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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參加及不參加教師會原因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教師參加及不參加教師會原因探討

教師參加教師會,依據教師法是依教師個人意志的方式而決定,也是自由參 加的方式,本節即針對教師參加與不參加教師會的原因加以探討。

壹、教師參加教師會原因探討

教師會畢竟是屬於社會團體的組織,它在中央是向內政部申請成立;在地方 與學校是向當地縣市社局申請成立,它不像「工會法」強制每一勞工必須加入其 所屬性質的工會;雖然教師會是一個專屬於教師的團體,在教師會成立宗旨與任 務中(章程則第3 條,第 5 條),明白揭示教師會為 1.提升教師專業自主 2.保障 教師工作權益 3.增進校園民主。立意雖佳,但在入會的規定上是屬於自由參加入 會。因此,是什麼原因使得教師願意參加教師會,便是許多學者研究的方向。

從教師會成立宗旨與教師會的章程中,約略可以看出教師對教師會的期望,

再從學者對於有關教師會的研究中,教師參與教師會的原因歸納有 1.提升專業自 主。2.保障教師權益。3.提升及行政單位服品質制衡行政單位的權力。4.參與學校 決策,可使學校的決策更透明。5.改變校長的領導方式。6.大部份同事加入,所以 自己也加入。7.受同事、親友請託及鼓勵。

一、提升專業自主

教育改革的理念為大家所接受之後,教育鬆綁也隨之應聲而出,從教科書的 選用,教材教法的改進,學校課程與教學自主都是教師急欲實施的教育改革。張 容雪(1999)的調查研究統計,教師加入學校教師會的原因中爭取教師專業自主 空間佔了(71. 0%),促進個人專業成長占了(62. 7%)。柯素月在 2000 年的「國 民小學學校教師會之個案研究」研究顯示,接受問卷的填答中,在 490 位有成立 教師會的教師中,有 368 人參與教師會,也發現教師會會員認為參加教師會可提 高專業水準。在教師會章程第5 條第 3 款中,教師會依法派出代表參與教師聘任、

申訴及其它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在學校中,教評會、申評會等權力組合都法 定教師會必須參與。周幸誼(2007)任為國小教師會態度層面,以「專業提升」

「待遇福利」「集體協商」、「緩和爭議」屬於高程度。湯堯(2000)的研究中,

參加教師會的動機以高於八成的依序為: 1.健全教師評審委員會。 2.訂定教師自 律公約。3.派出代表參與教師申訴及聘任。

湯堯認為這是教師希望提升本身專業水準。且 1955 份問巻,在學校已成立教 師會中,有高達 78%的老師參與教師會,此與柯素月(2000)的調查在成立教師 會的學校中有 75%的老師加入相近。另外,教師與學生關係、教師與家長關係、

教師與同仁及教師與社區的互動等,教師也希望從教師會當中能夠增大教師發揮 的範圍(吳清山、黃旭鈞,2005)。

在全國教師會的章程第一條與教師法第 27 條中,究明定維護教師專業自主是 教師會的目標,這與上面學者的研究相符,可見教師對於自己專業提升與維護相 當重視。

二、保障教師權益

以往由在學校中教師都是聽命於上級行政的命令,少有爭取自己權益的情事 發生,如中、小學以往的值夜情況等,而自從教師法實施後,教師可以拒絶與教 學無關事務。而在自己權益受損時,也可藉教師會來爲自己辯護。吳靜芬在(2005)

年就「中學教師對組織工會的認知及參與意向」以高雄地區兩所完全中學 (具國中 部及高中部),班級數及教師人數相近,一為市區學校,一為郊區學校為研究範圍。

研究發現教師參與學校教師會的比例頗高,在 92%以上,參與動機以集體權益的 工具性考量為主的佔六成以上,大部分教師是因教師會可發揮功能,爭取保障教 師公平合理的遷調與獎懲之權益。張容雪(1999)探討教師加入學校教師會的原 因在爭取及保障教師權益佔(79. 8%)。

因此,在教師會章程第 18 條就提到,教師會接受會員委託,提起訴訟,所以 參加教師會的會員除了可以獲得教師會法律諮詢得服務之外,受到不合理的待遇 也可從教師會得到申訴的協助。

三、提升行政單位服務品質及制衡行政單位的權力

校園民主化隨著解嚴而不再是行政獨大,從校長到兼任行政工作或單純的行 政人員,往往只要依行政主管的思考方式執行,對於處在教育第一線的老師意見,

可理可不理,端視校長的作為而定,但是現在已有一個團結教師的力量,對於學 校行政品質,不再是期待一位能傾聽教師心聲的好校長,教師也可以用自己的力 量改正學校行政方式,張容雪(1999),柯素月(2000)都發現,教師希望利用 教師會的集體力量來促使行政單位對於教學的支援,或是其他事務能夠提升服務 品質,而不是像以往用封閉、被動的方式。

