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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及學校背景變項與排課運作執行意見上之差異情形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教師及學校背景變項與排課運作執行意見上之差異情形

本節根據研究架構,分析教師背景變項與新特殊教育課程執行意見上之差 異情形,並回應待答問題二。

教師背景變項分為個人背景變項及學校背景變項二部分。個人背景變項共 有年齡、教育程度、教學年資、任教班級類型、擔任職務及參與新特殊教育課 程綱要累積研習時數等 6 個變項。

學校背景變項則有學校所在地區、學校規模、任教班級學生分組方式及教 師教學分組等 4 個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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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師背景變項與排課運作的執行意見上之差異情形

(一)不同年齡之教師與排課運作的執行意見上之差異情形

不同年齡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執行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排課運作意見 上之各層面之差異情形,就其平均數、標準差、單因子變異數,如表 4-2-1 所 示,可以發現:

1. 就不同年齡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執行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排課運 作意見上之各層面之執行意見而言,不同年齡之特殊教育教師在排課運作的 執行意見,有 4 項與排課運作的執行意見情形得分間有顯著關係存在。

2. 不同年齡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任教學校理解」(F=4.676,p< .01)、

「普通教師理解」(F=4.676,p< .05)、「家長配合」(F=4.469,p< .01)

及「研究對象實際執行」(F=3.572,p< .05)之考驗達顯著水準。進一步以 薛費氏事後分析可發現,年齡為 41-50 歲的特殊教育教師對排課運作的執行 情形得分,皆顯著高於 31-40 歲的特殊教育教師。

3. 回答本研究待答問題 2-1:不同年齡之中部地區國小教育階段特殊教 育教師,對於應用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在部分排課運作(任教學校理解、普 通教師理解、家長配合及)之執行意見上有顯著差異。

表 4-2-1

不同年齡與排課運作執行意見之單音子變異數分析

執行意見 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任教學校理解

(1) 30 歲以下 (2) 31-40 歲 (3) 41-50 歲 (4) 51 歲以上

113 184 97 22

2.57 2.43 2.77 2.45

.69 .78 .73 .74

4.676** 3 > 2

普通教師理解

(1) 30 歲以下 (2) 31-40 歲 (3) 41-50 歲 (4) 51 歲以上

113 184 97 22

1.95 1.80 2.15 1.91

.75 .84 .88 .81

3.831* 3 > 2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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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5 **p<.01

由表 4-2-1 研究結果年齡為 41-50 歲的特殊教育教師在普通教師配 合、家長配合及實際執行的狀況,皆顯著高於 31-40 歲的特殊教育教師,推 估原因可能與其在學校工作的年資也相對較久,對於學校、同事、家長及學 生的掌握程度也較高,因此在宣導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之內涵及協調排課 時,較年輕特殊教育教師所感受的困難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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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2,p< .05)、「級任教師配合」(F=5.137,p< .05)及「特教學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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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F=4.589,p< .05)之考驗達顯著水準。進一步以薛費氏事後分析可 發現,任教於資源班的特殊教育教師對排課運作的執行情形得分,皆顯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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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研究者認為資源班每節課會來的學生並非固定,能力、年級、人數、

級任導師是否願意讓學生抽離,甚至是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強調以全部抽離 或外加這項要求等等都是排課時必須考量的因素,應比特教班來說相對的條 件與限制都更多,而讓資源班特殊教育教師所感受的困難較大。然由表 4-3-4 研究結果卻顯示資源班的特殊教育教師特教班教師在排課運作的執行情形得 分,顯著高於特教班教師,探究原因,推估特教班雖為一個較為固定的班型,

學生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的變動,然學生的變異性大,每個學生都有其不同的 優勢能力、弱勢能力及特殊需求,然國小特教班一班只有兩位教師,在學生 變異性如此大的狀況下,使得特教班在排課也變得困難,故影響此排課執行 情形。

(五)不同職務之教師與排課運作的執行意見上之差異情形

不同職務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執行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排課運作上之 各層面之執行意見的差異情形,就其平均數、標準差、單因子變異數,如表 4-2-5 所示,可以發現:

1. 就不同職務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執行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排課運 作上之各層面之執行意見而言,不同職務之特殊教育教師在排課運作執行狀 況皆未達顯著差異。

2. 回答本研究待答問題 2-5:不同職務之中部地區國小教育階段特殊教 育教師,對於應用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在排課運作之執行並未具有顯著差異。

表 4-2-5

不同職務與排課運作執行意見之單音子變異數分析

執行意見 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任教學校理解

(1) 組長 (2) 導師 (3) 專任教師

34 268 122

2.65 2.54 2.54

.65 .77 .74

.329

普通教師理解

(1) 組長 (2) 導師 (3) 專任教師

34 268 122

1.85 1.91 1.98

.86 .85 .78

.472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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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時數之特殊教育教師在排課運作的執行狀況,有 1 項與排課運作的執行意 見情形得分間有顯著關係存在,其餘皆未達顯著差異。

2. 不同累計新特教課綱研習時數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行政單位配合」

之考驗達顯著水準(F=3.662,p< .05)。進一步以薛費氏事後分析可發現,

完全無參與新特教課綱研習的特殊教育教師在「行政單位配合」的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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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同學校所在地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研究對象實際執行」(F=

