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文化政策之發展
壹、文化與政策
一、文化
文化的定義,隨著國家、種族、時空的差異而有不同的解釋。中國傳統的 文化意涵概括人類各族群在其求生存並謀求改善生活的適應過程中,一代代傳 遞下來的有形與無形遺產。以歐美學界為主的學術理論中,不同的學科領域對 於文化都有著各自的研究重點,如早期的人類學家以研究某個社會的集體生活 為特徵,以及這樣的特徵如何影響與擴散到其他社會;社會科學中的文化演化 論者關心物質文化與社會機構、信仰的關係,他們認為某種文化特徵在社會發 展的情境裡一定代表了某種意義;生態學派則將焦點由演化論轉為「適應論」, 觀察文化如何順應環境發展;結構功能論者將文化視為「信仰系統」,認為其決 定了社會的審美標準,並強化社會機構,如家庭、學校的權力;結構學派強調 比較分析不同社會的文化結構之間的關係,想藉此描繪出一個普世共通的人類 心智架構(陳瀅巧,2007)。
從上述歐美各學派的解釋中,可發現,無論古今中外,文化一直在我們身 邊發生,我們的一言一行,事實上就是在進行文化的演進。羅威勒(A . L . Lowell)
曾說:「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別的東西會比文化更難捉摸。我們不能分析她,因 為她的成分無窮無盡;我們不能敘述她,因為她沒有固定的形狀。我們想用文 字來規範她的意義,而這又正像要把空氣抓在手裡一樣;當我們在尋找文化時,
她除了不在我們手裡之外,她事實上無所不在。」(夏學理、凌公山、陳媛,2012)
而最常被各界廣泛引用解釋文化一詞下的意義-泰勒(E . B . Tylor,1871)認 為:「文化是一種複合體(Complex whole),是因為人身為社會的成員之一,乃 得以獲得的。包含了: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人類其他 的能力與習慣…等。」(轉引自夏學理等編,2012:14)。
由上述定義我們可以發現,世界上的任何一個人,小從個人的言行舉止確 實受到文化指引,且同時在延續及創造文化,每一個人隨時隨地的受到文化的 薰陶感染,卻由於早已習慣於如此,很少意識到她的存在。誠如史瓦慈(T . Schwartz)所認為的:「由於文化是一個知識的總集合(Apool of knowledge),
也由於每一個人對於其自身在文化上的貢獻,均有其各自不同的方式及程度,
因此,文化在其累積、創造以及被使用上,都超越了個人層次。而同時,由於 文化也涵括了差異性(Diversity)以及共同性(Commonality),因此,她的差異 性增加了文化的創造活力,而她的共同性,則促使了在文化方面的溝通以及組 織控制的可能。」(莊英章,1992)
國內對於文化一詞的解釋與定義可從第一任文建會主委,也是社會學者-
陳奇祿中得到解釋,陳奇祿(1982)認為:文化,乃人類習得的特質,是群體 應付其環境,由經驗累積所得的固定特有因應方式。而張雙英(1996)同樣也 指出:文化在比較高的層次上,固然可以被視為一種學問,供學術性的研究;
但如果從「它」與「人」的關係來著眼,其實,它就是人們生活中的各層面-
不論是倍受肯定、或飽受批評者-之反映。而一個地區、或一個國家的文化,
其內涵是否豐富以及其水準是高或低,便也就是其人們的實際生活情況如何了
(轉引自李瑞騰,2008)。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為「文化」下的定義為:「文化是一系列關於精神與物 質的智能以及社會或社會團體的情緒特徵。除了藝術和文學,她還包含了生活 型態與共同生活的方式、價值系統、傳統與信仰。」(陳瀅巧,2007)
二、政策
所謂的「政策(Policy)」又稱為「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許多政策 研究者認為,1951 年由賴納(Lerner D.)與拉斯維爾(Lasswell H. D .)所合編 的《政策科學:範圍與方法的最近發展》(The Policy Science:Recent Developments in Scope and Method)一書,可能是公共政策研究的里程碑,因為自此之後,美 國許多大學才開始將公共政策、政策分析或政策科學的相關科目,列入大學或 研究所的課程內。另外,伊斯頓(Easton D.)認為,政策就是政府對社會價值 做權威性的分配。戴伊(Dye T.)將公共政策界定為:「政府選擇作為或不作為 的任何行動即是公共政策」。拉斯威爾和坎普南(Kaplan A.)解釋:「政策乃係 為某項目標、價值與實踐而設計之計畫」。而費德烈克(Friedrick C.)則認為:
「政策觀念的要件是:具備目標、標的或目的(goal, objective, or purpose)」。而 瓊斯(Jones C. O.):「公共政策是政府為解決社會問題,滿足人民需要所採取的 一系列行動的過程」。(轉引自徐儷家,2006)
