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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論文研究架構圖

第四節、文獻探討

有關歐洲區域與少數語言之國外參考文獻如次:

歐盟整合

多語政策

法律規範 保護區域與少數語言計畫

禁止歧視語言行為 語言公平性

1. 教育 2. 媒體 3. 文化

4. 行政、經濟和社會方面 5. 跨國界合作

尊重語言多樣性 23 種官方語言

60 多種區域與少數語言 27 國產生 語言問題 目標 目標

導致

制定

透過 執行

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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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stanze Glaser, Minority languages and cultural diversity in Europe (NY, Multilingual Matters, 2007),少數語言的重要性、延續性和實用性一直以來都是 歐洲重要的課題之一,本書以歐洲少數民族的文化、政治背景下撰述民族主義和 民族文化感,再以語言作為文化多樣性的前提,探討單語思想和多語間的競爭與 複雜,從中觀察歐洲存在少數語言的發展現況和語言衰減的社會因素,究竟語言 是進化了還是衰退了?

Eduardo D. Faingold, Language rights in the 2004 draft of the European Union

Constitution (Language Problems & Language Planning 31:1, 2007, pp.25-36),

歐盟憲法草案為人類憲法史上的新創舉。本期刊研究2004年歐盟憲法草案,由語 言法界定歐盟語言義務和公民使用語言的語言權利,文中並指出該草案對歐盟公 民使用區域與少數語言未符語言的公道性,這些少數語言包含西班牙的加泰隆尼 亞語(Catalan)、巴斯克語(Basque)與加利西亞語(Galician)和英國的威爾 士語(Welsh),以及其它國家的少數語言等,文中最後一部份對於歐盟憲法關 於區域與少數語言的語言權利提出修改建議,以期達到保護語言權利的效果。

Gabrielle Hogan-Brun & Stefan Wolff (Edited by), Minority Languages in

Europe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3),少數語言是歐洲共同文化遺產

中的一部分,在歐洲持續整合過程中,保護和鼓勵語言及文化多樣性是非常重要 的,但什麼樣的法律和政策才是有效?在語言權利和國家政策間是否存在衝突?

歐盟所反映出的擔憂或個別國家內的挑戰是如何?本書集結語言學家、語言人類 學家、政治學家、律師和語言活動家對政策的討論結果,探討少數語言在歐洲地 區內的現況、少數語言在歐洲整合持續進程中的未來願景和成效,以及在歐洲目 前框架下確保未來語言和文化的多樣性可能途徑。

François Grin, Language policy evaluation and the European Charter for

Regional or Minority Languages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3),《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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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或少數語言憲章》保護了語言和文化的多樣性,在這本書中,作者葛漢

(François Grin)提供了一個政策分析的創新論述,以作為連結各語言社群之間 的橋樑,並從現有少數語言之法律體制、經濟效益、教育成效等面向提供一個全 面性的分析架構。

Jacques Maurais, Regional majority languages, language planning, and

linguistic rights (Int’l. J. Soc. Lang. 127, 1997, pp.135-160),本文從多數語言的

角度分析少數語言於歷史領土上的法律保護問題。文章對法律所保護的語言提出 了一些相關的社會語言學原則,由收集來自加拿大魁北克省語言規劃的經驗,以 及一些外國語言法律規劃經驗與語言形勢發現,強勢語言所主導的主流或多數文 化往往具有撲天蓋地的影響力,且此影響力幾乎是隱形的,最可怕的是,不管來 自主流語言或少數語言的族群,皆認為主流語言是簡單和單純的,沒有任何一點 民族的影子在內,這也解釋了為何主流優勢語言者,往往無法瞭解少數語言者的 訴求,形成推動少數語言政策最大的障礙。4

Willem Fase, Koen Jaspaert, Sjaak Kroon (Edited by), Maintenance and loss of

minority languages (Philadelphia, Pa: John Benjamins, 1992),早自 1966 年克洛

斯(Heinz Kloss)已提出關於保護語言的專論,而由克洛斯所提出的論述於維護 少數語言權利也確實發揮了作用。5 本書從不同學科,如語言學、社會學、心理 學和人類學等探討少數語言的維護和消失,並藉由個案研究分析少數語言在語言 政策下如何有效推動,以提高少數族群地位,並鞏固與維護少數語言代表其民族 文化的核心價值。

關於國內部份,主要參考文獻為:

4 社會語言學(sociolinguistics)是一門語言學的分支學科,研究社會各層面對語言運用的影響,

包含文化準則、社會規範或情境;社會語言學也研究社會本質差別對語言的影響,如族群、宗教、

地位、性別、教育程度、年紀等,以及語言上的差別如何用來區分一個人在社會階層中的地位。

5 Kloss, H. (1966) German-American Language Maintenance Efforts. In: Fishman, J. (Ed.), Language Loyal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Mouton, Den Ha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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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台麟(主編),《全球化下的歐洲語言與文化政策-台灣的觀點》(台北:

政大歐研中心,民 96),有鑑於歐洲語言與文化歷史淵源已久,本書針對此研 究重點分別評論歐盟、法國、西班牙、瑞士、捷克與德國其當前語言文化政策發 展與挑戰,當中除敘述各國語言文化歷史背景與政策法理基礎外,也分析了各國 語言文化政策對台灣的啟示與借鏡。

施正鋒(主編),《各國語言政策-多元文化與族群平等》(台北:前衛,

民 91),本書分別以安格魯‧薩克森文化為主的國家、歐陸國家以及亞洲國家,

介紹其境內國家的族群關係,特別是對於少數族群語言的保障問題,如族群結 構、語言的分布情形、法規與相關行政措施以及法規背後的正當性與爭議等,作 一深入分析。最後借鏡這些國家經驗,以描述台灣未來在政策上應努力的方向。

於國內參考文獻中,因並無特別針對歐盟區域與少數語言議題的專書或期 刊,大部份為有關國家語言政策下的少數語言發展概況。但透過前揭書中各國的 保護措施不難發現,歐盟國家對於境內區域與少數語言並無強制規範,但仍不斷 藉由各種組織活動以維繫並促進其語言文化發展,從而強化各族群自身語言強烈 的認同感。由此可知,歐盟國家充份認知到境內區域與少數語言皆為歷代傳承下 的珍貴財產,故在社會各層面實踐相關政策措施,以維繫該語言永續長存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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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歐盟多語政策及區域與少數語言之保障

歐洲是一個擁有許多語言的大陸,歐盟有 23 個官方語言,超過 60 個區域 或少數語言,從西歐如威爾士語到東歐波蘭的卡舒比語(Kashubian)和拉脫維 亞的拉特加爾語(Latgale),這些少數語言數字將隨著歐盟擴大而增加。歐洲語 言主要屬於印歐語系,從原始的印歐語開始演變至今已經發展了數千年,然而人 民的遷移帶來了新語言,導致汰換掉舊語言,這些舊語言有時甚至受到語言滅絕 的威脅。但歐洲語言演變過程仍在繼續,在多元文化城市如倫敦、巴黎、布魯塞 爾與柏林存在上百種語言,這樣的演變結果促使歐洲聯盟重視語言政策,致力於 推廣語言的多樣化及保護瀕臨滅絕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