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教師組織的內涵與台灣教師組織
本節分為三部份,分別為探討教師組織的內涵、構成教師組織的成員與台灣 教師組織的發展過程將對教師組織的作一探討。
壹、教師組織的內涵
到底何謂「教師組織」,這是近代因教育研究與教育改革興起而帶動的熱門話 題,對於它的解釋,從組成性質、功能、法律地位、對社會與政治的影響上,引 國內學者與專家的研究及國外學者的看法作一論述。
教師組織與教師會有何差別,以政府及國內、外學者兩方面對於「教師組織」
的解釋作一說明,從官方與民間對「教師組織」的認知去了解,並且把教師的身 分與職業的性質,在社會與政府教育單位的認定上有那些分界,而此分界與教師 組織在性質上的差異作一論述。
「組織」的定義,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的解釋為:一群人為達特定目標,
經由一定的程序所組成的團體,如「政府組織」、「議會組織」、「商業組織」(教育 部,2008)。顯然,由以上的解釋可以很清楚發現,所謂的組織最基本的條件就是 要:1.有一群人做基礎。2.組合成一個團體。3.在一個特定的環境中。4.為所認同的 特定目標而努力。在學者的解釋上雖各有見地,也不外乎以上四點。
Barnard(1968)認為組織是倆人以上有意的協調活動合作系統,而所謂「有 意義的協調活動」(consciously coordinated activities or forces),是指有具體目標的 ㄧ些互相交流活動。Kast 與 Rosenzweig(1979)認為「組織」是一種不斷適應環
境及不斷生長的有機體,可以完成特定的目標,而且組織是一種與環境交換訊息、
能源與物質的開放系統(引自蔡培村、武文瑛,2007:260)。社會學大師 Parsons
(1960)把組織解釋為具有四項條件:達成目標(goal-attainment)、維持組織的型 態(pattern-main-tenance)、能統整成員行為(integratuon)、能適應環境(adaptation)
組合而成(引自謝文全,2005:125)。秦夢群將組織的特徵歸納成以下五個基本 要素:1.需要有一個結構。2.有一群人員組合而成。3.這一群人有一個共同的目標。
4.與科技結合。5.有一個運作的環境等(秦夢群,2007)。
至於「教師組織」,法律上的解釋為何?在教師法中第八章對於「教師組織」
的說明: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市)為地方 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而依教師法施行細則第25 條之一:學校教師會係 指各級學校專任教師所組成之職業團體。在此,法律上已指出,教師會是由一群 擁有專任教師資格的人所組合而成的職業團體。
在特定目標上,可由教師法第27 條界定各級教師組織之基本任務看出來,教 師法第27 條各級教師組織之基本任務為:1.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2.
與各級機關協議教師聘約及聘約準則。 3.研究並協助解決各項教育問題。4.監督 離職給付儲金機構之管理、營運、給付等事宜。5.派出代表參與教師聘任、申訴及 其他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6.制定教師自律公約。
由以上分析可看出,在教師法中認為,教師組織是由合格專任教師依法組成 的職業團體,以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並對於教師的權益與福利負有 監督與維護的責任(教師法第八章)。所以「教師會」已符合構成「組織」的條件,
因為是由擁有專任教師身分的人所組成,且以教育事務有關的特定任務而組合,
所以「教師會」是一個依據政府法令組合而成的「教師組織」。
貳、構成教師組織的成員
教師組織的組成想當然爾,是以教師為主要成員,但是在教師團體之中,因 為各層級的教育性質不同,學生的年齡也相異,因此教師的要求標準也不一,以 我國而言,高中以下及幼稚園教師為取得教育部之合格教師資格,再通過各縣市 或各校甄試即可至學校任教,擔任正式教師;大專以上教師,另有規範。
一、國內外教師組織成員條件分析
英國、美國的教師組織中,與台灣一樣都是以中小學為教師是組織的主體(李新鄉,2003;姜添輝,2004;舒緒偉,2003),一方面是因為小學教師所佔人數最 多,以九十五學年度各級現任教師而言,公私立共有 100,692 人,國中 49,749 人,
高中職50659 人,專科以上教師有 50388 人(教育部,2007)。如表 2-1。
資料來源(教育部網址:http://www.edu.tw)
教師會成員又分為二種,一為正式會員,凡是各級學校編制內之正式合格教 師均可申請。另一為榮譽會員,為學校內之代理教師或職工、認同教師會組織者 也可加入。正式會員與榮譽會員的分別在於正式會員有擁有選舉與被選舉權,而 榮譽會員則無;且榮譽會員不能參與議案表決,其他權利一概相同。不過校長與 教育官員並不能是正式會員(楊深坑,2004)。
台灣在 1994 年公佈大學法,明訂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 圍內,享有自治權(大學法第1 條)。大學自治的理念與精神由此確立,也從大學 校長及學術主管,學院院長、研究所所長、系主任由選舉產生並且把大學的運作 方式也做了明確的規範(大學法第13、14 條),大學的領導不再是校長一人獨大,
