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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方法
本 章 針 對 本 文 的 研 究 架 構 、 研 究 流 程 、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與 執 行 狀 況 、 預 期 困難等議題進 行 討論並 回 應研究 問 題,作為 後續資 料分析的基 礎 。
第一節 資料蒐集方法與流程
在 資 料 蒐 集 上 , 本 研 究 主 要 使 用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為 : 次 級 資 料 及 個 別 深 度 訪 談 法 , 各 種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的 搭 配 運 用 與 研 究 問 題 的 對 照 如 表 21, 本 節 接 著 討 論 本 文 的 研 究 流 程 與 次 級 資 料 法 , 個 別 深 度 訪 談 則 留 待 第 三 節詳 述:
表 21: 資料蒐集方法
研究問題 資 料 蒐 集方法 來 源
1.輔 導 方 式 與 特 產 選 擇 是 否 符 合 需 要 ? 如 何 透 過 政 策 行 銷 推 行 輔 導 政 策 ?
次級 資 料 -文獻 中已取得的 計畫資 訊 -透過 中小企業處 協助取 得最 新的 OTOP 輔導計畫及地產基 金 詳 細資料
個別深 度訪談 -對象 為 地方 政府及 輔導團隊 2.中 小 企 業 處 、 在 地 的 地
方政府、輔導團隊及在地 型 中 小 企 業 之 間 的 互 動 模 式及 幫助
個別深 度訪談 -對象 為專案辦公 室、地方政 府 及 輔 導團隊
3.如 何 透 過 有 限 資 源 進 行 永 續的 輔導
個別深 度訪談 -對象 為 專案 辦公室 及輔導團 隊
資 料 來 源 : 作 者 自 製 。
一、研究流程
根 據 本 文 各 章 節 的 敘 述 與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的 對 照 , 繪 製 出 本 文 的 研 究 流 程 圖 , 如 圖 11所 示 。 本 文 的 研 究 首 先 透 過 研 究 背 景 、 動 機 、 目 的 、 問 題的界定(第一章)及文獻蒐集的基礎(第二章 包 含 中 小 企 業 輔 導 理 論 、 政 策 行 銷 與 地 方 推 動 、 政 策 執 行 理 論 與 各 國 地 方 產 業 輔 導 政 策 ) , 接 著 透 過 文獻 中可 得的 計畫 資料( 包含OTOP及地產基金),以及 透過訪談對 象 取 得 最 新 的 計 畫 資 料 , 此 為 本 研 究 「 次 級 資 料 」 之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 接 著 進 行 專 案 辦 公 室 、 地 方 政 府 、 輔 導 團 隊 的 個 別 深 度 訪 談 , 此 為 表 21中 個 別 深 度 訪 談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 並 根 據 訪 談 內 容 進 行 分 析 與 論 文 撰 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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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時 在 分 析 的 過 程 中 由 於 質 性 研 究 的 特 性 , 必 將 在 文 獻 、 次 級 資 料 及 訪 談 中 反覆 修正 。
圖 12: 研究流程圖
資 料 來 源 : 作 者 自 製 。
