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網域名稱與新通用頂級域名基礎概念
第三節 新通用頂級域名之意義與開放政策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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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網域名稱是由無利害關係的第三方所註冊,故雙方都無法取得該網域之使用權。網 路使用者可以透過直接鍵入已知的或猜測得知的網域名稱於網址欄中、利用搜尋引擎尋 找公司或相關的產品或是直覺性地依照商標權人的商標鍵入網址欄後,再點擊共享的網 域名稱中的超連結,連結至特定的公司網頁或產品頁,使得消費者多了一種選擇瀏覽目 標網頁的方式。此外,也可以避免任何一方企圖透過訴訟或爭端解決的方式壟斷與其商 標相關域名的使用權106。
第三節 新通用頂級域名之意義與開放政策評析
第一項 發展背景
在2005 年,ICANN 下設的通用名稱支持組織(Generic Name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 GNSO)根據先前 2000 年與 2003 年分別進行之兩輪試驗的結果107,決定 開始於政策制定過程中考量引進新通用頂級域名,主要原因在於其認為現有的域名不敷 全球網際網路使用者註冊使用,無法負荷大量的需求。GNSO 為新通用頂級域名的主要 政策制定機構,並鼓勵全球參與網際網路的技術管理。
在為期兩年的政策制定過程中,GNSO 與 ICANN 全球網際網路社群的許多支持者,
包括各國政府、民間團體、企業、智慧財產權利害相關人以及技術專家進行了詳細而又 冗長的磋商108。於2008 年,ICANN 理事會採納了 GNSO 之 19 項引進新通用頂級域名 之政策建議,包含了分配準則(allocation criteria)和締約條件(contractual conditions)。
新通用頂級域名政策批准後,ICANN 著手實行開放的、包容的、透明的制定過程,以 解除利害相關人之擔憂,如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社群的利益、消費者保護、網域名稱
106 Lipton, supra note 104, at 533.
107 分別指稱 ICANN 在 2000 年所開放的七個通用頂級域名,包含:.aero、.biz、.coop、.info、.museum、.name、.pro 等,以及 2003 年至 2004 年間開放的通用頂級域名,包含:.cat、.jobs、.mobi、.post、.tel、.travel、.xxx、.asia 等八個通用頂級域名,使得通用頂級域名總數達到 22 個。
108 ICANN, About the Program, available at http://newgtlds.icann.org/en/about/program (last visited: 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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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DNS)的穩定性。這項工作包括公眾諮詢、審查,並將其建議納入多個版本的申 請人指導手冊草案(Applicant Guidebook)中109。
2011 年 6 月,ICANN 之董事會批准了最終版本之申請人指導手冊(Applicant Guidebook),並授權啟動新通用頂級域名計劃。該計劃的目標包括:加強競爭和增加消 費者之選擇,並通過引入新通用頂級域名以實現創新所帶來的好處。
第一階段新通用頂級域名申請窗口於2012 年 1 月 12 日至 3 月 29 日間開放,ICANN 總計收到1,930 件新通用頂級域名的申請案。在 2012 年 12 月 17 日,ICANN 召開了優 先會議,以確定哪些申請案將先進行初始評估以及計劃的後續階段的處理順序。這些申 請案是根據優先數據分級,並由ICANN 工作人員、專家以及獨立的第三方評估而決定。
於2013 年 3 月 22 日,ICANN 向申請人和公眾發布了第一次初步評估結果,並將陸續 公布所有申請案之初步評估結果110。
部分新通用頂級域名之申請人申請了多個新通用頂級域名,例如:Google Inc. 申 請了101 個新通用頂級域名、Amazon.com Inc. 則申請了 76 個新通用頂級域名,此外,
也有部分申請人申請了重複的新通用頂級域名,像是:<.app>有 13 個申請人,<.home>
與<.inc>有 11 個申請人、<.art>有 10 個申請人…等111。
在2013 年 9 月,ICANN 核准了超過 500 個新通用頂級域名,且與 50 個左右的申 請人進入最終協議程序。第一個新通用頂級域名則在2013 年 11 月正式啟用,之後也陸 續啟用了多個新通用頂級域名,正式開展了新通用頂級域名的擴張計畫。ICANN 預期 未來每年開放幾百個新通用頂級域名,可以想見未來可能會出現好幾千個新通用頂級域
109 ICANN, New gTLD Applicant Guidebook 4 June 2012 edition, available at
http://newgtlds.icann.org/en/applicants/agb/guidebook-full-04jun12-en.pdf (last visited: 2015/11/07)
