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從外交次長到總長的中外交涉
一、 新訂〈奧款展期合同〉與羅文榦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章 從外交次長到總長的中外交涉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以迄 1925 年為止,北京政局由於皖系、直系、奉 系三大軍閥勢力角逐與戰爭,發生多次的更迭,而有內閣頻繁的改組。1921 年 12 月 18 日,國務總理靳雲鵬因與大總統徐世昌(1855-1939)失和而請辭;12 月 24 日,梁士詒(1869-1933)接任國務總理,顏惠慶仍任外交總長。次年,1 月 3 日,顏惠慶任命沈瑞麟接替劉式訓為外交次長。其後,沈瑞麟又以次長身分 多次代理部務,1925 年 2 月 21 日,正式就任外交總長。同年,12 月 27 日,因 內閣改組,請辭外交總長一職。從外交次長至外交總長的經歷,前兩年協助或代 理歷任外交總長顏惠慶、王正廷(1882-1961)、黃郛(1883-1936)、唐紹儀,辦 理外交事務,擔任總長,不足一年。為期三年的外交部任職生涯,正是一次大戰 結束後國際秩序重建時期,中國試圖利用此一時機,收回既往失去之利權,謀求 國際地位平等。例如,華盛頓會議之後簽訂〈九國公約〉、廢除列強在華特權交 涉、山東懸案問題交涉、賑災附加稅暨關稅會議等均是,其他如退還庚子賠款案、
金佛郎案、中東鐵路案、中俄會議案亦是此期間的交涉案。而沈瑞麟二年餘次長 任期,多係從旁協助總長的角色,前後四度代理部務。因此,關於沈瑞麟主持中 外交涉之研究,聚焦在奧款案、滬案兩案的探討。
第一節 奧款案
1918 年 11 月 11 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奧款問題交涉復起,然至 1922 年秋羅文榦接任財政部長之前並無任何進展,直到 1922 年 11 月 14 日新訂〈奧 款展期合同〉始有解決希望,豈料,主持簽訂該合同的財政總長羅文榦卻被控收 受賄賂,歷經近兩年的纏訟,羅文榦及財政部庫藏司長黃體廉三度入獄。1924 年 7 月 30 日,其二人被宣判無罪,全案終結,奧款案交涉得以捲土重來。1925 年 9 月 30 日,奧款展期合同附合同簽訂,為期十餘年的奧款案交涉終告落幕。
奧款展期合同協商全由財政部主導,外交部作為中介角色,係在轉達各國公使照 會來文從旁輔助,俾使該案早日了結,並作合同效力之認證。沈瑞麟在駐奧公使 期間即有處理此項交涉經驗,對該案知之甚詳,只是在次長任內係協助總長咨行 財政部回覆各駐華使館照會,至總長任內才實際參與協商,茲就新訂〈奧款展期 合同〉與羅文榦案,以及〈奧款展期合同附合同〉的簽訂歷程,說明外交部與沈 瑞麟在其間的作用。
一、 新訂〈奧款展期合同〉與羅文榦案
1918 年 11 月 11 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對長期以來財政困窘的中國政 府而言,無異是一個減輕財政負擔的良機,可利用戰後和會召開,爭取廢除德奧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庚子賠款,以及賠償戰爭損失,甚至免除德奧借款。巴黎和會召開期間,財政部 即寄送「德奧債賠各款辦法」、「擬具意見書」等說帖,提供中國巴黎和會代表外 交總長陸徵祥於和會中向德、奧請求戰爭損失賠償,否則中國政府對於該二國人 所持中國借款債票亦應停付本息作為互抵;至於協約國、中立國等國人民之債票,
則本息照付1。由於對向德、奧兩國求償戰爭損失一事懷抱希望,故有關奧款債 票本息支付問題,在對奧和約簽訂前,財政部採取暫行擱置方式處理,包括協約 國及中立國持票人,全部停付。
