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論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論點分析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論點分析
最早描述 maljeveq 祭儀文化的文字記載,出現在黃叔璥(1721)《台海使槎錄》一書中<
番俗六考>裡所作的描述。茲引述如下:
山前山後諸社,例於五年,土官暨番眾百十圍繞,個執長竹竿,一人以藤球上擲,
競以長竿刺之,中者為勝,眾番捧酒為賀。
番俗六考南路鳳山傀儡番二
收米三次為三年,則大會;束草為人頭擲於空中,各番削竹為槍,迎而刺之;中 者為麻丹畢,華言好漢也。各番以酒相慶,以三日為止;為傀儡番同。
番俗六考南路瑯嶠橋十八社 三 黃叔璥(1721)《台海使槎錄》頁 154
從文字上的記載內容分析,首先分析祭儀與馘首文化關聯的議題。從上述的物質文化的意象 中,可以從描述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藤球」與「束草」的二個祭祀特徵及標誌。這是一個外 族人所記載千真萬確的史實觀點,並且是在西元 1721 年時的紀錄。日據時期及外傳宗教時期 社會、描述者及宗教團體,經常以馘首與 maljeveq 祭祀為連結的描述,顯然是對文化的意涵 解釋過尤不及。這再次證明汙名與野蠻論述的手法,向來是各時期侵略者與殖民者討伐與破 壞當地住民文化的主要行動標誌與策略,以合理化自身欲滅族與「拯救」的矛盾心理。西方 人不航海開發不成立貿易中心的海外經濟活動,人類歷史與社會文化不會如此快速改變。西 方人來到東方經濟發展,牽動東方各國族社會,如中國與日本,這即是列強爭奪在東方的殖 民歷史進程。歷史上的描述,原住民的角色全無及境遇甚為悲慘,可以提筆寫字的人,為創 造好的歷史記載與文明過程,立場總是好壞鮮明、好惡自分。
黃叔璥(1721)一文的書寫甚為中立,可亦代表當時清朝政府與排灣族人族群社會關係互 不隸屬的政治立場。但仔細看黃叔璥在上二文的描述,黃叔璥是依據清乾隆時期的行政區域 劃分方法,將「鳳山番」分為三群:一是道地的「鳳山番」──鳳山八社,二是傀儡番,三 是瑯嶠十八社。就現在的原住民族群分布的概念認識來說,屏東平原的鳳山八社,約略等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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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分類中的馬卡道族;傀儡番是大武山上的排灣族、魯凱族,這兩族在外人眼中也確 實不易區分;瑯嶠十八社,則是恆春半島上的斯卡羅人。這三群,在空間分佈上具有地理的 集中性──如屏東平原、大武山區或恆春半島,也分別是官府對原住民的賦稅單位(詹素娟
(2008)。因此,上文所指之「南路鳳山傀儡番」及「南路鳳山瑯嶠十八社」,據過往排灣族 群社會文化研究與遷移史的學者研究觀點來看2,二者在社會文化上所具有的歷史脈絡關聯,
正是學者在排灣族族群分類上統稱的 bucul(布曹爾亞群)人3。其中,傀儡番所指涉應為 paumaumaq 群、tjuquvuquvu 群及 paqaluqalu 等分支4;而瑯嶠十八社所指為楓港溪以南與牡丹 溪一代的 sabedek 及 palilalilau 的排灣族分支。依據研究排灣族人口傳歷史的研究學者描述觀 點,如移川子之藏等(1935)的研究,從遷徙史的角度來說,二地區的關係,大致可說為瑯 嶠十八社(palilalilau)地區的排灣族人是由「傀儡番」地區遷徙而來。故其社會、文化及歷 史之遷徙脈絡係依此關聯。
