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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臺灣人權促進會的創立

第一節 時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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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臺灣人權促進會的創立

在強人威權體制時期人民的基本人權遭到嚴重的箝制,但個人爭取人權的行 動,卻從未終止。包括 1950 年代的《自由中國》、1960 年代的《文星》及 1970 年代的《大學》、《臺灣政論》等雜誌,在當時即刊載提倡人權意識及爭取人權主 張、訴求的相關言論。1然而,以組織、團體或群眾運動為基礎訴求人權者,則 始於 1970 年代,隨著「黨外」政治反對運動的發展,人民開始以集會和結社的 方式,進行有組織的社會運動,藉以爭取政治權利,人權訴求亦在過程中落實到

「運動」層面。2臺灣人權促進會的成立即為這波政治反對運動浪潮下的產物,3 本章目的即探究臺權會成立的時代背景、過程、組織架構及成立過程中所面臨的 困難。

第一節 時代背景

1970 年代初期,由於聯合國中國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臺灣執 政當局的統治正當性亟待補強。因此,再次修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依 其第六項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辦法」,1972 年臺灣舉行第 1 次「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開始每 3 年(立法委員)或 每 6 年(國民大會代表)舉行 1 次的定期增額中央民意代表改選。使原本只活躍 在省、縣市議會的非國民黨人士有躍升中央的機會,而新一代的本土菁英紛紛以

「黨外」4名義投入選戰,利用「民主假期」—選舉期間從事政治反對運動。5

1 李禛祥等編撰,《人權之路-臺灣民主人權回顧》(臺北:玉山社,2002 年),頁 110。

2 郭松穎著,〈臺灣民主化過程中人權運動的發展與轉型-以「臺灣人權促進會」為分析焦點〉

(臺北:東吳大學政治學系碩士論文,2006 年),頁 68。

3 林峰正、林俊言著,〈臺灣現有人權團體之回顧與展望-以臺灣人權促進會為例〉,《國家政策 季刊》第 1 卷第 2 期(2002 年 12 月),頁 145-146。

4 「黨外」一詞,原本只是對非國民黨籍的一個泛稱。早期無黨籍的候選人,多以「無黨無派」

標榜,而少用「黨外」一詞。自從黃信介、康寧祥崛起後,「黨外」一詞大量使用。無形中,「黨 外」一詞變成為無黨籍的政治異議份子所共同使用的號誌。在這個界定含糊、定義籠統但卻又 簡短的號誌下,一些政治異議份子經由數次的選舉而逐漸凝結成一股在野的政治運動。李筱峰 著,《臺灣民主運動 40 年》(臺北:自立晚報,1987 年),頁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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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不僅當時的臺灣社會逐漸被政治反對運動的氛圍籠罩,「黨外」也在多次的 選舉中逐漸成形。

這股以「選舉」從事政治反對運動的浪潮,在 1977 年「五項地方公職人員 選舉」6時,由於康寧祥與黃信介 2 位「黨外」立法委員,以全島性串聯的方式,

從南到北為以「黨外」名義參選的候選人助選,使得「黨外」在省議員、縣市長 及縣市議員等選舉結果都獲得不錯的成績,而達到階段性的高峰。同時,卻也預 示了臺灣新一階段政治反對運動的興起—「黨外」的政治反對運動已不再是過去 那種黨外異議份子的孤軍奮戰,而是逐漸形成一種「政團」的雛形。7

一、「黨外」的人權主張

1978 年底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受到 1977 年「黨外」選舉勝利餘威的影 響,激發許多新人投入「黨外」的陣容,其中不乏高學歷的知識份子;且為了延 續 1977 年選舉「黨外」全島性串聯的契機,「黨外」決定集結聯合競選。

1978 年 10 月 6 日「黨外」終身職的立法委員黃信介,在王拓所舉辦的「民 主餐會」發表演說時,宣布黨外人士決定組成「黨外助選團」,全島巡迴助選。811 月 12 日,在楊青矗的餐會中,黨外助選團召開第 1 次工作會議,會中決定助選 團正式定名為「臺灣黨外人士助選團」(簡稱「黨外助選團」),設立處理事務性 問題的助選總部,並聘請施明德為總幹事。9為了使助選團可以突破法規,巡迴 全島為「黨外」候選人助講,登記參選工人團體立法委員的楊青矗在助選團籌備 過程中,主動向黃信介提出:「我是全國性選區,助選團成員登記為我的助選員,

就可到全國各地去站臺助選。」10並於餐會中正式宣布,楊青矗的助選團即為「臺

5 薛化元、陳翠蓮、吳鯤魯、李福鐘、楊秀菁著,《戰後臺灣人權史》(臺北:國家人權紀念館籌 備處,2003 年),頁 236-239。

6「五項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為臺灣省議員、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選舉。

7 李筱峰著,《臺灣民主運動 40 年》,頁 94。

8 李筱峰著,《臺灣民主運動 40 年》,頁 95。

9 〈臺灣黨外人士助選團工作會議紀錄〉,陳世宏、張建隆主編,《戰後臺灣民主史料彙編(三)

從黨外助選團到黨外總部》(臺北:國史館,2001 年),頁 115-118。

10 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編,《走向美麗島:戰後反對意識的萌芽》

(臺北:時報文化出版社,1999 年),頁 147;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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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黨外人士助選團」。1111 月 24 日黨外助選團助選總部成立,正式宣布助選團的 宗旨為「希望各位候選人共同為此次選舉通力合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 下,以推動人權為中心,以促進黨外大團結和早日形成制衡力量。俾革新政治、

