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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2. 文獻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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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看法;另外,在對第十六心為見道或修道的認定上,也體現了兩者在框 架概念上的重大差別。通過對比研究可以發現,在瑜伽行派的見、修所斷中,

「見」(身見及邊見)的地位得到了強調,而在有部中,身見、邊見同其它煩惱 一樣,處在相對平等的位置,並沒有得到格外強調,尤其是不同於瑜伽行派中 身、邊見貫穿始終的狀況。[2]筆者認為,從這樣的觀察可以看出,無論是之前 提及的無分別智或這裡在煩惱中產生的地位變化,皆牽涉到瑜伽行派同有部在 存有論上的巨大差異,即偏向於觀念論的看法。由於觀念論的預設,則強調了 識或者心靈方面的決定性,因此發展出了與有部不同的解脫詮釋。

本研究計劃以《阿毘達磨俱舍論》(以下簡稱《俱舍論》)、《成唯識論》為 中心,涉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以下簡稱《大毘婆沙論》)及其它一些論 典。藉由對以上問題的釐清,希望能略為佛教形而上學、認識論及其解脫學的 研究產生助力。

2. 文獻回顧

在當代研究方面,筆者目前尚未發現直接就見道問題的探討。因此,本文 更多地將直接從古代文獻入手,發現其中的問題,釐清問題的脈絡,對比問題 的預設,提出問題的闡釋。

[2] 對於十根本煩惱,部派傾向於認為十個煩惱在地位均等,其中身見、邊見在見苦諦時已經斷 除,在見集、滅、道以及修所斷中不再出現。而在唯識看來,這二見將伴隨直至成佛,貫穿了 見、修所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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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摩俱舍論》由世親(Vasubandhu)所著,目前流行之梵文本於 1935 年由 Rāhula Sāṃkṛtyāyana 於西藏發現,後於 1967 年由 Pradhan 編輯出 版。漢譯本先後由真諦(約西元499-569 年)及玄奘(約西元 602-664 年)譯 出,即真諦所譯《阿毘達磨俱舍釋論》(T1559)及玄奘所譯《俱舍論》

(T1558)。藏譯本由吉祥稱(dPal brtsegs raksita,約九世紀)譯出,收錄于丹 珠爾 (bstan 'gyur)。

漢語系佛教所存釋文中,印度論師所傳的有安慧(Sthiramati)所著《俱舍 論實義疏》(T1561,不全),德慧(Gunamati)所著《隨相論》[3](T1641,真諦 譯,不全);漢地僧人所著的有神泰的《俱舍論疏》(X836,不全)、普光的《俱 舍論記》(T1821)、法寶的《俱舍論疏》(T1822)、圓暉的《俱舍論頌疏論本》

(T1823)。當代則有,演培法師之《俱舍論頌講記》,智敏法師之《俱舍論頌 疏講記》等。

藏語系佛教所存《俱舍論》釋文非常豐富,印度論師所傳的有稱友(grags pa bshes gnyen, Yaśomitra)所著之《俱舍論疏》[4],滿增[5](gang ba spel,

Purnavardhana)所著之《俱舍論隨相疏》[6],寂天(zhi gnas lha, Samathadeva)

[3] 內容為廣解四諦十六行相。

[4] chos mngon pa'i mdzod kyi 'grel bshad

[5] 漢傳文獻中德慧,及藏傳文獻中滿增,皆有《隨相》名之釋文。根據《成唯識論述記》所 說,德慧為「安慧之師」。而根據多羅那他之《印度佛教史》,滿增為安慧之門人。

[6] chos mngon pa'i mdzod kyi 'grel bshad nye bar mkho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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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著之《俱舍論近要疏》[7],blo btran 所著之《俱舍論廣疏》[8],及陳那

(pyogs kyi klang po, Dignāga)所著之《俱舍論心要燈疏》[9]。稱友之梵文本

《俱舍論疏》已由荻原雲來編譯出版,而其餘文本目前僅存藏文。其中,寂天 的註解由本庄良文相繼發表了系列文章,主要研究了寂天疏中的阿含文獻引用 情況。藏地僧人所著《俱舍論》之注釋文尤為豐富,較為有影響力的如,欽·文 殊(mchims ‘jam dpal dbyang)所作的《俱舍論頌文疏·現嚴》[10],此疏是藏 傳佛教內最廣的一本疏,在各派都具有極高的影響力;第一世達賴喇嘛僧成

