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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義下以不動產作為商品的反思

第二章、 新自由主義思維下的房地產市場現況

第三節、 新自由主義下以不動產作為商品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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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也透過稅制的改革,進行財產與收入之再分配,造成的結果係有利於投資 收益,而非工資收入,例如為企業進行減免稅及補貼的政策等。

掠奪式積累於何時、何地發生,以及如何進行,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但是 Harvey 認為資本主義若要穩定地維持,就必須持續進行規模龐大的掠奪性積累。

透過奪取而造成不均衡地理發展的結果,是資本主義維持穩定的因素。

Harvey (2003)也以美國住宅市場說明掠奪式積累的例子,賣方先以低廉價格 購買屋況不佳的房屋,再於其表面施加修繕,然後在藉由賣方安排的抵押貸款的 配套下,以相較於買進高出許多的價格,賣給擁有自有住宅夢想的低薪家庭,一 旦此家庭無法如期還款,則貸方實行抵押權,房屋將被收回。Harvey 認為這種行 為等於是掠奪低薪家庭,壓榨其僅存的微薄儲蓄。

第三節、新自由主義下以不動產作為商品的反思 第一款、私有財產制的困境

John Locke,作為古典自由主義的開端,以勞動混合理論描述自然資源成為 私有財產的正當性何在。其首先論證自然資源為上帝給予所有人類所共有的,目 的是為了讓人類可以過得更美好的生活,土地上養育了各式各樣的植物以及鳥獸,

人們可以依靠土地與其上自然發展的資源維持生活之所需。接下來,在使用自然 資源上,Locke 認為勞動作用於自然資源可以使自然資源脫離自然環境而成為私 有財產。因為個人對其身體擁有所有權,將勞動混雜(mix)於自然資源中,也等於 將所有權混於自然資源上,從而獲得該自然資源之所有權。在這種勞動混雜說的 理論之下,Locke 因此認為土地的所有權也是和其上的鳥獸果實一樣,都可以透 過勞動取得所有權。一個人能夠在多少的土地上施加多少勞動力,其就有獲得該 土地所有權的正當性。Locke 也認為,在未經施予勞動的自然資源是沒有價值的,

但是經過勞動的混摻,會大大地提升自然資源的價值,這會對人們的生活有所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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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Locke, 1994)。

Locke 並不認為人們可以毫無限制地累積自然資源,其理論中對於財產積累 設下的限制是,必須留給他人足夠且一樣好(as enough and as good)的同等自然資 源,也就是足量限制;而且不能放任該所獲得的自然資源腐敗,或謂腐壞限制。

每個人使用自然資源是為了生存以及建立美好舒適的生活。如果放任一個人基於 其私心盡力攫取自然資源而毫無節制,導致自然資源腐壞而產生浪費,進而使其 他人無法使用自然資源營造美好生活的話,Locke 認為這就是掠奪他人。如果每 個人都能依照自己所需要的質量取得自然資源,不會過多的使用與浪費,則自然 而然的會留下足夠同樣好的資源給其他人(Locke, 1994)。

Locke 的說法,捍衛了當時英國圈地運動的正當性。如果不承認人們可以透 過勞動私有化土地,那麼大家墾殖公地時,由於沒有使用上的限制,一方面沒有 誘因使人努力的耕種,促使土地的生產力最大化;一方面使用者會過度的剝削自 然資源,而沒有考慮到未來發展,反而會造成公地的悲劇。因此私有化的優點是 可以使人愛惜資源,並試圖找尋能夠使生產力更高、更有效率的生產方式,進而 使所有人都可以獲得好處(Kymlicka, 2003)。

另外,在貨幣作為交易媒介出現之前,人類於自然界取得的資源皆因保存期 限不長,只要攫取過多就會造成資源的閒置進而腐敗以及浪費,從而牴觸 Locke 所設下的財產權腐壞限制,因此在這個情形下,人類無法累積資產。貨幣的出現,

解決上述保存期限短暫的問題,人們可以透過交換,獲得其他種生活必需品,也 可以透過貨幣這種不易腐壞、變質的交易媒介,逐漸累積、擴大自己的財產,而 沒有違背 Locke 對取得私有財設下的限制(Locke, 1994)。透過貨幣的累積,形成 了一個商品市場經濟,人們可以透過此市場累積財富。當所有的自然資源都可以 轉換成資本,生產才可謂有效率,這樣的市場經濟增加了生產力,甚至可以連帶 造福沒有資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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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ke 證成以私有財產權為基礎發展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正當性,即 是因為它保障了人們的自由、平等,更是因為促使人們有動機生產,資源得以更 有效地被利用,可以連帶使社會最弱勢者亦能受益。基於這種想法所發展的自由 主義,一方面肯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並允許資本市場存在,在市場的競爭之下,

有贏家也有輸家,一個人可能贏得更多資本而累積更多財富,同時也累積更多政 治、經濟的影響力,且社會也肯認這樣的成就。在這種情況下,社會發展的動力 是市場競爭當中的貪婪與恐懼。財富累積的慾望是具有道德正當性的,資本的累 積也是正當的,或許我們可以說,自由主義對於平等的原初想法證成了社會的不 平等。

