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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作業平台流程規劃與系統分析

第五章 新作業平台概述

第一節 新作業平台流程規劃與系統分析

首先說明如何開始規劃新作業平台的步驟,即:作業平台重建過程中的基本設計

(Basic Design)檢討內容:

1. 檢討作業過程:填寫經辦作業說明,了解現狀作業流程、使用表單(依人員別、作

• 就不明確事項進一步了解。

表 12:現狀作業、問題點及改善對策、預期效益(II) Forecast

2.技師資訊之 key in 可評 可轉換至訂單輸入(可 Revise)

可減化商務人員訂單輸入 的流程

1.藉以有效控管案件各階 段狀態

11. PCM01~PCM12

無具體管制案件狀況(PCM 原 SM)或為人工記錄

表 13:現狀作業、問題點及改善對策、預期效益(III)

表 14:現狀作業、問題點及改善對策、預期效益(IV)

由於新代理產品的欠缺,發現個案事業處無法持續成長,尤其許多類似應用行 業公司的轉向高利潤行業(如漢唐公司、亞翔公司均轉向高科技工廠的系統工程、

製程設備及材料事業、…),而個案事業處仍自滿於當時的產品及業績。 所以在 最近幾年的發展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漢唐公司、亞翔公司、…等公司之事業往科 技產業的系統工程、製程設備及材料事業發展的公司,其營運規模往往由一開始遠 不如個案事業處,進而超過個案事業處,甚至超過個案公司整體營業額。

2. 案件分發程序修正:在 CRM 系統中修正,由營管人員透過報章雜誌所獲得的案件

資訊,key 入電腦即代表 lead 案件成立,此時業務人員可透過電腦得知此訊息並開 始追蹤是否該案件開始進行或只是放風聲而已。

(1) 現況:業務人員不透過 CRM 系統去了解 Lead 案件,任由可能有機會的資訊 喪失 Design Win 運作機會,而主管更無法隨時了解該狀況。

(2) 期待:透過系統的架構完成,如果業務人員超過 7 天未確認看過該案件,系統 就會自動 Alert 通知該業務及權責主管,而後每日 Alert 通知,直到該案件被確 認已經經業務人員確認了解。

由目前的 CRM 系統中發現:Lead 中的案件佔整體案件的 20%以上(比例偏 高),而且有些案件經過 3 個月以上,甚至超過 6 個月以上,該業務人員一沒有去 了解案件的名稱,如何能繼續往 Design Win 的方向努力? 而主管又無法隨時盯緊 所有的細節,所以希望透過電腦自動偵測功能,將平常積極度不足的業務人員,改 以異常追蹤方式協助業務主管進行追蹤,能有效逼迫業務人員改善其惰性。

曾經發生:個案事業處的某位業務人員的 Lead 案件高達 100 多件,經實際了 解該業務人員只經營自己熟悉的客戶,對公司給於的資訊置之不理,而主管也沒有 積極 PUSH,加上該業務人員的表現也不是很好,所以最後給於 1 個月的改善期,

並將 Lead 中的重要案件,先分發給其他業務人員開發,避免產生空窗期。

3. 案件確認程序修正:在 CRM 系統中修正,主要是業務人員確認後,希望了解究竟

該案件有無機會繼續往下 Rolling。

(1) 現況:業務人員確認後,系統或主管無法確認該案件究竟有無機會,造成資訊 停擺及浪費。

4. Lead 主管再確認程序增設:在 CRM 系統中修正,Lead 案件中原由業務人員認定

之無機會案件,希望主管再次確認,以免浪費可能的資源。

(1) 現況:由業務人員確認後,系統或主管無法確認該案件究竟有無機會,造成可 能的資訊停擺及浪費。

(2) 期待:透過 CRM 系統設計,將 Lead 案件中業務確認已無機會的案件,由主 管再次確認,主管可以採取的方案有:

z 退回原業務人員再次確認。

z 更換業務人員處理。

z 更換業務人員。

由目前的 CRM 系統中:Lead 案件經業務人員確認無機會後,就結案了。 但 是究竟是因為業務人員自己本身業務能力不足?或是判斷失誤?或是努力不足?或 是敷衍了事? 還是真的案件只是市場風聲而已,尚未開始? 此時透過主管再確 認,仍舊是採例外管理方式,主管可以確認結案、或是退回該業務人員重新再調 查、或是更換業務人員經營該案件。 同時此時主管可以了解原業務人員的業務態 度,做為平常考核或是人力盤點的依據。

5. 案件階段維護程序-失敗原因不明確修正:對於失敗原因探討,可以讓業務主管馬

上做出反應策略,避免重蹈覆轍。

(1) 現況:由業務人員手工 Key in 失敗原因,並無法將資訊統一,況且業務人員 是否有 Key 入資料亦尚未仔細追蹤。

(2) 期待:透過 CRM 系統設計,將失敗原因改用已設計之選項方式呈列,讓業務 人員直接挑選即可,簡化操作同時可以獲得較高的可性度分析。

目前的 CRM 系統中已經有競爭者資訊、失敗原因自填、該案件決案金額自 填,但是一方面業務人員尚未自律的填好所有該有的資訊,一方面由於失敗原因自 填,資訊管理上就無法列入統計及分析,所以希望系統修改成:

z 競爭者資訊可以由資料庫尋找,避免重新鍵入的繁雜。

z 失敗原因改用選項方式呈列,讓業務人員直接挑選,簡化操作,同時可 以獲得其資訊。

z 決案金額仍維持自填方式,但將在教育訓練時要求業務人員務必將議價 中失敗案件的決案金額填入,以利未來產品人員與供應商之間談判,迅 速反應對策。

在 CRM 系統發展試用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失敗原因是非常重要的指標,設計 得當,可以簡單且清楚看到究竟失敗重要原因是:產品競爭力不足(規格、價格、

