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黃宗羲民本政治思想的內涵
第四節 以民利為主體的田制/財政/賦稅主張
黃宗羲秉持儒家傳統,以人民為政治的目的,因此其經濟主張也是 站在人民的立場設想。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田制稅賦和財計政策,
黃宗羲都是以人民的最大利益為考量。為天下萬民的思維模式成為其 財政思想的依據。
具體主張包括:
一、工商皆本
漢朝完成大一統之後,採重農抑商政策,壓抑商賈,不願資本集中 商人抬頭。惟恐商人以其財富資本威脅政權之運作,不利於專制王權 的統治。徐定寶(2002)謂:中國數千年封建社會傳統社會價值觀的基 本內涵是:重農抑商,尊士輕賈。古代四民「士、農、工、商」的排 置序列,則是這一社會價值觀的充分表現。(徐定寶,2002:157)
鄙視工、商的社會價值觀長遠穩固,但歷史演變至封建社會後期,
尤其步入明朝中葉十六世紀之後,此價值觀受到嚴重挑戰。隨著城市
經濟的繁榮,市民階級的興起,社會面貌產生劇烈變化。(徐定寶,
2002:159)黃宗羲「工商皆本」的意識符合時代思想潮流,代表著 正在興起的市民階層的心聲。黃宗羲以宏揚古聖王「崇本抑末之道」
為名,試圖從根本上扭轉工商的末等地位。從「切於民用」的價值判 斷出發,賦予工商治國之本的重要意義。強調「夫工,固聖王之所以 欲來,商又使其願出於途者,蓋皆本也!」(〈財計三〉)闡明「工」
與社會發展的關係,其與「農」同樣是社會財富的來源;「商」雖不 直接生產財富,然透過貿易,社會財富才能運轉流通。黃宗羲以簡要 的論點,說明工商間的關係及其在社會運作上的重要性。
黃宗羲不反對商業活動,但反對非用於民生必要的浮奢消費;反對 倡優酒食的奢侈貨物經濟。黃宗羲說:「治天下者,既輕其賦斂矣,
而民間之習俗未去,蠱惑不除,奢侈不革,則民仍不可使富也。」「倡 優之費,一夕而中人之產;酒肆之費,一頓而終年之食;機坊之費,
一衣而十夫之煖。」(〈財計三〉)
黃宗羲認為人民經濟生活的根本要務在節儉並去除奢侈惡習,回歸 樸實之風,其意著重在節流,切合民用,以教化民德。
「工商皆本」意識揚棄了對工商的傳統偏見,又代表當時社會經濟 發展趨勢的時代精神,體現出正在萌芽的新社會價值觀。
二、田制思想
田制指關於土地使用、管理及財富分配的相關制度措施。黃宗羲的 田制思想折衷了歷代田制思想,主張恢復「井田制」。「先王之制井田,
所以遂民之生,使其繁庶也。」(〈田制二〉)「梨洲改革田制之原則 為仿屯田以行井田,依田額以定稅賦,務使耕者有田,民生不瘁,力 矯專制政府棄民不養之惡習。」(蕭公權,1984:645)基於對物質生 活的重視,黃宗羲提出「富民」思想,把明亡的經濟原因歸之為「奪 田」和「暴稅」,認為防止土地兼併的最好方法是恢復三代的井田制。
黃宗羲認為最好的田制是上古的井田制,因為其用意在養民,授田 給人民,讓人民有田可耕,生活無虞,其制度構想是積極的,而且以 人民利益為優先。後世君主不能體會井田之意乃授田以養民,反設法 奪民田,又課以重稅,造成民不聊生。黃宗羲因此感嘆道:
然古之聖君,方授田以養民,今民所自有之田,乃復以法奪之;授
田之政未成而奪田之事先見,所謂行一不義而不可為也。(〈田制二〉)
他主張三十而稅一,認為「十一之法」是因循一時兵興之制,使人 民日漸窮困,後世君主未能合理規定稅制,因襲亂世之法,極盡剝削 之能事,不以百姓為主體,但以為政者自身之需求為先。因此,黃宗 羲提出寬放稅制,衡量田稅之標準以下下為則。以下下為則才能讓百 姓因薄稅而獲利,若以上上為則,則下下之田亦可能被誤評為上上而 使人民蒙受其害,最後人民將淪為窮困潦倒,「以上上為則,而民焉 有不困者乎?」(〈田制一〉) 「是故合九州之田,以下下為則;下 下者不困,則天下之勢相安。」(〈田制一〉)
黃宗羲認為井田制的根本精神在明初所實行的衛所屯田制中已經 存在,並且已在實行。每軍授田五十畝,使其能自給自足,政府無需 從國庫耗費補給。因此主張,國家分配給百姓的土地,按十分之一的 稅收徵收田賦;非國家分配的土地,按二十分之一的稅率徵收田賦;
另外再依戶口徵收出兵養兵的賦稅。如此,國家所需費用自然充足,
又何須橫徵暴斂呢?