7.354,p< .05)之考驗達顯著水準。進一步以薛費氏事後分析可發現,學校 所在地在南投縣的特殊教育教師在「研究對象實際執行」的執行情形得分,

皆顯著高於學校所在地在台中市和彰化縣的特殊教育教師。

3. 不同學校所在地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特教學生學習成效」(F=

3.783,p< .05)之考驗達顯著水準。進一步以薛費氏事後分析可發現,學校 所在地在南投縣的特殊教育教師在「特教學生學習成效」的執行情形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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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7 (續)

執行意見 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研究對象實際執行

(1) 台中市 (2) 彰化縣 (3) 南投縣

270 95

59

2.11 1.96 2.47

.81 .76 .82

7.354* 3 > 2 3 > 1

特教學生學習成效

(1) 台中市 (2) 彰化縣 (3) 南投縣

270 95

59

2.39 2.28 2.62

.73 .74 .77

3.783* 3 > 2

*p<.05

由表 4-2-7 研究結果顯示學校所在地為南投縣的特殊教育教師對排課運 作的執行情形得分,皆顯著高於學校所在地為台中市和彰化縣的特殊教育教 師,推估其原因可能為不同行政區的特殊教育教師,其所獲得的資源及學校、

同事及家長的支持是不同的,以致影響特殊教育教師的執行情形。

(二)不同學校規模與排課運作的執行意見上之差異情形

不同學校規模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執行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排課運作 上之各層面之執行意見的差異情形,就其平均數、標準差、單因子變異數,

如下頁表 4-2-8 所示,可以發現:

1. 就不同學校規模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執行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排 課運作上之各層面之執行意見而言,不同學校規模之特殊教育教師在排課運 作的執行狀況皆未達顯著差異,。

2. 回答本研究待答問題 2-8:不同學校規模之中部地區國小教育階段特 殊教育教師,對於應用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在排課運作之執行並未出現顯著 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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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9(續)

執行意見 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研究對象實際執行

(1) 能力分組 (2) 年級分組 (3) 前兩者混合分組 (4) 其他

149 70 178

27

2.07 2.27 2.08 2.26

.84 .83 .80 .71

1.343

特教學生學習成效

(1) 能力分組 (2) 年級分組 (3) 前兩者混合分組 (4) 其他

149 70 178

27

2.32 2.47 2.42 2.44

.72 .81 .73 .80

.849

由表 4-2-9 研究結果探究原因,推論學生分組雖有可能影響對學生排課 的自由度,進而造成特殊教育教師執行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的困難,但特殊 教育教師在決定如何學生分組時,或許也有將排課的因素考量進去,故在研 究結果中對於應用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在排課運作之執行上仍未出現顯著差 異。

(四)不同教師教學分組方式與排課運作的執行意見上之差異情形 不同教師教學分組方式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執行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 排課運作上之各層面之執行意見的差異情形,就其平均數、標準差、單因子 變異數,如下頁表 4-2-10 所示,可以發現:

1. 就不同教師教學分組方式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執行新特殊教育課 程綱要排課運作上之各層面之執行意見而言,不同教師教學分組方式之特殊 教育教師在排課運作的執行狀況皆未達顯著差異。

2. 回答本研究待答問題 2-10:不同教師教學分組方式之中部地區國小教 育階段特殊教育教師,對於應用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在排課運作之執行並未 具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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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10 (續)

執行意見 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特教學生學習成效

(1) 能力分組 (2) 年級分組 (3) 科目分組 (4) 混合分組 (5) 其他

94 73 118 100 39

2.48 2.47 2.31 2.35 2.46

.76 .78 .73 .67 .85

1.036

由表 4-2-10 研究結果探究原因,推論教師教學分組雖有可能影響對學生 排課的自由度,進而造成特殊教育教師執行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的困難,但特 殊教育教師在決定如何學生分組時,或許也有將排課的因素考量進去;但無論 學校規模大小,在面對新教育政策執行的大環境中,每個特殊教育教師仍須參 與執行,故在研究結果中對於應用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在排課運作之執行上仍 未出現顯著差異。

三、綜合討論

根據不同背景變項,中部地區國小階段特殊教育教師在排課運作執行意見 之差異情形如前所述,並摘要如表下頁 4-2-11,由 4-2-11 得知:待答問題二 獲得部份的支持,即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在應用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在排課運作 之執行上會因不同的個人背景變項(年齡、任教班級類型、研習時數、學校所 在地)之不同而有差異存在。茲將主要結果討論於後:

不同個人背景變項的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其應用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在排 課運作之執行影響因素配合狀況有顯著差異者,包括:年齡、任教班級類型、

研習時數及學校所在地;無顯著差異者,包括:學歷、教學年資、職務、學校 規模、學生分組方式及教師教學分組方式。本待答問題二:「不同背景變項之

研習時數及學校所在地;無顯著差異者,包括:學歷、教學年資、職務、學校 規模、學生分組方式及教師教學分組方式。本待答問題二:「不同背景變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