交期、品質)、或是客戶關係不足(直接終端客戶、通路客戶、技師客戶)、或是

服務不佳、或是業務能力不足(案件開發力、案件設計力、案建議價力),而馬上 做出反應策略,避免重蹈覆轍。 使得業務人員的成功率大幅提升,增加業務人員 的績效。

6. 案件階段維護程序-Design Win 認定標準修正:在 CRM 系統中,希望所有案件都

能正常的進行到 Design Win,同時將該案件的規格設計成,偏向個案公司代理產品 的規格,如此就能有更好的競爭力。

(1) 現況:由業務人員自行認定完成 Design Win,並將完成日期填入。

(2) 期待:透過 CRM 系統設計,將由主管作最後確認審核,主管可以採取以下三 個步驟:

z 設計完成通過。

z 退回,加強本案設計品質補強。

z Pass,但本案不列入 Design Win 績效獎金獎勵。(之所以會 Pass 的可能 原因有:已經來不及重新設計、本案非自行設計之規格、直接接受客戶 詢價非設計案件、…)。

目前的 CRM 系統中僅有設計完成,但無其他兩種選項,但其實可以發現仍有 很大的缺失:

z 客戶所公開的產品規格,對個案事業處沒有任何優勢,最後淪於價格 戰,無法確保較佳的利潤;但業務人員仍要求要 Design Win 獎金,非常 不合理。

z 某些客戶直接詢價案件,業務人員趁機鍵入系統中的設計案件,其實根 本不是有效的設計案件,當然規格亦不可能偏向我方;;但業務人員仍 要求要 Design Win 獎金,也是不合理。

所以透過系統設計的改善,修正不合理的現象,並強調與績效獎金掛鉤,使得 績效獎金的計算更加的公平、公正、公開。

7. 報議價程序-訂單 forecast 資料尚未完整加強:透過 CRM 的訂單預估,可以讓主

管清楚的了解每 一位業務同仁、或每一個應用行業別、或每一個部門/分部、或每 一個產品,透過權重,預估未來 3 個月中的可能訂單及毛利率。

本步驟為領先指標最重要的一環,透過 CRM 的訂單預估,可以讓主管清楚的 預估了解未來幾個月中的可能訂單及毛利率,及其產品可能的機會,及其業務人員 表現,及各部/分部可能業務量機會,並預作調整。 對於個案事業處的精緻經營,

形成最基礎的資訊,進可攻退可守。

8. 報議價程序必須 key in 欄位確認及方案:透過 CRM 系統中的產品/競爭者/技師資

訊的鍵入,對於各案件的成功失敗都具有高參考價值的相關資訊,以利內部分析產 品/競爭者/技師資訊相關競爭優勢。

(1) 現況:雖然 CRM 系統中已經設計,但是業務人員並未完全 100% Key 入相關 資料,造成 Database 仍不足,同時無法作為下次類似案件對策的依據。

(2) 期待:透過 CRM 系統設計,技師資料可以從 Database 取得不必重新鍵入,並 要求業務人員務必在必要欄位 key 入相關資訊,以確保案件的原始資料正確 性,才能進一步分析競爭對策。

在上述第 5 項的失敗原因不明確修正中,對於失敗原因的基本欄位,就在本內 容做修正:產品資訊、競爭者資訊、客戶資訊(直接終端客戶、通路客戶、技師客 戶),透過欄位設計得當,一一詳實記錄在電腦的資訊中,有利於對相關內容做分 析,找出破解之道,避免重蹈覆轍,才能使成功機率提升。

9. 報議價程序風險管控表執行不力(未電腦化):在過去 30 年的經營中,最欠缺的

就是風險管控,往往一開始以為賺錢,但最後卻是虧錢連連而不自知,同時過長的 庫存及應收帳款,亦將造成公司的資金壓力。

(1) 現況:雖以電腦 Excel 製表、由手工呈送,但然仍有風控七項指標並未全部考 慮及非事前申請的亂象。

(2) 期待:透過 CRM 系統設計,在事前須經過電腦網路線上簽核,將來並可透過 網路轉至財務處及法務部線上審核。其風險管控七項指標為:

z 毛利率管控。

z 交易條件管控。

z 付款條件管控。

z 驗收標準及時效管控。

z 罰款及上限管控。

z 客戶取消訂單罰款管控。

z 保固內容管控。

個案事業處曾經發生:交貨延遲及工程標準與客戶認知不同,而合約簽訂時也 沒有對風險管控做出罰款最高限制(如:合約金額的 10%),居然罰款沒有上限,

使得客戶動用延遲罰款的巨額賠償,逼迫個案事業處必需依照客戶的要求規格,即

時性的完成該案件,也使得許多的追加帳(大約 300 萬台幣),一筆勾消,無法列 入追加。 截至現在個案事業處仍舊發生的案例為:發電機已使用多時,因為尚未 經過最終客戶驗收,所以保固尚未開始,而驗收款想當然也是遙遙無期,造成個案 事業處表面上是單純的銷售行為,實際上是提供客戶資金運轉,造成個案公司經營 上的資金不活絡的不合理現象。

目前個案事業處在資金運作上,仍得以經營的最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以 2005 年 3 月份 vs.2004 年 3 月份之個案事業處合併報表為例)

(1) 應收帳款:

z 2004 年 3 月平均金額:NT$26,441 萬元。

z 2004 年 3 月應收收現天數:130.36 天。

z 2005 年 3 月平均金額:NT$45,596 萬元(增加 72.4%,應收帳款收回緩

z 2005 年 3 月平均金額:NT$45,596 萬元(增加 72.4%,應收帳款收回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