1919 年 9 月 10 日,〈對奧和約〉簽訂2,1920 年 1 月 2 日巴黎和會閉幕,各 項和約陸續訂定完成後,各國政府全面展開爭取該國人民奧款持票人權益。從 1920 年 2 月起至 1922 年 3 月止,先後有法、英、義、比等國駐京公使陸續照會 外交部,為各該國奧款債票持有人請求給付本息。其中又以英國最為積極,至 1922 年 1 月,持續兩年交涉,徒勞無功,加上各國債票人已於 1921 年 10 月委 託華義銀行代表郭蘇立(Giuseppe Cosulich,另譯名稱高許厲、葛素利治)、羅森 泰(Marc Rosenthal,另譯名稱羅霜塔耳、盧仁德)二人,前來中國整理奧款債 票本息事宜3,奧款案交涉英國部份畫下句點,此後該案交涉轉為以義大利為主。
是時中國的財政窘迫問題從民國成立以來始終未能解決,藉由對外借款及發 行國內公債方式,以債養債,根據曾任交通總長的葉公綽回憶,外債不計,至 1921 年為止,各種國內公債總計 3 億之多,「歷年本息積壓甚鉅」4。第一次大戰 結束後,原寄望巴黎和會索償賠償戰爭損失,以解除奧國借款債務,然〈對奧和 約〉,除廢止奧國庚子賠款外,索賠戰爭損失希望落空,奧款債務仍在,歷任部 長包括周自齊、張弧(1875-1937)、董康(1867-1947)、高凌霨(1870-1940)等 人,均以對奧債務尚在清理為由,回應奧款債票本息支付問題。直到 1922 年 9 月羅文榦接任財政總長後始謀求解決,不料後來竟以獄案收場。
在此之前,1922 年起北京政局更加動盪,先是國務總理梁士詒對於山東懸 案中關於膠濟鐵路收回問題,擬以借款贖路解決,卻遭致吳佩孚(1874-1939)
及北京國民外交聯合會等四十於團體通電聲討,於 1 月 25 日稱病避居天津5,大 總統徐世昌命顏惠慶代理閣務,外交部部務遂由沈瑞麟代理。這是沈瑞麟首次代
1〈收財政部致陸總長函〉,民國 7 年 11 月 18 日,《停付德奧款項》,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檔案 館藏,檔號:03-36-140-02-001。
2 參見〈本部發電〉,民國 8 年 9 月 16 日,《籌備參加歐戰和會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 案館藏,檔號:03-12-008-03-081。
3〈義館照會〉,民國 10 年 10 月 8 日,《奧款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檔號:0 3-20-021-01-036。
4 遐菴年譜匯稿編印會編,《葉遐菴先生年譜》(北京:北京圖書館,1998),178。
5 參見來新夏等著,《北洋軍閥史》(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0),下冊,679-68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理部務,故有關於各國駐京公使奧款照會均由他批示咨行財政部。1 月 26 日,
外交部訓令中國代表團在〈中日解決山東懸案條約〉上簽字,歷時八年的中日山 東問題終告結束6,但因膠濟鐵路須重金贖回而引發各界抨擊,更增添吳佩孚倒 梁內閣的聲勢。4 月 5 日,梁士詒內閣搖搖欲墜,顏惠慶屢上辭呈,不肯再代閣 務,4 月 8 日,遂改命周自齊為署理內閣總理,梁士詒在直系反對聲浪中下台7。 4 月 28 日,第一次直奉戰爭爆發,5 月 4 日,直系獲勝,戰爭結束,奉系退 回關外,直系將領曹錕(1862-1938)、吳佩孚掌控北京政權,擁護黎元洪
(1864-1928)復位,逼退徐世昌。8。6 月 11 日黎元洪重任大總統,提名顏惠慶 組閣,惟因財政困窘,向外借款又無著落,政務無由推動。顏惠慶就任月餘即請 辭,由司法總長王寵惠(1881-1958)代理。9 月 19 日,正式提名王寵惠為國務 總理。王內閣成員包括外交總長顧維鈞、財政總長羅文榦、教育總長湯爾和
(1878-1940),連同王寵惠均為國外留學歸來,時稱無黨無派的「好人」,故王 內閣有「好人內閣」之稱。時直系以吳佩孚和曹錕為首,有洛派與津保派二陣營 對壘,王內閣接近洛派,吳佩孚對此表示滿意,曹錕則甚為不滿,因內閣中唯一 由他支持者僅為農商總長高凌霨(1870-1940),以致曹錕對王內閣的心生杯葛。
加上眾議院議長吳景濂(1877-1944)得到曹錕與津保派的大力支持,處處與王 內閣作對9,甚至演變成在公開場合惡言羞辱閣揆王寵惠的地步,最終藉由「羅 文榦案」掀起一場倒閣風潮10。