110 ICANN, supra note 108.
111 ICANN, Quick Facts About Applied-For New gTLD Strings 1, available at
https://newgtlds.icann.org/en/program-status/statistics/applications-quick-facts-13jun12-en.pdf (last visited:
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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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112。
第二項 新通用頂級域名之意義與類型
第一目
意義
原有的頂級網域名稱除了國家代碼型網域名稱(ccTLD)外,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僅 有22 個選擇,如前已提及的<.com>、<.edu>、<.org>…等。新通用頂級域名之開放,
徹底地打破了原有網域名稱所受到的地域性限制,直接以申請人所欲申請之任何名稱作 為網址最後之字符串,滿足了各式各樣組織或個人的需求113,使得原有的網域名稱變得 十分多元化,可以以任何品牌、嗜好、城市等文字命名。通過ICANN 核准的新通用頂 級域名之申請人,也因此成為了各該新通用頂級域名之註冊管理機構(registry),這項 決定堪稱是網際網址系統有史以來最大的變革114,且將相當程度的影響原有的網際網路 秩序115。ICANN 並將新通用頂級域名之開放計畫定位為促進網路持續創新與科技進步 所必要的擴展116,並在網域名稱註冊上,使得商標權人有更多的彈性與選擇,不再因為 少數稀有域名無法取得註冊而困擾117。
新通用頂級域名之開放,造成原先由<.com>所主宰的網際網路世界,正在進行劃 時代的改變,比起原先網際網路使用者在瀏覽器的網址欄中鍵入<www.dot.com>,現在 則可以鍵入<www.dot.anything>。ICANN 雖然改寫了全球對於網址或網域命名的方法,
然而,更重要的是,新通用頂級域名的擴張似乎對於各國政府在管制責任上增加了過多
112 Christine Haight Farley, Convergence And Incongruence: Trademark Law And ICANN’s Introduction Of New Generic Top-Level Domains, 25 J.MARSHALL J.COMPUTER &INFO.L. 625, 626 (2007-2008).
113 謝銘洋等,同前註 3,頁 5。
114 施品安,網域名稱命名大變革-從”.com”到”任何名詞”,參見 https://stli.iii.org.tw/ContentPage.aspx?i=5520
(最後瀏覽日: 2015/11/07)
115 王奕華,同前註 13,頁 138。
116 Dennis Carlton, Report of Dennis Carlton Regarding ICANN’s Proposed Mechanism for Introducing New gTLDs, available at https://www.icann.org/en/topics/new-gtlds/carlton-re-proposed-mechanism-05jun09-en.pdf (last visied:
2015/11/07)
117 賴文智,新通用頂級域名與商標保護機制,台網中心電子報,參見
http://www.myhome.net.tw/2013_05/p02.htm(最後瀏覽日: 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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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負擔且對於商標權人也帶來負面的影響118。因此也引發了關於新通用頂級域名究竟是 否應該開放的論辯,關於此一部分的詳細論述將在本節後半段說明之。
第二目
新通用頂級域名之類型
一、一般通用名稱型(generic gTLDs):
此一類型的新通用頂級域名為舉凡一般生活中常見的事物,包含了一般性 的物品或事件,能讓網路使用者在進行網路瀏覽時,使其了解所欲瀏覽之網頁 所關聯的一般事物屬性,並且有加強特定事物的功能119。例如:<.car>、<.bike>、
<.app>…等。
二、社群型(community gTLDs)120:
此一類型的新通用頂級域名係由各種社群所註冊,而在排序上優先於其他 所有類型的新通用頂級域名,享有優先順位,並且可以是各種不同類型的社群,
無論是宗教、興趣、職業、慈善機構或其他類型121。例如:<.islam>、<.art>、
<.tennis>。
三、城市、地理、文化名稱型(city/geographic names/cultural gTLDs):
此一類型是由全球各個城市、特定地理區塊或是以文化為代表所註冊之新 通用頂級域名,可以使網路使用者能夠直接使用該特定城市、地理名稱或文化 搜尋,並加強使用者與該特定城市、地理名稱或文化之連結,進而達到觀光宣
118 Ukeme Awakessien Jeter, ICANN Dot-Anything: Rethinking The Scope Of The New gTLD Expansion, Its Effect On Government Regulation, And Its Impact On Trademark Owners, 103 TRADEMARK REP. 962, 962 (2013).
