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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心時期的政策發展分析(1984~1999)

在文檔中 臺東文化政策發展之研究 (頁 79-91)

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文化中心時期的政策發展分析(1984~1999)

1999)

壹、中央文化建設創始時期

臺灣在整個中國歷史的地位中,一直是個「番外之地」,國共之戰讓整個中華 民國政府及大量的國軍遷移到這個島嶼上來,當時政府仍抱著反共復國的心態在 治理及建設臺灣,直到蔣經國先生時代,投入了十大建設及十二大建設,臺灣經 濟快速發展,擠身到開發中國家,人民的生活不再僅是為了追求溫飽,心靈與藝 文的享宴,已是民眾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糧倉。

我國的文化政策從政府播遷來臺前至文建會成立(1981 年)前,是個以黨領 政的時期,文化政策的主導權在中國國民黨的文化工作會,或其他上級機關中央 委員會主管文化與政治作戰的部門,雖然後期一度有教育部文化局的存在(1967

~1973),但重要的文化決策仍在執政黨的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議中決定。文建 會成立後,文化政策的重點在改善藝文工作環境,並以振興中華文化本位人文精

神為主軸,以扶植藝文團體、設立各縣市文化中心、推廣藝文活動成為文化建設 的中心工作。

文建會首任主委文建會首任主委陳奇祿認為:文建會推動文化建設工作,重 點乃在常民文化的開創與提升,生活文化的導正與調適,精緻文化的普及與弘揚,

以求文化的蓬勃發展。推動文化的工作一直以「傳統與創新」為工作導向,就是 重視傳統優良文化得傳承與發揚,進而創造適於當前生活的新文化。文建會的成 立,代表了文化工作從附屬、次要的事務,成為國家施政重要重心的開始。但在 政策思考上,仍未完全擺脫「以黨領政」、「中華文化復興運動」、「軍中文藝」等 為軍事性的政治作戰工作服務的色彩。(劉永逸,2008)

中央文化政策的脈絡從每一位主委的特質,而有不同的政策,1981 年成立初 期的文建會,其主要工作在於提供藝文工作者和團體的補助與獎勵,包括國際的 交流活動及以臺北首都地區為主的文化活動。首任文建會主委陳奇祿博士是專門 研究臺灣原住民物質文化的人類學家,對於書法也有很深的造詣。繼任的郭為藩 主委出身教育界,任內開始策劃幾項重大文化設施計畫。1993 年由資深音樂家申 學庸女士接任文建會主委,臺灣的文化政策開始進入關鍵性的轉型期。其中包括 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地方性的藝術季與 國際小型展演活動蓬勃發展、國立文化藝術機構的建立等等,使得文建會的影響 力越來越具擴散性。而原本集中在精緻文化和以都會知識分子為取向的文化資源 分配也開始轉型,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政策即為「社區總體營造」計劃的推動,

並成為最主要的國家文化政策之一,也為後繼的幾任主委所延續。其中包括:擅 長傳播媒體及行銷,推動「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理念,逐步建立地方文化 產業的行銷、包裝與社造模式的鄭淑敏女士,以及進一步將中央主導的文藝季轉 型為地方主導的小型國際展演,並首度提出「心靈改革」政策的林澄枝女士,中 央文化政策開始轉向以地方為主軸的文化政策思考。(夏學理等,2012)

文建會各項計畫的推動與執行面向來看,正也是臺東文化中心業務執行上的

主要工作,如:全國文藝季的推動、藝術下鄉與歸鄉活動、藝術村設置計畫、假 日文化廣場推展計畫、社區總體營造計畫、推動地方文史工作的發展、轉變文化 資產保存的觀念、國際展演活動的地方化、藝文活動補助政策的改革,都是地方 文化單位配合辦理的重點工作。

貳、臺東文化建設萌芽時期

臺東縣立文化中心在中央政策的決策下於 1984 年成立,隸屬臺東縣政府的二 級機關,當時的臺東縣各項建設皆不興,人民所得也不高,年度稅收更少,政府 一切建設經費皆須仰賴中央補助,由其是文化建設,在全國總預算比例中少之又 少下,補助到各縣市政府後更是微乎其微,文化工作的推動實不易。草創時期的 文化中心,執行業務以承接中央主管機關-文建會之各項計畫為主,相關計畫的 執行亦需配合中央政府的施政方針辦理,亦有部份活動計畫係為配合節慶活動,

如「慶祝臺灣光復 40 週年歌曲演唱會」、「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同心晚會」、

「紀念先總統 蔣公百年誔辰山胞服飾文物展」、「中華文復會工作觀摩迎賓晚 會」…等等,直到 1989 年後,相關類似的活動名稱已不再出現於文化中心成立五 週年專刊中的大事記,相對增加的是全國巡迴展覽或表演的藝文活動,如「全國 優良讀物巡迴展」、「省立交響弦樂團巡迴公演」、「教育部 80 年文藝創作獎美術類 得獎作品歷屆全國美展得獎人國畫書法新作巡迴展」、「中華民國青年友好訪問團

(中東南非團)國內巡迴公演」…等。(邱明彥編,n.d.)

