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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pacalinuk 頭目家的部落性祭儀之祭祀方法與體系

第二節 maljeveq (五年祭)祭典祭祀祭儀

第二節 maljeveq (五年祭)祭典祭祀祭儀

東部排灣族的 maljeveq 祭祀文化,至 1945 年左右,大竹高溪河域鄰近部落 maljeveq 祭儀,因 西方宗教傳入影響,才告停止。當時,土坂部落 pacalinuk 頭目家與 sarhingusan 頭目家的聯合 祭團仍繼續在土坂部落舉行。

Pacalinuk 頭目家與 sarhingusan 頭目家在 1928 年前,原本皆為獨立的祭祀團體,個有自家的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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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與祭祀活動。但此時之前,當時二家所居住的 palivengai 地區流行瘟疫(瘧疾),sarhingusan 頭目家族人死傷多人,因而無力生產,並在歷史上與卑南族訂有每年繳土地收成的「合約」, 已無力償付。後經三方協商,Pacalinuk 頭目家代償「合約」,sarhingusan 頭目家並將祭祀權交 給 Pacalinuk 頭目家行使。此後,有關部落性的祭儀即由 Pacalinuk 頭目家主持二家的聯合祭祀。

這是二頭目家共同的歷史記憶。1939-1941 年日人對屏東 kuljaljau 社(舊土樓部落)採行「移 駐政策」,計畫將 kuljaljau 舊社屬 ladan 頭目家的部眾,遷徙至高山對向往東的大竹高溪的土 坂部落來。當時,pacalinuk 頭目家在土坂部落舊社的族人已早被日人隨日警駐在所遷徙至此 地,而後,從 palivengai 被移村到土坂的 pacalinuk 頭目家及隨眾先至土坂社,陸續 sarhingusan 頭目家也搬到。日人與 Pacalinuk 頭目 sa dauwan.pacalinuk(漢名包春琴,民 10 年生,民 91 年 歿)及家臣商議,協助上述計畫。頭目與 kuljaljau 社 ladan 頭目家自前幾代起,即有 ladan 家 頭目 sa rangaran.ladan(讓阿讓.拉旦)婚入 sa dauwan.pacalinuk(漢名包春琴)父系大谷社頭目 家 katjarepan(卡家日坂家)的婚姻關係,故二家自有血緣與系譜上的關係及文化制度上的部 落隸屬關係。此計畫分二梯次進行才告完成。

每逢祭典慶祝時間,必來到 pacalinuk 頭目家廣場受頭目招待同享。Kuljaljau 族人在東高社時 期約為 1939-1950 年。此時,國民臨時政府已遷徙來,1935 年達仁鄉成為台東縣地方行政區,

鄉公所設於土坂部落。國民政府計畫將東高社族人下遷至土坂社,民 39 年開始居住於土坂部 落。東高社族人自舊古樓社遷徙,在東部本無土地與祭場。然頭目為親族與族人照顧,封立 sa camak.ladan(查馬克.拉旦)為東高社族人代管頭目,並於 1943 年土坂部落舉行 maljeveq 祭 典前,賦權予 sa camak.ladan(查馬克.拉旦)代管象徵頭目社會位階的 livaliv 祭竿及五支 sedesed

(素竿)。並使其開始加入 pacalinuk 頭目家所主持與 sarhingusan 頭目家的部落 maljeveq 祭儀的 聯合祭祀祭團。土坂部落及於此時,奠立了一部落三頭目的部落性祭儀聯合祭祀季團組織,

直到今日。

一部落三頭目的部落性祭儀祭祀組織,祭祀進行模式,如小米祭、狩獵祭、捕魚祭及 maljeveq 祭儀,當時 pacalinuk 頭目家是部落為一的 puvuvuan(祖靈屋),因此部落性祭儀的祭 告工作與執行,都是在 pacalinuk 頭目家舉行。這即是土坂部落在三家頭目聯合祭團成立時,

最初的祭祀場所與祭團運作模式。然而,sarhingusan 頭目家雖已無部眾,但頭目家與傳統土 地領域的關係歷史淵遠,故在重要儀式上,如土地祭祀與招喚祖靈時,pacalinuk 頭目家仍會 派遣 Pulingau(祭師)帶祭葉與祭品到 sarhingusan 頭目家的 pukumaqan(家屋祖先靈堂)及 qinal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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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祭壇)上,作祭告的儀式後。始開始部落各項重要部落性祭儀的祭典儀式。