關於奧款交涉,1922 年春奧款債票持有人暨華義銀行代表羅森泰、郭蘇利 二人來華,直接與財政部交涉,但因內閣更迭頻繁,為期半年並無實質進展,遂 由義國使館出面向外交部進行交涉。時義國公使那禰於 1922 年 2 月 8 日奉派日 本,館務由 1 月 12 日到任的代辦翟錄第署理11。9 月 4 日翟錄第請見外交總長顧 維鈞,指稱奧款債票 70%為義國人所有,而華義銀行代表來華已半年,屢經接 洽,毫無具體辦法,不得不前來抗議。
6 石源華,《中華民國外交史》,196。
7 參見來新夏等著,《北洋軍閥史》,下冊,687-690。
8 劉楚湘,《癸亥政變紀略》(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6。
9 關於曹錕、吳佩孚陣營對壘,以致有倒王寵惠內閣風潮,據郭廷以說法係津保派懷疑吳佩孚欲 擁孫中山為總統,「決定先倒王寵惠,再及於黎元洪,擁曹錕為總統,唆使眾議院議長吳景濂 發難,許以未來的內閣總理」。見《近代中國史綱》(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0) ,下冊,
497-498。
10 參見來新夏等著,《北洋軍閥史》,下冊,744-748。
11 參見〈義館照會一件〉,民國 11 年 1 月 12 日,《義國、波蘭、捷克派駐華公使》;〈總長會晤 義國翟代使〉,民國 11 年 2 月 8 日,《義館會晤問答》,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檔 號:03-09-007-01-005、檔號:03-11-011-02-00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 月 19 日,王寵惠內閣正式就任,顧維鈞和沈瑞麟續任外交總長、次長,
同日,聯合具名發文咨行財政部稱:「義翟代辦面稱奧國各項借款停付本息」,其 中債權「百分之七十均係義國籍,故不能不出面抗議」;「又據安利洋行12來函,
請予設法圓滿解決」,究竟如何辦理,「咨行貴部查照核辦見復,以憑轉復」13。 9 月 22 日,顧維鈞、沈瑞麟又以公函方式行文財政部,謂法國公使傅樂猷來面 議奧款一事,說「法國利益雖較諸英、義兩國稍小,但希此事從速解決」;而「此 案業經抄錄安利洋行來函及會晤義使問答咨行核辦在案」,仍請該部「查照併案 核辦見復」14。
連續接到外交部行文回覆奧款事宜,甫上任未久的財政部長羅文榦於 10 月 12 日咨文回覆外交部,詳述三項奧銀行團借款原委,及其上任前財政部與安利 洋行,以及其就任後賡續辦理情形。過去除第三項借款 50 萬英鎊曾行文外交部 外,餘兩項借款均未知其詳,由此次咨文始知訂購船艦及軍械款項細目,茲就該 咨文所見製表如下:
年 分 項 目
1913(第一次) 1913(第二次) 1914(第三次) 總 計 借 款 金 額 1,200,000 2,000,000 500,000 3,700,000 訂 購 船 艦 1800 噸 3 艘 4800 噸 1 艘
總 價 901,500 880,000 訂 金 225,375 220,000 未 付 餘 款 676,125 660,000 訂 購 軍 械 重 砲 子 彈
望 遠 鏡
重 砲 子 彈 望 遠 鏡 總 價 267,864 267,864 訂 金 89,288 89,288 未 付 餘 款 178,576 178,576
購貨款合計 901,500 1,147,864 267,864 2,317,228
12 瑞記洋行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倒閉,其債權轉由英商安利洋行(Arnhold Brothers & Co.
12 瑞記洋行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倒閉,其債權轉由英商安利洋行(Arnhold Brothers & 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