在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的 搭 配 ( 如 表 21) 上 , 使 用 次 級 資 料 是 為 了 補 足 文 獻 取 得 資 料 的 不 足 , 個 別 輔 導 計 畫 的 詳 細 資 訊 等 , 文 獻 可 以 找 到 一 些 資 訊 , 但 是 較 新 的 、 較 詳 細 的 卻 可 能 仍 需 透 過 次 級 資 料 的 方 式 取 得 ; 而 本 文 選 擇 以 深 度 訪 談 為 主 要 研 究 方 法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為 了 配 合 本 文 的 研 究 問 題 :
首 先 在 需 求 與 輔 導 方 式 上 , 輔 導 方 式 已 經 可 以 透 過 文 獻 初 步 回 應 , 但 是 否 有 幫 助 仍 需 回 歸 中 小 企 業 主 的 主 觀 感 受 , 但 是 各 計 畫 所 受 的 輔 導 皆 有 些 微 不 同 , 很 難 用 統 一 的 問 卷 測 量 , 對 一 個 輔 導 方 式 的 評 價 也 有 可 能 不 同 , 如 營 業 額 上 、 成 本 上 、 行 銷 上 可 能 有 不 同 的 幫 助 方 式 與 成 效 , 透 過 深度 訪談 比較 能透 徹 地進 行 全盤了 解 。
而 以 目 前 的 文 獻 基 礎 , 可 以 看 到 , 行 銷 的 做 法 相 當 多 元 , 雖 然 透 過 焦 點 團 體 的 進 行 更 能 有 互 動 、 激 發 想 像 , 不 過 焦 點 團 體 的 舉 行 對 作 者 來 說 可 能 難 以 負 荷 , 也 容 易 造 成 受 訪 者 天 馬 行 空 的 想 法 , 因 此 作 者 希 望 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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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 訪 談 的 累 積 , 可 以 一 方 面 使 焦 點 團 體 的 成 果 得 以 展 現 , 再 方 面 可 以 透 過 和 受訪者的對談 , 了解其 行 銷手法 的 可行性。
再者 , 從 中 小 企業 處 /專案辦 公 室 、 地 方 政府 、 輔導 團 隊 、 在 地型 中 小 企 業 間 的 互 動 模 式 及 幫 助 進 行 了 解 , 此 問 題 為 觀 察 四 個 行 動 者 間 的 互 動 模 式 , 深 度 訪 談 比 起 其 他 研 究 方 法 , 更 可 以 對 互 動 的 過 程 進 行 了 解 , 也 因 此選 擇深 度訪 談是 較有 利 的 。
深 度 訪 談 做 為 研 究 方 法 , 較 適 合 用 來 探 討 現 象 的 成 因 、 互 動 過 程 、 前 因 後 果 等 , 比 起 問 卷 也 可 以 得 到 受 訪 者 更 多 的 想 法 ; 同 時 由 於 作 者 在 資 源 上 的 限 制 , 發 放 問 卷 的 成 本 恐 不 堪 負 荷 , 加 上 全 臺 在 地 型 中 小 企 業 數 量 之 多 、 規 模 皆 有 不 同 , 很 難 使 用 同 一 份 問 卷 進 行 對 全 部 的 中 小 企 業 進 行 了 解 , 因 此 使 用 深 度 訪 談 是 較 為 有 利 的 。 關 於 深 度 訪 談 的 實 際 運 作 細 節 、對 象等 ,則 留待 本章 第 三 節討論 。
二、次級資料分析
本 研 究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為 次 級 資 料 法 及 個 別 深 度 訪 談 法 進 行 搭 配 , 以 次 級 資 料 作 為 基 礎 , 使 訪 談 的 問 題 可 以 更 聚 焦 與 深 入 , 此 處 先 討 論 次 級 資 料的 部分 ,個 別深 度訪 談 則 留待第 三 節討論 。
在次 級資 料的 使用 上, 主 要使 用 在回應 研究問題1,詳如下述:
本 研 究 第 二 、 三 章 透 過 中 小 企 業 的 相 關 研 究 、 政 策 行 銷 、 政 策 執 行 等 主 題 , 並 整 理 了 各 國 及 臺 灣 中 小 企 業 的 輔 導 政 策 , 同 時 更 進 一 步 聚 焦 在 臺灣 的OTOP及地產基金上,希望從巨 觀到微觀的過程,讓 該計畫在我 國 輔 導 體 系 的 地 位 及 特 殊 性 進 行 詳 細 地 分 析 , 也 增 加 理 與 實 務 的 對 話 空 間。
