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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設計的概念與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敘事設計的概念與發展

敘事設計為敘事學在設計領域的延伸應用,台灣由楊裕富教授首先提出。敘 事設計為結合其他理論的輔助而發展的一項設計方法,其注重作品本身的意 涵集故事的安排,每個設計元素都有它的存在原因及意義。敘事設計透過有 系統的方式讓設計者可以脫離天馬行空或是毫無章法的想像方式來創作作品,

透過主題、子題、題素方式讓所有的設計元素結合在一起能完整傳達故事,

說服大眾並引起共鳴。因此,敘事設計是一種方法論的方式來呈現如何傳達、

說服、溝通觀者,即以下為本研究從敘事設計的起源至敘事設計的設計方法 做介紹。  

一、敘事學  

其開始於西元1960 年左右,由法國國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Tzvetan Todorov 於1969 年出版的《十日譚的文法》書籍首次提出敘事學(法文:Narratologie,

英文:Narratology)一詞。敘事學是研究敘事文的科學,是探討敘事作品的結 構以及敘事性的理論。但其實敘事學源頭可以追溯俄國的形式主義以及結構 主義,其在兩個主義為先驅的基奠下於法國興起的敘事理論。翁振盛(2010)

為其著作《敘事學》指出最具代表的是是Vladimir Propp(1928)的《童話構 詞學》,書中提到觸及人物雕塑、人物行動、移動、文本切割與連結、系列與 情節、肇始與終結諸多課題。Vladimir Propp 分門別類,拆解童話,以圖表條 列方式呈現,再進一步分析,奠定了敘事研究的基礎。1970 年代開始敘事學 被西方國家開注且熱烈地討論,而後在其概念累積的過程中,廣泛吸取了相 關學科和各種文學領域的批評思潮研究成果,如現代語言學、俄國形式主義、

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接受美學、小說等。敘事學逐漸成為西方文學一門 重要的新型理論基礎。  

法國學者Roland Barthes 曾在其著作《敘事作品結構分析導論》中認為敘事存 在於各種領域,如神話、寓言、小說、童話、史詩、歷史、戲劇、繪畫、彩 繪玻璃、電影、社會新聞當中。況且,這些以各式各樣的形式出現之敘事,

存在於一切時代,一切地方,一切社會。因此可以說有了人類文化及歷史本 身,就有了敘事的存在。世界不存在沒有敘事的民族,人類的一切事物皆有 自己的敘事模式,而且這些敘事模式通常為具有不同文化、甚至是文化對立 的人共同欣賞(Roland Barthes,1966)。  

自敘事學興起並快速發展後,被廣泛應用在不同領域。到了20 世紀 80 年代 出現了大批著作,將敘事問題置於完全不同的概念和體制框架中考查。張新 軍(2011)在其著作《可能世界敘事學》反思敘事性章節中提到:「由於敘事 學是一項跨學科且可以跨媒介使用的理論,在運用越來越廣泛的狀況下,已 經不能用敘事學的本質定義去界定。也就是說,研究者不必再去追究特定的 一段文章、一段話、一段可分析的文字或符號作品來做敘事研究,而是以敘 事性的概念來描述特定的文本在何種程度上呈現了敘事的特徵。」敘事學的 跨學科散播已經是個存在的事實,在人類學、社會學、心理學、哲學、醫學、

法學、歷史學、藝術設計乃至人工智能和數學媒介等學科中,都能看到敘事 學的理論應用在其中。本節整理出國內外幾位研究學者對於敘事學的解釋,

從中我們可以進一步了解到敘事學的基本定義,說明如下表:  

   

 

表13:敘事學定義  

編號 年份 研究者 出處 定義 1 1969 Tzvetan

Todorov

《敘事學 Chatman

《可能世 Genette

《敘述、敘 Prince

《敘事學

8 2004 胡雅敏 《敘事學》 敘事學指的是對敘事文的一種共時 性、有系統的形式研究,其探討的範 圍是敘事文的敘述方式、結構模式和 閱讀類型,它存在的意義在於以科學 的方式認識敘事文並提供理論架構。

9 2010 翁振盛 《敘事學》 敘事學顧名思義是研究敘事的學科或 理論,文本分析的工具和方法。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從表可瞭解敘事學著重的部分為建立一個普遍性的理論,而非在強調個別敘事作 品內容的詮釋與分析。即在敘事學中,「內容」指的不是作品的故事內容,而是 作品的「整體性」為前提。因此,作品的原始材料如故事元素、意念等,非形式 的部分需透過建立好的準則來安排,成為一個整體,作品的原始素材也就成為形 式的一部分。俄國形式主義學者愛森堡曾說:「藝術之所以為藝術,並不在於所 使用的材料性質,而是在於其如何使用」(引自葉亮吟,2009)。以敘事學來說,

就是善用敘事學的理論來應用在任何媒介上。  

 

二、敘事設計  

為敘事學的擴充理論,敘事學是一項跨學科、跨媒材的理論,越來越多領域 以敘事學為理論基底來做研究和創作,近年來尤其以建築、藝術領域數量為 多。楊裕富(2011)於敘事設計美學書中敘事設計與審美取向段落中提到敘 事設計(Narrative Design)是一種重視藝術創作內涵大於藝術創作形式的創作 態度與創作形式,因此從藝文創作的目的來看,敘事設計可以做為創作的最 主要原則之一。追溯到敘事設計興起的時間,是敘事學到了1970 年代擴散到

「文學」以外的領域,主要原因是1890 年開始代崛起的「現代設計藝術運動」

流行了七、八十個年頭,社會逐漸對過於理性和精簡的設計型式感到疲乏,

認為無法產生情感以及內在的交流。於是於1960 年代末掀起一波後現代的浪 潮,全球的藝文創作從「偏向於創作形式的精練」逐漸繞回「藝術創作內涵、

意義的表述與創作形式的兼顧」(楊裕富,2010),敘事設計也因此興起,約 在1990 年代擴散到設計領域。在臺灣,國內學者楊裕富博士於 1992 年開始 著手研究本土性設計理論,提出「設計創作中要有敘述展開」概念,他於1998 年《設計方法基礎》這份研究中,正式提出敘述性思維、敘述性設計方法。1從 上可看其不斷嘗試在設計和設計的傳達性中找到平衡和合適的設計方法,並 強調故事性或敘事性應該為「作品」的重要作用或功能之一。因此,作品的 目的希望能精準的將故事的主旨、寓意表達出來。最終達到溝通,引起人們 注意與興趣等效果。  

   

                                                                                                               

1蔡孟勳,2006  「敘事性設計理論應用於海報設計之創作研究-­‐以臺北印象海報設計為例」,輔仁大學應用美術學系

碩士論文,p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