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一、研究參與者選擇
研究者從西區少年服務中心的實習生到成為正職社工,接觸「真的有青少 年自傳劇」營隊約四年的時間,期間一共舉辦六次,研究者參與過五次,在每一 次的田野參與過程中,研究者從中與青少年累積關係以及對他們的理解,在機構 的同意下讓參與營隊的青少年知道自己的論文研究,並發放研究參與同意書(詳 見附件一)徵詢青少年受訪意願。為了能夠蒐集到豐富的資料作深入的研究,研 究參與者的選擇考量下列因素:
(一)參與自傳劇的次數
因參與「真的有青少年自傳劇」營隊的少年因著參與次數不同而在團體中約 略有被分為老人(約參與 5 次以上)、中生代(約參與 2 次以上),以及新生代(初 加入)之分。而在研究者參與田野的過程中發現處於中生代、老人的青少年因熟 悉戲劇治療的方式,加上對團體有足夠的信任基礎,也曾整理、演出自己的生命 故事。因而較能展開對於自我生命的洞察,且願意敘說出來。因此,本研究考量 以至少參與 2 次(含)以上的青少年作為研究參與者的選取。
(二)關係的考量
因研究者進入「真的有青少年自傳劇」營隊的田野時間約有四年(包含實 習時期與社工時期),期間對於每次參與「青少年真的有自傳劇」營隊的青少年 累積了不少的觀察與資料。質性研究,是一種屬於「關係」的研究,因而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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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者的選取上,主要的考量除了思索研究目的、研究者所具備的條件之外,研 究對象與研究者之間的關係,也是重要的因素(陳向明,2002)。因此若研究參 與者和研究者曾一同參與「真的有青少年自傳劇」營隊的經驗,在關係的建立會 有一定的基礎,共同參與的經驗能更加深研究者對研究參與者生命故事脈絡的理 解。
(三)故事的多元觀點-加入社工訪談
研究者想多瞭解青少年在參與「真的有青少年自傳劇」營隊過後,一旦回 到真實生活,從自傳劇中獲得的新的認同與詮釋在真實生活中如何發酵?也希望 能透過此研究去理解一旦回到真實生活,社工可以如何協助青少年將自傳劇的獲 得應用至現實生活的適應。因此希望研究參與者同時是目前正受中心服務或曾經 開案之少年,一來讓研究者能多獲得有關青少年在參與自傳劇後的生活資料,二 來也有機會捕捉社工與研究參與者在一同工作歷程中的經驗。因此本研究也訪談 西少的社工 SWT,社工 SWT 負責「真的有青少年自傳劇」方案約有 7 年,對於 該方案的運作、少年的狀態有更具脈絡性、完整性的資訊提供。
(四) 口語表達能力
因研究者希望能將少年放置於主述者的位置上,邀請其對於「真的有青少 年自傳劇」營隊的經驗進行回顧,且進一步讓其闡述回到現實生活中對於自我的 洞察,因而研究參與者在口語上需具備能描述自我經驗的表達能力。
二、研究參與者的確認
在陸續回收研究參與者的同意書後,以及再度口頭詢問少年的意願之後,
本邀請三位少年,分別為小羊羊和小童童與小尋尋,開始進行研究訪談。在訪談 三位少年的過程中,因為小尋尋後續的生活狀態較不穩定,因此訪問的時間與次 數較少,加上研究者在撰寫完成小尋尋的故事後,也數次邀請小尋尋協助填寫訪 談檢核表,但遲未等到小尋尋的答覆。因此,在考量訪談資料內容略顯不足,以 及尚未讓小尋尋本人確認故事的真實度與完整度,決定不將小尋尋的故事放入此 研究論文中。最後,僅呈現小羊羊、小童童兩位少年的故事。表 1 為彙整兩位少 年的背景資料,以及訪談的次數與時間。
表 1:研究參與者的背景資料與訪談次數與時間記錄表
研究參與者化名 小羊羊 小童童
性別 男 女
目前年齡 14 歲 18 歲
首次參與營隊的年齡 約 13 歲(國一) 約 15 歲(國三)
參與營隊次數 3 次 5 次
與研究者一同參與的次數 3 次 4 次
訪談次數 3 次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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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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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總時數 3 小時 13 分 3 小時 40 分 與社工-SWT 的關係 為 SWT 服務的個案,並一同經
歷參與戲劇營 與 SWT 一同參與戲劇營隊。
「問題」狀態
輟學
在學校被霸凌
家暴目睹者與父親關係僵 化
街頭遊蕩不想回家,有翹 家行為出現
就學不穩定,在學校受到 排擠
兩性關係中身體界線開放
備註
小童童曾歷經兩位社工的個案 服務,兩位社工目前皆已不在 西少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