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施工環境管理作業探討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91-102)

第五章 影響養護工程進度之相關作業探討

5.8 施工環境管理作業探討

臺鐵局之養護工程施工環境因素不佳,如施工時上有電車線、旁有電纜及 線槽、鄰線有行車通過等,加上養護工程只能夜間施工、施工人員精神、照明 均不良於作業等。所以沿線施工稍一不慎極易發生事故,小者造成設備破壞(如 電纜挖斷、電車線斷落等)影響列車誤點,大者造成列車出軌、旅客傷亡,故 沿線施工安全防護之觀念應予以建立。在鐵路沿線施工時之,應於施工地點兩 端指派列車瞭望員,攜帶警示旗、口哨、對講機等配備負責列車監視工作,以 確保施工及行車安全。為避免影響臺鐵局行車安全,承包商在施工中應確實做 好安全防護措施,如因承包商施工不慎致發生行車事故,概由承包商負全部責 任;且若因而延誤行車誤點,承包商應負責賠償臺鐵局之營運損失。

於軌道養護工程施工期限內,因可歸責於承包商發生責任事故達兩次者,

83

臺鐵局得以書面通知承包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承包 商因此所生之損失,所以承包商施工期間不可不慎。臺鐵局對承包商發生事故 之處理如下:

1. 如因意外挖斷或損害纜線時,施工單位應立即通知電務單位前往修護。

2. 挖斷纜線或損壞管道應予賠償,賠償內容含搶修工料費及懲罰性罰款(自 發生至修復止,每分鐘罰款壹千元)。

3. 挖斷或損壞纜線不按本款第一目處理者,則懲罰性罰款增加一倍。

4. 前目之賠償應由引起該事故之工程主辦單位負責追繳,主辦工程單位自接 獲賠償通之日起至繳清賠償款止應停止該工程計價。

5. 挖斷或損壞纜線,不照本款第一目處理,且故意或湮滅或隱藏者,除依本 款第二目辦理外,因影響行車安全,臺鐵局將解除或終止契約處置。

6. 發生事故之工程監工,應由該工程主辦單位檢討,若未善盡防護之責,應 視其情節依章懲處。

7. 新設纜線及管道之地點,若未按工程圖說確實施工,致工務單位不慎挖斷 時,得免負賠償責任。

8. 路線養護作業或工程施工,施行人工砸道、機械砸道或其他施工機具,損 壞計軸器。

9. 臨近路線施工務必要求承包落實標準作業程序,及加強員工緊急應變事故 之訓練,共同維護路線安全。

因此,一些不曾在臺鐵局承攬工程之承包商,由於不熟悉臺鐵局養護工程 施工環境之特殊性,使得不論在標價、施工能力、進度的安排及控管上都 有所不足,常因此使進度落後。

84 綜核科

圖 5.1 臺鐵工程技術單位相關組織架構 局長

工務處

工程科 橋隧科

高雄工務段 路線科

嘉義工務段 臺北工務段 臺中工務段

臺東工務段

宜蘭工務段 花蓮工務段

工務養護總隊

八堵分駐所轄區:

宜蘭線:八堵站中心~站外 K0+000~K0+500

縱貫線:K0+00~K23+600 基隆~松山站間

桃園分駐所轄區:

縱貫線:K23+600~K23+350 林口線:K0+00~K19+200 台北站~內壢站間

臺中運務段 調度總所 綜核科 運轉科

高雄運務段

運務處 票務中心

花蓮運務段 宜蘭運務段 臺北運務段

客車組 行車組

行控室:

北區調度台:

蘇澳站~竹南站延 線各站。

中區調度台:

竹南站~台南站延 線各站。

南區調度台:

台南站~台東站延 線各站。

東區調度台:

台東站~蘇澳新站 延線各站。

綜合組

計畫組

新竹分駐所轄區:

縱貫線:

K65+350~K117+800 內灣線:K0+00~K28+180 內壢~香山站間

貨車組

轄區:

