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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敘事研究取向

本研究以參與「真的有青少年自傳劇」的青少年為主體,闡述其參與經驗以 及此經驗對於其後續看待自我的意義建構。為完整體現青少年的主體經驗,選用 質性研究方法。

一、為何選敘事研究

敘 事 取 向 提倡 多 元 主義 ( pluralism )、相對主義(relativism )及主體性

(subjectivity),敘事的特色在於能從豐富的資料中,保留人類行為的複雜性,

事件的發展過程,以及人際與情境脈絡下的互動,並能從中看見自我的轉變及對 生命的影響與意義,從過去、現在、未來等諸多事件中,組織有意義的自我故事

(吳芝譯,2008)。Polkinghorne(1995)認為敘事研究是應用故事來描述人類經 驗和行動的研究方式,由於人們是透過其敘說的故事來為其生活賦予意義,因此 如果想要探究其生活經驗的意義,敘事研究應該是最貼切的研究方式(引自齊 力、林本炫,2003)。

敘事研究方法因而能有助於研究者了解研究參與者在「真的有青少年自傳 劇」中呈現的生命意義、歷程以及內涵。因此,本研究選擇使用敘事研究,希望 能讓青少年能以「說故事」的方式去回顧參與「真的有青少年自傳劇」的經驗,

並透過經驗的描述與詮釋去捕捉意義以及其對於自我的看法。

二、敘事研究中的敘事

敘事研究深受 Dewey 觀念的影響,Dewey 認為「經驗」是由過去的經驗 而生,而經驗有「連續性」與「時間性」的,我們必須體驗到「經驗」總是帶有 歷史性,也總是處在改變中,並且展向未來,且「經驗」不僅是個人的,也是社 會的,因為只要個體脫離了所處的社會脈絡,就無法真正被理解。經驗可以幫助 我們在思考問題時,將個別因素以外的社會脈絡影響納進考慮的整體面向(蔡敏 玲、余曉雯譯,2003)。經驗也會根據不同人而有個別性,因此每個人生命也有 不同的意義。對談(不管是內在自我對談或是與他人對談)不只是描述性的過程,

而是詮釋的過程,是說者與聽者互相為主體,進行詮釋循環的理解(郭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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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敘事蘊含的概念可從以下四個方向說明:

(一)說自己的故事

Sarbin 將敘事視為「人類行動的組織原則」,組織了劇情、行動,結合了事 實和想像,融合了時間與空間,並賦予個人行動的理由,以及事件的因果解釋(引 自朱儀羚、吳芝儀、蔡欣志、康萃婷、柯嬉慧譯,2004)。故事本身是透過一系 列圖片串聯形成,敘說研究是以故事為主體,以整體而非抽離或切割的方式來建 構個體的經驗。因此要怎麼說一個故事,故事要如何形成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情。列小慧(2009)指出寫故事的四點重要性:

1. 身份結論的形成:個體對自己、事件、所處環境,以及未來的詮釋,會形成 一個主導結論來引導個人生命故事的軸線,這個主導結論成為個人對自我與 自己和他人關係的詮釋。

2. 從單薄到豐富:透過說寫故事能發掘多元的生命故事,從中找出生命的豐富 性。每個故事都充滿縫隙和矛盾,沒有一個單獨的故事能夠涵蓋及處理生命 的所有可能。

3. 從被動到主動:透過說寫故事,將生命中的問題外化,不僅重新定位自己與 問題的關係,並從說寫中掌握操控權。

4. 意義的重構:透過說寫故事,一些看似不存在隱藏在心裡的點滴,浮現於表 層意識,說寫故事結合這些存在卻隱藏的點滴,重新完整的面對生命,重構 經驗所賦予的意義,找出對生命的希望、原則、價值觀。

故事性思考能協助個人整理自己的生命經驗並形成自我新的看見, Wong

(1995)認為「故事性思考是一種理解、編造故事的思考方式,個人主觀的將零 散的部分放在一起,形成一個有意義的整體」(引自溫錦真,1995:35)。由此來 看,故事性思考能幫助個體整理其生活的各種面貌,讓其體認自己是完整、統整 的個體。故事也具有連續性,個體透過故事性的思考來整理自我生命脈絡。

