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文獻探討
(一)理論探討
本文主要採用新區域地理學的區域概念、結構歷程、社會正義與土地正義等 理論進行理論探討。
1.新區域地理學的區域概念
空間觀點是地理學的一個基本研究觀點(施添福,1990:115),在不同的地 理學研究典範下,空間的詮釋和實踐互有殊異,研究方法亦有不同。傳統的區域 研究被認為是一門描述取向,而非法則取向的學科,在經驗論的地域研究取向下,
研究手段是發現和集合地方上諸如地形、生物、文化、經濟等各方面的事實,再 將這些事實從事區域地誌的綜合(陳國川,1991:17),雖然強調「區域差異」, 卻忽略了因果關係的探討和理論法則的建立。1960 年代計量思潮的影響,空間 分析成為地理學研究的主流,透過實證論的科學觀作為研究的方法論,企圖透過 理論、法則、模式的建立和運用,以及數學、統計學等方法的分析,以達成解釋 和預測地表上人類各種活動的空間安排的研究目的(施添福,1990:119),但也 因過於強調規則性的特質而忽略區域的特殊性,導致地方的研究內涵消失,讓區 域研究從「缺乏理論的區域地理」淪為「沒有區域的理論地理」(Johnston,1991;
張峻嘉,2002:35),只剩下點、線和均質的平面,沒有山、水,更沒有人(施 添福,1990:120)。
1980 年代初期出現的新區域地理學是對傳統區域地理學和實證主義空間分 析的反思,其仍以區域分析的精神為基礎,同時吸納了結構主義的理論,結合行 為主義、人本主義、政治經濟學和時間地理學的觀念架構(陳國川,1991:21), 強化了地理學與其他社會學科的關係,也讓地理學方法論更加多元化。
「區域」是傳統區域地理學和新區域地理學的共同研究核心。傳統區域地理 學視區域是自然和人文現象相互結合的具體體現,並傾向經驗主義和實證主義的 研究哲學,重視區域差異的描述和解釋;新區域地理學也重視地區差異和區域特 性的研究,但研究思想受到當代社會理論的影響,「將地方視為一個社會和文化 類目」(Entrikin,1994),任一地方或區域均在進行個人與群體間社會、經濟、文 化關係的持續結構,其結構與再結構的歷程展現出區域特性,因此區域不是一個 具有普遍法則的實體,而是隨歷史環境不斷變化的動態「過程」,歷史環境因地 而異、演化過程各不相同,區域差異於是產生(Pred,1984:292;陳國川,1991:
24)。
因此在區域的界定上,新區域地理學者認為區域是一種主觀的存在,沒有一 定的範圍,任何尺度都可成為區域研究單位,不若過去以「人/自然」的觀念來 檢視區域,而被「人/社會/自然」的觀念所取代(王秋原等人,1997︰95),
其焦點為「人」在「地」上的「社會關係」(陳源在,2001:363),在此關係上,
為更能彰顯區域研究的價值而著重小區域的動態觀察,透過小地區(locality)研 究的實踐,為區域地理創造嶄新的風貌,也因小地方較能體現區域差異的研究,
因此在實際操作上常用「地方」一詞代替「區域」(Sayer,1989:255)。
此外,Gilbert 界定出三個具批判性的區域概念,是近來新區域地理學中常被 用來處理區域特色的研究方法。在此概念下,區域分別是由生產關係、文化認同 和社會關係所定義而成,概念雖然不同,但均認為區域在社會生活的建構與導引 中具有深層意義,並強調區域組成的偶然性與脈絡性(Gilbert,1988︰209-213;
Johnston,1997︰249;王秋原等人,1997︰92)。而本文將運用這些概念去協助與 瞭解灣寶地方特性的形成。
(1)區域視為資本主義作用過程中的地方回應:將區域視為「在一特定空間與時 間中生產關係之間的具體關連」,也就是說區域是結合生產方式之社會過程的 空間組織,此外並參酌政治經濟學與馬克思主義中的概念,關注資本主義的 全球性機制如何在獨特的地方上運作,並形塑出其區域特性。本文藉此瞭解 在政治、經濟的政策以及開發案的衝擊下,灣寶農村生產方式的轉變。
(2)區域視為認同的焦點:其參酌人本主義地理學的概念將區域視為「一個族群和 個別地方間一組特定的文化關係」。居民對他們的共同文化及與其他族群間的 差異有所警覺,並具有獨特界定自己族群的方式。即區域是藉由文化認同所 創造,且在塑造的過程中,構成區域特色,是故此種區域概念所強調的是一 種地方感和一種透過對地方象徵所建構而來的歸屬感。本文將以此探討灣寶 農村地方認同的塑造歷程。
(3)區域視為社會互動的媒介:強調這是一種社會結構的動態過程。社會中權力 與宰制對象是區域差異的主要因素,區域在社會關係生產與再生產中扮演媒 介的角色,亦即將區域視為「人類施為和社會結構相遇的地方」,重視區域中 行動者與社會整體結構的互動關係,及其對區域特色型塑造成的作用。本文 會以此結構化理論分析灣寶農村行動者和社會結構間的互動關係。
2.結構歷程(structuration)的啟示
新區域地理學家認為「缺乏社會結構將無法理論化空間結構,反之亦然;而 缺乏空間結構亦將無法實踐社會結構,反之亦然。」(Gregory,1978;施添福,
