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接收前臺灣產物保險業的發展
第一節 日治時期臺灣產物保險業之確立(1895-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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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接收前臺灣產物保險業的發展
1945 年之後,政府派員來臺對於產物保險業進行重整的工作,日治時期遺 留下來的 12 家產險公司,重新改組成臺灣產物保險公司,成為戰後臺灣保險業 的一出發點。因此,本章欲就「日治時產物保險到戰時體制」,及「進入戰時體 制後到 1945 年」這兩個階段,分別探討臺灣產物保險業的發展狀況。
第一節 日治時期臺灣產物保險業之確立(1895-1937)
臺灣自古以農業發展為主,人民群聚而居,遇有災難時早有互助共濟之精 神,民間更設有各種互助共濟之組合,此種互助共濟的精神與保險共同擔負的模 式相似。臺灣又是一海島國家,時常需要以船隻運送貨物,漸漸的為了分散運送 的風險,便開始將每個人準備運送的不同貨物,依照比例分別同裝一船或數船,
組成船隊起運彼此照應,以降低損害的風險,這樣的運作方式尤具保險之型態。
45雖然臺灣早具有保險之雛型,但實際上產險概念的傳入,甚至在傳入時的經營 者都是洋行。1836 年臺灣出產的稻米、茶、樟腦等物資的出口,大多須仰賴外 商輪船運銷海外,由於運輸之路途遙遠,為保障出口物資的安全,海上保險遂應 時而生。46首先在臺灣設立產險機構的是英商利物浦產物保險公司,其於 1836 年(清道光十六年)時,在臺北設立代理處,經營海上保險,此係臺灣產險業之 肇端。47其次,為英商和記洋行於 1854 年(清咸豐四年)時設立的臺北代理店。
和記洋行經營之業務除了海上保險外,並辦理火災保險,其主要是代理廣東聯合 產物保險公司來處理產險業務。48
隨著 1860 年臺灣的開港與貿易的開展,越來越的外商來臺,且有洋行的設 立。49當時,臺灣的三大出口品茶、糖、樟腦之貿易與運輸,幾乎都操於外商之
45 陽肇昌,〈三十年來的保險事業〉,《產險季刊》,18(1975.12),頁 54。
46 中央再保險公司等編,《保險年鑑》,頁 5。陽肇昌,〈三十年來的保險事業〉,頁 54。
47 孫堂福,〈臺灣之產物保險〉,頁 357。
48 林中純、袁方,《臺灣金融事業史》,頁 53。
49 林滿紅,《茶、糖、樟腦業與臺灣之社會經濟變遷徙(1860-1895)》(臺北:聯經,1997),頁 1。游能淵,〈臺灣產物保險市場之研究〉(臺北: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論文,1969),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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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如茶之輸出,於 1869 年先有英商 John Dodd 經營,後為以廈門為根據地 之洋行獨佔;海運方面,則為英商道格拉斯(Douglas)汽船公司所獨佔,在此 狀況下,海上保險業務亦是由負責貨物的洋行代為辦理,臺灣的產險亦是由此開 始慢慢普及。50由上述可知,臺灣的產險業是自清代開始被洋商引入,而後隨著 商品經濟的發達,產險業務也逐漸增多,但從這段時間沒有專營產險公司的設 立,而是採行洋行來代理的經營模式看來,可知在清代臺灣的產險業尚未能有制 度的發展,臺灣的產險業開始真正有制度化的發展,則是到日治之後。
1895 年,由於馬關條約的簽訂,臺灣被割讓予日本,而日資保險公司也隨 著其政治、軍事力量來臺。51日本的明治火災保險會社於 1895 年時,以三井洋 行為代理店,開始在臺灣經營產險業務,此係日本產險業在臺灣拓展之先聲。三 井洋行主要代理經營火災保險業務,其也於 1897 年時,將代理店改為支店。1898 年「東京海上保險株式會社」及「東京火災保險株式會社」,亦相繼在臺灣設立 出張所,及至 1902 年,已有約 9 家日本的產物保險公司在臺灣設立分支機構。52 在 1895 年至 1902 年之間,日本的各產物保險公司會相繼來臺灣設立分支機 構,主要是受到日本國內保險市場景氣低迷的影響。日本在 1895 年前後,新保 險公司接二連三的設立,1893 年至 1894 年間,計有 13 家保險公司設立,而 1896 年至 1900 年間,又出現 15 家產物保險公司。雖然其中也有像日本火災、帝國海 上(之後的安田火災)、大阪保險(之後的住友海上)等公司,於設立後順利成 長,發展成大公司。但由於濫設的結果,造成激烈的競爭,迫使各公司開始向國 外謀求發展。53
除此之外,1902 年與 1906 年時,英商德記洋行(Tait & Co., Ltd.)與怡和 有限公司(Jardine,Mathexson & Co., Ltd.)亦分別在臺灣設立代理店。1902 年,
英商德記洋行在臺北設立代理店,其分別代理「南英保險有限公司」、「北方保險
50 游能淵,〈臺灣產物保險市場之研究〉,頁 2。
51 孫堂福,〈臺灣之產物保險〉,頁 357。
52 林中純、袁方,《臺灣金融事業史》,頁 53。
53 長崎正造、高木秀卓編;王光煜譯,《產物保險讀本》,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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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華北保險有限公司」、「揚子聯合保險有限公司」及「紐約保險公司」
