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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預防校園意外發生的政策

由於教育部組織法在民國 101 年 2 月 3 日修正,其下設置次級機關 為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等三個署,另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組織法中( 民國 101 年 02 月 03 日 發布 ),第二條本署辦理的 事項中,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階段校園安全事項之規劃、

執行及督導。但是在教育部處務規程 ( 民國 65 年 04 月 02 日 修正 ) 中,仍未做修正,所以此次教育部的政策部分仍是以舊的機關名稱-教育 部體育司。本節就體育司推動的衛生教育政策、訓委會與軍訓處分別推 動的預防青少年意外政策資料作說明。

一、教育部體育司推動的學校衛生教育政策

教育部體育司有兩大業務,一是以學校體育教育,另一是學校衛生 教育,;前者是以提升學生體適能力,後者是以促進學生健康為主軸,

促進學生健康方面除了加強護理人員在職訓練、建立學生健康檢查、體 重控制及口腔衛生、充實急救器材與教育、事故傷害與藥物防制教育,

加強學生視力保健、改善學校飲用水衛生、發展學校午餐、落實食品及 餐廳衛生管理、推動大專衛生保健與學校健康促進計畫等,希望能為學 生身體健康奠定良好的基礎。

過去教育部之學校衛生教育部分,己達成之目標如下:

(一)建構健康檢查與健康管理體系

1.為瞭解國民小學學生生長發育狀況,早期發現疾病與身體缺陷,

並施予矯治且妥適安排教學活動,以維護學生健康。

2.研發完成「國民小學學生健康資訊管理系統」網路傳輸功能,掛 於教育部網站供學校下載使用。各校健康檢查結果及追蹤統計資料可透 過網路填報至教育局,且進行彙整、統計分析。

3.補助臺中縣政府辦理「國民小學學生健康資訊管理系統種子人員 培訓計畫」,及「國民小學學生健康資訊管理系統」功能新增

4.為早期發現異常及協助轉介醫療系統,使身高不足學生能獲得輔 導與追蹤,以免因身材矮小影響心理適應、就業和生活品質,教育部會

商中華民國兒童生長協會訂定身高不足數值,並訂頒「國民中小學疑似 身高生學生家長帶往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5.辦理臺閩地區六至十八歲學生身體發育基本測量調查,以了解兒 童及青 少 年 學生 階 段 生 長 發育 之 現況 , 建 立 各年齡層學 生身 體發 展常 模。

6.函請地方政府輔導各國民小學,通知健康檢查結果異常之家長,

利用暑假期間帶至醫療院所診治。

(二)慢性病學生照護

1.為維護心臟病學生身心、社會健全發展及使其適度參與運動,教 育部結合心臟專科醫師、運動保健學者研訂「心臟病學生體育課程活動 強度指引」,並印 4,200 冊送各級學校,供體育相關教師,實施心臟病 學生參與體育教學與活動之種類與運動強度之參考。

2.辦理「心臟病學生體能活動研討會」,編撰「愛與關懷」一系列 的慢性病學童健康照護手冊及衛生教育單張,計有糖尿病篇、心臟病篇、

血友病篇、氣喘病篇、癲癇症篇及腎臟病篇等,並針對以上六種慢性病 分區辦理「愛與關懷行動列車-慢性病學生健康照護研討會」

(三)校園傳染病管制

1.配合行政院衛生署發布「兒童預防接種紀錄檢查及補種辦法」。

通知各家長,同時與民間醫學基金會辦理「性傳染疾病防治校園推廣活 動」。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中小學學生頭蝨防治教育研習學童頭蝨用藥。

另辦理頭蝨防治衛教宣導。

3.學校預防登革熱及其他蟲媒傳染病之發生與蔓延。

4.改善國中小學飲用水設施。

(四)口腔衛生

1.落實國小學童口腔衛生工作,為增進教育行政人員與牙醫師經驗 交流。

2.依所訂「國民小學學生餐後潔牙實施計畫」,輔導學校推廣餐後 潔牙,期提高餐後潔牙執行率,降低學童齲齒率。

3.為使家長能在居家生活中指導孩子養成良好視力及口腔保健習慣,

以增進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之聯絡,訂定「國民小學、幼稚園明眸皓齒 家長志工研習計畫」

4.結合各醫學院牙醫學系組成口腔衛生醫療服務隊至偏遠地區辦理 暑期服務並辦理學童口腔衛生保健營。

(五)急救教育

1.補助各縣市政府成立急救教育中心,並由縣市政府教育局輔導大 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辦理心肺復甦術、基本創傷救命術、基本救命術、C PR研習EMT護理人員班及校園緊急救護系統觀摩。緊急醫療救護研 討會

2.充實國中小大專校院五項急救器材,含手動式甦醒球、手動式抽 吸器、手提式氧氣筒、頸圈、長背板等。

(六)體重控制教育

1.為輔導學生適當實施體重控制,實踐健康生活,並早期預防心血 管疾病發生,增進學生身心健康,依教育部 修訂之「學校輔導學生體重 控制實施方案」,同時辦理校園學生體重控制經驗座談會。