1990:126)所以區域被視為人類施為和社會結構交互作用的場域,為試圖將過 程結構化,其參酌結構歷程學派的代表人物 Giddens(1984)所提出的「結構二 元性」(duality of structure)觀點,來闡明區域的運作過程,並架通結構與行動之 間的橋樑。他認為社會的結構是由規則和資源所組成,基本上內在於行動者本身,
在人文地理學辭典(Johnston,1994)中,對於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所下 的定義為「探討社會利益與負擔的分配及其產生之原因」的議題,在現今政治和 經濟快速轉變的社會中,這種「利益與負擔」要如何「分配」,是一個重要的議 題(楊秉煌,2001:70),因為「這是一個充滿著差異(difference)、差距(gap)
的時代」(Smith,1994:1),倘若這些差距的存在,是由不平等或是不公平的架 構所建立起來,那這種差距是危險的,它可能危及人們的安全、社會的秩序以及
來針對社會正義並沒有很大的關注,直至 1973 年 David Harvey 的《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和 1977 年 David Smith 的《Human Geography:A Welfare Approach》
相繼出版之後,社會正義的議題才稍微在地理學有較進一步的發展,但並未發展 成主要的研究議題;1990 年代之後,地理學界對社會正義的研究,不但在數量 上有顯著的增加,研究議題的深度與廣度也有相當程度的發展。這些地理學者的 研究,認為地理學對於社會不正義可進行判準或評估、探討造成不正義現象的背 後主因,並提出一套達致社會主義的概念、態度或方法。也就是說地理學能夠解 釋這些地方特殊性,為何在特定地方發生?另外,Harvey(1996:343)指出「在 異質的處境中,任何對社會正義的普同原則的應用,都會對某些地方的某些人造 成不正義」,因為「差異」存在個人或群體中,「差異」也是地理學關注的面向,
所以為了達到社會正義,除了考慮其普同性外,亦得在普同性和殊異性間相互辯 證和協調,以達致社會正義的目標。
綜上所述,楊秉煌(2001:87-89)認為,要從事社會正義的研究,應考量到
「從在地尺度出發、重視個人差異、安置情境的知識、除去壓迫、傾聽的參與、
專業倫理的評量和脈絡式的理論選取」。「從在地尺度出發」是因為地方較都市而 言「遠離且抵抗了由理性化、商品化、技術專家化所造成的滲透,也因而疏離了 當代資本主義的組織」(Harvey,1993:54),也就是說,地方是相對能實踐社會 正義的場域;「重視個人差異」則強調社會正義所致力的,「並不是去消除掉這些 差異,而是在制度上沒有壓迫的,對這些差異的團體,促其再生產並表示尊重」
(Young,1990:47);「安置情境的知識」說明在不同的情境下,有著不同的角 色,會產生不同的知識,進而產生不同的認同存在,剖析這些認同的差異,方能 掌握社會正義;「除去壓迫」則是指在強調理性、統一和均質的現在社會中,社 會正義應努力去除剝削性、邊陲性、無力感、文化的霸權、暴力、和對大自然的 壓迫(Young,1990;Harvey,1992:600);「傾聽的參與」則強調正義感的興起 並不是來自於觀看,而是來自於傾聽(Young,1990:4),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理 解真實情境與當事人的感受;「專業倫理的評量」則談到對於研究者在專業倫理 的反省和限制;「脈絡式的理論選取」指社會正義必須放在脈絡與情境去討論,
選擇能提供深刻理解的理論,並適時做某種程度的調整。以上除可作為探索社會 正義的衡量依據外,也提醒研究者自身的角色扮演和研究限制。
土地正義屬於社會正義的一部分,目前臺灣針對土地正義的論述幾乎與國家 機器的土地政策和國土規劃綁在一起,由於土地被商品化後,擁有龐大的利益資 源,土地政策一旦規劃失當,土地就更容易成為被炒作的工具,土地正義便無法 落實,因此土地政策的規劃也理當考量上述社會正義的衡量依據,方能實踐土地
正義。
此外,本文參酌了徐世榮在土地正義上的闡述和實務經驗,藉此從地理學的 角度去探討土地正義。John Agnew(1987)勾勒出「地方」的三個基本面向:「區 位、場所、地方感」,其分別包含了三個層次的空間意義,一為客觀的自然與社 會空間,二是政治經濟結構環境下的區位空間,三則是主觀的地方認同空間。徐 世榮(2011)認為,昔日因經濟掛帥和威權統治因素,臺灣土地政策往往侷限於 第二點,將土地/地方7視為經濟生產要素;近年因環保意識抬頭,第一點偶爾
此外,本文參酌了徐世榮在土地正義上的闡述和實務經驗,藉此從地理學的 角度去探討土地正義。John Agnew(1987)勾勒出「地方」的三個基本面向:「區 位、場所、地方感」,其分別包含了三個層次的空間意義,一為客觀的自然與社 會空間,二是政治經濟結構環境下的區位空間,三則是主觀的地方認同空間。徐 世榮(2011)認為,昔日因經濟掛帥和威權統治因素,臺灣土地政策往往侷限於 第二點,將土地/地方7視為經濟生產要素;近年因環保意識抬頭,第一點偶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