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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文化創意產業

3 文化產業的特徵

6.3 文化產業化與產業文化化

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動,「在促使直線的兩端向中間靠攏,一方面產業要文化 化,另一方面文化藝術要產業化( 台灣經濟研究月刊社論,2005,p.6)。」然而,

「文化產業」、「產業文化」、「文化產業化」與「產業文化化」,是如此相像、卻 又如此的不相同。為正本清源,在此先為兩者做出區隔。

黃世輝認為,所謂產業文化,指的是產業所具有的文化,亦即:

某產業(包括農林漁業)在多年產品(包括農林漁業)生產的過程中,基於 對材料選擇與處理的仔細經驗、產品設計製作的創意與品管,而發展出屬於 自己特有的文化。例如造酒是一種生產事業,但長久下來累積的經驗知識,

使得造酒也是珍貴的文化(周錫洋主編,2000,p.349)。

而文化產業則是指運用文化特色的產業,也就是將生活文化、生產文化加以 發揮應用,所形成的產業。「例如水裏蛇窯、華陶窯等不同於一般專重生產的陶 瓷工廠,而將陶瓷生產製作的文化,設計成為參觀者所可學習體會的對象,讓窯 場成為新型的文化產業(周錫洋主編,2000,p.349)。」

6.3.1 文化產業化

在全球化效益的結合下,隨著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資本主義引發的大量生 產、大量消費與現代科技,特別是與傳播媒體的結合,促使文化藝術與商業結合,

文化創作品為迎合消費者之需求,變的更加多元化;亦即一種強調以「文化民粹 主義(cultural populism)」的觀點明顯刺激了文化消費性的發生,並將文化消費 和參與形式帶入「大眾化」和「大量化」的發展階段(廖淑容、周志龍、古宜靈,

2000, p.120,引述自 McGuing, J.,Cultural Populism,1992)。漢寶德(2002)認為,

對高級文化,只要努力讓它自給自足,而不要去改變文化的本質;而以「大眾文 化」為主要內容的產業,才是「文化產業」,推行高級文化經營合理化的方向,

則可稱為「文化的產業化」。日下公人(1978/1994)將「能恰當地表達追求生活 的快樂和生命的價值之經濟行為的詞彙(p.49)」稱為「文化產業化」。陳其南則 認為文化產業化「 係指源自於文化所具有的特殊產業價值,由文化本身或地方內 劃出來的產業化過程及經濟生產活動(陳姿月,2004,p.12)。」

文化產業化可透過兩種方法進行:「一為文化藝術自身的產業化,利用行銷、

策展、活動與媒體等擴大文化藝術的消費群,並導入營利性特質,另一為透過授 權、設計、創意等轉換與『產業文化』接軌( 台灣經濟研究月刊社論,2005,p.6)。」

6.3.2 產業文化化

不論哪一種產業,文化的素養毋寧是重要的。曾連續兩年獲《天下雜誌》評 選為台灣最佳聲望標竿企業軟體業第一名的趨勢科技公司以設立文化長、邀請美 學大師蔣勳演講、贊助製作崑曲<<青春版牡丹亭>>等方式,充實員工文化內涵,

幫助員工體會美的意境;然而,這麼做對企業有什麼幫助呢?張明正(2005)鼓 勵員工去看白先勇的<<青春版牡丹亭>>,因為:

這麼美的東西和寫程式有沒有關係?當然有,因為人會變的更敏感,會瞭解 你的最終使用者如何使用你的東西,會更謙虛,焦點不會放在自我、科技或

是分析的能力;會轉移到客戶的使用經驗,成為公司持續成長的重要根源

(p.28-30)。

相對於科學與技術,「心」才是新時代的致勝關鍵,而莫忘初心的道理,就 在於如何汲取文化的養分,讓心變的更柔軟。藝術本身充滿了可能性與未來性,

這種娛樂、技術、創意想像的特質,有機會成為企業體無可取代的專利發明物,

造成獨特的文化效應,具有深度的文化內涵,進而廣泛影響未來的生活發展( 王 菊櫻,2005)。故而,產業文化化就是「將文化藝術的內涵加入產業的商品或服 務中,以提高產業的商品或服務的附加價值,並使消費者不僅可滿足物質的需 要,也同時滿足心靈的需要(台灣經濟研究月刊社論,2005,p.6)。」

相對於公部門說法所主力推動的文化產業化,企業界則更關注於產業文化 化。詹宏志(2003)以業界「產業文化化」觀點,提出他心目中的文化創意產業,

並不是垂直的產業類型,而是企業附加價值的ㄧ環。「每ㄧ樣產業裡,靠產生差 異而來的產值,代表的就是你的設計、知識、專利、形象等等,這就是水準概念 的文化創意產業」。破除公部門因應便於統計所歸納的類型分類法思考,他以嶄 新的觀點,提出文化創意產業是出現於各種產業中,附加價值最大的前端與尾 端,此論述與施振榮所提出的微笑曲線可謂不謀而合。日下公人(1978/1994)

以「汽車業」做了很貼切的說明。他認為,轎車業年年推出新款,只需少許象徵 某種時尚和表示某種文化符號的改款,就能吸引消費者掏錢;從意義上來說,汽 車業一半是機械製造業,另一半則是文化製造業,「總之,是一種文化產業

(p.113)。」

由此可見,相對於官方汲汲於意圖將「文化業」扶助成「文化產業」,民間 產學研界卻更為重視在產業界中加入文化活水,或者讓文化業脫胎成為生活中真 正的產業。

6.3.3 文化產業化與產業文化化的融合

馮久玲(2002)認為雙軌開發文化產業化和產業文化化,才是所謂正確的戰 略。若要將文化做成好生意,產業文化化扮演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故她綜合以 上兩者提出雙向觀點,認為應透過現代人的手段,有效地推廣好文化讓世人接 受,成為生活的一種選擇、流行的時尚,活用生命,讓生活更有趣。

7「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現況

「文化產業企業不再被視為是遜於『真正15』經濟活動的次級品(Hesmondhalgh, 2002/2006, p.2)。」

宣示文化產業成為經濟活動核心的時代已經來臨。台灣經濟研究院文化創意 產業研究中心朱正中主任認為,過去的經濟發展政策,文化創意產業因其多樣 化、小型化、分散化的產業特質而受到忽略,但事實上,文化創意產業的就業人 口和產值卻持續成長,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也對我國的環境和生活品質提昇有幫助

(曹玲玲、黃偉倫、陳世明、黃思瑋,2004)。以下將分論各國與台灣文化創意 產業發展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