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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歐盟多語政策及區域與少數語言之保障

歐洲是一個擁有許多語言的大陸,歐盟有 23 個官方語言,超過 60 個區域 或少數語言,從西歐如威爾士語到東歐波蘭的卡舒比語(Kashubian)和拉脫維 亞的拉特加爾語(Latgale),這些少數語言數字將隨著歐盟擴大而增加。歐洲語 言主要屬於印歐語系,從原始的印歐語開始演變至今已經發展了數千年,然而人 民的遷移帶來了新語言,導致汰換掉舊語言,這些舊語言有時甚至受到語言滅絕 的威脅。但歐洲語言演變過程仍在繼續,在多元文化城市如倫敦、巴黎、布魯塞 爾與柏林存在上百種語言,這樣的演變結果促使歐洲聯盟重視語言政策,致力於 推廣語言的多樣化及保護瀕臨滅絕的語言。

第一節、歐盟多語政策制度與策略

歐洲聯盟源自 1948 年由荷蘭、比利時、盧森堡 3 國所組成的關稅聯盟,至 2007 年羅馬尼亞及保加利亞 2 國加入,已形成 27 國的國際組織。歐盟統合之初,

並未在語言上有任何規範政策,直到鑑於「歐洲煤鋼共同體」(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ECSC)的成功,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 堡 6 國於 1957 年 3 月 25 日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署《歐洲共同體條約》(Treaty of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條約中第 217 條規定,有關共 同體的語言使用制度,應在不損害條款規定原則下,採取全體一致決;另外,條 約第 248 條進一步制定了德、法、義、荷四種語言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1 由這

1 參閱http://eur-lex.europa.eu/en/treaties/index.htm#founding

Article 217: The rules concerning the languages of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Community shall,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provisions laid down in the rules of the Court of Justice, be determined by the Council acting by means of a unanimous vote.

Article 248: The present Treaty, drawn up in a single original in the German, French, Italian and Netherlands languages, all four texts being equally authentic, shall be deposited in the arch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Italian Republic which shall transmit a certified copy to each of the Governments of the other signatory States.

Education and Training)中,教育和訓練可以針對資訊社會、國際化和科學技術 等領域提供解決方案。該計畫分為挑戰與建立學習環境二部份,而邁向學習環境 目標之一即為發展精通三種歐洲語言的能力。2 更於 1997 年 6 月 17 日經由比利 時布魯塞爾(Brussel)高峰會議與 11 月 20 日盧森堡(Luxembourg)臨時高峰 會議中,歐盟會員國再次通過加強語言學習的相關決議。3

於是歐洲議會與歐盟理事會根據此目標提出“歐盟公民在單一市場內學習 至少兩種語言已成為一個先決條件",並於 2000 年通過決議設立「2001 歐洲語 言年」(European Year of Languages 2001),其計畫目標為提高歐洲語言與文化 多樣性的認知,強調所有語言的平等性並鼓勵多語主義的發展。4 隨後歐洲議會 與歐盟理事會分別於 2001 年與 2002 年通過決議呼籲實施「2001 歐洲語言年」

所揭櫫之“促進語言多樣性與語言學習"。5 並於 2002 年巴塞隆納進程中,執 委會和成員國訂下由公民使用一種母語再外加二種其它語言溝通的目標,隔年 2003 年執委會通過“促進語言學習和語言多樣性:2004-2006 年行動計畫"

(Promoting Language Learning and Linguistic Diversity:2004-2006),透過各種

2 參閱 European Commission, White Paper o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1995 http://ec.europa.eu/education/languages/pdf/doc409_en.pdf

3 張台麟,〈歐盟推動多元語言制度的發展與挑戰〉,張台麟主編,《全球化下的歐洲語言與文化

政策─台灣觀點》,台北:政大歐研中心,2007 年,頁 168。

4 參閱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DECISION No 1934/2000/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7 July 2000 on the European Year of Languages 2001, L 232/1, 14.09.2000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0:232:0001:0005:en:PDF

5 參閱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COUNCIL RESOLUTION of 14 February 2002 on the promotion of linguistic diversity and language learning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objectives of the European Year of Languages 2001, C 50/1, 23.02.2002 與

http://www.europarl.europa.eu/sides/getDoc.do?pubRef=-//EP//TEXT+TA+P5-TA-2001-0719+0+DOC +XML+V0//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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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培訓方案,導致積極促進語言學習與教學政策,該計畫提出了三項行動類 別,分別為:學習語言作為從學齡前到老年的終身活動、強化語言教學品質與創 造適合的語言環境。6 另一方面多語主義(Multilingualism)已成為關注焦點,

因語言為一種增進相互了解和融合工具,執委會遂於 2005 年首度針對多語主義 提出新的策略架構(A New Framework Strategy for Multilingualism),報告中宣 告歐盟多語政策主要三項目標如次:

目標 1. 鼓勵語言學習和促進語言多樣性社會;

目標 2. 促進健康的多語經濟;

目標 3. 提高和接受語言知識並促進社會融合。7

一、歐盟多語主義建立一個全面性策略

多語主義成為歐盟立法和政策實踐的一部份,時間可溯及《歐洲共同體條 約》,早期主要是用於各會員國當局和公民間的溝通,在1992年《歐洲聯盟條約》

後,強調促進語言學習與尊重語言多樣性則成為歐盟教育政策的基石。然而90 年代政策主要側重在官方語言的學習。

多年來,由於歐盟並沒有努力針對多語主義的各種法規、政策、實踐和措施 建立一個連貫和全面性框架,這使歐盟執委會主席巴洛索(José Manuel Barrosso)

