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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與大陸媒體依循之制度環境

在根本性的制度環境,如憲政體制上,臺灣與大陸截然不同。大陸是以馬列 主義為基礎,反對西方憲政主義,講求革命人權,因此人民的權益是革命性與階 級性的,必須經由國家確認;臺灣則是融合西方法治的憲政主義與三民主義,主 張政府分權並保障人民權利(蔡熊山,1997,頁 51-52)。

對於雙方交流合作,臺灣與大陸各有其遵循的制度法規,臺灣遵從《臺灣地 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大陸則依循《反分裂國家法》(唐 次妹,2012 年 10 月)。

此外,臺灣與大陸的社會和文化背景相差甚大,舉凡:面積、人口、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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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程度等,都不相同。大陸幅員廣大,陸地面積約 960 萬平方公里,是臺灣的 266 倍。大陸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2013 年估計約有 13 億 6 千多萬人口,

為臺灣的 58 倍。大陸除漢族外,經官方承認較顯著的少數民族有 55 個,臺灣則 主要劃分原住民族、河洛、客家、外省、新住民等五大族群。大陸雖定有九年義 務教育,然部份地區由於經費不足,導致學齡兒童未能完成義務教育,至 2010 年,約有 5 千多萬文盲人口,14臺灣則少於 2%(郭泰淵,2011 年 2 月 19 日)。

諸如上述臺灣與大陸各異的政治、社會和文化背景,使得雙方新聞媒體交流 合作的參與者,在不同的制度環境中相互聯繫又彼此對立,深受制度環境所框架。

從新制度主義的視角觀之,研究者必須考慮臺灣與大陸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制 度環境的差異,方能通盤地理解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

此一概念用於考察臺灣與大陸新聞媒體交流合作之制度環境,可關注臺灣與 大陸政治體制、媒體經營制度、傳媒遵循的法律規範與意識形態具體化表徵的傳 播義理等差異。

一、臺灣媒體享有開放的制度環境

(一)相對自由的臺灣媒體

隨著臺灣民主化的進展,媒體百花齊放,黨政軍退出媒體後,在經營制度上 是媒體私有制,媒體的自主性轉強,在各種事務的報導,多循商業主義與自由主 義,以滿足閱聽人需求為主要考量(王銘義,1994,頁 192;劉立行,2013,頁 45)。

14 中國大陸國土面積約 9,634,057 平方公里,臺灣則約 36,192 平方公里,大陸的面積約是臺灣 的 266 倍。大陸人口有 1,360,720,000 人,臺灣 23,440,278 人,大陸人口約臺灣人口的 58 倍。

大陸官方登記的民族有 56 個,臺灣則主要有五大族群。文盲比例大陸是 4.08%(參考自:維 基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中國省級行政區文盲率列表」頁面)。

臺灣政府亦保障人民獲取資訊的基本權利。2005 年 12 月 28 日發布《政府 資訊公開法》,第 1 條開宗明義:「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 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

並促進民主參與,特制定本法。」第 5 條明確指出:「政府資訊應依本法主動公 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

總統馬英九也於「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通過後的 60 年,發表「2008 年新世紀人權宣言」宣示重要人權政策指示方向,

其中包含「人人有要求資訊透明」的權力(中華民國行政院,2008 年 12 月 22 日)。在新聞傳播活動相關規範上,臺灣未有成文制度,顯得公開自由。

媒體產製之內容雖因進入微利時代而受到收視率箝制,且因政治極端的藍綠 光譜呈現兩極化,然在民主發展的進程中,臺灣已營造出較為成熟的公民意識與 言論自由之環境,據信民眾對偏頗的媒體報導多半應具有批判能力(劉立行,2013,

頁 70)。

二、大陸媒體受國家約束之制度環境

(一)服膺共產主義傳播理論

政治制度主導統治階級的治理方式,在社會中扮演剛性的規範作用。依據中 國大陸社會主義的邏輯,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或黨性原則的意識形態)密不可 分(劉立行,2013,頁 45)。意即,大陸媒體遵循共產主義傳播理論,實踐的是 有限度的新聞自由,即黨管媒體,主張媒體應發揮傳媒力量,致力於穩定社會與 繁榮國家利益,不得動亂社會秩序、擾亂民心。

第 16、17 屆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李長春,主管意識形態工作,

他便曾聲明,媒體是國家宣傳及凝聚共識的工具,必須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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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典型宣傳,自覺地防範來自外國勢力的顛覆(中國新聞年鑑社,2012,頁 8-12)。 新聞宣傳戰線要緊緊圍繞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且媒體被要求做好重大事件 和敏感問題的輿論引導,化解不利因素,發揮穩定作用(中國新聞年鑑社,2012,

頁 10;新華通訊社,2012,頁 704)。這是一種非常獨特且帶有中國特色的傳播 理論。

大陸新聞媒體除具備一般媒介所有的教育、守望、告知、娛樂等四大功能外,

最特殊且重要的是必須扮演「黨的喉舌」;傳媒首要任務是完成黨及國家的宣傳 工作,「宣傳至上」是其指導原則,要大力宣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大力唱 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同時不忘發揮「組織」與「統戰」功能(張多馬,1995,