119 謝銘洋等,同前註 3,頁 5。
120 學者謝銘洋等人之研究計畫中並未將社群型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獨立分類出來,而係歸類於一般通用
名稱型之類別中。惟本文參酌 ICANN 官方網站上有關新通用頂級域名申請類型的數據分析,故將社群型 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列為一項獨立類型。參見 http://newgtlds.icann.org/en/program-status/statistics (last visited:
2015/11/07)
121 Steve Donatelli, The Different Types Of New gTLDs: Which One Is Right For You?, available at
http://www.name.com/blog/ntlds/2013/03/the-different-types-of-new-gtlds-which-one-is-right-for-you/ (last visited:
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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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行銷之效果。例如:<.taipei>、<.tokyo>、<.berlin>…等。
四、品牌及商標名稱型(brand and trademark gTLDs):
此一類型之新通用頂級域名是由品牌名稱或商標名稱所組成,有認為此一 類型之域名為新通用頂級域名開放之最大受益者,擁有此一類型之企業組織可 以直接進行網路行銷,創造出更多以品牌作為延伸之網域名稱,加深企業品牌 及商標形象122。對企業而言,更是加強品牌控制、行銷推廣產品或服務之最佳 機會123。例如:<.htc>、<.samsung>、<.bmw>…等。
五、國際化域名(Internationalized TLDs):
此一類型之新通用頂級域名係包含非拉丁語系國際化字體以及拉丁字母 所組成語系之域名,此一類型的開放是為了使非英語系國家使用者,有更多接 觸網際網路的機會,降低緣於語言隔閡而生的障礙,使網路使用者能夠以自己 習慣使用的語言作為媒介,讓資訊接觸與取得更加便利。例如:<.政府>、<.
公司>、<.グーグル>、<. москва>、<.whoswho>…⋯等。
根據ICANN 官方網站所提供的資料,可將截至 2015 年 3 月 28 日止已經完整通過 審查而正式啟用的576 個新通用頂級域名之類型,整理如下圖124:
122 謝銘洋等,同前註 3,頁 5-6。
123 羅金賢,因應新頂級域名(New gTLDs)之國內網際網路註冊業務監理新思維,參見 http://www.seminar2013.twnic.tw/2s1d.pdf (最後瀏覽日: 2015/11/07)
124 本文自行整理,惟同一個新通用頂級域名可能同時符合一個以上之分類,故此一分類僅供大略參考之
用,可看出係以一般通用名稱與品牌及商標名稱為申請之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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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一、新通用頂級域名簡易分類
第三項 新通用頂級域名開放政策評析
雖然目前ICANN 已正式啟動新通用頂級域名計畫,然而,在此一計畫開啟討論之 初,即經歷正、反雙方之激辯,也因此使得整個開放計畫延宕許久,探討其不同意見,
有助於本文釐清新通用頂級域名計畫之開放可能帶來的影響與問題,故以下將分別論述 贊成意見與反對意見,並在最後提出本文之見解與小結。
第一目
贊成與擁護意見
一、具有品牌行銷之優勢新通用頂級域名計畫提供品牌或商標權擁有者一個品牌推廣、行銷以及打
新通用頂級域名計畫提供品牌或商標權擁有者一個品牌推廣、行銷以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