王麗雲、潘慧玲(2000)發現在成立教師會的老師權能感低於没有教師會學 校的老師,林斌(2003)認為這種現象有可能是教師成立教師會與學校行政權力 抗衡,藉此提升行政效率。最明顯的事實是,在以前往,最具爭議的導師工作明 確權責,學校未來發展重點,教師排課問題,以及課程設計等因為教師會的介入 監督,都能獲得更好的處理方式(張茂源、蕭景文,2005)。

以往的校育單位層層節制,無形中也造成行政單位的獨大,雖說行政支援教 學,但命令的方式是實際情況,服務只是說說而已,而當教師行成一股力量,有 了自己的教師會,以往零散的力量團結起來,行政人員便不再只擔心校長或主管 的態度,對於教師會的權力或多或少也有一些忌憚,無形中提升了服務品質,也 讓教師會成為制衡行政單位的力量。

四、參與學校決策,可使學校的決策更透明

對於行政決策模式逐漸變為「由下而上」的協商處理形態,教師亦希望學校 本位管理是行政與教師集體協商,畢竟學校最多人數還是基層教師,而學校有關 教學與校務的推動,也是依靠教師從第一線去推行,那學校決策透過行政與教師 會的民主商議,使得學校決策不再黑箱作業,也促進校園合諧。吳靜芬(2005)

統計教師參加教師會的原因,教師認為教師會能制衡行政單位的權力使學校的決 策更透明、更民主有 50%左右。張容雪(1999)與柯素月(2000)的研究都同時 出現,接近五成的教師會會員認為教師會的監督,可使學校的決策更透明。

教師法在 1995 年實施之後,教師會成為法定教師組織,以往除了一學期兩次 的校務會議之外,其他學校決策就在行政會報處理。如此,除了行政人員知道以 外,基層教師並不了解,但是有了教師會之後,學校行政會報、教評會、考績會 等重要委員會都必須教師會幹部出席,也造成學校決策愈加透明,不再黑箱作業。

五、改變校長的領導方式

以往舊式的校長以威權式的領導,帶領學校的科層體制運作,而基層老師祇 有俯首聽命的份,校長將行政權力運用在「官大學問大」的態度上,而基層老師 的心聲無法獲得重視,因而組織教師力量改變以往「一人獨大」的校長領方式。

在李新鄉(2003)的「教師會組織與學校行政運作」的研究中以訪談方式發現,

大多數學校教師會成立都與校長的領導風格有關。張容雪(1999),柯素月(2000),

吳靜芬(2005)的調查也都有近二成的比例是因為想改變校長領導方式而加入教 師會。

校長太強勢,學校的老師在公開的會議上不敢個別提出反對意見,但私下便 聯繫而組成教師會作為抗衡的團體;也有校長是以較開明作風,希望教師組成教 師會而成為專業組織,也可以成為學校師溝通的第二管道,與學校行政配合,促 使學校事務推展順利,而教師會團結了教師的力量,獨立於行政單位之外,又不 屬校長管轄,卻又有監督機制,所以校長的領導方式無形中也不再是以往「唯我 獨尊」的態度。

六、大部份同事加入,所以自己也加入

長久以來,台灣的教師被賦予廣義的公務人員,但在教師法公佈後卻又是公 教分途(范熾文,2001),所以普遍都存有隨著大家一齊走的態度,畢竟台灣教師 的待遇及地位比起一般普羅大眾在目前狀況下是優渥許多,大部份人不想在工作 團體中被同事視為異類。張容雪(1999),柯素月(2000),吳靜芬(2005)三者 的調查也呈現近二成的比例是受到大部份同事加入教師會的影響,不想與眾不 同,所以自己也加入教師會。

人是群性的動物,在各國都趨向於自由參加社會團體的同時,教師會也是自 由參加,但是已經成立教師會的學校教師大部分都會參與,同事大家互相鼓勵參 加,也是教師加入教師會的原因之一。

七、受同事、親友請託及鼓勵

不可諱言,在教師會組織的過程中,一定都有一些懷有理想的人士義務且熱 心的奔走號召,而這種熱情最快的傳遞方式就是身邊最親近,最談得來的同事或 朋友。不管是基於理念溝通後的認同,或是人情難以辭絶的情況下,都是加入教 師會的一種動力。在第(六)項中,教師加入教師會是看到別人加入,所以自己 也主動加入,但認為自己加入教師會在可有可無的情形下,一經別人遊說或鼓勵,

被動的加入,在吳靜芬(2005)的研究中是低於二成,而張容雪(1999)與柯素 月(2000)的調查都低於一成。

在我們生活環境中,不可避免的人情壓力在參加教師會的因素中也呈現出來,

不過最主要的關係還是在參加教師會對個人並不會產生負面的結果。因此,雖然 不是自己主動願意參加,而是經過別人的遊說之下才參加,主要的前提是參加教 師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所以順水推舟,也參加了。

總結教師參加教師會的積極原因,除了對於教育專業的堅持,希望國內教育 事務能回歸專業自主,提升教育水準之外,也希望藉由教師會所擁有的權利來制

總結教師參加教師會的積極原因,除了對於教育專業的堅持,希望國內教育 事務能回歸專業自主,提升教育水準之外,也希望藉由教師會所擁有的權利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