但從二文在 maljeveq 文化形式的表現觀察上,其中卻可以發現,在黃叔璥的記載中二地 區卻是不為相同。位居社會及文化起源地位的「傀儡番」地區的 maljevevq 是施行「每五年一 祭」的形式;而瑯嶠十八社(palilalilau)地區卻是以「每三年一祭」的形式出現,很顯然其 中是有可為探討的文化議題。似乎此史料觀點說明著,當時排灣族 vucul 人的 maljeveq 祭儀的 施行脈絡上,在此時是產生「失聯」的祭祀文化關係與社會關係現象。這一點,未曾有學者 提及,但有趣的是大多學者用了「五年祭」來解釋 maljeveq 祭儀的文化意涵。因此,就文化 意涵解釋的角度來說,祖靈每五年巡視部落往返南北的說法,在黃叔璥所記載的「南路鳳山 瑯嶠十八社三」一文上,並不能成立。
因此,過往學者在 maljevevq 祭儀文化的研究觀點上,在解釋上自始將「五年祭」為主要 文化概念的論述依據,實質上,從此文化分析的角度與歷史觀點而論,maljevevq 祭儀並非全 然可以「時間為五年」週期概念的框架為論述。否則「南路鳳山瑯嶠十八社三」一文即不該
2參考宮本延人(1935)。
3具文化人類學家的研究顯示,排灣族群另一大分支 rava 族並無 maljevevq 的祭祀文化。
4依據日人學者的排灣人族群的分類,可分二大亞群。一為 rava 亞族(拉法爾族),二為 vucul 亞族(布曹爾族)。
vucul 亞族(布曹爾族)下分五群:vucul 本群、pauauamaq 群、jukuvukuvu 群、palilaulilau 群及 paseqaluqalu 群
(東排灣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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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
另外在以文化形式的研究上,「三年祭」的口傳歷史的說法,都曾出現在「傀儡番」地區 的部落說法上,如許功明,柯惠譯(1994)《屏東古樓村的祭儀文化》及朱連惠,朱董豐山(2003)
《台東縣土坂村 Maljeveq(五年祭)》二文中所記載的歷史口傳5。茲以前文引述:
據說五年祭開始時並非五年一祭,而是每三年舉行一次,即正祭之前一年為準備 之前祭,後一年為送所有祖靈之末祭。因為當時有二個頭目兄弟,為了個人權益 的高低(執祭桿的長短)而發生爭執,彼此用祭乾末梢尖端相互刺殺,在舊古樓 的 Vineqatsan 祖靈屋旁當場死亡;因此,從那時起,maljeveq 中斷了五個三年。
後來,天上的祖神們感到怪異,為何那麼久都未見人間燃起的煙,招他們前往;
於是,Lemej 再度拖夢,要人間恢復人神盟約祭,否則,人間不會得到平安與財富。
因此,由於上述事件的發生。既延誤了每三年一期的約定,於是自此更改為每五 年一祭。
頁 56
由上述的討論中證實,更證明 maljeveq 祭儀確應原先為「三年祭」的祭儀文化形式 存在,及 maljeveq 祭祀的意涵是在「三年祭」時,即有所陳載。這一存在的歷史觀點,
正為本文對小島由道等(1922)《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五卷之三》一書當中所述觀點 有所錯誤的指認。重要引文如下:
本族始祖之靈,雖然平日居住在 kavulungan(北大武山),然而每五年一次下山南 行巡視諸社,視察子孫的生活狀況,給社民留下農耕、授獵之運,次第到達南端的 鵝鑾鼻,再巡原路北上歸回 kavulungan。故子孫 vuculj 番及 paiwan 三番諸社民,
為迎接太祖之靈前後兩次的南下與北上,舉行盛大祭祀,祈求自家的幸福。此時隨 太祖之靈而來的社民各家戶祖先及代代諸靈也隨至,社民將其迎接到自家祭祀(有 舊屋者即迎入舊屋內),暫留在家裡,待太祖巡視完畢,歸北大武山途中來社時,各
5在諸研究文獻的田野調查資料上顯示,僅有此二部落有此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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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家祖及代代之靈亦隨從歸去。因此,再次舉行祭祀,然後用各種祭饌(作為禮品)
送到社外才歸社。
小島由道等 1992
從上引文資料顯示,小島由道等主要 maljeveq 祭儀文化的描述觀點與文化形式,即是從