2.辦理營養教育種子師資培訓,培養學校辦理體重控制教育所需師 資。

3.辦理提升學生體重控制工作知能研習會。

4.設計學校營養教育宣導品(均衡小玩家系列產品、VTR 教學帶、家 長小冊等)及印製學生體重控制指導手冊、五種(不同年齡層)宣導單張、

十一種海報(配合學校辦理體重控制活動宣傳時張貼)、教學投影片等,

分送學校使用。

5.補助臺灣癌症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辦理「兒童天天五蔬果─打造健 康下一代」等活動。

(七)學校午餐

1.為落實學校午餐功能,鼓勵學校依教育部訂頒之「學校午餐食物 內容及營養基準」供應膳食,舉辦「九十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午餐營 養師專業研習會」。

2.為掌握無力支付午餐之學生數,調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無力支付 午餐之學生數。同時瞭解原住民學校學生無力繳交午餐費情形,中央對 各縣市教育設施補助經費「營養午餐」支用情形。

3.91.10.9 由教育部以臺(九一)體字第九一一四四八五○號函及行政 院主計處以處忠六字第○九一○○七○八二號函會銜發布「中央補助地 方政府營養午餐經費支用要點」。

4.輔導地方政府訂頒學校午餐工作手冊,以作為所屬學校辦理營養 午餐業務之依據。

(八)餐飲衛生

1.每年八月份函請各級學校於暑假結束前及開學後採取防範措施,

全面檢查規劃,澈底清理執行飲食衛生安全管理,並請學校務必依「中 小學外訂餐盒食品衛生管理要點」辦理。

2.每年函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建立自主管理機制,每週依「學校 餐廳衛生管理檢查表」至少檢查餐廳廚房乙次,如有不符者,應確實督 導改善。

3.配合行政 院衛生署於 91.10.8 函請各級學 校應加強從業 人員之衛 生管理、地板保持乾燥、生熟食食品嚴禁交叉污染及與地面接觸...

等,並請學校加強自我督導及配合衛生行政機關稽查作業。

(九)健康促進活動

1.為宣示學生健康之重要性及共同推動「學校健康促進計畫」之決 心,行政院衛生署署長與教育部部長於「教育局暨衛生局局長聯繫會議」, 以落實實施本計畫。

2.補助大專校院推動餐飲衛生、體重控制、營養教育、肝炎防治、

癌症防治、口腔衛生、視力保健、優生保健及其他健康促進活動。

3.補助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於 91.10.28-30 辦理「青少年健康

促進國際研討會」。

4.輔導地方政府辦理「臺灣地區中小學衛生保健研討會」,。

5.辦理「大專院校衛生保健行政座談會」,「大專院校護理工作座 談會」。

(十)校園安全衛生改善中程計畫

1.研擬完成大專院校實驗室安全衛生通識課程二學分四十小時教材 乙份、修訂大專院校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手冊、建置學校安全衛生網站 等,以提供學校所需之教材、資訊與交流管道。

2.辦理相關研習會及示範觀摩,針對學校安全衛生及環境管理專職 人員與教育人員進行教材試教示範、相關法規之再進修與經驗交流,並 供其他學校學習。

3.辦理大專院校環保安全衛生補助計畫,執行學校安全衛生輔導團 計畫及輔導學校建立化學品及廢棄物管理制度計畫,提供實際到校輔導 服務與專業技術免付費諮詢專線服務。

(十一)學童視力保健

1.請行政院新聞局在寒暑假期間,於電視頻道公益時段及電影院播 放本部委託製作之視力保健宣導短片。

2.編撰「把 eye 找回來-親子愛眼護照」、「美麗看世界一起來護眼」

兒童視力保健圖畫書及幼稚園視力保健教師手冊。

3.公開徵求視力保健推廣重點學校企劃案,並辦理觀摩會、種子醫 師、幼稚園及國小教師、行政主管、明眸皓齒家長志工等研習、分區「eye 在大自然-望遠凝視登山健行」活動、邀請代言人、製作視力保健歌、

有聲書宣傳、進行「寶貝我的 eye」大型園遊會造勢活動。

4.輔導各國民小學辦理國小新生斜弱視檢查。

5.自九十一學年度開始,國小作業簿格子放大百分之一七八至二二 五。

6.依行政院核定修正桌面照度之最低標準三五○米燭光,加強宣導 家長在家中提供學童閱讀寫字環境之照度。並補助國民小學四、五年級

學生、新設國民中小學及部署小學購置汰換課桌椅。

7.發布三○一○愛眼守則,設計視力保健電腦停歇軟體免費提供家 長、民眾下載。

8.補助各縣市辦理視力保健自評、複評,並由教育部抽訪選出績優 學校、教育局。

(十二)其他

1.「學校衛生法」於 91.2.6 奉總統令公布。教育部於 91.7.1 委託中 華民國學校衛生學會研訂「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學生健康檢查實 施辦法」、「教育部所屬各級學校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準則」及「學校餐 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等四項法規,年底完成草擬作業。

2.91.2.26 召開「教育部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委員會」第二次委員會 議,並依「學校衛生法」第五條規定,於 91.7.8 成立「教育部學校衛生 委員會」,由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署、民間團體、地方政府等代表

2.91.2.26 召開「教育部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委員會」第二次委員會 議,並依「學校衛生法」第五條規定,於 91.7.8 成立「教育部學校衛生 委員會」,由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署、民間團體、地方政府等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