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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資源相關理論

在文檔中 三義地區旅遊資源研究 (頁 18-2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旅遊資源相關理論

一、觀光、旅遊、遊憩之定義

觀光、旅遊、遊憩三個名詞常被混用,從學者對其英文翻譯來看,觀光 的英文為「Tourism」,遊憩為「Recreation」,旅遊則為「Tourism」或

「Travel」。觀光與遊憩兩個名詞是十分類似的,遊憩依其字面的含義,遊 是遊玩、遊歷、旅行之意,憩則是有休息逗留,即休息之意,因此遊憩是在 休閒的時間到嚮往的地區遊歷之,它可與旅遊同義 (黃教維,2003) 。觀光 常與旅遊、遊憩相提並論,如觀光旅遊、觀光遊憩,這三者有其不可分的一 面但也有其相異之處。以下將由文獻來探討其中的異同:

觀光協會(Tourism Society)於 1976 年對旅遊與觀光業所下的定義:

「人們從他們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短暫性遷移到一個與他們以往生活所面對 的環境大不相同的目的地,而在目的地的活動包括任何種類的活動,如每日 的參觀行程以及短程旅行等等。」(Gillian Dale & Helen Oliver,2000/2003) 旅遊科學專家國際聯合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ientific Experts in Tourism)所採用的定義為:「觀光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暫時居 留而引起的現象和關係的總合。這些人不會導致長期居留,而且不從事賺錢 的活動。」

世界旅遊組織(1993)對旅遊的定義為:「人類為休閒、商業或其他目 的,停留在日常生活環境已外的地方,所從事之旅遊活動。」

楊明賢(2002)將觀光定義為三要素:1.觀光是人類的一種空間活動,

離開自己定居地到另一個地方做短期的停留,其目的可能包括觀賞自然或人 文風光、體驗異國風情,使得身心放鬆和紓解。2.觀光是人類的一種暫時性

而引起的各種現象和關係的總合。

劉修祥(2007)將觀光的研究範疇定義為:「人們依自由意志,以消費 者的身分,在短暫離開生活範圍,從事相關活動的交互過程中,所產生之各 種關係和現象的總體。」

所謂旅遊,「旅」指人的位置移動,而「遊」是指人在這項活動中獲得 歡愉或知識的滿足。(朱道力、薛雅惠,2006)可見旅遊是一種行為而觀光可 以說是一種現象,旅遊的行為是觀光的現象之一。然而某些旅遊事業經營者 分。李銘輝(1990)對觀光(或稱觀光遊憩)定義如下:「為達身心休養、

教育、娛樂及運動等目的,離開其日常生活圈的範圍,作一定期間之旅行活 動,堪稱為遊憩活動的一種型態」。李銘輝,郭建興(2000)提出:「觀光遊 憩係指離開(或遠離)日常生活(社區尺度)而至區域尺度、國土尺度,甚 至國際尺度內之某一風景區、度假區或遊樂園之農地、森林、野外陸地或水 上,從事參觀、學習、健身運動、度假休養、露營、游泳……等活動而言。」

在狹義上區別,李銘輝、郭建興(2000)將國外學者對於觀光與遊憩之 定義整理如下:

1. Britton(1979):認為觀光與遊憩的區分在於離開家裡前往戶外從事活

動,惟二者使用的時間長短不同,同時從事旅遊距離的遠近亦有差異,

至於觀光與遊憩可能會使用同移地點從事同一活動,使用相同設施。

2. Burkart 及 Medlik(1974):認為觀光是一種特殊的休閒時間和特殊型態 的遊憩,但不包括各種休閒時間的使用與各種型態的遊憩,它包含旅遊,

但非全部各種形式的旅遊,其在理念上的差距在於遷移距離的不同。

3. Kelly(1985):觀光是一種動態的遊憩,離開家裡從事遊憩活動,以尋 求某一方面的滿足。

4. 《美國觀光》(Tourism U.S.A)一書(University of Missouri 1986)

指出:觀光可包含度假、商務、訪友、探親或參與遊憩活動,或前往某 一地點,其與遊憩相近,主要差異在於實質活動上的認知。

5. Alister(1984):觀光是人們短暫離開工作與居住的場所,選取迎合其 需要的目的地,作短暫性的停留,並從事有關遊憩活動。

6. Mieczkowski(1981):本質上觀光與遊憩是相同的,只是觀光範圍較廣,

尚包括商務、專業或私人旅行的遊憩活動。

綜合上述學者對於觀光遊憩的表述,認為:「觀光與遊憩的範疇有許多 地方是重疊的,惟遊憩的範圍常較觀光為小,因此應視人們之活動目的、空 間距離及時間長短來加以區分。」(李銘輝、郭建興,2000)。在本研究中,

研究內容包括旅遊、觀光、遊憩,因此將採廣義的角度視之。

二、旅遊資源的定義與分類

Zimmermann(1951)指出資源是主觀的、相對的、功能的,而非靜態的,

其乃依人類的需求及活動而擴大或縮小。

Hunker(1964)認為資源之觀念不能僅限於實質事物,資源應是存在於人 們的需要、技能及其對自己環境的評價間之一種功能關係,所以也可由文化

方面來探討及定義資源此一抽象觀念。

陳昭明(1981)指出構成資源的條件為:1.需求的存在;2.環境能滿足需 求之潛在特質;3.利用之技術及意願。

王鑫(1986)則認定自然資源乃是基於人類的識覺和態度、需求、技術、

法律、財政、制度管理及政治慣例,因此,資源乃由自然、人類和文化資產 等三者的交互作用而演繹發展出來的。通常對資源(Resources)之定義為能 滿足需求之效用者,此效用來自環境中具有滿足需求之效用者均可稱為資源 (田清華,1997)。

