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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節內容旨在分析體育班一般科目教材選用情形、特殊優秀運動選手之個別課程 實施方式及評量措施、必修「體育專業學科」及「體育專項術科」之成績評量方式,其 實施體育專業學科「運動學概論」教學遭遇之問題,最後針對學業成績優良學生之各科 學習處理情形等,茲分別敘述如下:

一、一般科目教材選用情形

體育班一般科目教材選用情形,以「部分教材同普通班,授課教師視體育班學生需 要調整或補充教學內容」佔 74.3%為最多;其次「完全由授課教師自行編輯適合體育班 學生的教科用書和教材」及「教材內容與普通班相同」則佔較少。由調查結果顯示,多 數學校還是以普通班教材來教授,但授課教師會視體育班學生需要調整或補充教學內 容。關於課程實施的相關理論十分多元,其中「相互調適觀」強調課程實施不是單向的 傳授,教師必須應情境脈絡的需求調整課程(李子建、黃顯華,1996)。

二、特殊優秀運動選手因選訓賽無法在校修課之個別課程實施方式

針對特殊優秀運動選手因選訓賽無法在校修課之個別課程實施方式,由表 4-4-2 結 果得知,「由學校提供相關修習課程」佔 49.6%;其次「由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教授」佔 43.4%;「由特殊優秀運動選手自行向學校提出在家自學輔導」佔 20.4%;勾選「其他」

分析包括尚無此類學生(18 所);最後「採取遠距離教學方式」僅有 1.8%學校實施。依 據「高中體育班課程綱要」實施通則第三點第一項第 12 條明定:對特殊優秀運動選手 個別化課程之實施,得採取補修課程、自學輔導、遠距教學或其他彈性方式實施。結果 顯示,若未由國家訓練中心教授相關課程之運動選手,多數學校皆提供相關修習課程,

以維護因選訓賽無法在校修習課程之權益。李坤培(2003)從特殊理論探討體育班關鍵 表 4-4-1 一般科目教材選用情形統計表

選項 校數(所) 百分比

部分教材同普通班,授課教師視體育班學生需要調整或 補充教學內容

84 74.3 完全由授課教師自行編輯適合體育班學生的教科用書

和教材

16 14.2

教材內容與普通班相同 13 11.5

其他 0 0

總 和 113 100

成功因素之研究計畫中提出:實施補救教學、發揮導師的輔導功能及適當的生活管理是 影響體育班輔導與管理程度較高的因素。因此不論是由學校或國家訓練中心提供相關補 救或個別課程,只要能在不影響訓練的情況下確實實施,對選手皆有影響深遠的助益。

註:本題為複選題型,百分比乃以該類別的反應次數除以觀察值(n=113)所得結果

三、特殊優秀運動選手之各科學習評量措施

由表 4-4-3 結果得知,體育班針對特殊優秀運動選手之各科學習評量採取何種措 施,以「依學校段考期程到校檢定方式」最多佔 61.1%;其次「由相關單位提出成績證 明」佔 43.4%;再者「繳交書面報告」佔 19.5%;最後勾選「其他」分析包括尚無此類 學生(18 所)。教學評量是教學歷程中的一部分,它能幫助教師在教學之前了解學生的 學習能力及程度,作為施教的依據,在教學進行中了解學生的進步狀況,並幫助學生改 進學習上的缺失,提高學習效果,在教學之後幫助教師考評教學成果、評定學生等第,

是極其重要的一環。由調查結果顯示,依據高中體育班課程綱要實施通則第四點第一項 第 8 條明訂:對特殊優秀運動選手個別化課程之評量得採檢定、報告或其他彈性方式實 施。本研究結果顯示多數學校仍要求選手依學校段考期程到校檢定,其他未能到校參加 考試檢定的選手,則多由相關單位提出成績報告。

註:本題為複選題型,百分比乃以該類別的反應次數除以觀察值(n=113)所得結果

表 4-4-2 特殊優秀運動選手因選訓賽無法在校修課之個別課程實施方式統計表

選項 次數分配 百分比

由學校提供相關修習課程 58 51.3

由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教授 49 43.4

由特殊優秀運動選手自行向學校提出在家自學輔導 23 20.4

採取遠距離教學方式 2 1.8

其他 18 16.8

總 和

表 4-4-3 特殊優秀運動選手之各科學習評量措施統計表

選項 次數分配 百分比

依學校段考期程到校檢定方式 69 61.1

由相關單位提出成績證明 49 43.4

繳交書面報告 22 19.5

其他 18 16.8

總 和 158

四、必修「體育專業學科」(運動學概論)之成績評量方式

體育班必修「體育專業學科」(運動學概論)之成績評量,多數學校以授課教師編 定評量標準佔 79.6%,由體育班課程發展委員會共同制訂成績評量標準佔 16.8%,統籌 由體育組來統一編定評量標準僅佔 3.5%。研究結果顯示,有近八成以上學校皆由授課 教師編定評量標準。許美瑞(1999)曾提出,教師應檢視與改善評量工具,分析與善用 評量結果,以作為改進教材教法、學習評量、實施補救教學輔導學生學習的依據。因此