Marx 則認為在工業革命後,經生產線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將使 Locke 的理 論瓦解,因為在工廠中,勞動是透過資方組織起來的集體行為,透過這種形式生 產出來的財產,應該係屬於所有勞動者集體擁有,而非個人所有的。因此,雖然 Locke 主張人可以透過勞動的投入獲得財產權,但是在這種集體勞動體制下,創 造價值的勞動是屬於集體,而非個人(Harvey, 2012)。

古典自由主義這種私有財產觀念,透過資本主義的憲法保障,成為所有社會 契約論的核心,而這種保障將個體私有財產的理想,與個體人權和「人的權利」

概念透過法律體制聯繫起來(Harvey, 2014)。因此在私有財產權的世界觀裡面,財 產權界定了人與自然資源的關係,至於財產權之依附物(私有化的自然資源)與 社會的連結,並不這麼受到重視,累積財富更因為「榮耀上帝」等的價值觀而具 有正當性。然而財產權與社會的連結,卻是城市權理論發展所重視的核心。城市 權可以說是針對私有財產的檢討而發展的思考路徑,城市權甚至是反對私有財產 權的制度(White,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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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的矛盾

一、使用價值、交換價值與價值

Marx 於資本論的第一章,闡述其理解商品的本質,並藉其理解人類為了需 求而進行生產與消費。商品價值共區分為使用價值、交換價值。使用價值(use value),是透過使用物品本身的性質而用於滿足人們生活中的需求,例如食物用 以溫飽,衣服用來暖身20。交換價值(exchange value)則是不同物品間使用價值與 使用價值間可以相互交換的量或比例,該量與比例隨著時間與空間的不同而不斷 改變。因此我們可以說,使用價值是絕對的、是質的區別,而交換價值則是相對 的、偶然的,以及是量的區分(Harvey, 2010b)。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同的需求,因應需求進行生產的行為。透過這種需求 建立起輸入與輸出系統,從需求轉換為生產,生產後進行交換,最後建立起政治 經濟的結構,並構成交換價值與價值的體系,而商品化又帶來價格體系。在資本 市場當中,人類同時付出勞力生產物品,同時又透過消費行為消耗物品,形成資 本主義下的商品系統,因此資本主義的體系可以說是商品的堆積(Harvey, 2010b)。

另外,還有商品作為價值的展現。商品的價值在 Marx 的定義中,是「社會 的必要勞動」,也就是在現在社會的生產條件之下,該社會平均勞動熟練程度和 勞動強度下生產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決定該使用價值的價值量。商 品的價值並非固定的值,其會隨著不同的因素而變化。以生產效率而言,工業革 命後,在英國使用蒸汽機織布機織布時,把一定量的紗織成布所需要的勞動可能 會減少到一半,但勞工勞動的時間並沒有減少,在這個情況下,勞動的價值就降 為過去的一半(Harvey, 2010b)。

因此 Marx 建構了理解商品的框架,商品具有雙重性質,使用價值與交換價

20 使用價值包含人們施加的勞動價值以及自然資源。

用價值對價值的表現而言是必要的(Harvey, 2010b)。

二、價值間的矛盾 也成為可以大量生產的財貨(Harvey, 2014)。1970 年代開始的新自由主義共識促 成房地產市場蓬勃發展,透過國家以私有化的方式將公部門所提供的服務交給私 領域,在房屋、醫療、教育、交通運輸,甚至於公營事業,這些都是為了去管制 化,促進私領域的資本積累(Harvey, 2014)。

在供給面,由於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中,房屋是可以大量生產,便具有成為 商品的條件。因此在房屋成為投資商品時,傳統上由使用價值主宰的房地產市場,

逐漸由交換價值主導交易的進行。房屋的交換價值除了勞力與材料等建造的成本

21 矛盾(contradiction)傳統上有兩種意義:最常見者,為邏輯學所使用的概念,其意義為兩句陳述 句完全不一致,因此兩者不可能同時為真,是謂矛盾;另一種用法是指在一件事情中,有兩種相 式興建(Harvey,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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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還必須加上其他二種成本的考量,其一為營建商希望透過建築、販賣房屋所 賺取的利潤,包含承擔最初的資本支出,及支付相關貸款之利息;其二係購買土 地或向地主取得地上使用權限的成本。簡言之,在現代投機房屋之交換價值,包 含實際的建造成本加上利潤、已支付的資本,以及對土地的支出。因此對營建商

外,還必須加上其他二種成本的考量,其一為營建商希望透過建築、販賣房屋所 賺取的利潤,包含承擔最初的資本支出,及支付相關貸款之利息;其二係購買土 地或向地主取得地上使用權限的成本。簡言之,在現代投機房屋之交換價值,包 含實際的建造成本加上利潤、已支付的資本,以及對土地的支出。因此對營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