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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3.6 信度與效度分析

3.6.2 效度分析

效度(Validity)【27】是指一種衡量真正能夠測出研究人員所想要衡量之事 物的程度。依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在 1974 年所發行之 教育與心理測驗標準一書,效度可以分為下列三類:

1.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

又稱為表面效度(face validity),指該衡量能夠足夠地涵蓋研究主題的程 度。為建立具有內容效度的衡量,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要在觀念上界定 所要衡量變數的範圍,然後要收集大量的項目,使能概括地代表所界定 的變數,所收集的項目必須夠多,並應包含該變數所有相關構面的項目;

最後再就項目的內容加以修改,以獲致最後的衡量工具。

2.效標關聯效度(Criterion-Related Validity)

效標關聯效度包括預測效度(predictive)與同時效度(concurrent validity)。

預測效度是基於預測某人或團體的行為或可能發生的行為與測驗的關 係。同時效度指預測行為的真相可以在測驗行為產生的同時獲得。

3.構念效度(Construct Validity)

指測量某一理論的概念或特質之程度。通常必須以某一理論為基礎,以 建立和某一建構相關聯之能力。因此其正確性是建立於理論本身的正確 性。

整體而論,研究的效度只有程度上的不同,是一種相對的而非絕對的觀 念。因此除了心理學以外,問卷的效度測量都極為困難,因為對於測試對象,

大多以單一試題來衡量,而變數之形成也常過於草率。因此,效度的提高,有 賴研究者多方參考文獻及自己睿智的選擇。

效度(Validity)指的是一份測驗能真正的測量到其所要測量能力或功能的 程度。本研究將針對內容效度與構念效度這兩類效度進行檢驗。

本研究在問卷效度的建構上,首先係根據既有文獻,設計出問卷之問項,

而後與指導教授針對問卷之用詞及語意多加討論與修正;復將初步設計出之問 卷,請同學、「研究所」採購同仁及往來的供應商,針對其內容提供意見,加以 修正後得到正式之完成稿。在有著理論文獻、實務界人士支持的情況下,本研 究問卷應有相當之內容效度。

問卷回收後,本研究再將問卷以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的方式進行構

念效度之分析。由於本研究探討之因素較多,因此決定參考吳智鴻、方定國的

10 0.70023 0.146692 -0.05256 0.05426 0.07946 -0.04266

11 -0.01928 0.80184 0.08331 0.00612 0.18615 0.03884 12 0.04197 0.79460 0.08617 -0.03043 0.06379 -0.07296 13 0.05025 0.83137 0.09876 0.08263 0.184258 0.11514 14 -0.06917 0.15985 0.82893 0.38009 0.20753 -0.03986 15 0.06919 0.17951 0.08379 0.82428 0.03824 0.03417 16 -0.08736 0.23652 -0.17589 0.80361 0.02877 -0.02777 17 0.03712 -0.04162 0.05377 -0.01543 0.81616 -0.39 18 0.02732 0.18836 0.33465 0.02121 0.71004 0.22437 19 -0.07151 0.07392 -0.03091 0.15223 0.77683 -0.01569 20 0.05225 0.08114 0.07617 0.01935 0.79735 0.09133 21 0.25461 -0.05767 0.05848 0.06898 0.70758 0.03295 22 0.06801 0.00329 0.21685 0.11439 0.82196 -0.20434 23 0.07305 -0.01139 0.00321 0.14571 0.70735 -0.22437 24 0.28733 0.34501 0.01139 0.12386 0.72841 -0.25824 25 0.05872 0.09642 -0.03553 0.00609 0.70517 -0.45595 26 0.03918 0.08658 0.32964 0.14739 --0.10829 0.81334 27 0.06267 0.06801 0.29776 0.29907 0.27014 0.73552 28 -0.02835 0.25461 0.093170 -0.22130 0.16647 0.82841 29 0.20134 0.17305 0.11439 0.36561 0.13254 0.72563 30 0.16341 0.05879 0.197700 -0.26007 -0.18286 0.85525 31 0.21685 0.03918 0.09317 0.08532 -0.03547 0.79041 32 0.04234 -0.04918 -0.03946 0.04331 -0.38150 0.76110

33 0.29672 -0.06197 -0.11134 0.22265 0.12902 0.71861 34 0.04929 0.12934 0.22194 0.33155 0.22151 0.76424 35 0.04553 -0.03946 0.01817 0.34157 0.29825 0.70162 36 0.17448 0.04331 -0.18009 0.01490 0.20869 0.72372

表3-19 環境特性構面因素分析結果 因素名稱

問卷題號

經營/使用者影響 Cronbach’s

α=0.71

競爭性 Cronbach’s

α=0.70

政府推廣 Cronbach’s

α=0.72 Cronbach’s

α=0.71 Cronbach’s α

=0.85

48

0.82841

0.19159 0.30517 0.35525 49

0.89735

0.41522 -0.14404 0.30029 50

0.84166

-0.22312 0.17550 0.06358 51

0.80329

0.15470 -0.05635 0.06110 52 0.49187

0.87560

-0.02213 -0.02254 53 0.20434

0.81196

-0.10899 0.22737 54 0.12888

0.87285

-0.01091 0.10606 55 -0.02117 -0.21733

0.93168

0.13712

56 0.02095 0.09143

0.94026

-0.09197 57 0.01831 0.00011 0.23188 0.71965 58 -0.02231 0.32115 0.47274 0.82773 59 -0.16286 0.47584 -0.03167 0.78781 60 0.03431 -0.02507 -0.08825 0.79714 61 0.13486 0.04373 0.15569 0.76616

由表 3-17、表 3-18、表 3-19 上可知,除組織特性構面中的「正式化」與「集 權化」以及「資訊系統知識」與「員工資訊系統知識」,在因素分析中分別被合 併為同一因素外,其餘各項因素均與本研究原先設定相同,且各因素負荷量均 大於 0.5,可知本研究具有良好的建構效度。

另外考量在「正式化」與「集權化」,以及「資訊系統知識」與「員工資訊 系統知識」,其彼此間關係甚為密切,故本研究參照 Thong【82】的作法,在進 行後續研究時,將正式化與集權化兩項因素合併為「正式化/集權化」,將資訊 系統知識與員工資訊系統知識兩項因素合併為「資訊系統知識」,以利後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