「五年祭」為主要形式概念框架的描述。但從前二作者引文的觀點來說,maljeveq 祭儀文化 形式的初始,並非全然為「五年祭」的口傳歷史與史實6。並且在具有「原先三年一祭」觀點 的部落之所以轉五年一祭形式轉變,主要為兄弟相爭刺竿長短的口述歷史事件為因,並因受 祖靈(神靈)託夢警示後,部落轉為五年為一祭。這一 maljeveq 祭儀祭祀流轉的口傳歷史與 敘事方式,是否即為祭儀形勢變的主要或真實原因,或只是排灣族人記憶歷史的表達方式,
筆者未能知之。但所要提醒的是,從生活的角度觀察,在外在族群文化入台殖民的這一段為 清朝時期到日據時期的歷史進程中,顯然發生了 maljeveq 祭儀形勢轉變的關聯性。而從此觀 點思考,筆者推測可能與殖民時期外銷貿易與島內的經濟活動與運作的網絡有關。如開始存 在的「社商制度」及其與原住民以物易物的交換物質有關,如鐵製農用品等更進步的生產工 具加入粗耕與狩獵的生產活動效率的改變。
從小島由道等《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五卷之三》之調查,可見對 maljeveq 祭儀(五 年祭)描述的依據,是得自 padain 社有關 maljeveq 祭儀的口傳歷史描述,引文如下:
被稱為 vucul 番及 paiwan 三番發祥地的 padain 社,有傳說如下:古時我 calisian 族之祖神七人,從大武山下降到 padain 居住。Pulalengan 復登上大武山,升天成 為雷神。Puljaljuyan 沿隘寮南溪出平地,成為平埔番之祖。前述二神離開本社時 對社民說:「當我們二人離開後再過五年,本社當有二隻五色彩毛豬出生。宰殺後,
其一供祭大武山,另一投入溪流以祀我等二人之靈。」之後五年果然出現有五色 毛的豬,社民乃遵從二祖神之遺言舉行祭祀,後來成為慣例,即為今日所見
6如小島由道等(1921)所述之 padain 社的 maljeveq 祭祀文本,口述歷史內容上確為五年一祭。故據此觀點 為分野,理論上,凡涉及從「三年祭」為文化形式初始的 vucul 族部落來說,其社會歷史及文化在發展脈絡上,
就會與 padain 社此系統者所分離。且至少是在 maljeveq 祭祀文化上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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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jeveq 之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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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 padain 社的 maljeveq 祭祀口傳歷史文本的文化脈絡觀點來說,若說 padain 社自始 即以「五年祭」的 maljeveq 祭儀形式為開始的說法為實,則據黃叔璥前所述 maljevevq 祭儀在瑯 嶠十八社(palilalilau)地區所傳的文化描述,比較二地的文化特質,即會反應出二者在社會 發展歷史及文化發展上的脈絡關聯,已不為關聯與明確性的關係表現。從這一解釋的分叉點 上,則有二則相關的文獻引文觀點可為在此共作探討。一是,小島由道等記載上的另一「文
從上述 padain 社的 maljeveq 祭祀口傳歷史文本的文化脈絡觀點來說,若說 padain 社自始 即以「五年祭」的 maljeveq 祭儀形式為開始的說法為實,則據黃叔璥前所述 maljevevq 祭儀在瑯 嶠十八社(palilalilau)地區所傳的文化描述,比較二地的文化特質,即會反應出二者在社會 發展歷史及文化發展上的脈絡關聯,已不為關聯與明確性的關係表現。從這一解釋的分叉點 上,則有二則相關的文獻引文觀點可為在此共作探討。一是,小島由道等記載上的另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