從部落性祭團與祭儀及與傳統耕作或狩獵及漁撈的土地祭祀的歷史脈絡關係,及 pacalinuk 頭目家與 sarhingusan 頭目家在祭祀權上的歷史關係脈絡上,pacalinuk 頭目家在 sa kuljelje.katjarepan 與 tjuku.tjaludadalje 主持聯合祭儀起,到 sa dauwan.pacalinuk 在世在位,土坂部 落的部落性祭儀施行的模式與祭團間的權力位階關係,即存在當時在歷史上與社會關係上二 帶頭目所建立的祭儀運作形式與祭儀關係。故從祭祀祭儀、祭壇、祭場、祭竿及祭祀組織等,

主要即是由 pacalinuk 頭目家的 mamazangiljan 在 puvuvuwan 召集二家頭目與家臣,主持與議會。

故基於上述土坂祭儀前段祭儀發展與執行的歷史脈絡,本節將從 pacalinuk 頭目家祭祀傳 承與實踐的角度,來記述土坂部落 maljeveq 祭典在歷史與文化脈絡上的施行過程。並從部落 祭儀的施行脈絡上,提出有關 maljeveq 祭儀施行的文化要項:①puviqacan I katjunangan apupalisilisiyan(創始地與祭祀起源)、②papatjavangan(祭壇與儀式設施)、③cakal(祭場)、 4.tjulyat(祭竿)、④qapurun(祭球)、⑤viyaq a palisiyan(祭儀)、⑦tjautjau(祭祀經語)與 parutavakan(神靈專屬經)、⑧7kinicun ta cemas(舉行祭儀的歷史時間與週期)及⑨palisi(禁 忌)⑩祭祀組織等文本形式及儀式物質型制、轉變歷史與表徵意涵。

一、puviqacan I katjunangan a pupalisilisiyan(創始地與祭祀起源)

(一)創始期

據 pacalinuk 頭目家先祖 kuljelje.kacarepan(古勒勒.卡家日坂)頭目時期,於日據時期學者調查 的口述記載。據 pacalinuk 頭目家的先祖 kacarepan 頭目家的始祖為太陽神在 tjagarhaus 山中稱 puleci 的地方,降下藍色與黃色二卵。藍色卵育出 Gilin(人名,女始祖),黃卵育出 lumuc(男 始祖)。Gilin(人名,女始祖)與 lumuc(男始祖)在世共孕生育七次。第一次,目盲,夭折;

第二次,沒有鼻子,夭折;第三次,沒有嘴巴,夭折;第四次,生出 pulaljuyan(布拉瑞揚,

男);第五次,生出 kivi(給妃,女);第六次,生出 paran(巴郎,男);第七次,生出 sagenge

(撒哥額,女)。

(二)Capiyalan 時期

在大武山出生的四人,及長,離開 tjagarhau 大武山,來到 Punti(舊佳興)短暫與其他 族人相處,即順 punti 溪一路順溪走到海岸,向南繞過南端土地,來到東部海岸,續北 行至大竹高溪河口處。從河口處溯大竹高溪,到 Capiyalan 一地,隨行帶路的靈犬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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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祖先以為此地是神所賜之新生地—qaumaqan(創始地)。pulaljuyan(布拉瑞揚,男)

與 kivi(給妃,女)就在這裡立石柱、蓋房子,立家名為 kacarepan(卡家日坂)。開啟 排灣族人早期在東部的第一個部落。paran(巴郎,男)與 sagenge(撒哥額,女)則建 立發祥地與 kecelin(舊加津林社)。

(三)Tjarhirhik 時期

居住在 Capiyalan 的時期,族人經常遭外族殺害,為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便往更高處山 區具峭壁處,此地居臨下,但出入不便,住一段時間又遷入地勢較平坦的 carhirhik(後 稱大谷社)。先祖在此生聚教訓,繁衍數十代,後代子孫到各處尋覓土地,建立了 kudangas、caljengis、balaka、cinpalan、tjutjaqas 等鄰近部落。

(四)Palivengai 時期

日據時期明治四十一年(西元 1908),caljengis 社人因鄰近謝羅旺社人殺害日人郵差,

嫁禍於本社人。日警初查以為是 caljengis 社人所為,便至本社來詢問。本社人不知事 情來攏去末,便以為日人是來挑臖與找碴。日人夜宿一晚,隔日欲再前往 tjupal 社(舊 土坂社)查訪。隔日清晨日人出發前往 tjupal 社(舊土坂社),日警一行四人,全在半 途中被殺23