決定將“多語主義"列為執委會成員主要職務的一部份,並需負責多語在教育、

文化、口譯、翻譯及出版品方面實施,以對歐盟語言政策的相關發展設立標誌;

隨著政策發展,2005年由執委會針對多語主義發表「歐盟多語主義新策略架構」,

並於2007年1月1日將多語主義成為一個獨立的工作項目,由首位羅馬尼亞籍的執 行委員歐爾班(Leonard Orban)出任多語執行委員至2009年,期間擔任該團隊領

6 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Promoting Language Learning and Linguistic Diversity:

An Action Plan 2004-2006, COM(2003) 449 final, 24.07.2003

7 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A New Framework Strategy for Multilingualism, COM(2005) 596 final, 22.1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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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者以執行多語在相關領域的發展。隨後2010年改由教育、文化、多語和青年執 行委員瓦西莉烏(Androulla Vassiliou)接任實踐多語政策,支持由23種官方語言 與60多種區域與少數語言所組成的歐盟多語社會,並注重語言學習及利用多語執 行與實踐以尊重不同文化和歷史,藉由透過不同領域發展達到促進多語知識與增 加就業機會的目標,並證明多語成為歐盟價值不可分割的一部份。8

事實上,在歐盟政策下制定多語主義就清楚地顯示出,推動多語化與多文化 已成為執委會核心工作之一,且由於歐盟擴大結果,單一市場和歐盟內部流動性 增加、區域復甦、知識社會的出現、移民進入歐盟與全球化等因素,多語問題已 成為全面性挑戰。其困難度遠超過跨文化溝通;歐盟之前的語言問題主要出現於 不同會員國人民的人際交往方面,但由於現在幾乎所有歐盟會員國均成為多語和 多文化社會,導致範圍由國與國溝通,縮小至地方與區域促進跨語言和文化界限 的溝通。新世紀的第一個10年歐盟引進了一個具有包容性的語言教育政策,努力 促進學習所有語言,其中包含區域或少數、移民與世界主要語言等;此外,外語 學習不再僅被視為有利於公民個人,而應是達成經濟成長與社會整合的重要工 具。

二、多語主義的定義、內涵和影響

(一)多語主義的定義

2005 年 11 月,多語主義由執委會於「歐盟多語主義新策略架構」官方文件 中正式發表,成為歐盟多語主義之理論基礎;同年 11 月 26 日歐盟語言入口網站 正式上架,2007 年 1 月 1 日多語主義更成為一個獨立的工作項目,從此多語成 為歐盟重點工作之一。

8 參閱歐盟執委會網站http://ec.europa.eu/education/languages/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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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全書將多語主義定義為「某社區或個人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多種語 言的現象」,世界上有 90%以上的人處於雙語或多語社會中。9 但這項定義卻不 同於歐盟,歐盟對多語主義解釋為「指在一個地理區域內使用多種語言且共同存 在不同語言聯繫的能力,並透過學習和教育以促進歐盟多語價值的蓬勃發展」。

該主義其主要目標為:

1. 鼓勵學習語言和促進多樣化的語言社會;

2. 促進多語經濟;

3. 讓歐洲公民使用自己語言獲知歐盟的法規、程序和資訊。

(二)多語主義所闡釋的內涵

多語主義表示在社會、機構、團體或個人日常生活中,能夠使用一種以上的 語言彼此溝通。因此,在多語主義下,彼此間的溝通可選用區域語言、方言和符 號語言等來傳達。多語主義也意味著在同一地理區域和政治領域中,各種語言並 存的現像。

從歐盟超國家(supranational)的角度而言,歐盟人民在各領域的活動能夠 團結一致的關鍵在於,各歐盟人民除了可使用母語外,亦可無礙的使用他種語 言,並使自身成為精通多語的媒介人才。歐盟長期致力於跨語言溝通,除了推動 各成員國間多語的教學和學習外,並進一步的提供各語言間的翻譯、詮釋,以建 立標準化的語言環境。

就個人的多語而言,多語的精通範圍甚廣,從精通部分領域,到聽說讀寫全 面精通不等。但如何界定精通呢?從歐盟執委會的長期願景可窺一般:“歐盟公 民除了自身的母語外,應該在日常生活實務上再精通至少兩種語言"。另外歐洲

9 http://en.wikipedia.org/wiki/Multilingu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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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和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則認為精通是根據該人的社 會、文化背景、環境、需求、興趣等個人的熟練程度會有所不同。10

越來越多人生活在歐盟是多語甚至精通的:因為他們除主要官方語言外,還 使用當地區域或少數語言;除了所在國語言外,還使用移民語言;以及成長在多 語家庭或多語環境。對於在歐洲相當數量的人來說,“母語"這個描述已經失去 它的意義,更適切的說法為,歐盟人民的“母語或多母語"。

三、多語問題對歐盟會員國的影響

2000年以來,歐盟社會起了重大改變,生活在歐盟的公民必需依照新的趨勢 採取新的生活模式,以下特別描述「多語高層研議小組」(High Level Group on Multilingualism)2007年公佈期末報告中,有關歐盟擴大後所帶來的新發展:

 2004到2007年的擴大,會員國數目從15國增加到27國;

 單一市場內,明顯增加了泛歐貿易和勞動市場的流動性;

 單一市場內,明顯增加了泛歐貿易和勞動市場的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