原始的、固有的文化我們要想辦法保存,然後要吸收新的文化,這是很重要 的,所以我們在辦活動時都需要兼顧到有傳統的,也要有現代的,要通俗的,也 要有精緻的,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重點。

文化中心三週年慶時(1986),大膽的在文化中心前的廣場辦了一個Disco(舞 會),當時的社會背景不是很贊成,但是我認為這是時代的潮流,她的好處是讓年

青人有機會去發洩,把青春的精力發洩出來,這就是接受新的文化。固有的文化 應該要保存,如我們將歌仔戲、布袋戲、皮影戲搬進了演藝廳辦理。(訪D1-20130603)

馬驥伸(1996)於文訊中提到:推廣大眾文化,雖然只有形式,不究實質,是 虛浮的,但有了形式至少帶動一些傾向。(轉引自李瑞騰,2008)

封閉又保守的臺東,由公部門在公共場域辦理熱門Disco 舞會,事實上是一個 大突破,另外,人們習以為常到廟口看的歌仔戲、布袋戲、皮影戲…等,也能進 入演藝廳演出,這對臺東人而言是新鮮又有趣的一項新體驗,不究實質與成效如 何,形式已經到位了。

文化中心剛成立那個時候,大型的活動並不多,一年兩、三個節目而已,比 如說,安排鋼琴家來表演啦,朱宗慶打擊樂團啦,不多。但是每個禮拜都會安排 一個節目,想儘辦法利用社會資源,我舉個例,邀請企業贊助協辦,利用關係免 費邀請表演團隊表演,不收表演團隊的費用,我們只花一點電費、音響器材而已。

剛開始嘛,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讓人家知道「有文化中心了喔,文化中心每個禮拜 都有活動喔」。(訪D1-20130603)

草創時期的文化中心除了承辦中央巡演的各項活動外,首長透過各種可能的 管道,尋求各項社會資源的介入及藝文團體的支持,以最低的成本,做最大的效 益,讓民眾熟悉這個場域,喜歡這裡,常常來這裡參與藝文活動,社會資源的運 用更是支持藝文活動發展重要的因素之一。

一、表演藝術活動

在臺東縣立文化中心成立五週年專輯(邱明彥,n.d.)寫明各組的工作項 目及目的,藝術組:「生活藝術化」是現代人在富裕後的一種觀念,由於藝術可 以美化人生、陶冶性情引導我們走向精神大道,它表達著人生的精神層面是活

生生的語言,因此在縣民的鞭策下,朝著精緻化的演藝節目努力,除邀請國內 最具水準的藝術團體外,更引進國外演藝團體,另為使文化下鄉落實,共同推 動本縣藝文,發揮應有的社教功能,辦理藝術歸鄉及假日廣場活動,結合民間 各藝文團體及技湛人士共同參與活動,充分運用社會資源與縣民攜手。這五年 內的表演藝術活動從 1985 年的 15 場表活動,至 1989 年已增加了 63 場,地點 也漸漸的走出文化中心。另外,由 1988 年由本縣公教人員為主要成員的公教劇 團開始至其他縣市巡演,包括:南投縣、雲林縣、屏東縣、高雄縣等四個縣市 文化中心演出舞臺劇-情歸伊人,而藝術下鄉及藝術歸鄉的計畫,讓表演藝術 延伸至各鄉鎮。

辦理演藝活動,民眾喜歡的最重要,但是成本分析在活動辦理過程也佔有 重要的影響因素,投資多少,報酬率是多少,要分析所有的回收成本。而回收 也分二種,一種是成本的回收,我投資 50 萬辦活動,回收 50 萬就是成本的回 收,第二種是「迴響」,讓民眾覺得「不錯喔」,下次還要再看,這個比例如果 有六、七成,成功了,辦活動就是要迎合需要的,要分析有多少人來看、來欣 賞,這很重要的,而且每次辦完了都一定要檢討。(訪D1-20130603)

文化活動成本計算非一般商業成本的計算,多少的投資報酬率才算是合理的,

都得視首長的喜好,但唯一共同點是「檢討」,檢討的目的在避免犯同樣的錯誤,

但檢討過後,行政人員是否能切實依檢討結果列為下次活動辦理時改進的依據,

實有賴單位首長持續關注與用心。

二、圖書閱讀推廣活動

該時期的圖書教育業務以達成宏揚我國固有文化、倡導國民讀書風氣、調 適民眾精神生活、增進社會大眾基本常識及職業技能暨促進學術進步為目的。

然文化中心成立初期僅開放圖書館業務,但對於閱讀推廣活動僅在於提供

民眾借還書、閱報、期刊及青少年閱讀、自習的空間,直到 1985 年 11 月 15 日 至 24 日辦理「兒童讀物巡迴展」,始開始圖書教育業務,1994 年 5 月 14 日蘭嶼 鄉立圖書館開館,達成鄉鄉皆有圖書館的目標,此一時期各項計畫,如好書交 換、全國圖書展、圖書下鄉巡迴展、贊助出版本縣籍作家作品集,輔導鄉鎮圖 書館等各項計畫,皆承接中央政策為主,以貫徹及加強省政府文化建設重要措

民眾借還書、閱報、期刊及青少年閱讀、自習的空間,直到 1985 年 11 月 15 日 至 24 日辦理「兒童讀物巡迴展」,始開始圖書教育業務,1994 年 5 月 14 日蘭嶼 鄉立圖書館開館,達成鄉鄉皆有圖書館的目標,此一時期各項計畫,如好書交 換、全國圖書展、圖書下鄉巡迴展、贊助出版本縣籍作家作品集,輔導鄉鎮圖 書館等各項計畫,皆承接中央政策為主,以貫徹及加強省政府文化建設重要措

在文檔中 臺東文化政策發展之研究 (頁 7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