日警被殺事件引起台東廳局與大武支廳局的震驚,於是調派日警與軍隊到 caljengis 社

「緝凶」。但族人早已聞風避居在山區與鄰近部落親友家躲藏。當時留在部落,不及逃 避的族人,據說男女老幼皆被日人所殺害。本次事件的調查,徒勞無功傷及無辜。

後來日人以詐降之術,偽稱要與 carhirhik 地區大頭目 sa dauawan.kacarepan(道婉.卡家 日坂)議和,但 sa dauawan.kacarepan(道婉.卡家日坂)一出面時,日警即羈押頭目於 駐紮在大竹高溪河床處軍營,並放話要 caljengis 社方面出面投案,否則將格殺 sa dauawan.kacarepan(道婉.卡家日坂)。此技奏效,後來參與事件的各家與頭目家人十餘 人被押回大武支廳,其中五人,據說被押解至金崙溪一帶稱 vuljuvulju 溪的地方槍決。

此事件後,caljengis 社的人被遷往離大武支廳附近稱 pakuan 一地,即現今大武鄉

23此事件後影響,引起在屏東西部通往東部的浸水營古道上的排灣族東西各部落的抗憤,陸 續後來發生有「孤子崙事件」與「南番事件」等排灣族抗日的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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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村和平社區;sa dauawan.kacarepan(道婉.卡家日坂)則與夫離婚,並被迫與部落隔 離安置在鄰近土坂部落稱 puqarhisan 的地方。大谷社 kacarepan 頭目家則由長嗣

sauniyau.kacarepan(紹妮耀.卡家日坂)繼位。二子 kuljelje. kacarepan(古勒勒.卡家日坂)

則隨母居於 puqarhisan 的地方。sauniyau.kacarepan(紹妮耀.卡家日坂)及長未婚便青年 早逝,kacarepan 頭目家由 kuljelje. kacarepan(古勒勒.卡家日坂)順位繼承頭目。及長 與土坂舊社 tjuku.tjaludadalje(秋姑.家魯塔踏日)頭目於 puqarhisan 聯姻。雙方協議行雙 繼婚,並將家號命為 pacalinuk(八家禮努克)。並命其弟 buka.kacarepan(布卡.卡家日 坂)代管 tjarhirhik 部落。

及至約 1914 年日人令 pacalinuk 家及 sarhingusan 家分別自 puarhisan 與 viqacan 處遷 徙至位於山腳下 palivengaiu 一地,二頭目家共同生活在一地區。不久此區瘧疾流行,

原本二家所有族人戶數即不多,加上瘧疾瘟疫的傷害,最後二家所剩戶數皆便得更少。

sarhingusan 家自先祖與卑南族人即因「bali(巴里)事件」殺死不少卑南族人,訂有每 年需繳納收成的約定。但因天災,所剩族人無幾,生產已無法可及需繳納收成數量。

卑南族人慎怒,欲壞其房屋殺害族人。不得已,請求 pacalinuk 家協助繳納收成。二家 訂立「合約」:pacalinuk 家代償卑南族人;sarhingusan 家則以祭祀權交換。及等於土地 生產等祭祀與管理交由 pacalinuk 家執行與管理。也因此,可說 kuljelje. kacarepan(古勒 勒.卡家日坂)當時併管了 tjuapal 部落、palivengai 部落及 carhirhik 三部落。

(五)Tjuluqalju 時期

1928 年日本第二度實施「移駐」遷徙,將 tjuapal 地區與 palivengai 地區族人,全部集中 在 tjuluqalju(鳩如卡如)地區,及土坂現址。

1939-1941 年日本人為將屏東 kuljauljau 社所屬 ladan 家及其族人,東遷至 tjulukalju 地區。

當時 kuljelje. kacarepan(古勒勒.卡家日坂)及妻 tjuku.tjaludadalje(秋姑.家魯塔踏日)已逝,其 長嗣 dauwan.pacaliuk(道婉.八家禮努克,漢名包春琴,西元 1911 年生)為在位頭目。日人於 1935-1939 年間,即約請 dauwan.pacaliuk(道婉.八家禮努克)赴 kuljaljau(舊古樓社)及家臣 商談 kuljaljau 社遷村事宜。並三度親赴 kuljaljau 社向族人說明。商談完成,kuljaljau 社 ladan 家與族人共分二梯次,遷於 tjulukalju(土坂部落)後山上方一地,後日人將此地區稱為東高 社。Ladan 家與族人遷至大竹高溪,本無農地與獵場可營生,sa dauwan.pacalinuk(道婉.八家 禮努克)命請族人以一戶照顧一戶的方式,即透過幫農或佃租土地耕作的方式,協助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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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Pacalinuk 頭目家的部落性祭儀的祭祀權,即是源自初期在 tjaqalau 大武山 pulci 時期,後遷徙

Pacalinuk 頭目家的部落性祭儀的祭祀權,即是源自初期在 tjaqalau 大武山 pulci 時期,後遷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