(二)復原力的體現

敘事試圖將問題外化,即認為「人不等於問題,問題本身才是問題」,而問 題是被社會文化長久建構而來,成為某種固定的「框架」,失去其他觀看他面的 可能性,而敘說能幫助受創者把問題化框架引發的創傷經驗放入生命的歷史脈絡 中(廖本富,2000),「受創的我」與「現在的我」原本是處於分離、隔絕的狀態,

經由敘說開啟了復原之路,「受創的我」與「現在的我」能漸漸被整合為一個完 整的自我。因此,創傷的敘說幫助個體開展超越創傷的歷程,進而重建其自我(周 志建,2012)。

Ungar(2010)認為敘事適用於青少年,尤其能建構青少年的復原力,敘事 能反映青少年過去的重大事件,重現過去事件的脈絡,同時嘗試外化問題;當問 題外化後,即撐起了一個流動空間使青少年能於其中重新面對這個他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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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原力此時有機會形塑,讓青少年體會自己的韌性、潛能以及抵抗問題的信念,

並邀請青少年生命中的相關重要他人進入成為見證,少年從中並對自己產生新的 認識。

(三)澄清與辨明的過程

McAdam(1993)認為透過說寫故事能將主體我與客體我區分,是以敘事 能認識自我的人格特質,自己與他人在空間、時間、角色脈絡下的關係,及自己 在過去、現在、未來連續性的變化。敘事一方面是一種呈現的結果,同時也是一 種過程的展現,使我們可以瞭解人們的身分認定與人格是如何被建構出來的。

Wortham(2001)進一步指出敘事是「自我建構的歷程」,藉由敘說,個人 整理內外不一致的自我,重新建構和轉化自己,並統合多元的自我樣貌 (引自 齊力、林本炫,2003)。

(四)敘事也是對話

說故事時,有敘事者與聆聽者,敘事者與聆聽者各自有其角色位置與文化脈 絡,雙方位置的不同能促發新的元素至故事中(Wortham,2001)。說故事時的 互動與對話歷程其實是一種共同創作的經驗,並有機會建構出新的敘事,而新的 敘事可能擴充敘事者的自我內涵(吳芝儀,2005)。

三、敘事研究的進行

Riessman(1993)提出敘事研究的五個程序(整理自王智勇、鄧明宇譯,

2004):

(一)關注經驗

研究參與者從大量的原始經驗中回憶、思考、重組其經驗,且選擇有意義或 引起興趣的部分。本研究中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一起關注自傳劇與現實生活的經 驗,從中找出經驗中的特殊事件或片段,過程中研究者提供開放,互動的情境。

(二)訴說經驗

在對話式的訪談當中,研究參與者會再現過去所發生的事情。研究參與者描 述事件發生的場域、相關的人物、開展的情節,並以聆聽者(研究者)可以理解 的方式來陳述。在訴說的過程中,研究參與者將部分事件再度呈現給研究者,其 在某個程度上是將事件加以條理化與重新組織,以清晰的說明事件,這個條理與 組織的過程同時也是在創造一個對自我的解釋。

(三)轉錄經驗

當研究者在整理研究參與者的資料時,研究者的價值會開始突顯,研究者需 要思考何者應被寫成紀錄,以及文本上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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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析經驗

在這個階段,研究者仔細的分析轉錄的文本,分散的片段何者捨棄、何者重 置、哪些統整一起,故事又以什麼標題來敘說,研究者嘗試釐清故事的形式、風 格、次序,嘗試將研究參與者的資料創造形成一個後設故事(meta story)

(五)閱讀經驗

每個文本都有多重聲音(plurivocal)的可能,多重聲音來自於閱讀者的解讀,

若有文本或故事,必有閱讀者,閱讀者有其各自的生命時空背景,因此每位閱讀 者往往會有其各自的解讀,這時同一個文本即會因人而產生不同的建構(王勇 智、鄧明宇,2003)。當研究者撰寫完成後設故事時,研究者無法預期閱讀者的 解讀,為處理這個不可預期,研究者在完成後設故事時,需給研究參與者閱讀,

並整合其意見進行修改,讓文本貼近青少年的主體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