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台 北 市 長 競 選 時 , 便 有 候 選 人 將 客 家 文 化 社 會 運 動 之 訴 求 , 轉 換 成 建 構 客 家 事 務 行 政 體 系 作 為 對 客 家 政 治 社 會 力 量 的 具 體 回 應 , 並 承 認 這 是 主 要 加 以 處 理 的 公 共 問 題 , 用 來 爭 取 客 家 選 票 。 在 肯 定 多 元 文 化 的 前 提 下 , 臺 灣 的 民 主 選 舉 也 成 為 族 群 認 同 的 一 個 平 台 , 2000年 總 統 選 舉 開 始 , 建 構 客 家 事 務 行 政 體 系 遂 成 為 各 組 總 統 候 選 人 共 同 的 全 國 性 重 要 議 題 , 並 排 上 了 政 治 議 程 , 作 為 主 要 的 政 見 承 諾 之 一 。 從 各 組 候 選 人 特 別 以 設 立 縣 市 政 府「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 客 家 文 化 園 區 」、訂 立「 語 言 平 等 法 」 或 是 設 置 「 客 家 頻 道 」 等 , 甚 至 2004年 總 統 選 舉 也 提 出 「 客 家 政 策 白 皮 書 」( 張 維 安 , 2006), 這 些 都 代 表 多 元 性 族 群 的 存 在 及 認 同 已 是 目 前 的 趨 勢 ─ ─ 客 家 文 化 傳 承 已 不 再 是 個 人 事 情 , 而 是 臺 灣 人 民 尊 重 並 認 同 自 我 的 行 動 ─ ─ 這 也 代 表 多 元 文 化 所 論 及 改 革 是 一 種 過 程 , 而 且 是 以 平 等 對 待 為 主 要 訴 求,更 是 少 數 族 群 所 爭 取 的 保 障 權 利。2001年 6
17日 成 立 的 臺 北 市 政 府 「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 都 是 在 政 治 底 下 所 產 生 的 成 果 , 其 中 以 客 委 會 2010年 制 定 的 《 客 家 基 本 法 》 正 式 將 客 家 族 群 以 法 源 定 位 更 明 顯 , 該 法 令 共 有 十 五 條 規 定 , 其 中 法 定 客 語 政 策 中 包 含 以 下 : 1. 政 府 政 策 制 定 及 區 域 發 展 規 劃,應 考 量 客 家 族 群 之 權 益 與 發 展( 第
五 條 )。
2. 客 委 會 對 於 客 家 人 口 達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之 鄉( 鎮、市、區 ),應 列 為 客 家 文 化 重 點 發 展 區 , 加 強 客 家 語 言 、 文 化 與 文 化 產 業 之 傳 承 及 發 揚 。 前 項 重 點 發 展 區 , 應 推 動 客 語 為 公 事 語 言 , 服 務 於 該 地 區 之 公 教 人 員 , 應 加 強 客 語 能 力 ; 其 取 得 客 語 認 證 資 格 者 , 並 得 予 獎 勵 ( 第 六 條 )。
3. 政 府 應 辦 理 客 語 認 證 與 推 廣 , 並 建 立 客 語 資 料 庫 , 積 極 鼓 勵 客 語 復 育 傳 承 、 研 究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育 ( 第 八 條 )。
4. 政 府 機 關 ( 構 ) 應 提 供 國 民 語 言 溝 通 必 要 之 公 共 服 務 , 落 實 客 語 無 障 礙 環 境 ( 第 九 條 )。
5. 政 府 應 提 供 獎 勵 措 施 , 並 結 合 各 級 學 校 、 家 庭 與 社 區 推 動 客 語 , 發 展 客 語 生 活 化 之 學 習 環 境 ( 第 十 條 )。
6. 政 府 應 保 障 客 家 族 群 傳 播 及 媒 體 近 用 權 , 依 法 扶 助 規 劃 設 立 全 國 性 之 客 家 廣 播 及 電 視 專 屬 頻 道 ; 對 製 播 客 家 語 言 文 化 節 目 之 廣 播 電 視 相 關 事 業 , 得 予 獎 勵 或 補 助 ( 第 十 二 條 )。
事 實 上 , 為 了 搶 救 流 失 語 言 所 推 行 的 客 語 政 策 , 讓 政 策 研 究 有 了 新 的 出 口 , 尤 其 在 公 共 政 策 上 , 從 客 語 無 障 礙 環 境 至 近 用 媒 體 權 , 也 就 是 民 眾 有 權 透 過 媒 體 表 達 不 同 的 主 張 。 而 相 關 的 客 語 政 策 研 究 開 始 增 加 , 如 表 2-2中 可 以 瞭 解 , 客 家 事 務 大 多 從 教 育 與 執 行 、 評 估 面 著 手 , 並 結 合 社 區 來 推 動 , 並 給 予 獎 勵 措 施 , 讓 民 眾 更 融 入 客 語 環 境 中 。 呂 秀 蓮 副 總 統 在 曾 逸 昌 著 作 《 客 家 概 論 》 題 書 「 不 是 過 客 是 臺 灣 的 主 人 」, 這 也 代 表 客 家 人 不 能 再 以 「 客 人 」 自 居 , 而 是 要 以 「 主 人 」 的 身 分 立 足 在 臺 灣 這 塊 土 地 上。黃 玉 振 說 過:「 沒 有 客 家,臺 灣 就 不 完 整;沒 有 六 堆,客 家 就 不 完 全 。 」 如 此 , 推 動 客 語 政 策 最 重 要 的 是 族 群 認 同 感 , 故 需 要 家 庭
教 育 、 社 區 教 育 、 學 校 教 育 三 方 面 同 時 著 手 結 合 , 自 我 認 定 後 才 能 延 續
表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