頁 5;蔣安國,1997,頁 6;靜軒,1997,頁 3-5;徐瑞希,2005,頁 52;新華通 訊社,2012,頁 704)。

《20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鑑》即明確指出,新聞事業應「認真做好正面報導 及典型宣傳」(新華通訊社,2012,頁 701);且新聞出版體制是政治體制的一部 份,其改革自始就遵循著政治體制改革的原則(中國新聞年鑑社,2012,頁 94)。 正是這種制度環境使得大陸官方對媒體施行由上而下的管控,在這樣的制度安排 限制下,媒體的自主性較低,符合黨政立場的資訊才能不具爭議地刊播。

(二)媒體公有制且依法規範新聞傳播活動

中國大陸媒體遵循的經營制度是社會主義公有制,是計畫經濟的產物,受國 家管束。雖然大陸媒體已日漸步入市場化,報導題材也從過去強調政治宣傳的角 度轉為政治和市場導向並重,然而官方並未解除對新聞媒體的控制和管理(唐次 妹,2012 年 10 月)。

中國大陸對媒體的控管在正式制度上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等條例限制新聞報導內容,第 27 條與第 28 條明文限制部份訊息的傳布,如表

八。傳播事業工作者為免身陷囹圄,對於報導的訊息,不免有所保留。

表八:《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 27 條與第 28 條 條號 條文內容

第 27 條 報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編輯、出版、印製、發行,

廣播節目、電視節目、電影的製作和播放,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 公共信息網絡及其他傳媒的信息編輯、發布,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 定。

第 28 條 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運營商、服務商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國 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對洩密案件進行調查;發現利用互聯網及其 他公共信息網絡發布的信息涉及洩露國家秘密的,應當立即停止傳 輸,保存有關紀錄,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保密行政管理 部門報告;應當根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 門的要求,刪除涉及洩露國家秘密的信息。

大陸政府也嚴管出版品、新聞與網路內容,如表九。

表九:出版品、新聞與網路內容的管理與執行 管理對象 執行方式

出版品 嚴肅查處出版品違法案件,加強出版管理,淨化出版環境。

新聞 嚴格規範新聞秩序,修訂新聞記者證、報刊記者站管理辦法。

網路內容 利用網路平臺監測新聞報刊輿情和網路出版內容,確實提升新 聞報刊、網絡輿情分析和敏感信息監測能力,進一步提升意識形 態管理工作成效。

資料來源:新華通訊社(2011)。《20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鑑》。北京:中華人民 共和國年鑑社,頁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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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一連串制度安排的結果顯示,2010 年大陸停刊整頓報刊單位五家,撤 銷報刊出版單位二家,並對 41 家報刊單位、24 名記者及相關人員公開通報依法 懲處(新華通訊社,2011,頁 722)。所有這些措施都是在提升意識形態管理工作 的成效,如此制度環境下之新聞資訊傳布多所受限。

影響所及,傳播實務上陸媒技巧性片面傳布訊息的手法時有所聞。香港保釣 人士 2012 年 8 月 15 日登上釣魚台,並插上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及大陸 的五星旗。隔日大陸《廈門商報》卻將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經修圖處理 塗成紅色,刊登在頭版。除了《廈門商報》,《香港晶報》和《武漢晨報》亦技巧 性以標題蓋住中華民國國旗;大陸中央電視臺也試圖規避,每個畫面均刻意只呈 現五星旗(藍孝威,2012 年 8 月 17 日)。

某些媒體卻想突破這類管制,在新聞媒體是政治體制的基本限制下,從最易 推行與成本最小的那一點開始進行迂迴的邊際調整變革方式(陳懷林,2000,頁 109-112;王守國,2004,頁 117)。如《南方周末》直言報格頗受大陸白領及知 識菁英階層青睞,但也多次因言賈禍。2009 年《南方周末》表達對中共宣傳部門 大幅刪改美國總統歐巴馬(Obama)相關報導的不滿。其後《南方周末》總編輯 向熹被迫降職為執行主編。

2013 則有《南方周末》新年特刊中的新年致辭及相關內容,未經該刊正常出 版流程就被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新聞處大幅刪改,而引發風波,激發民間對爭取 新聞自由的聲浪,以及統治階級對放寬部份輿論控管的調整。制度變遷是逐步累 積的,是連續的邊際調整(North, 1992a, p.4-5)。大陸新聞媒體的制度變遷以及 制度環境的改變即展現此一特徵。

當前可見大陸《南方周末》等組織團體一波一波地進行邊際調整,並推動社 會輿論爭取新聞自由等制度的變革。部份大陸人士認為,隨著媒體日漸朝向市場 機制發展,報導輿論與受眾意見的重要性隨之提升,傳媒的改革開放似現曙光(劉

立行,2013,趙鋼訪談記錄)。然而,大陸卻未發生全面開放媒體等制度變革。

政治管控不能讓道於經濟,是大陸不變的立場(Guo, 2001, p.27)。可以說,開放 與管理並行,乃大陸官方堅定的手段。

政治管控不能讓道於經濟,是大陸不變的立場(Guo, 2001, p.27)。可以說,開放 與管理並行,乃大陸官方堅定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