基隆~新竹 各站。

綜核科 電訊科 電力科 號誌科 電訊中心 臺北電務段 彰化電務段 高雄電務段 花蓮電務段 臺南電力段 嘉義電力段 彰化電務段 宜蘭電務段

基隆電務分駐所轄區:雙溪~汐止站間 新竹電務分駐所轄區:桃園~通霄站間 轄區:汐止~鶯歌站間

七堵號誌分駐所轄區:八堵~南港站間

電務處 臺北號誌分駐所轄區:南港~桃園站間

中壢號誌分駐所轄區:桃園~湖口站間 新竹號誌分駐所轄區:湖口~竹南站間

新竹電力段轄區:縱貫線:埔心

~通霄站間;台中線:竹南~三義 站間

臺北電力段轄區:基隆~埔心站間

85

計畫交辦

現場履勘與測量

圖 5.2 正確預算編製流程 繪製設計圖

工程項目數量明細

材料單價詢價與分析

預定進度與工期

製作(Excel、AA、

PCCES 預算)

材料處發包 預算審核 初步規劃

相 關 單 位 會 勘

綜合討論 NO

YES

NO YES

86

Excel 預算搞 陳核後製作 AA 與 PCCES

圖 5.3 依金額權責預算審查流程 段審核

處審核

局長核定 總工程司

核定

主管副 局長核定

預算 500 萬元以下 NO

預算 500 萬元以上

~2500 萬元以下 NO YES

YES 預算 250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 NO

YES 預算 5000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下 NO

NO YES

預算 2 億元以上

87

相 關 單 位 會 勘 簽 核 作 業

變 更 預 算

簽 認 手 續 變更部分施工

圖 5.4 變更預算程序

相 關 單 位 會 勘 簽 核 作 業 先 行 議 單 價

議 價 完 成 部 分 先 行 施 工

變 更 預 算 簽 認 手 續

圖 5.5 新單價先行議價作業程序

88

工程預算書

圖 5.6 工程路購材料編列流程圖

扣除安全存量及計 劃用量→足供領用

編列包工包料

(簽局,500 萬以上會材料處)

前置時間 編列工程路購料

編列工程自購料(數量 零星或領用不便)

不足 PA 材料管理

系統(庫存)

編列工程路備料

施工或安裝

廠商備料 檢驗

換交材料

不合格

履約驗收

工程結算

合格

改善或重做 契約終止

簽局會材 料處)

工程回收料

(7卡、料性 ) Y

備註:流程圖中 符號表匯合連接點

89

承包商於 14 日前 提出須求及時程 新竹電力段

圖 5.7 行車電報申請流程圖(以臺北工務段新竹工務分駐所為例) 承辦工程司提出

封鎖斷電申請 新竹號誌分

駐所

新竹電務分 駐所

工務段 審核

工務處主 管科審核

綜合調度 所審核

NO

YES

NO

YES

NO

YES

發佈行車電報

90

表 5.1 路線封鎖及斷電申請工作計畫表

工程名稱 施工日期 施工項目、

區間、地點

施工內容

施工流程

工程負責人員 施工現場 指揮人員

備註

91

表 5.2 路線封鎖及斷電申請表

92

工程司提出 需封鎖區間 新竹電力

段承辦人 彙整

號誌分駐 所承辦人 彙整

電務分駐 所承辦人 彙整

工務分駐 所承辦人 彙整

圖 5.8 施工計畫協調會議流程圖(以臺北工務段為例)

主辦段彙 臺北電務

段彙整

臺北電力 段彙整 臺北工部

段彙整

製成工、電聯 合施工計畫

綜合調度所 轄區電力 轄區行控

93

第六章 影響鐵路常態養護工程進度之因素探討

綜合第五章之探討內涵,茲歸納 5.1 節~5.8 節鐵路常態養護工程 作業,彙整出影響進度之八大構面為(1)組織架構、(2)工程預算 編製、(3)工程施工管理、(4)工程品質管理、(5)計價、(6)材料 採購、(7)封鎖及(8)施工環境管理,各構面下含數項工程進度影 響因素(參閱圖 6.1)。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9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