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身釋出的善意,化為不利於己的政治利益,致使在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政 策制定,往往以「受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為基礎來做出決策。且在臺灣 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歷程中,自始至今可見大陸方面持續呼籲開放互設辦事 處;臺灣則要求落實資訊全面流通,呈現一種慣性,即所謂「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y)特性。也就是說,互設常駐機構及解除資訊流通限制等根本性變革 一直以來皆未發生。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當前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未能達成全面開放,然而經濟與文化等民 間互動日益熱絡,致使雙方對資訊交流的需求提升,深化傳媒合作與發展的訴求 亦持續被提出。在此情境下,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之「制度」(institutions)
值得探究。本節首先瞭解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形式與人次之發展情勢,
接續探究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需求與現況,以利發展研究問題。
一、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形式與人次
回顧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歷程,1987 年臺灣發布《復興基地居民 赴大陸淪陷區探親辦法》,臺灣人民可依法前往大陸探親。同年 9 月,在臺灣宣 示隔年 1 月要解除黨禁與報禁之際,《自立晚報》記者李永得與徐璐破除禁令,
輾轉踏上中國大陸,進行臺灣與大陸分隔 38 年後的第一次新聞採訪。此行走在 政府政策開放之前,成為首次前往中國大陸的臺灣記者(李永得、徐璐,1988,
頁 89-94)。
此後,臺灣媒體赴大陸採訪呼聲高漲。1989 年 4 月 19 日臺灣政府公布《現 階段大眾傳播事業赴大陸地區採訪、拍片、製作節目報備作業規定》,是臺灣政 府規範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第一部法規(劉幼琍,1994,頁 66;張多馬,
1995,頁 298)。
大陸媒體來臺方面,1991 年 8 月 12 日,新華通訊社(簡稱新華社)記者范 麗青、中國新聞社(簡稱中新社)記者郭偉鋒來臺採訪閩獅漁號事件,成了第一 次來臺灣採訪的中國大陸記者(楊志弘,1993,頁 73;張多馬,1995,頁 301;
俞雨霖,1997,頁 245)。此行雖僅為個案而非通例,但仍象徵臺灣與大陸媒體形 式上已實現了「雙向採訪」;十年後的 2001 年 2 月,新華社范麗青與陳斌華,成 為首批來臺駐點的記者。
陳炳宏(2006,頁 69)指出,在交流合作的過程中,臺灣媒體企業面對中國 大陸龐大的市場,即便受限於法規與意識形態,仍不放棄登「陸」企圖。以各種 名義進軍中國大陸媒體市場,展開與大陸媒體企業間的各式合作,名目相當多元。
藍孝威(2014 年 11 月 18 日)就曾報導,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形式 計有簽署戰略合作協議與加強新聞交換、協助人員培訓與互訪等。即使是本土色 彩強烈的臺灣三立電視臺(簡稱三立)在北京也設有聯絡站(王天濱,2002,頁 622)。
臺灣與大陸報業亦持續進行常態性且多面向的新聞合作。臺灣的聯合報系於 2009 年 12 月與大陸的《河南日報》報業集團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同意在新聞、
廣告、教育訓練、經營管理、會議展覽等方面加強合作(劉秀珍、林天良,2009 年 12 月 16 日)。
另有 2011 年 4 月 24 日旺旺中時傳媒集團與《福建日報》報業集團在臺北簽 署協議,宣布聯合創辦《兩岸傳媒》雜誌,在臺灣和大陸分別註冊,並分別以繁 體字及簡體字出版(中國新聞年鑑社,2012,頁 605)。此份月刊於 2011 年 10 月 23 日正式創刊,乃是臺灣與大陸分治後第一份由雙方媒體合作興辦的雜誌(白 德華,2011 年 11 月 10 日;世界華文傳媒年鑑社,2013,頁 773)。
在臺灣與大陸長期的經貿與文化交流合作中,新聞媒體扮演至關重要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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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換言之,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從事交流合作活動,更加帶動各領域日益頻 繁的交往。在相互影響下,媒體本身的交流合作也更為增多。各地臺辦頻繁組織 新聞交流合作活動,包含山西、福建、江蘇、湖南、雲南等省,均曾邀請臺灣中 南部媒體參訪交流(臺灣工作年鑑編委會,2011,頁 11-12)。2013 年 7 月,國臺 辦主辦「海峽兩岸記者西北行」聯合採訪活動,便有 20 位臺灣記者和 13 位大陸 記者親身走訪甘肅、寧夏、陜西(李娟,2013 年 7 月 25 日)。
2013 年臺灣與大陸新聞交流人數超過八百多人次,創下歷年新高(邱莞仁,
2014 年 1 月 18 日)。單是 2014 年第三季,大陸記者駐臺灣採訪入境數便有 45 件(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4 年 11 月 7 日)。
二、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需求與現況
總體觀察,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在形式上逐漸多元,互訪及駐點人 次也日益攀升。近年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展開了各種形式的合作關係。舉凡雙方 簽訂合作協議、彼此邀訪觀摩、相互提供平面媒體之專欄報導版面、相互駐點、
舉辦學術與實務研討會等新聞資訊交流合作事項,都在媒體事業間積極進行。所 謂臺灣與大陸媒體應「與時俱進,交流經驗,開展合作,共創新局」的企圖常常 見諸報端。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更在各種發言場合表達「早日實現兩岸媒體互設 常駐機構」的立場。
從國臺辦發言人有關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各項談話中得知,持續推動臺灣與 大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應是大陸想要進一步深化兩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主要 訴求(林克倫,2011 年 6 月 28 日)。與此同時,一些臺灣新聞媒體為實踐其市場 化,也希望政府制定開放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互利合作的政策。尤其在大陸上網 人口逐年增長的情況下,大多設有網路媒體的臺灣傳統新聞媒體,更希望能長期 前進大陸採訪與發稿。
然而,檢視臺灣與大陸新聞採訪與報導實務後不難發現,中國大陸對新聞傳 播事業有諸多規範,大陸官方往往在某些「敏感」時刻封鎖所有媒體網站的相關 報導,封鎖臺灣的新聞網站更是常態。加以,臺灣記者違反大陸採訪規則者曾遭 受不同程度的懲處,包括扣留、沒收器材、甚至限期出境或限制入境(劉幼琍,
1994,頁 52)。
這影響了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的正常化。基此,臺灣執政當局多次 呼籲,僅僅將深化交流合作侷限在設立辦公處所的思維,不免窄化了資訊交流的 意義。
由於臺灣與大陸官方對雙方新聞交流合作的企圖各異,雙方新聞媒體亦各有 其所遵循的傳播規範與角色定位,致使交流合作時難免產生體制的衝撞,如何平 衡政治上的顧慮與產業之扶植是臺灣政府正面對的一項難題。值此臺灣與大陸新 聞媒體交流合作日益頻繁之際,重新審視其中之制度特徵,即為本研究之動機因 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