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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採購作業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62-65)

第四章 影響養護工程進度之相關作業

4.5 材料採購作業

材料採購如枕木、石碴、道岔及鋼軌等各種材料構件,則需由臺 鐵局材料處或透過中信局統一辦理採購;所以預算之種類依採購方式 不同,於編列時大致可分工程預算、勞務預算及材料採購預算三種。

惟臺鐵局委外辦理之工程、勞務購案,對市面上不易購得之鐵路專用 材料且已於招標文件載明者,得以路供材料方式辦理。臺鐵局所屬工 程處材料管理及料帳處理要點如下:

一、材料預算及請購

1. 各工程施工單位應依據年度工程計畫審酌工程實際用料項目、數 量、物價變動情況及前置時間,按國內料與國外料分別開列資本 支出用料需求明細表,併同業經核准之工程材料(含固定資產)

動支請示單送請材料組彙辦。

2. 次月份應支付之購料及關什費用由工程處自行彙總編列現金預算 於本月下旬送由臺鐵局出納部門籌辦之;臨時緊急未列入現金預 算之現金需求應儘速洽臺鐵局出納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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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程處材料組應依據各施工單位提出之動支單所列材料需求數 量,參考目前庫存量及已請購、訂購數量或其他可供利用材料,

並考慮將來工程結束剩餘料處理等問題,按照工程實需用料計畫 時程,妥善擬訂材料供應計畫。

二、材料採購

1. 由材料組核計彙送臺鐵局材料處依規定購辦,同一種材料每年度 以購辦 1 次為原則。

2. 採購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由材料組將資本支出用料需求 明細表,包括規範書、藍圖、需求時間並附預算動支請示單,送 由臺鐵局材料處購供;採購金額在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者,由 工程處按政府採購法及臺鐵局材料管理須知規定辦理。

3. 工程施工期間,為應施工所需自購材料,悉依臺鐵局自購材料作 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交貨驗收儲存

1. 路購材料交貨地點以各供應廠為原則,如因工程急用、運輸不便 或其他特殊原因者應於請購時訂明交貨地點,一切驗收手續由臺 鐵局供應廠依規定辦理。

2. 處購材料之檢驗,由材料組委由工程技術單位負責檢驗,由材料 組辦理驗收,按工程需要分由各工程施工單位儲存領用。

四、調撥領存

1. 各工程施工單位調撥路備維修材料時,由材料組轉洽材料處及用 料主管部門同意後調撥之,供應廠或臺鐵局存料單位應以材料收 發單位一併調整後以內部往來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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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鐵局各用料單位調撥工程處材料,應先徵得同意後調撥之,材 料調出單位應備簿登記並副知材料組。

3. 工程處各施工單位施工期間,領存備用材料時,應應備材料登記 簿登記各類材料之收發。

4. 各施工單位應於當日將材料收發單資料鍵入更新電腦帳,並列印 有關表單送會計室。

5. 施工單位領用材料以當月所需之數量為原則,以配合工程進度,

控制工程決算及電腦料帳處理並求帳料相符。

五、料價及運雜費

1. 電腦帳料價核計方式比照臺鐵局料辦理。

2. 購入材料點收由電腦計算附加之運雜費百分率比照局料規定辦理 為原則,惟得視實際借貸差情形簽臺鐵局調整。

3. 工程材料收發儲存,剩餘料處理所發生之費用,悉由工程處負擔,

由材料組核轉會計室請款並設簿登記。

六、工程剩餘料處理

1. 工程拆收料應由工程施工單位鑑定選別後列清單送交原財產管理 單位;其確定不能使用之廢料依規定必須退交南區供應廠處理 者,應由工程施工單位負責辦理託運。

2. 各施工單位(隊或所)於每一工程竣工後,應即清理剩餘料填製 工程剩餘料清單,註明利用計畫送由材料組作為籌供及處理參考。

3. 材料組於工程處工程竣工結束 3 個月前應清理全部剩餘料列冊,

提請工程處研訂處理計畫並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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