透 過 取 得 之 計 畫 文 件 、 成 果 手 冊 等 物 件 , 補 充 了 文 獻 ( 附 錄 三 ) 的 不 足 , 同 時 也 將 地 產 基 金 的 成 果 進 一 步 展 現 , 一 方 面 更 了 解 計 畫 的 進 行 方 式 、 規 劃 及 執 行 的 細 節 , 另 一 方 面 也 取 得 更 詳 細 的 資 訊 , 包 涵 在 地 特 色 的 凸 顯 及 形 成 、 各 廠 商 的 心 路 歷 程 、 甚 至 是 個 別 廠 商 的 地 理 位 置 , 以 方 便實 際觀 察。
第二節 個別深度訪談
接 續 上 述 的 對 使 用 深 度 訪 談 的 必 需 性 討 論 , 本 研 究 訪 談 的 進 行 , 依 照 研 究 倫 理 的 匿 名 性 與 保 密 性 原 則 進 行 。 而 深 度 訪 談 主 要 在 於 回 應 研 究 問 題 1、 2、 3: 研 究 問 題 1主 要 在 於 將 透 過 實 際 規 劃 及 執 行 的 地 方 政 府 及 輔導團隊,了解在地特色的選擇、輔導方式、及 行 銷 推 廣 行 為 如 何 進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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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問題2則透過 專案辦公室、地方政府、及輔導團隊三方,了解在計畫 執 行 過程 中的 互動 模式 及效 應。研究問題 3針對計畫執行的資源有限性及 效 用 極 大 化 進 行 討 論 , 從 專 案 辦 公 室 的 統 籌 角 度 及 輔 導 團 隊 的 實 際 執 行 角 度 進行切入,訪談 的 順 序 則以 圖11為主,微調為:以 專案辦 公室(1位)、
地 方 政府 (2位)、專案辦公室(1位)、輔導團隊(2位)、中小企業主
(4位)的順序,交叉 進行不同類別受訪者的個別深度訪談,各受訪者按 照 訪談 的順 序整 理如 表22,並因為匿名的原則,因此僅列 出 受 訪 者 代 號 、 職 稱,而各類別受 訪 者的對 象 挑選、 訪 談大綱 等細節則 詳如 下述。
表 22: 個別深度訪談受訪者 名單
代 號 訪 談日 期 現 職稱 備 註
P1 2012.11.7&19 專 案經理
G1 2012.12.7 科 員 都 市型發達的 縣市
G2 2013.1.9 科 員 具 備都市型及
鄉 村型特色的 縣市
P2 2013.1.23 經 理
C1 2013.2.1 NA
主 要輔導地區 在北 部,並擅長 以 行 銷 、 品 質改善等手 法進 行 地產基金輔 導
C2 2013.2.5 專 案經理
為服務團之一;主要 輔 導地區在中 南 部,擅長透過媒介平 台、行銷推廣的方式 進 行地產基金 輔導
B1 2013.5.24 老 闆 食 品業
B2 2013.5.26 上 一代老 闆 食 品業
B3 2013.5.26 老 闆 甜 點業
B4 2013.5.26 老 闆娘 手 工藝
資 料 來 源 : 作 者 自 製 。
說 明 1:「 P」代 表 專 案 辦 公 室,取 Project 之 字 頭;「 G」代 表 地 方 政 府,取 Government 之 字 頭 ; 「 C」 代 表 輔 導 團 隊 , 取 Counselling Team 之 字 頭 ; 「 B」 代 表 中 小 企 業 主 , 取 Business 之 字 頭 。
說 明 2: P1 受 訪 者 兩 次 的 訪 問 , 第 一 次 是 電 話 訪 談 , 第 二 次 為 面 訪 。 其 餘 受 訪 者 皆 為 面 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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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案辦公室(P)