吳定對公共政策的界定:公共政策指政府機關為解決某項公共問題或滿足 某項公眾需求,決定作為或不作為,及如何作為的相關活動。所以,政策通常 指由政府機構或組織,為解決公眾或團體成員需求,而設置的一組行動的指引 或途徑。一般而言,政策也指的是政府、團體及個人所決定採行的行動路線或 方法。(吳定,2003)
儘管中外學者對於政策的解說不同,有將政策視為權威分配,有將政策視 為目標導向,有將政策視為二者融合的詮釋,但我們可以依此將政策之意義歸 納成以下五種特性,現分述之:
(一)公共團體性:政策的推動應與其他的社會團體配合。
(二)問題程序性:政策有其目標,其形成的過程為目標的擬定、政策的 規劃、政策的執行等步驟。
(三)多樣性:其內涵包含法律、規章、方案、方針、目標、細則、辦法、
計畫、命令等。也就是說政策可大到憲法所規定的內容,小到組織的 辦事細則。
(四)服務性:政策是在服務社會大眾所進行的一項方案。
(五)目標性:政策主要在解決社會問題,讓民眾在生活及安全上可以獲 得保障。正因為在解決問題,所以就有其特定的政策目標存在。(楊 文彬,2003)
由以上政策之意義歸納成之政策的特性可知,政策是政府部門在解決公共 問題,所進行作為或不作為的活動;而這些問題可能是經濟問題、國防問題、
政治問題、農業問題、社區問題、教育問題、通貨膨脹問題、失業問題、運輸 及交通問題、衛生及環保問題等等。
三、文化政策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1960年報告書,文化政策之定義係指某種行動方 案,有效運用社會資源,達成某些文化需求,完成有益的、有計劃的目標;或 是指經界定的某些標準,可促進完整人格的實現與正常社會的發展(夏學理等 人,2012)。簡而言之,文化政策即有效運用社會資源,執行某種行動方案,以 達成某些文化需求。現代文化政策通常含括兩大要義:生活化-以滿足民眾需 求,不與民眾脫節;多元化-以涵蓋思想層面與生活層面之藝術、人文、科學…
等寬廣內涵。文化政策可以藉由它的領域(field)內容來定義它的特殊性。也 就是關聯於政府在處理下列活動所採取的角色,即人類工藝品的創造、生產和 維持,當然也包括這些活動的過程。
一向以來,經濟都是國家政策最重要的關注中心,而文化則直到二十世紀 以來,才正式進入公眾的領域,194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立(UNESCO)之
後,更加確立了文化在國家政務上發展的重要性。文化政策從原本1980年代注 重對藝術的補助,到後來逐漸擴大與公共政策的範圍,其也是因應社會需要而 改變。
文化政策早期從對藝術補助的機制出發,在作為政府組織內政策一環的過 程中,文化政策施政的對象與目的不斷擴充,從1950年代基於「文化平等權」
的概念,上層積極將菁英式的藝術統對市民推展,吸引市民接觸藝術殿堂的作 品,但是藝術與民眾仍有著巨大的鴻溝。到了1960、70年代,由菁英藝術轉而 注重市民的需求與文化的普及,亦被視為「文化民主化」(cultural democracy)
之重要轉變。同時,國際間各國化政策的議題討論,在1970年代間與各區域展 開熱烈討論,文化在國家發展上的重要性,亦強調每個人均有權利分享文化遺 產與社區文化活動的文化權。1980年代後管理化的思維導入,開始追求文化管 理的專業化與效率化,以提升藝術推廣市場端的能力;同時經濟全球化、地方 分權與都市振興的背景下,文化做為社區改造、區域振興等,經濟地方與文化 之間議題才又再度被突顯出來,都市發展與文化的結合更加明顥(後藤和子,
2001;Throsby,2001 / 2003)。
1988 - 1997 UNISCO 重 要 的 世 界 文 化 十 年 宣 言 ( World's Decade for Culture Development,1988-1997),強調文化在群體精神、物質、智慧、情感 上的多元面向意義,揭示四個重要的目標:將文化置於發展的核心;確立且強 化文化認同;讓參與文化生活更普及化;推廣國際間的文化合作。至此,文化 政策成為各國公共政策核心的議題之一。
學者出身的前文建會主委陳其南,曾經對「政策」做過界定:政策是什麼?
是一套說法,有一個積極的目標,有一個可以量度的次目標,以及可行的策略,
也就是實施手段。只有意識型態與理念不能成為政策,只有一些零星的小目標 也不能成為政策。政策要有層次、有架構;文化政策當然也不例外。(劉永逸,
2008)
另一位也是學者從政的前臺北市文化局長,也是首任文化部部長龍應台,
則從行政的角度對於文化政策的內涵,做出更清楚的說明:文化政策不過是一 套政府機制,以文化發展為目標,將各個「齒輪」所司的大小政策進行整合。
透過這一套機制,一個城市或國家的文化願景清楚浮現,而實現這個願景的長 程規劃,推動策略,執行方法,得以有系統地分析整理出來。重點在於「整合」, 因為,這些規劃、策略和執行方法可能一向都在,但是零星散置在政府機器的
透過這一套機制,一個城市或國家的文化願景清楚浮現,而實現這個願景的長 程規劃,推動策略,執行方法,得以有系統地分析整理出來。重點在於「整合」, 因為,這些規劃、策略和執行方法可能一向都在,但是零星散置在政府機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