造福民眾」。12由此可見,黨外助選團的成立,除了象徵「黨外」的政治反對運 動,從地方勢力的各自為政,開始走向全國性的發展外,在運動的主軸上也開始 帶進「人權」觀念。13

然而,黨外助選團在 1978 年 10 月 31 日仍處於籌備階段之際,即以「人權」

為架構,向「黨外」候選人提出「十二項政治建設」14(即「臺灣黨外人士共同 政見」)作為「黨外」候選人的共同政見,其內容如下:

我們認為人權是人類最神聖不可侵犯的基本權利。國家和政府 的存在價值,就在於促進與保障人權。我們深信:民主、自由是我 們不容剝奪的政治人權;免於剝削、免於匱乏是我們必享有的經濟 人權;而人格尊嚴、公眾福利是我們應該擁有的社會人權。我們堅 信伸張人權是我們救國自救的唯一方向。

為了追求我們的政治人權、經濟人權和社會人權,我們主張聯 合所有愛鄉愛國的同胞,共同致力於「十二大政治建設」。

1. 徹底遵守憲法規定: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省市長直接民選;

軍隊國家化;司法獨立化;各級法院改隸司法院;廢除違警罰法;

思想學術超然化,禁止黨派黨工控制學校,言論出版自由化,修 改出版法,開放報紙雜誌;參政自由化,開放黨禁;旅行自由化,

開放國外觀光旅行。

2. 解除戒嚴令。

輯小組編,《沒有黨名的黨:美麗島政團的發展》(臺北:時報文化出版社,1999 年),頁 66。

11 新聞,〈社會人士競選又出新招 排定「助選團」人事〉,《臺灣時報》,1987 年 11 月 13 日;陳 世宏、張建隆主編,《戰後臺灣民主史料彙編(三)從黨外助選團到黨外總部》,頁 122-123。

12 李筱峰著,《臺灣民主運動 40 年》,頁 96。

13 新臺灣研究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編,《沒有黨名的黨:美麗島政團的發 展》,頁 68-71。

14 「十二項政治建設」一詞,為黃信介對應蔣經國的「十大建設」,所提出之構想。新臺灣研究 文教基金會美麗島事件口述歷史編輯小組編,《沒有黨名的黨:美麗島政團的發展》,頁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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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尊重人格尊嚴,禁止刑求、非法逮捕和囚禁,禁止侵犯民宅和破 壞隱私權。

4. 實施全民醫療及失業保險。

5. 廢除保護資本家的假保護企業政策。

6. 興建長期低利貸款的國民住宅。

7. 廢止田賦,以保證價格無限制收購稻谷,實施農業保險。

8. 制定勞動基準法,勵行勞工法,承認勞工對資方的集體談判權。

9. 補助漁民改善漁村環境,建立合理經銷制度,保障漁民的安全和 生活。

10.制定防止環境污染法和國家賠償法。

11.反對省籍和語言歧視,反對限制電視方言節目時間。

12.大赦政治犯;反對對出獄政治犯及其家族的法律、經濟和社會 歧視。15

其實,這份由施明德與林義雄彙集「黨外」候選人所提出的政見所草擬的「臺灣 黨外人士共同政見」,其內容不外乎是過去政治反對運動所追求的目標之累積與 延續。惟在這份共同政見中,「人權」被表達在選舉語言中,尤其開宗明義即點 出「人權是人類最神聖不可侵犯的基本權利」,並強調應以追求政治人權、經濟 人權、社會人權為目標。

此外,黨外助選團更推出「人權」標誌—一隻緊握的人拳,兩個「人權」文 字,環繞一串橄欖枝成為當時黨外人士重要的識別符號,不論是助選團發出的文 件或是候選人的選舉傳單、競選總部皆可以見到人權標誌。「人權」標誌的設計,

是由施明德構思、張富忠擔任美術設計,參照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的「拳頭」符號,

加入黨外助選團追求人權的目標設計而成,其含義為:

一、人拳,國語語音和「人權」相同,一來以「人拳」的同音,象 徵「人權」,二來意示「人權」都是以「人拳」爭取得來,拳 頭緊握,表示黨外人士將緊密團結,並決心為人權而奉獻。

15 〈十二大政治建設〉,陳世宏、張建隆主編,《戰後臺灣民主史料彙編(三)從黨外助選團到 黨外總部》,頁 13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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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權」兩字,是要使一般人未經解釋便能一目了然,黨外人 士的追求目的。

三、橄欖枝,是和平的象徵,它環繞整個圖案。顯示我們反對以暴 力爭取人權,也反對權勢者以暴力統治人民,它強力說明,我 們主張以和平的手段,持久不懈的為人權而奮鬥。

四、圖案色彩為白、藍、紅三色,它代表了古典的含義:「自由、

平等、博愛」,也分別表示黨外人士對人權的新概念:「政治人 權、經濟人權、社會人權」;同時,應特別表達的是:「白色為 底,表示我們認為純真潔白是人類最美好的天性,藍色,是宇 宙遼闊的象徵,而在這人類世界中,如果沒有人權,就像宇宙 沒有太陽一樣,勢必萬物俱滅。所以,鮮紅的人權,一如鮮紅 的太陽,是人類的唯一希望。」16

平等、博愛」,也分別表示黨外人士對人權的新概念:「政治人 權、經濟人權、社會人權」;同時,應特別表達的是:「白色為 底,表示我們認為純真潔白是人類最美好的天性,藍色,是宇 宙遼闊的象徵,而在這人類世界中,如果沒有人權,就像宇宙 沒有太陽一樣,勢必萬物俱滅。所以,鮮紅的人權,一如鮮紅 的太陽,是人類的唯一希望。」16