「體育專業學科」(運動學概論)課程實施初期,相關單位尚未核定統一評量標準,所 以目前多數學校之授課教師皆依學生學習程度給予適當的評量標準。

五、必修「體育專項術科」之成績評量方式

體育班必修「體育專項術科」之成績評量方式,有 78.8%學校皆以「各校隊教練依 據各項目屬性編定評量標準」最多,其次由「體育班課程發展委員會共同制訂成績評量 標準」佔 15.9%;再者體育組依據各項目屬性編定評量標準佔 5.3%。依據「高中體育 班課程綱要」實施通則第四點第一項第 5 條明訂:體育專業課程之成績考查應明訂於各 校之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之。目前高中體育班或因專項種類眾多,統一由課程發展委 員會共同制訂成績評量標準實有其困難度;或因各校隊教練對本身項目專業程度之認定 標準異同,多數學校仍採取由各校隊教練依據各項目屬性編定測驗項目及評量標準。

表 4-4-4 必修「體育專業學科」(運動學概論)之成績評量方式統計表

選項 校數(所) 百分比

由授課教師編定評量標準 90 79.6

由體育班課程發展委員會共同制訂成績評量標準 19 16.8

由體育組編定評量標準 4 3.5

其他 0 0

總 和 113 100

表 4-4-5 必修「體育專項術科」之成績評量方式

選項 校數(所) 百分比

由各校隊教練依據各項目屬性編定評量標準 89 78.8 由體育班課程發展委員會共同制訂成績評量標準 18 15.9 由體育組依據各項目屬性編定評量標準 6 5.3

其他 0 0

總 和 113 100

六、實施體育專業學科「運動學概論」教學遭遇之問題

由表 4-4-6 結果得知,實施體育班體育專業學科「運動學概論」教學遭遇最多問題 依序如下:「缺乏合適教材」佔 61.1%、「學生先備能力不夠,學習效果有限」佔 58.4%、

「一週只有一節授課」,內容須濃縮佔 49.6%、「師資問題,未能專才專用」佔 46.9%;

「學生不重視」佔 26.5%。調查結果所示,沒有合適的教材再加上學生先備能力的不足,

以及授課時間不夠,且師資未能專才專用,導致學習效果有限。黃光雄及蔡清田(2002)

指出:任何課程實施工作至少都應包含五個層面的改變,即教材、組織、角色(行為)、

知識和理解、價值內化。然而,在課程實施過程中,應以學生的先備能力為考量,依據 學科性質重視實用性與實作性的學習,選擇適合體育班學生之教材,更能提高學生的興 趣與效果。學校應透過各種有效途徑,安排、落實教學視導工作及教師相關研習活動,

協助教師提升實施新課程與教學之能力。

註:本題為複選題型,百分比乃以該類別的反應次數除以觀察值(n=113)所得結果

七、學業成績優良學生之各科學習處理情形

體育班學業成績優良學生之各科學習處理情形,以「留置原班繼續修習課程」最多 佔 70.8%,其次「針對體育班學生開設輔導課程」佔 31.0%,另有 21.2%學校依據總綱 規定來實施,將學業成績優良學生安排至普通班修習課程;勾選「其他」分析包括自行 於校外加強(1 所)。依據高中體育班課程綱要實施通則第三點第一項第 14 條明訂:體 育班學生得視各科個別學習程度,至各普通班修習各科課程。由調查結果顯示,多數學 校還是將學業成績優良學生按往常「留置原班繼續修習課程」或「針對體育班學生開設 輔導課程」,若為改善體育班學生學習差異問題,將學業成績優良學生安排至普通班修 習各科課程是有其必要性,同時兼顧成績優良學生之學科能力表現。

表 4-4-6 實施體育專業學科「運動學概論」教學遭遇之問題統計表

選項 次數分配 百分比

缺乏合適教材 69 61.1

學生先備能力不夠,學習效果有限 66 58.4 一週只有一節授課,內容須濃縮 56 49.6 師資問題,未能專才專用 53 46.9

學生不重視 30 26.5

總 和 274

註:本題為複選題型,百分比乃以該類別的反應次數除以觀察值(n=113)所得結果

表 4-4-7 學業成績優良學生之各科學習處理情形統計表

選項 次數分配 百分比

留置原班繼續修習課程 80 70.8

針對體育班學生開設輔導課程 35 31.0

至普通班修習課程 24 21.2

其他 1 0.9

總 和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