目 前 中 小 企 業 處 正 在 進 行 的 地 方 產 業 輔 導 政 策 為 地 產 基 金 , 而 該 基 金 由 中 小 企 業 處 委 外 設 置 了 專 案 辦 公 室 負 責 統 籌 協 調 的 相 關 工 作 , 雖 然 決 策 單 位 仍 為 中 小 企 業 處 , 但 實 際 操 作 的 細 節 卻 是 由 專 案 辦 公 室 進 行 , 同 時 因 為 中 小 企 業 處 負 責 相 關 業 務 的 同 仁 數 量 少 且 工 作 量 大 , 不 易 受 訪 , 因 此 本 文 以 專 案 辦 公 室 取 代 中 小 企 業 處 進 行 訪 談 , 希 望 可 以 針 對 整 個 地 產 基金 的願 景、 規劃 細節 全面性 的 進行了解 。
訪 談 對 象 的 挑 選 上 , 專 案 辦 公 室 類 別 的 受 訪 者 , 首 先 是 透 過 熟 悉 中 小 企 業 議 題 的 專 家 介 紹 第 一 位 受 訪 者 P1, 並 進 行 簡 短 的 電 話 訪 談 及 正 式 約 時 間 進 行 面 訪 , 主 要 對 於 地 產 基 金 的 運 作 概 況 進 行 了 解 ; 第 二 位 受 訪 者P2則 透 過 P1的 介 紹 , 透 過 滾 雪 球 的 方 式 , 以 熟 悉 地 產 基 金 規 劃 、 執 行 細 節 的 人 員 , 同 時 將 該 次 訪 談 安 排 在 地 方 政 府 類 別 的 訪 談 之 後 , 而 將 地 方 政 府 類 別 受 訪 者 的 意 見 可 以 整 合 後 加 以 詢 問 , 因 此 可 以 對 地 產 基 金 制 度上的設置原因、和地方上理解的誤差、執行的結果有 更 全 面 性 的 認 識 。 P1及 P2兩 位 受 訪 者 受 訪 的 時 間 距 離 較 遠 , 也 是 因 為 如 上 述 說 明 , 在 安 排 上 , 希 望 將 專 案 辦 公 室 的 規 範 性 能 和 實 務 的 運 作 結 合 討 論 , 因 此 在 訪 問 過 一 位 受 訪 者 、 對 整 體 計 畫 有 初 步 的 認 識 後 , 就 先 接 著 針 對 地 方 政 府 實 際 運 作 地 方 產 業 的 狀 況 後 , 再 將 不 清 楚 的 地 方 或 需 對 照 的 部 分 訪 問 P2進 行 互 動 , 一 方 面 可 以 將 訪 問 的 效 用 極 大 化 , 另 外 一 方 面 也 將 實 際 發 生 的 在 地 現況 作為 案例 。
由 於 兩 次 訪 談 的 時 間 較 遠 、 目 的 也 有 差 異 , 因 此 以 下 分 別 列 出 兩 份 題 綱 , 受 訪 者 P1主 要 是 對 地 方 產 業 輔 導 政 策 進 行 初 探 性 的 訪 談 , 藉 由 基 本 的 計畫細節作為 後 續訪談 的 基礎:
(一 ) 受訪 者: P1
1、 地 方產 業輔 導目 前有 兩種 資源分 配 的方式:1.由 中 企 處 規 劃、公 開招標、輔導單位提 案 得標 後 開始輔 導(由上而下)。2.地方產業 發 展 基 金 的 運 用 , 各 縣 市 政 府 提 案 爭 取 經 費 後 找 輔 導 團 隊 執 行 (由 下 而 上 )。 目 前 這 兩 種 輔 導 方 式 所 佔 的 資 源 分 配 比 重 大 約 為 何 ?
2、 以 第一種 由 上而下 的 模式來 看,是由 輔 導團隊 提案得標後 進行,
請 問 專 案 辦 公 室 現 在 是 否 仍 有 進 行 此 種 類 型 的 輔 導 ? 或 是 專 案 辦公室是否會介紹其他輔導單位進行?
3、 又 以第一 種 模式來 看,上 次電訪 提到和 地方政府是 否互動、互動 的 頻 繁 程 度 要 視 個 案 而 論 , 請 問 地 方 政 府 是 否 會 主 動 要 求 輔 導 團隊提供協 助?或是 由輔導團隊 先提出要 求才開始接 觸 (如場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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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 、行 政程 序等)?
4、 承 上,地 方 政 府 若 和 第 一 種模 式 的輔導團 隊有所 接觸並合作 愉快,
4、 承 上,地 方 政 府 若 和 第 一 種模 式 的輔導團 隊有所 接觸並合作 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