畫,所以那個案子包含 它的設點、設站位置、跟它路線,這個比較屬於交通技術面,它選出來之後,那 後面它選出來的這些地方包含都市計畫變更,這個部分才由我們進來幫他去解 決。」(A3-2)受訪者提到的都市計畫變更,即 2005 年 6 月提出的《變更臺北市 文山區貓空纜車路線用地主要計畫案》。

72 原運輸規劃室主任洪蒼浪 2007 年 7 月 18 日接受訪談時,提到纜車系統前後的分工:「我們扮 演的角色大概從整個的定性規劃、定線規劃,包括後來的都市計畫圖說,然後再到整個的編 制預算。那到後面的話整個纜車的營運管理,其實是整個一系列主要都是我們做的啦!那我 們是把工程的部分,因為我們不是那麼有…我們這邊因為這屬於比較交通工程的、不是屬於 土木工程的。所以我們把工程的部分就委託給工務局新工處去代辦。那整個後端的營運的話,

,我們就指定捷運公司去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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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不僅在貓空纜車用地取得及變更上扮演協助者的角色,更牽繫著纜車 永續經營的成敗,其重點就在2004 年 7 月提出的《變更臺北市文山區指南里、

老泉里部分保護區為休閒產業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案》。該都市計畫案為當地商 家的商業行為解套,去除保護區的枷鎖,並結合貓空纜車的觀光特性,以振興低 迷已久的觀光產業。換言之,貓空纜車與貓空地區觀光發展,是魚幫水、水幫魚 的互利關係。但受訪者為避免誤會,特別澄清說:「目的是解套,但是我很怕直 接變成就地合法的這個說法,……解套之外呢,其實是為了當地的環境好,但是 這個過程不是無條件的。就地合法是無條件,那為了不要讓大家誤會說這是就地 合法,所以在這個轉換的過程當中,它必須…我們還是訂了所謂的相關的申請開 發的程序機制啦,遊戲規則啦!」73

總而言之,都發局的重心雖然在後案,但也配合貓空纜車之興建,進行都市 計畫變更。雖然兩案始終平行地各走各的路,但休閒產業特定專用區的進程,卻 始終離不開貓空纜車的影響。

4. 專案小組

除了上述幾個局處之外,因應貓空纜車興建另外成立了跨局處的專案小組,

任務是順利推動這個市府層級的建設,解決意見不協調的情況。小組的召集人由 副市長擔任。

基本上為了推動這個案子,我們最早有做一個專案小組,有召開過專案小組 啦,那層級是由副市長來做召集人,然後相關局處的首長,就是找那個委員,

基本上為了推動這個案子,我們最早有做一個專案小組,有召開過專案小組 啦,那層級是由副市長來做召集人,然後相關局處的首長,就是找那個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