授田於民,以什一為則;未授之田,以二十一為則;其戶口則以為出
兵養兵之賦,國用自無不足,又何事於暴稅乎!(〈田制三〉) 日本學者溝口雄三稱許黃宗羲的「輕稅富民」思想。認為黃宗羲主 張的井田制及賦稅構想都是「主張民對田土的私有權,並且激烈地批 判賦稅為不倫不仁之政。這在當時業已形成一個突出的輿論。」(溝 口雄三著、林右崇譯,1994:331)黃宗羲深切了解土地及賦稅制度 改革的必要性,並提出諸多改革方案,其目的在減輕人民的痛苦,並 避免因之而起的社會動盪。
薩孟武則對黃宗羲的井田制構想提出其思想盲點。「地廣人稀,固 然可依井田之意,分配土地,強迫人民耕耘,以增加田賦的收入。要 是人口蕃庶,則類似井田之制度,勢非破壞不可。」(薩孟武,1994:
496)隨著人口繁殖,土地不夠分配,地質差異衍生的爭端等,都是井 田制難以克服的問題。
三、鑄錢代替金銀的貨幣思想
黃宗羲在貨幣方面的主張集中在「廢金銀」方面。認為金銀為人民 生活帶來諸多不便,貴金賤穀的結果,即使豐年亦難增加人民的財 富。金銀為難得之貨,因此造成人民以擁有金銀的多寡為貧富之別,
以致不以勤農務田為貴。「後之聖王而欲天下安富,其必廢金銀乎!」
(〈財計一〉)他認為廢止以金銀為交易的媒介,以錢鈔作為通貨,才 可使天下安定富裕。
黃宗羲說明廢金銀有七利:粟帛之屬,小民利能自致,則家易足,
一也。鑄錢以通有無,鑄者不息,貨無匱竭,二也。不藏金銀,無甚 貧甚富之家,三也。輕齎不便,民難去其鄉,四也。官吏贓私難覆,
五也。盜賊胠篋,負重易跡,六也。錢鈔路通,七也。(〈財計一〉)
以鑄錢代替金銀,黃宗羲對此的構思在於便民及社會整體的安危。
「錢幣所以為利也,唯無一時之利,而後有久遠之利。」(〈財計二〉)
至於納稅方式,黃宗羲主張取消硬性規定用金銀,因為當時的貨幣 制度令納稅人受到極大剝削。折銀的稅制助長了金銀流向權貴階級,
且造成人為的通貨緊縮,當貨幣短缺,便須增加田產始能換取相應的 銀元,使農民蒙受損失。黃宗羲說:「然則聖王者而有天下,其必任 土所宜,出百穀者賦百穀,出桑麻者賦布帛,以至雜物皆賦其所出,
斯民不至困瘁爾。」(〈田制三〉)但這並非要廢除貨幣,因為貨幣在 經濟活動中有其流通價值,其目的在減輕人民被國家徵稅時所遭受的
不當剝奪。
第三章 黃宗羲民本政治思想的創見與侷限
第一節 黃宗羲民本思想的創見
一、批判傳統君主主體思維,力倡「人民利益」主體思維
傳統儒學以心性為道德主體,期求人君以仁心推行仁政,希望透過 人君以道德教化人民,使民德歸厚。所謂「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
草上之風必偃」(《論語》〈顏淵〉)最終目的是期由人君的修為而臻 於「虛君」,以達到「德化虛君」的境界。黃宗羲論政治不以君主為 主體,而以人民利益為主體。對傳統儒家的「德化虛君」,以君為道 德教化主體的理念作出重大轉折,這是一大創見。
傳統儒者一向奉行「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的為政理想,重「義利 之辨」,認為爭取個人權利是卑下的功利心態。黃宗羲對此提出突破 性的看法,他說:「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原君〉) 意謂人民的利害、人民自然欲望的要求,就是政治活動的目的,就是
「天下之大公」,不容許統治者以任何道德性藉口忽視此基本要求。
必須站在人民的立場思考問題,否則人民權益將永遠淪為「以德化民」
政治神話的祭品。《明夷待訪錄》的政治理想,主要環繞著「以人民 為本位」的反專制理念而展開。「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 在萬民之憂樂。」(〈原臣〉)楊慶球稱黃宗羲上承於孟子的「民為貴,
君為輕」的理想,指出「天下為主,君為客」的主客關係,突出了天 下萬民作為政治主體的地位。(楊慶球,2005:53)黃宗羲肯定人民 自私自利的基本要求,在社會基礎轉變過程中,反省違反人民生活需 求的統治合理性,對後世民權思想的提升具有重大貢獻。
二、提高臣權以對抗君權
黃宗羲主張提高臣權以對抗君權,這是中國政治思想的創見。臣權 提高,君權減少,難免引發君權與臣權的衝突。黃宗羲在此提出解決 衝突的辦法,即在中央政治中設立太學祭酒,負責糾正天子缺失。太 學祭酒一職,推選當世大儒或退位宰相擔任。政治上有何缺失,祭酒 可以直言進諫。此一構想,在藉由提高知識分子的地位,來實踐孟子 以德抗位、以師教君的理想。
黃宗羲並指出與傳統思維不同的君臣關係本質。即君臣同為人民服
務,彼此間的關係是是暫時性且有條件的,不同於固不可變的父子關 係。黃宗羲在此劃清了政治倫理與親情倫理的界線,揭穿傳統的政治 神話,有助於後人認清君臣關係本質,提高對專制帝王暴政挑戰的勇 氣。
三、以學術監督引領政治的構想
黃宗羲認為學校的直接功能是養士,所謂「學校所以養士也」(〈學 校〉)。但養士並非唯一目的,學校存在的更高目的與意義在於提供 輿論的監督與制衡力量。
蕭公權認為黃宗羲點出了以往政治家對學校功能的錯誤認知,「梨 洲譏斥以往政治家對於學校認識之錯誤。彼以為學校之用不僅在於
『養士』,而亦在於培養健全之輿論。學校除作育人才外,尤須監督
『養士』,而亦在於培養健全之輿論。學校除作育人才外,尤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