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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蒐集的資料類型包含:期刊文獻、書籍、官方統計資料、新聞報導、

法律規章與政策宣示六大類。以下分別說明如何分析各類文件:

一、期刊文獻

有關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之學術文獻相當豐碩,本研究主要以「兩 岸」、「新聞」、「交流」等作為篇名、關鍵字、摘要的搜尋條件,於「Airiti Library 華藝線上圖書館」等電子資料庫蒐尋、閱讀與參考後,再摘選此類同儕研究所參 考的文獻且適用於本研究者另行閱讀與引用。

整體而言,此類文件包含:學界曾嚴謹地分析兩岸新聞交流之新聞報導品質

(王毓莉,2005,頁 1-50)與媒體扮演之角色(史冬冬,2012 年 10 月)、探悉 媒體欲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的動機(陳炳宏,2006,頁 37-80)、區分與分析臺灣與 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階段性互動(楊志弘,1993,頁 71-79;劉幼琍,1994,

頁 48-71;蕭真美,2000,頁 103-116;王毓莉,2002,頁 87-119;韋奇宏,2003,

頁 123-146;曹晶,2009,頁 455-480)、考察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類 型(祝仲康,2009,頁 123-148)、比較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制度環境 差異(唐次妹,2012 年 10 月)。

上述文獻有助於本研究考證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之制度創新的漸 進發展或制度變遷的誘因。

二、書籍

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重大轉折事件可見諸於書籍中;8本研究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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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規章

臺灣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可 謂是臺灣與大陸交流合作最主要的法源。本研究為探究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 合作之制度,主要蒐集臺灣地區新聞局、陸委會發布之臺灣與大陸新聞交流法令 規章;大陸地區國臺辦、國務院發布之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相關法規。

法律規章隨時間推移而制定及修正,印證制度創新的漸進性。透過辨析正式 制度,可觀察各階段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制度安排。另外,藉由比較 臺灣與大陸政治體制及傳播活動規範的異同,亦能理解制度環境之差異。

六、政策宣示

資料的來源包含主管機關(陸委會、國臺辦)之文件,如:政策說明、理念 宣示、政府官員公開講話等。此類資料多取自相關網站或資料庫,例如:臺灣方 面的兩岸新聞交流政策宣示可從陸委會網站上登列之大陸政策、施政方針或兩岸 知識庫等獲知。而《中國新聞年鑑 2012》等大陸官方出版品與統計年鑑則收錄官 員之重要談話與媒體管理措施。

這些資料有助於脈絡化地探析臺灣與大陸統治者在確立正式制度時的觸發 因素,比較意識形態差異,以及觀察制度執行的考量,有助於本研究進一步推論 受限理性的因由。

本文以解讀式內容分析法來解構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之制度,側重 研究者個人對文本時空脈絡的瞭解,再詮釋文本內容的實質意涵。為避免涉入研 究者個人主觀,因此多方蒐集各類文件,期望藉由豐富的文件擴展分析的視角,

盡可能避免陷入研究者個人主觀詮釋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