(dge 'dun grub pa)所著的《俱舍論解·顯明解脫》[11],David Patt 對其前五品 進行了翻譯研究,并於1993 年發表,其中也以欽·文殊的《俱舍論》疏作為了 研究材料。

<賢聖品>是《俱舍論》第六品,此品主要就三方面的問題做了討論,即道 的內涵及性質,修道的目的——所要證的四諦,及成就道的人[12]。也就是說,

主要討論了「道」、四諦,及聖果。此品內容較為全面地展現了部派時期對修道 次第的理解。

《阿毘達摩大毘婆沙論》由玄奘翻譯,僅存漢文本,近代由法尊法師由漢 譯藏。《毘婆沙論》在漢語文獻中有三個版本,即玄奘翻譯的《阿毘達摩大毘婆

[7] chos mngon pa'i mdzod kyi 'grel bshad mtshan nyid kyi rjes su 'brang ba

[8] chos mngon pa mdzod kyi bshad pa'i rgya cher 'grel pa

[9] chos mngon pa'i 'grel pa gnad kyi sgron ma

[10] dam pa'i chos mngon pa mdzod kyi tshig le'ur byas pa'i 'grel pa mngon pa'i rgyan

[11] mngon pa mdzod kyi rnam bshad thar lam gsal byed

[12]《俱舍論頌疏論本》卷 22〈分別根品二之一〉:「就此品中,大文有三:一、總明道體性;

二、明道所證諦;三、約道辨人。」(T41. 1823. 939a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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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論》(T1545,共 200 卷),浮陀跋摩及道泰等翻譯的《阿毘曇毘婆沙論》

(T1546,共 60 卷),及僧伽跋澄翻譯的《鞞婆沙論》(T1547,共 14 卷)。根 據周柔含的看法,《鞞婆沙論》主要解釋了「四十二章十門」,也就是截取了部 分內容。而《阿毘曇毘婆沙論》則是從當時已經翻譯完成的100 卷《毘婆沙 論》的前60 卷,後被送至南朝劉宋王室收藏。《阿毘達摩大毘婆沙論》和《阿 毘曇毘婆沙論》並非是同本異譯,而是晚期廣註解的版本和早期的版本[13]。從 這個角度而言,《阿毘達摩大毘婆沙論》更能體現部派晚期的觀點。

《大毘婆沙論》如同《俱舍論》,也是百科全書式的論典,但在某些問題上 比《俱舍論》的解釋更豐富。更重要的是,由於其成書較晚,其中已經開始討 論菩薩乘的修道斷障過程,這對於觀察大乘佛教修道思想的演變具有很大的意 義。

《成唯識論》(T1585)為玄奘所編,主要是以世親所著的《唯識三十頌》

(Triṁśikāvijñaptikārikāḥ, T1586) 為 材 料 而 著 的 注 釋 書 , 據 說 其 以 護 法 Dharmapāla 之觀點為主,雜糅了多家論師觀點而成。 其最早被 Louis de La Vallée-Poussin 翻譯為法文,韋達以此為基礎,將《成唯識論》首次翻譯為了英 文(1973)。Francis Cook 在 1995 年出版了 Three Texts on Consciousness Only,其 中包含了他英譯的《成唯識論》(Demonstration of Conciousness Only)。中文文 獻中存在大量對《成唯識論》的注釋,由於窺基直承玄奘,因此窺基所著的

《成唯識論述記》(T1830)及《成唯識論掌中樞要》(T1831)最具代表性;另外

[13] 周柔含,2008.p.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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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惠沼的《成唯識論了義燈》(T1832),智周的《成唯識論演秘》(T1833)等。

不同於安慧對《唯識三十頌》的注釋,《成唯識論》明確地將「五位」引入 作為其注釋框架,在<卷九>,及<卷十>前半部分中主要配合見道位解釋了頌 文。其中,玄奘提出了「真見道」及「相見道」的概念,這不同於部派佛教

(《阿毘達摩集論》也持此觀點),并給予了大量討論。配合《成唯識論述記》

的進一步解讀,《成唯識論》對見道的討論可以視為大乘對見道描述的範例,極 有討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