曹正(1989)認為,所謂「資源」,乃指任何有形或無形之事物,可產生 效用以滿足人類需求者。資源不是天生就存在的,必須經過人為努力和開發 意願而形成。因此,同一件事物,對不同人而言,可能是資源,也可能不是。

可能是資源甲,也可能是資源乙。以海洋為例,對漁業局而言,是廣闊的「漁 業資源」,若從海底探礦之立場來說,它可能為一種「礦業資源」,但從旅遊 事業主管單位來看,卻可能是很好的「旅遊資源」。由此可知,資源是相當 中立性的,因不同人為使用而異。在國人有限之生活空間下,不同資源間之 使用相互衝突與競爭,勢必難以避免。(吳隆堃,2006)

旅遊資源與一般資源的分界在於利用的方式。森林、湖泊或庭園、別墅、

古蹟、習俗、節慶等資源,在未能具有提供旅遊機會的機能之前,只是一般 的自然或人文資源,這些資源一旦其為人們利用作為旅遊使用,便可稱為旅 遊資源。

(一)旅遊資源的定義

陳昭明(1976)指出因人為利用而稱為農業資源、林業資源、畜牧資源等 自然資源被遊樂利用稱為遊憩資源。

曹正(1979)認為凡能提供遊憩活動,使遊客達到遊憩目的,即為遊憩資

源,一般指具有景觀上、科學上、自然生態上及文化上等價值之資源稱之為 遊憩資源。

蔡聰琪(1984)將觀光遊憩資源定義為:「自然環境、人文景觀或自然與 人文環境之組合可提供遊憩活動機會,且人類可能以及需要利用此等場所,

以滿足其生理、心理上之需求者,即可稱觀光資源。」

戴彩霞(1987)則認為「凡陸域或水域等自然環境以及人文歷史景觀或可 提供遊憩活動的設施、設備等,提供人類觀光遊憩的機會,以進行觀光遊憩 活動,而人類有可能且有有需要利用此等場所或設施,達到觀光遊憩之目 的,滿足其觀光遊憩之需求者,皆稱為觀光遊憩資源」。

田清華(1997)提出:「凡能提供遊客參觀遊覽的陸域或水域及空域,而 能達到娛樂目的之一切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並與觀光遊憩活動有關的設 施,可吸引遊客而帶來知識、歡愉、休閒的感受,皆稱之為觀光遊憩資源。」

卓姿旻(1999)對於觀光遊憩資源則界定為:「凡是能夠提供遊客參觀遊 憩的地方,在那區域中,有能達到娛樂目的之一切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與 觀光遊憩活動有關的設施;並能滿足其觀光遊憩之需求者,可吸引遊客,並 使遊客個人在一段時間內,能使身心復原、精神愉快,為遊客帶來知識、歡 愉、休閒感受的所有物件,皆稱之觀光遊憩資源。」

吳坤熙(2001)認為,觀光旅遊資源係指人們在觀光旅遊的過程中,所感 興趣的各類事物,如山水名勝自然風光、人工設施建物、歷史古蹟、文化遺 址等人文資源,提供觀光客遊覽、觀賞、知識、樂趣、度假美好感受的一切 自然、人文景觀或勞務及商品,都可稱為環境資源條件,其一旦產生變化,

不再供給人們旅遊機會或用途時,即不能稱為旅遊資源。

朱道力、薛雅惠(2006)指出旅遊資源是指那些能夠吸引人們前來旅遊 的地、事、物,當然,旅遊資源也是異常的多樣化,不過卻有一個通則可以

觀光遊憩資源,乃是環境中凡能滿足觀光遊憩需求者,皆可稱之。因此,首 先必須有觀光遊憩需求存在,其次環境中應有某種特質能滿足該項需求,同 時要有滿足觀光遊憩需求的技術及意願(李銘輝、郭建興,2000)。因此,

凡是可能吸引外地遊客來此旅遊之一切自然、人文景觀或勞務及商品,均稱 為觀光資源(楊明賢,2002)。吳坤熙(2001)認為,觀光旅遊資源係指人們 在觀光旅遊的過程中所感興趣的各類事物,如山水名勝自然風光、人工設施 建物、歷史古蹟、文化遺址等人文資源,提供觀光客遊覽、觀賞、知識、樂 趣、度假美好感受的一切自然、人文景觀或勞務及商品,都可稱為環境資源 條件,其一旦產生變化,不再供給人們旅遊機會或用途時,即不能稱為旅遊 資源。

廖祥亨(2003)認為有些旅遊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不可替代性、不可移 動性、不可復原性等特性。任一地區環境之遊憩利用,會帶來正向效益,同

時,此種資源便因已受到干預而永久改變,即使再利用任何人為方 式並付出極大代價,都無法再回復以往的形貌。因此我們對觀光遊 憩資源規劃時,事實上就已經在改造觀光遊憩資源了,所以如何儘 量在不破壞其特色下,來規劃便於遊客進行遊憩活動的設施,是今 後進行觀光遊憩資源規劃最重要的課題。

(二)旅遊資源的分類

Peters(1969)以「吸引力」將觀光遊憩資源劃分為五大類:

1. 文化─包括遺址及具有考古價值之地區、有歷史性建築物及紀念

1. 文化─包括遺址及具有考古價值之地區、有歷史性建築物及紀念

在文檔中 三義地區旅遊資源研究 (頁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