的業務。1906 年時,則由怡和公司代理「廣東保險公司」、「聯合保險公司」、「紐 西蘭保險公司」、「美滿保險公司」之業務。54
在 1920 年之前,主要經營臺灣產物保險市場的是日商與英商,但由於英商 受到日本法令限制的影響,競爭力逐漸衰落。日商則在政府的扶持下,漸漸超越 英商於清代所打下的基礎,但這仍是難以因應當時臺灣人民的需求。此是由於日 商產物保險公司的總公司大體在日本國內各個重要的城市中,因此在資金的支付 和業務之管理方面,均依其總公司的指示,難以適應臺灣所需,並達到發揮周轉 臺灣金融的力量。55
有鑑於此,在 1920 年時,便由臺灣銀行的在臺日人柳生義一,與臺灣商工 銀行的臺人李景盛等,組設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 會社是首間在臺灣設立總公司的產險機構,設立時間為 1920 年 1 月 10 日,其資 本總額為 500 萬圓,實收 125 萬圓。該會社之特點,是其為當時唯一不被日本保 險業支配,更是以臺灣為基礎,逐步向海外發展,屬於臺灣的產物保險公司。56
表 2-1:1922 年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董監事名單
職稱 姓名 職稱 姓名
取締役社長 李景盛 取締役 李延齡
常務取締役 益子逞輔 取締役 鄭肇基
常務取締役 郭廷俊 監查役 齊藤豐次郎
取締役 門野重九郎 監查役 辜皆的
取締役 赤司初太郎 監查役 陳啟貞
取締役 林柏壽 監查役 洪以南
取締役 陳朝駿 監查役 許廷光
取締役 林獻堂 監查役 吳澄淇
取締役 張家坤 監查役 林熊光
取締役 吳文秀 監查役 郭邦光
資料來源:《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第二回事業報告書》,頁 8-10。
54 林中純、袁方,《臺灣金融事業史》,頁 53。陽肇昌,〈三十年來的保險事業〉,頁 54。
55 秦賢次、吳瑞松,《台灣保險史綱(1836-2007)》,頁 10。
56 黃秉心,〈臺灣保險業之史的研究〉,頁 48-49。林中純、袁方,《臺灣金融事業史》,頁 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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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2-1 的職員名單來看,可以發現該會社在人事的安排上,是以臺人居多。
當時,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設立,吸收了一些臺灣人的資金,因此也出現 晉用臺灣人的現象,此點顯現在表 2-1 的職員列表上。
在股份分配方面,1922 年底共計有 10 萬股,股東人數共有 653 名。以持有 股數達 1000 股以上的來看,臺灣人共有 20 人,所佔股份數為 37,105 股;日人 則有 6 人,所佔股份數為 10,695 股;銀行會社則有 4 間,共佔 9,248 股,其餘則 為 1000 股以下之股東。依據下表 2-2 所示,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在設立 之初,其不論是在人事上的任用,或是股份的持有方面,皆是以臺灣人佔多數。
表 2-2:1922 年底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株數分配情況
名稱 株數 名稱 株數
郭廷俊 3350 林柏壽 3000
林景仁 3000 鄭肇基 3000
林鶴壽 2800 林熊光 2000
顏(家) 2000 簡 2000
陳朝煌 1900 洪以南 1350
林熊光 1300 陳天來 1150
張家坤 1000 李春生 1000
林順壽 1000 郭邦光 1000
郭邦彥 1000 吳澄淇 1000
辜皆的 1000 林爾嘉 1000
建昌興業會社 3750 新高銀行 2598 大豐拓殖會社 1900 新興製糖會社 1000
益子逞輔 2255 騖津米次郎 2140
谷崎二三 2000 中村準策 1700
益子千代 1600 赤司初太郎 1000
資料來源:杉浦和作,《臺灣會社銀行錄》(臺北:臺灣實業興信所,1923),頁 71-72。
自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成立後,臺灣的產險業規模大致上確立。臺灣 的產險業至進入戰時體制前,在家數方面大致維持在 22 家到 24 家之間。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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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臺灣產物保險業之發展(1836-1920)
由下表 2-3 來看,組成臺灣產險業的三種型態中,以日商所設立的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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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則是辦理通往中國內陸、西歐海上運輸之保險業務。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