「教授治校」獲得落實,讓大學教授的崇高地位有法條上的尊重。而大學教師的 聘任、升等及救濟方式也都有明確規範 (許禎元,2003)。所以大學教師參加地 方縣市教師會人數都偏低,如台北市僅95 人,高雄市也只有 43 人,屏東縣 5 人,
高雄縣28 人,台東縣 30 人(台北市教師會,2007;;台東縣教師會,2007 高雄 市教師會,2007;高雄縣教師會,2007;屏東縣教師會,2007)
在以往,中小學教師在學校中的工作時間與工作內容龐雜,而教師自主性對 於行政體系而言,是屬於相對弱勢,在專業理念或事務的看法上相異時,往往為 了本身工作順利,不願意與行政單位對抗,只好滿腹的委屈而忍氣吞聲、鬱卒的 每天上下班,如此情形對於學校、老師本身以及學生都是一種傷害,也意味了中 表2- 1 各級學校專任教師人數表
95 學年度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高中職 專科以上
教師人數 100,692 49,749 50659 50388
小學教師的福利與專業素養有待保障與提升(黃旭鈞、楊益風 1996)。尤其是校 長作風帶強勢,運用行政權力壓制老師,老師就趁勢組織教師會和校長相抗衡(李 新鄉,2003)。所以自從有了教師會之後,團結了教師,教師會變成正式「教師組 織」並開始影響及參與學校行政事務,而教師會也成了學校體系的另一種監督機 制(張明輝,1997)。也為老師服務許多事項,加入教師會讓自己有歸屬感,甚至 也能實際對自己有幫助。
全國近 20 萬公私立中小學教師中,私立學校教師約 20000 人(教育部,
2007),雖然私立學校的教師也與公立學校教師一樣,同樣是在為國家教育而努 力,在立法精神上是地位一致,無公私之別,所以公私立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均適 用於教師法每一條文,但因為私立學校教師在組織上完全接受董事會的命令與決 策,工作量與壓力過重,大多是為了升學率而打拼,毫無專業自主權可言,亟需 有工會主義傾向的教師組織存在,而台灣目前極少有私立學校的教師組織存在(王 秋绒,2003)。
張容雪 (1999)的調查也顯示私立學校已成立學校教師會的比例遠少於公立學 校。在私立中小學教師的聘任雖說有教師評審委員會的存在,但整個運作也是董 事會操作為主。因此,更別說是加入或組織教師會了,方彩鳳(2001)認為私立 學校教師應優先享有私部門勞工的集體協商權。雖然全教會的組織中也有「私立 學校委員會」的設置,不過加入的人極少,因教師會的組織與參加是受人民團體 法的規範,也是依個人自由意志而決定,並無任何強制力。這就是為何私立學校 教師一有機會就參加甄試而轉任公立學校,也是因公立學校教師有法律保障其專 業自主與權利。因而私立學校這一區塊的教師權利在目前仍有待法律落實給予保 障。
二、台東縣、屏東縣、高雄縣教師會員比較
以台灣目前公私立中小學約 20 萬的教師,加入全國教師會的會員約 95000 人
(全國教師會, 2007)。台東有 132 所中小學,大專附設高職1所、公私立高中 職8 所,其中 2 所是私立學校;國中 21 所、 國小 91 所,90%盡是低於 20 班的 小型學校(教育部,2007),有教師會組織的只有 14 所,教師人數近 2663 位,會
員卻只有 963 位(36%)(全國教師會,2007);高雄縣成立地方教師會也已超過 10 年,國中 48 所,國小有 153 所。國中小低於 20 班有 114 所,中小學教師 9880 人,但教師會員有7231 人;屏東縣國中 37 所,國小 164 所。國中小低於 20 班校 數有141 所,中小學教師有 7225 人,教師會員有 3300 人(46%)。在教師法第 26 條中規定學校班級數少於20 班時,得跨區(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地方 教師會也會開放教師以個人身分參加教師會(台東縣教師會,2007;屏東縣教師 會,2007),但會員數仍然只有三、四成。
台東、屏東加入的人數都不足五成,與教育部 2000 年統計偏遠地區學校教師 會成立狀況略低於五成更少,但高雄縣教師加入教師會卻有高達七成多的比例。
如表2-2 所示。
資料來源(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全國教師會網站:http :// www.nta.org.tw)
表2-2 台東縣、高雄縣、屏東縣教師會員比較
縣別 學校別
台東縣 高雄縣 屏東縣
1996.10.01 1997.03.23 1999.09.28 成立教師會時間
國中校數 21 48 37
班級少於20 班校數 19 25 19
國小校數 91 153 164
班級少於20 班校數 85 89 122
國中小教師人數 2115 7714 6029
公立高中職教師 548 2066 1196
公立中小學教師 2663 9880 7225
教師會員 963 7231 3300 教師會會員比例 36 % 73 % 46 %
叄、台灣教師組織沿革
台灣的教師組織從大家所熟知在解嚴前的「教育會」開始,由鄉、鎮、市到 全國性的「教育會」組織形成一個獨大而唯一的完整體系。在解嚴之後就比較多 樣化,如「教師人權促進會」、「振鐸學會」、「基層教師真實教育連線」、「台灣教 授協會」、「台灣教師聯盟」等(薛曉華,1996),也都在台灣的教師組織留下些許
台灣的教師組織從大家所熟知在解嚴前的「教育會」開始,由鄉、鎮、市到 全國性的「教育會」組織形成一個獨大而唯一的完整體系。在解嚴之後就比較多 樣化,如「教師人權促進會」、「振鐸學會」、「基層教師真實教育連線」、「台灣教 授協會」、「台灣教師聯盟」等(薛曉華,1996),也都在台灣的教師組織留下些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