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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為敘事學理論;第二部分為敘說目的;第三部分為敘 說方法;第四部份為敘事學結構;第五部分為小結。

一、敘事學理論

敘事學又稱為敘述學,最早出現在法國文藝理論家托多羅夫於 1969 年所發表的《十 日談》中 (曾愷怡,2005)。經過不斷的激盪,並且結合結構主義、詮釋學、神話研究等,

而有了現代的敘事學理論 (何韻仙,2009)。現今的敘事學已發展出許多不同的形式,並 且運用在各類文字系統當中 (翁振盛、葉偉忠,2010)。而今,敘事學已從過往的詩歌、

神話故事形式,經後人的演變、傳遞與創造,逐漸走向更多元的表現方式。

二、敘說目的

敘說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將個體自身的經歷,經由語言、故事和敘事的方式,去分析 及探討事件對於個體及社會的影響,並且使受訪者藉由訪談,重新去整理生活經驗,並

且賦予他們的生命事件意義 (黃馥珍、卓紋君,2009)。藉由他人的經驗分享,經敘事者 整理後,將故事主角所經歷之事件,分析並傳達出他們的需求。經研究者整理與歸納,

敘說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 敘說中存在著人類經驗的意義

人們常藉由敘說來表達自己過去的經驗 (吳佳綺,2010)。敘說是個體將曾 經的經歷再現的手法 (張怡祺,2015)。透過敘說,人們可以回想過往經驗以及 事件中帶給自己的感受,而這些經驗都具有特定的意涵,人們會根據這些經驗 來做為往後生活方式選項上的參考。

(二) 透過敘說可以使敘說者了解自我

在敘說的過程當中,敘說者得以重新回憶過往經歷,在不斷回想的過程中 去重整並感受事件帶給自己的感覺,透過回想的方式去解讀自我 (張若荃,

2015)。經由敘說,我們可以分析自我的行為,在不斷的反思與回想當中,了解 自我的人格特質,並發展出對自我的認同。

(三) 敘說具有連貫性

每一個故事都會有其時間軸,並且按照時間順序發生,最終連貫成一個完 整的故事 (黃馥珍、卓紋君,2009)。在一個故事裡,時間的演變是很重要的過 程,它包含了人類生命中重要歷程與後續轉變,並且由一定的時間順序堆疊而 成,因此敘說過程具有連續性的特質。

(四) 敘說具有結構性

透過敘說的方式,將人、時間、事件及環境等串連成一個具有結構性的故 事 (謝秀絲,2015)。將過往經驗整合並連結在一起,就形成了一個故事,而故 事的主要結構則是由人類的生活經驗所累績,以敘說的方式將這些經驗連結並 組成有結構的內容,使人們可以有條理的了解一連串的事件內容,並且對於生 活道德上的評斷有了一定的依據標準,或多或少也會影響一個人的價值觀判斷。

三、敘說方法

在質性研究當中,敘說研究常以不同的形式呈現,包括田野筆記、訪談摘要、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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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歷史文獻以及圖像等 (瞿海源、畢恆達、劉長萱、楊國樞,2012)。敘說研究又 可分為個人經驗法、個人自傳與自我民族誌以及書寫 (何粵東,2005)。個人對於日常生 活的經驗,可以透過文字的紀錄方式來記錄過程與結果,在個人經驗法中,經驗是自己 的,但記錄的過程可以是藉由自己或是他人之手來完成;有部分的人會以日記或隨筆的 方式來記錄自己成長的過程,藉此留下對自己來說重要的生命歷程,也可做為日後自我 的追憶或與他人分享經驗的紀錄方式之一;與自我或與他人溝通時,我們也可以利用書 信的方式來達成,營造出一種不同於以往的紀錄方式,而較多的體悟是能夠達到與自我 的對話,或是藉由他人的回覆來瞭解彼此。

四、敘事學結構

敘事結構包含故事、敘說和敘述行為 (劉渼,2008)。敘事是由一個主觀的個體透 過敘說的行為,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事件組合成一個有意義的故事 (杜孝捷,2014)。因 此在敘說一件事情的時候,一定會有基本的故事大綱,分別從人、事、時、第、物的角 度來分析與評估,加上敘說者所選擇的敘說方式及角度,不管從主觀或客觀的層面去敘 說,其基本敘事學的研究以及內容主要應包含:人物、故事、時間、環境、敘說語態等,

分述如下:

(一) 人物:人物是敘事的基本元素,又可細分為主要人物、次要人物與啞角 (翁振 盛、葉偉忠,2010)。因此,人物為敘事裡最基本的要素,有了人物,才會有即 將闡述的故事內容及行為;反之,一個故事裡,所敘述的即為人物所發生的事 件內容。

(二) 對話:故事中角色間的對話、自述及書信等,也可算是對話的一部份 (翁振盛、

葉偉忠,2010)。對話的形式不只可以從人物的口中說出,也可藉由書信的方式 來表達,有時可使讀者或觀眾產生不一樣的效果與感受。

(三) 空間:故事必然會發生在特定的場域及時空 (翁振盛、葉偉忠,2010)。在敘事 裡面,空間代表著事件所發生的地點於時空環境,於敘說上,可以發揮點綴的 功能。

(四) 時間:時間是一種線性狀態,而不同事件可能同時發生,在敘事內容中,通常

會包含「故事時間」及「敘事時間」 (吳毓莉、傅雪晴,2010)。「故事時間」指 的是事件發生當下的真實時間;「敘事時間」則為敘說當下所紀錄的時間 (鄭媛 容,2009)。因此我們可以明白,敘說者對於時間的選擇與撰寫方向,將會影響 讀者對於故事發展的了解順序,但不影響故事的基本結構與內容。

(五) 情節:故事情節的安排與敘說,可看出個人對於事件的建構 (吳佳綺,2010)。

在敘述故事的結構中,人與事為主要的敘述元素,透過敘說者所釋出的訊息,

並經由撰寫者的整理,讓讀者能夠瞭解敘說者在事件發生當下的經過。

五、小結

透過以上文獻分析與探討,我們可以了結敘事的基本架構主要為人、事、時、地、

物等要素所串連而成的故事內容;而敘事的主要目的在於將這一系列的人物與事件內 容,透過時序關係與敘說的行為將整個故事內容呈現出來,並透過對於過往經驗的追溯 與回憶,使讀者或觀眾能夠融入情境之中,並體會故事人物所發生的經歷,以及敘說者 想要表達的初衷及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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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章 研究方法

本章分為描述本研究的研究設計與實施方法,共分為五節:第一節為研究取向與方 法;第二節為研究對象;第三節為研究歷程;第四節為研究工具;第五節為資料蒐集、

整理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